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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廊桥遗梦-第14章

小说: 廊桥遗梦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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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我所说,我希望你们理解,别把我往里想。如果你们是爱我的,那么也该爱我做过的事。
  罗伯特·金凯教给了我生为女儿身是怎么回事,这种经历很少有女人,甚至没有任何一个女人体验过。他美好,热情,他肯定值得你们尊敬,也许也值得你们爱。我希望你们两者都能给他。他以他特有的方式,通过我,对你们很好。
  望好自为之,我的孩子们。
  母字
  厨房里寂静无声。迈可深深吸了一口气,望着窗外。卡洛琳环顾四周,看着洗涤池,地板,桌子和每一件东西。
  当她开口说话时,她的声音轻的几乎像耳语,“哦,迈可,想想他们两人这么多年来这样要死要活地互相渴望。她为了我们和爸爸放弃了他,而他为了尊重她对我们的感情而远远离去。迈可,我们想到这简直没法处之泰然。我们这样随便对待我们的婚姻,而这样一场非凡的恋爱却是因我们而得到这么一个结局。”
  他们在漫长的一生中只在一起度过了四天,只有四天。就是在我们去参加那可笑的伊利诺伊州博览会的时候。你看妈妈这张照片,我从来没有见过她这样子。她真美。这不是照相的美,而是由于他为她做的一切。你看她,放荡不羁,自由自在,她的头发随风飘起,她的脸生动活泼,真是美妙极了。“
  天哪,了擦眼睛。
  卡洛琳又说:“显然这些年来他没有跟她联系过。他死时一定是孤身一人,所以才让人把相机寄给她。”
  我记得我跟妈妈为了那件粉色连衣裙吵架的事,接连好几天,我嘀嘀咕咕闹着要,并且问为什么不行。后来我拒绝跟她说话。他只说一句:“不,卡洛琳,这件不行。”
  迈可想起他们现在坐的这张旧桌子,就因为这,弗朗西丝卡才在他们父亲死后要搬进来。
  卡洛琳打开那软包装的小信封。“这是他的手镯,项链和那小圆牌。这是母亲在信里提到的那张纸条,就是她钉在罗斯曼上的那张。所以他寄来的这座桥的照片上看得出来桥上钉着纸条。”
  迈可,我们该怎么办?你考虑一下,我一会儿就回来。
  她跑到楼上去,几分钟后拿着那件粉色连衣裙回来了。那衣服叠得好好的包在塑料纸里。她把它抖落开,举起来给迈可看。
  想象一下,她穿着这件衣服在这儿厨房里跟他跳舞。想一想:我们大家在这里度过了多少时光,她在为我们做饭,坐在这里同我们谈我们的问题…讨论到哪里去上大学,谈维持成功的婚姻有多困难的时候,必定时时刻刻看到什么的形象。天哪,我们跟她相比多么天真,多么不成熟。“
  迈可点点头,走到洗涤池上面的碗柜旁。“你想母亲会留下什么喝的吗?我可真想喝。回答你的问题?我不知道我们该怎么办。”
  他在碗柜里掏来掏去,找到一瓶白兰地,几乎空了。“还够两杯,卡洛琳,要一杯吗?”
