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A电子书 > 恐怖电子书 > 夜行人生 >

第12章

夜行人生-第12章

小说: 夜行人生 字数: 每页40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枘训囊患隆5墙幼拧恫ㄊ慷俟鄄旒冶ā返淖ɡ缸骷冶壤た蘸张叮谑诽├辗沟甑慕滋萆吓龅角巧颉た挤蛄帧5碧焱砩洗虻缁氨ň木褪强蘸眨宜笆备系较镒永铮吹教缆硭埂た挤蛄职炎约旱亩咏桓窒露敬颉R话愦笾诘弥蠖佳岫竦檬懿涣恕话炎约盒『⒔毯檬且换厥拢铝钜税阉虻交杳裕强删褪橇硗庖换厥铝恕
  等到汤马斯被找去警局总部去见局长时,他知道自己永远不会进驻这间办公室了
  贺伯·威尔森局长站在办公桌后头,朝汤马斯指了指一张椅子。威尔森前任的艾德温·厄普顿·柯提斯曾对波士顿警察局造成了毁灭性的破坏,他在一九二二年死于心脏病发后,便由威尔森接任局长。「坐吧,汤姆。」
  汤马斯·考夫林很讨厌人家叫他「汤姆」,讨厌那种简略的性质和故作亲昵的感觉。
  他坐了。
  「令郎状况怎么样?」威尔森局长问他。
  「还在昏迷中。」
  威尔森点点头,缓缓从鼻孔呼出一口气。「只要他昏迷得愈久,汤姆,他就愈像个圣人。」威尔森隔着桌子凝视他。「你气色好差。睡眠够吗?」
  汤马斯摇摇头。「自从……」他过去两夜都守在儿子的病床边,细数自己的种种罪孽,向他几乎不再相信的上帝祈祷。医师跟他说过,就算乔能醒过来,也可能已经脑部受损了。之前汤马斯在盛怒中——那种炽烈的狂怒,从他老爸到老婆到三个儿子都很害怕的——命令手下用警棍围殴自己的儿子。现在他想像自己的羞愧像一把刀放在热炭中,直到钢制刀身变黑,刀缘缭绕着卷曲的黑烟,然后刀尖插入他胸骨下方的腹部,在他体内移来动去,切切割割,直到他无法看见或无法呼吸。
  「有另外那两个的消息吗,巴托罗兄弟?」局长问。
  「我还以为你已经知道了。」
  威尔森摇摇头。「我一早上都在参加预算会议。」
  「刚刚收到电传电报。他们抓到保罗·巴托罗了。」
  「他们是谁?」
  「佛蒙特州警察局。」
  「活的吗?」
  汤马斯摇摇头。出于某些他们可能永远无法了解的原因,保罗·巴托罗开的汽车里塞满了火腿罐头;不但堆满了后座,连前面乘客座的置脚处都塞满了。当时他在佛蒙特州圣奥本斯(离加拿大边境大约十五哩)的南主街闯了个红灯,一名州警想把他拦下。保罗跑掉了。那个州警追上去,其他州警也加入,最后在艾诺斯堡瀑布村的一座酪农场附近,把保罗的车逼出路面。
  那是个晴朗的春日午后,警方至今仍不确定保罗下车时是否掏出了枪。有可能他手伸向了腰带。也有可能他只是太慢举起双手。但这两兄弟曾在另一条相似的路上射杀了州警杰可布·佐伯,于是这些佛蒙特州警不敢冒险。每个警察都至少开了两枪。
  「当时支援的警察有多少?」威尔森问。
  「我相信是七个。」
  「那歹徒身上中了几枪?」
  「我听说是十一枪,要等验尸才能确认。」
  「那迪昂·巴托罗呢?」
  「应该是躲到蒙特娄去了,或者在那附近。迪昂向来比他哥哥聪明,保罗就比较不懂得避风头。」
  局长从桌上一小叠纸上头拿起一张,放到另外一叠。他看向窗外几个街区外的关税大楼尖顶,一时间仿佛出神了。「你走出这间办公室时,官阶不可能再像以前一样了,汤姆。这个你明白吧?」
  「是,我明白。」汤马斯四下看了一圈,过去十年来,他一直渴望能入主这间办公室,如今他却丝毫没有失落感。
  「如果我把你降为队长,就得让你管一个分局了。」
  「但你不会这么做。」
  「没错。」局长身子前倾,双手交握。「现在你可以专心替令郎祈祷了,汤马斯,因为你的事业要开始走下坡了。」

