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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吴钩霜雪明-第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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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品:吴钩霜雪明
  作者:杨虚白
  内容简介:
  平野人这辈子都在寻找那个父辈传说中的宝藏,因而也总在寻找一些人。这不是一个令人愉快的过程。平野人记得,吴戈曾经说过:找不到或者已找到,无论哪个结果,往往都会令人失望。
  正文
  第一章  风云际会
  平野人这辈子都在寻找那个父辈传说中的宝藏,因而也总在寻找一些人。这不是一个令人愉快的过程。平野人记得,吴戈曾经说过:找不到或者已找到,无论哪个结果,往往都会令人失望。
  此刻,平野人摸着自己的刀,看着眼前这些衣衫褴褛的劫匪,不屑地笑了。
  他也知道前年九月淮河大汛,为了保住中都凤阳府和下游淮安府,朝廷下令在三处决堤泄洪,一下淹了五六个县,数万流民四处逃难,附近自然是盗匪四起,不过都是乌合之众。这种货色,杀起来实在了无意趣。
  于是他问,老子不想杀你们,你们想留下左手还是右手?
  在劫匪的哄笑声中,他的刀从鞘里飞出来,闪电一样在空中划过。一片哐啷声响,当先一排劫匪的刀杖便落了一地。
  平野人的刀就像一支泼墨狂草的大笔,肆意从容且极有韵律地点动跳跃着,从山贼人丛之中掠过;而他身后,一连串惨叫声此起彼伏。血光与刀光共舞。六七只断手跌落在地上,全是右手。
  三十多名山贼一哄而散。
  渡口其他等船的人本来已被山贼吓破了胆,这时才一起大声喝起彩来。平野人仔细地擦拭着刀锋,面上犹带着不足之意,好似被勾起酒瘾的酒徒,却只喝到了半碗醪糟。平野人生长于云南,自幼便沉迷于刀术,中原名家的、苗人的、侗人的刀法他都有精研,他甚至去缅甸八百大甸向当地土人学过四十三路缅刀刀法。至于最擅长的,当然是家传的倭刀刀术。他心想,你们这些东西,懂得什么!然而这几刀比起那人呢?他摇了摇头,觉得并不是很有把握。
  一个茶商走近来,一脸卑谦的笑,说道:“船反正还没到,大家伙想凑点银两,请大侠喝盏薄酒,聊表心意。”
  平野人不耐烦地说:“不喝不喝。向你打听一个地方,告诉我吴村应该怎么去。我以为就在左近的。”
  一个面色苍白的少年一直站在人群中冷眼旁观,听到“吴村”两字,两道眉毛一下子立了起来。
  却有另一个客商接口道:“这位大侠有所不知,前年的大水,把这附近四个镇子十几条村都淹了,吴村也在其中。现在那里已成了一片大沼地,消失了,再不会有人了。吴村的人没淹死的也早跑光了……”
  平野人听了,知道还没有眉目,焦躁地收了刀,抬头却看见那少年正望着他。
  西风栖在篷上,吹得油布嘶嘶作响,夜色在枯燥的橹声里昏昏欲睡。一艇夜航船在漆黑的运河里缓缓前行。
  少年睁开眼看了看四周。两个冬烘秀才从上船起就在一直唠叨个不停,大约是为了乡试相互考校,无非是公羊榖梁一类,听得同船的无不头皮发麻。此刻两人终于睡去,船里一下阒静了,只有舱外的划水声吱吱呀呀地响着。
  少年扫了一眼舱角,一直蜷在那儿的平野人似乎仍在睡。少年移了一下,身下发出吱吱的声音,却猛地从平野人蓬松的乱发下看见刀锋一样的双眼。两人对视着,都不动声色。少年暗自摸了摸怀里的包裹,隔着几层油布包着他沉甸甸的短枪。他的拇指忍不住轻轻摩挲着手指肚上的茧子。他想着,平野人与那人相比,谁更强?
  寂静的运河上忽然起了骚动。少年跟平野人对望着,他们都觉察到了异样的动静。难道劫匪去而复返?
  几声哨响在夜空掠过,尖利而长短有序,令人悚然。
  “有劫匪啊!”船夫的声音刚落,几枝长长的挠钩已将夜航船牢牢搭住拉向岸边。三个船夫吓得跪在甲板上,舱内的七八名客人也都极为恐慌,却又不敢高声言语。他们都看向平野人,满脸哀求之色。
  这次来的不是乌合之众。平野人咧开嘴,朝少年一笑道:“这位小哥,这次不如你来露两手?”