  「她没死。」乔说。
  他四个小时前醒过来了。汤马斯在接到医师电话后,十分钟就赶到麻州综合医院,还带着他的律师杰克·德贾维斯。德贾维斯是个小个子老人,身上的毛呢西装总是那种最容易忘记的颜色——树皮棕、湿沙灰,或是看似在阳光下晒太久而褪色的黑。他的领带颜色通常也跟西装一样,衬衫的领口泛黄,偶尔戴帽子时,那帽子也总显得太大,歇在双耳顶端。杰克·德贾维斯看起来像温驯的绵羊,而且三十多年来,他大部分时间看起来都是如此,但只要认识他的人,都不会笨到相信这个外貌的假象。他是全波士顿最优秀的刑事辩护律师,而且遥遥领先其他人。这些年来,汤马斯交给地检署起诉、罪证确凿的案子,杰克·德贾维斯至少破坏了两打。有人说等到杰克·德贾维斯死掉上天堂后,会把他以前的当事人一个个都从地狱里救上去。
  几名医师花了两个小时检查乔,在这段时间里,汤马斯和德贾维斯就在走廊上等待,病房门口还有一名年轻巡警守着。
  「我没办法让他脱罪。」德贾维斯说。
  「这个我知道。」
  「但是你放心,二级谋杀罪根本是笑话,检察官自己也知道。不过令郎还是得坐牢就是了。」
  「多久?」
  德贾维斯耸耸肩。「我看是十年。」
  「在查尔斯屯州立监狱?」汤马斯摇摇头。「那等他出狱,整个人也就完了。」
  「死了三个警察呢,汤马斯。」
  「可是人不是他杀的啊。」
  「这就是为什么他不会被判死刑。如果这不是你的儿子,而是换了其他人,那你就会希望他坐二十年牢。」
  「但他是我儿子。」
  医师们走出病房。
  其中一个停下来跟汤马斯讲话。「不知道他的脑壳是什么做的,但我们猜想那不是骨头。」
  「什么?」
  「他没事。没有颅内出血,没有失去记忆,也没有语言障碍。他的鼻子和一半的肋骨都断了,另外血尿状况还会持续一段时间,不过我看不出有任何脑部损伤。」
  汤马斯和杰克·德贾维斯走进病房,坐在乔的病床旁边,乔肿起的黑色眼睛看着他们。
  「我错了,」汤马斯说。「大错特错。另外,当然,我没有借口。」
  乔张开交错着缝线的黑色双唇。「你觉得不该让他们打我吗?」
  汤马斯点点头。「对。」
  「老爸,你对我变得心软了?」
  汤马斯摇摇头。「我该自己动手的。」
  乔从鼻子里冒出轻笑声。「无意不敬,老爸,我很高兴是你的手下动手。要是换了你,我这条命可能就保不住了。」
  汤马斯露出微笑。「所以你不恨我了?」
  「就我的记忆,这是十年来我头一次喜欢你。」乔想从枕头上抬起头,但是没成功。「艾玛人呢?」
  杰克·德贾维斯想讲话,但汤马斯摇手阻止他。他坚定地看着儿子的脸,告诉他在马勃贺德发生的事情。
  乔听了沉默一会儿,反复思索着。然后才有点绝望地说,「她没死。」
  「孩子,她死了。虽然那天晚上警方立刻抢救,但唐尼·纪石勒早就摆明了宁死也不愿意被活捉。她一坐上那辆车,就注定非死不可了。」
  「没有尸体,」乔说。「所以她没死。」
  「乔瑟夫,当初铁达尼号上的乘客,有半数都没找到尸体,但是那些可怜人的确是死了。」
  「我不会相信的。」
  「不会,还是不能接受?」
  「一样的。」
  「差得远了。」汤马斯摇摇头。「我们已经拼凑出那天夜里的一些状况了。她是亚伯·怀特的情妇。她出卖了你。」
  「没错。」乔说。
  「然后呢?」
  乔露出满面笑容。「我才不在乎。我为她疯狂。」
  「疯狂不是爱。」她父亲说。
  「那不然是什么?」
  「疯狂。」
  「无意不敬,老爸,我曾亲眼目睹你十八年的婚姻,那并不是爱。」
  「没错,」他父亲同意,「你说得对。所以这方面我很内行。」他叹了口气。「无论是不是爱,她反正都死了。就像你妈一样,愿上帝让她安息。」
  乔说,「那亚伯呢?」
  汤马斯坐在床的边缘。「不见了。」
  杰克·德贾维斯说,「不过谣传他在跟警方谈条件,要回来投案。」
  汤马斯转头看着他,德贾维斯点点头。
  「你是谁?」乔问德贾维斯。
  德贾维斯伸出手。「我是杰克·德贾维斯。」
  从汤马斯和杰克进入病房后,乔肿起的双眼第一次睁得那么大。
  「要命,」他说。「我听说过你。」
  「我也听说过你,」德贾维斯说。「很不幸,全州的人也都听说过你。另一方面,令尊所做过最糟糕的决定,到头来反倒可能是你最幸运的事情。」
  「怎么说?」汤马斯问。
  「你让手下把他给打成重伤,就让他变成了受害人。检察官不会想起诉他。他还是会起诉,但是很不情愿。」
  「现在的检察总长是邦德兰,对吧?」乔问。
  德贾维斯点点头。「你认识他?」
  「听说过,」乔说,瘀青的脸上露出恐惧。
  「汤马斯,」德贾维斯问,小心翼翼看着他,「你认识邦德兰吧?」
  汤马斯说,「对,我认识。」

  凯文·邦德兰娶了个毕肯丘的名门千金,生的三个女儿都出落得亭亭玉立,其中一个最近嫁入了大名鼎鼎的洛吉家族,成了社交圈的一大盛事。邦德兰拥护禁酒令不遗余力,而且毫无畏惧地反对各种罪恶行为。他宣称,那些罪恶都是过去七十年涌入这块伟大土地的下层阶级和劣等民族所制造出来的。而过去七十年的移民,主要就是爱尔兰人和义大利人,因此邦德兰的意思并不难了解。等到几年后他要竞选州长时,他在毕肯丘和后湾区的金主们就会晓得他是适当人选。
  邦德兰的秘书带着汤马斯进入他位于科比街的办公室,离开时带上门。原本站在窗户边的邦德兰转过头来,双眼不带感情地看着汤马斯。
  「我一直在等你。」
  十年前,汤马斯带人临检一家旅舍时,碰到了凯文·邦德兰。当时邦德兰身边有好几瓶香槟酒,以及一名裸体的墨西哥裔年轻男子。结果一查之下发现,那名男子除了卖淫之外,以前还是庞丘,维拉所率领的「北方联盟」的成员,正因叛国罪遭到墨西哥政府通缉。汤马斯把那名革命分子驱逐出境,然后让邦德兰的名字从逮捕日志中消失。
  「唔,现在我来了。」汤马斯说。
  「你把你儿子从罪犯变成被害人,真是了不起。你真这么聪明吗,副总警监?」
  汤马斯说,「没有人聪明到那个地步的。」
  邦德兰摇摇头。「不见得,少数几个人有,你可能就是其中之一。叫他认罪吧,那个小城死了三个警察,他们的葬礼明天会登上报纸头版。如果他对银行抢劫案认罪,另外不晓得,或许还有怠怱致危罪吧,那么我会建议服刑十二年。」
  「十二年?」
  「死了三个警察,这样算很轻了,汤马斯。」
  「五年。」
  「什么?」
  「五年。」汤马斯说。
  「不可能。」邦德兰摇摇头。
  汤马斯坐在椅子上不动。
  邦德兰再度摇头。
  汤马斯翘起二郎腿。
  邦德兰说,「听我说。」
  汤马斯微微昂起头。
  「请容我跟你解释一、两个概念,副总警监。」
  「总督察。」
  「什么?」
  「我昨天被降职为总督察了。」
  邦德兰的唇边没有露出微笑,眼中却掠过了笑意,一闪即逝。「那我原先要解释的概念,就不必多说了。」
  「我没有什么概念或妄想,」汤马斯说。「我是个务实的人。」他从口袋拿出一张照片,放在邦德兰的办公桌上。
  邦德兰往下看着那张照片。一扇褪色的红门,中央标示着二十九号。那是后湾区一户连栋房屋的门。刚刚闪过邦德兰双眼的笑意,此时转为相反的情绪。
  汤马斯一根手指放在邦德兰的桌上。「只要我把照片交出去,你一个小时之内就会因为买淫而被调职。我知道你现在正在募款准备竞选州长,我会让你的财库更充实。口袋深的人,就能打败所有对手。」汤马斯戴上帽子。按了按帽顶,直到他确定戴正了。
  邦德兰看着他桌上那张照片。「我会想办法的。」
  「想办法对我来说还不够。」
  「我也只是一个人。」
  「五年,」汤马斯说。「只能让他坐五年牢。」

  □

  两星期后,一根女人的前臂冲上纳罕镇海滩。过了三天,林恩市海岸的一名渔人收网时捞到一根大腿骨。验尸官判定这两根大腿骨和前臂都是属于同一个女人的——年龄二十出头,大概是北欧血统,皮肤很白,生着雀斑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