  少年不动声色,从包裹中取出他家传的枪,是一截短枪和一根枪杆,他缓缓地将两头对好用力旋紧,就接成了一杆八尺的绿沉枪。平野人也缓缓从包袱中抽出他那柄四尺长的倭刀。两人对望一眼,从容迈出了舱。
  运河河岸上的芦苇丛中,整整齐齐地立着百余人,虽也是衣衫褴褛,与方才那拨山贼却有云泥之别,这是一支真正的军队。
  一个胖胖大大的中年汉子走了出来,也一身破烂,却穿着人群中唯一的一件长衫,他甚至摇着一把破破烂烂的孔明扇。他微笑着说:“在下钟汉儒。”
  被团团围住的船客们发出一阵惊呼:“是钟秀才!”这人竟是大名鼎鼎的钟秀才!两淮的传奇人物,当年的才子,如今的匪首,号称旗下有五虎上将十三太保八百罗汉的钟秀才。
  第二章  首辅千金
  此次回来已经是暌违十一年了,故乡变化之大,荻小姐不免好一阵唏嘘。
  因为运河重被疏通拓宽,几年前还是一个宁静小镇的余家渡陡然繁华了起来。渡口泊满了漕船,沿河的几条小街排满了店铺。每晚过了三更,这里仍是一派灯火,酒馆歌楼冠盖云集。据华知县讲,这三年间足有三五千户人口从外地迁到镇里。余家渡本来就离县城不远,现在镇西头密密层层的房屋已经跟县城东门完全融成了一片。
  荻小姐记得西街有家馄饨铺,味道极其鲜美,小时候每次父亲带自己和弟弟去,都像过节一样快乐。现在那里建起了一幢雕梁画栋的酒楼,打着扬州菜的招牌和“太白遗风”酒旗,想来是不会再有那样令人快乐的馄饨了。许多街道房屋都已拓宽重建,文庙也是重修的,金碧辉煌;当年常常去玩的旌善亭被拆成了平地——华知县说会在这里开一个绸市。
  华知县亲自送荻小姐回到如寿街的老屋。令她惊讶的是,小小的如寿街竟然也焕然一新,邻居都换了,房屋也全用白粉刷过。进了老屋则又一惊:自己的家岂止是修葺一新,几乎是重盖了一遍,而且加建了数间厢房。虽不至于张扬华贵,但也足够雍容气派,与当年的旧宅子自是天壤之别。宅后的小院虽不大,但新置的花草木石却显然极费心思。华知县在一旁赔着笑道:“这小园是请扬州的名师重新打理了一道的,大小姐您看还能凑合着住吧?”荻小姐在心里叹了口气,说:“毕竟太过奢华了。”
  荻小姐知道华知县是父亲的门生,这一番做作也是煞费苦心。她看着园里那些玲珑奇巧的太湖石,开得热闹打眼的兖州芍药,好看是好看了,难言的一种感觉却梗在心里:自己当年的家是永远消失了。记得小时候与弟弟芸官在园子里斗草,弟弟最爱戴着纸头盔挥着竹刀扮将军,用弹弓打那株歪脖树上的鸟,却常常打碎隔壁何记米店的瓦……
  说起这何记米店,她还记得何家的二小姐何丽华,当年不惟余家渡,在县城也是出名的美女。那时候县学的那些后生、就是父亲口里不肯老实读书的猢狲们,将汉光武帝的名言改了一字,天天念叨着:“宦仕当作执金吾,娶妻当得何丽华。”……荻小姐仍记得何二小姐的模样,细细的腰,细细的眉眼,走路娉娉袅袅,真是烟视媚行。于是便问一直在这儿看家的田妈。
  田妈笑道:“何二小姐啊,还没嫁人呢!何老爷前二年囤米发了大财,比当年还要富贵十倍了!现已在淮扬二府开着十余家米铺。何二小姐还在县里住着,只是不肯嫁。哗,怕都快有三十岁了。当年她看中了住咱们楼下厢房的吴家小哥,非逼着何老爷请媒人招小吴入赘;那吴小哥也怪,在县衙当个小皂隶,穷得叮当响却不肯攀这个高枝儿,又没说一定逼他改姓……您不记得那吴小哥了么?……对,就是他,会拳棒的。那次芸官淘气打破了韩舵爷儿子的头,盐帮的那些泼皮找咱家晦气,还是这吴小哥一个人赤手空拳打得二十多条盐帮的好汉东倒西歪……”
  荻小姐笑了笑,转开脸去,淡淡地说,真是的,你若不提我竟快忘了呢……
  荻小姐哪能忘了呢。十二年前,二十岁的吴戈在外面闯荡了三年回来县里做了一个小捕快。县里房贵,就在余家渡租了她家的一间厢房住着。那年她才十四岁,父亲常年住在京城,很少回来,家里只有继母窦氏和弟弟芸官。忽然住进一个生人,又只是个粗人,荻小姐很是不惯。芸官倒很高兴。弟弟小她两岁,见吴戈会武艺,自是大为倾倒,天天缠着吴戈要学。
  荻小姐记得那时候大家谈论得最多的,是县里的才子耿昭和钟汉儒,前者八岁能诗,后者十五岁中秀才。已经悄悄读过《莺莺传》、《霍小玉》的她,当时也爱胡思乱想。她见过耿昭,比吴戈大两岁,白白净净的,眉眼间总是一股羞涩。所以本来,她是根本不会正眼看吴戈的。她也听侠义故事,但她知道,自己将来只可能爱上崔生或者李靖那样的人。昆仑奴也好,虬髯客也好,都不过是才子佳人身边匆匆掠过的身影。
  直到那次芸官惹祸。
  父亲那时是个举人,在江北一带素有大名,可终究不是官,家境也不殷实,虽得知县颇多关照,毕竟不能跟这些帮会的无赖相斗——韩舵爷可是连知县的面子都敢不给的人。那天屋外二十多个泼皮黑压压集了一片,定要芸官磕头赔罪,还要赔出五百两银。父亲正不在家,窦氏吓得浑身发抖,哪里敢开门。
  她记得那天吴戈从衙门回来时,泼皮们已经动开了手,门窗都打坏了不说,仆人张叔也被打得头破血流。事情结束得非常快。她和弟弟躲在阁楼不敢探头看,只听到一片喝彩,转眼那帮泼皮就走得一个不剩。她知道后来吴戈为此遇到过打闷棍的,下蒙汗药的,都不能奈他何。他只是去了韩舵爷家里一趟,之后再也没有泼皮敢来聒噪。
  芸官早已对吴戈佩服得五体投地,而她也开始注意起这个后生。她很快发现,吴戈是个很特别的人。他不快乐,心事重重。他与余家渡的少年们是那样的不同。当其他的人遛狗斗鸡、喝酒唱曲,或者谈论起何家二小姐的时候,吴戈总是默默地从他们身边走开,神情萧索。这一点,连芸官都看出来了。
  在那两年,吴戈是荻小姐与弟弟共同的秘密。芸哥会每天来报告吴戈的行踪事迹,还常常偷溜到吴戈屋中看有没有什么武术秘笈。弟弟最津津乐道的就是吴戈破的案子。荻小姐最记得弟弟学着吴戈的口气说:“从此人脚印来看,脚趾抠地呈内八字,外深内浅,鞋底也就是外沿磨得最厉害,左脚脚印浅而扭曲,每一步间距均是两尺七寸——此人练过八卦游身掌的站桩功夫而且左脚有残疾……”吴戈就是凭几个脚印抓到了那个卖假药的江湖郎中,从而一举破了孙篾匠家的命案。
  似乎当时的知县也曾很器重吴戈,然而他只是一直做着一名小捕快,没有升迁过。这并不是他不快乐的原因。似乎也不是因为何家二小姐托媒招赘。吴戈只是一个很难快乐甚至于很难讨好的人。这是当年她与弟弟的共同结论。
  他不合群,话也不多,不风趣也不活泼;每次破案,知县会赏他二两、甚至十两银子也赏过,也不见他高兴,仍是那样闷闷的。他也学会了养几个泼皮作线人,开销不小,所以一直没有什么钱剩下。吴戈是个孤儿,小时候没读过什么书,但现在很好学,于是就没有时间交太多朋友。这也是他与那些真正的粗人不同的地方。但他为数不多的几个朋友,都是县学里顶尖的人物,比如耿昭。
  吴戈每天一大早就去县里,黄昏才回。来回十里路他总是一路飞跑。他跟芸官说过,练武得学会跑,不光是站桩打沙包。
  只有练武时的吴戈是快乐的。他在后院小园的那株歪脖柳树下抡石锁,打熬力气,像一匹精力充沛的小马不停地跳跃撒欢。他的面孔在这时是兴奋的,光彩照人的。每天他都会在清晨和黄昏的时候练一阵子,照例到井里打一桶水,练完后一桶水往身上浇下去。他晨练的时间太早赶不上,所以每次到了黄昏练功时,芸官就一定跟着在边上悄悄地看。
  大约就是他打跑了盐帮泼皮之后的某天,也是黄昏,荻小姐去喊芸官回屋吃饭。来到后院,却见吴戈正练了一会儿功,浑身是汗,又提起一桶水当头淋下,像一头快乐的小兽一样兴奋地摇着头上的水。而这时夕阳照下来,照在他精赤着的膀子上,他身上一棱一棱的肌肉灵活地滚动着,皮肤象绸子一样闪亮——吴戈浑身上下都在那一刻闪耀着金色的光芒;就连他身上的那四五道伤疤,也不像平时那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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