  好。
  迈可从柜子里拿出仅有的两只白兰地杯子放在黄色贴面的餐桌上。他倒空了弗朗西丝卡最后一瓶白兰地,而卡洛琳开始默默地读第一册笔记本。“罗伯特·金凯于一九六五年八月十六日一个星期一来到这里。他正设法找罗斯曼桥。那是下午近黄昏时分,天很热,他开着一辆小型卡车,他给它取名叫哈里……”
  后记:塔科马的夜鹰
  我写罗伯特·金凯和弗朗西丝卡的故事的过程中,我对金凯越来越感兴趣,觉得我们对他和他的生平知道得太少了。在本书付印前几个星期我又飞往西雅图,试图再发掘一些关于他的尚未发现的情况。
  我有一个想法:既然他爱好音乐,本人又是个艺术家,那么在皮吉特的音乐文艺圈中也许会有人认识他。西雅图时报的编辑帮了我的忙。虽然他不知道金凯其人,但是他向我提供了该报纸一九七五年到一九八二年的有关部分,这是我最感兴趣的时期。
  在翻阅一九八零年的报纸时我见到一张黑人爵士乐演奏者的照片,是一个名叫约翰。“夜鹰”。卡明斯的高音萨克斯管吹奏手。照片旁署名罗伯特·金凯。当地音乐家协会给了我卡明斯的地址,并且告诉我他有好几年没有参加演出了。地址是塔科马一个工业区附近一条叉道。
  我登门几次才碰到他在家。开头他对我的提问有点防范,不过我说服了他,使他相信我对罗伯特·金凯的兴趣是严肃的,善意的。之后,他就亲切地,敞开来谈了。他同我谈话时七十岁,我总是打开录音机让他告诉我有关罗伯特·金凯的情况。以下是略加整理的他的谈话记录。
  夜鹰
  我那会儿住在西雅图,在肖蒂乐队干活儿,我需要一张好的黑白相片做广告。那个吹铜管儿的告诉我有个家伙住在那儿一个岛上,照得不赖,他没有电话,我就给他寄了一张明信片。
  他来了,可真是个怪里怪气的外乡老汉,穿着件仔裤,靴子,桔黄背带,拿出那老掉牙的破相机,看上去简直就不像还能开得动,我心想,呵呵!他让我拿着号靠一块浅色墙呆着,要我就就这么说,不停的吹。开头的三分钟那小子就站在那儿盯着我看,真是死盯着我看,那是你从来没见过的最冷冰冰的蓝眼睛。
  过了一会儿他开始照相,然后他问我能不能吹,我吹了。我吹了大约有十分钟,他就在那儿不停地扣扳机,照了一张又一张,然后他说:“好了,我照好了,明天就给你。”
  第二天他把相片儿拿来了。我真给镇住了。我过去照过好些相。可这几张是最棒的,比以前所有的都好得多。他要了我五十元,我觉得挺便宜。他谢了我,走了。他往出走时问我在哪儿演奏,我说“肖蒂乐队”。
  过了几个晚上这后,有一次我往观众席里望,瞅见他坐在旮旯里一张桌子边儿,听得绝对认真。从此他每礼拜来一次,总是在礼拜二,总是喝啤酒,不过喝得不多。
  我有时候在休息时过去跟他聊几分钟。他挺安静,话不多,不过确实挺好处的。他总是有礼貌地问我可不可以吹一曲。过了不久我们有点熟了。我喜欢到港口去看水,看船,发现他也是。后来熟到一块儿坐到长板凳上聊天,一聊就是一下午。也就是一对老家伙随便谈谈心,都觉得自己有点儿跟不上趟,有点过时了。
  他常带着他的狗,挺好的狗,他管它叫“大路”。
  他懂魔力,搞爵士音乐的也都懂魔力,也许正因这个我们谈得来。你吹一个调子已经吹了几千次了,忽然有一套新的思想直接从你的号里吹出来,从来没有经过你头脑里的意识。他说照相,还有整个人生都是这样的。然后他又加一句,:跟你爱的一个女人做爱也是这样。“
  他那会儿正在干一件事,想把音乐转变成视觉形象。他跟我说:“约翰,你知道你吹这支曲子的第四节时差不多总是即兴重复的那调子吗?好了,我想我那天早晨把这拍成照片了。那天光线照在水上恰到好处,一只蓝色的苍鹭正好同时翻过我的取景器,我当时听到你吹那重复的调子,同时也真正看见了那曲调,于是扣下扳机。”
  他把所有时间都花在这把音乐变成形象的工作上,简直着了迷。不知道他靠什么过日子。
  他很少讲他自己的生活。我一直只知道他照相旅行过好多地方,再多就不太知道了。可是有一天我问起他脖子挂的链子底下的那个小东西。凑近着可以看见那上头刻着“弗朗西丝卡”我就问:“这有什么特别意思吗?”
  他好一阵了没说话,光盯着水看。然后说:“你有多少时间?”“得,那天是礼拜一,是我的休息日,所以我说我有的是时间。”
  他讲开了,像是打开了水龙头,整整讲了一下午,一晚上。我觉得他把这事藏在心里已经很久很久了。
  从来没提过那女的姓什么,也没说过这事发生在哪儿。可是,说真格的!罗伯特·金凯讲她的时候真是个诗人。她一定是个人物,一位了不起的女士。他开头先引了他为她写的一篇文章我记得题目好像是叫个什么“零度空间”。我记得我当时觉得这像奥奈特。柯尔曼的自由体即兴曲。
  好家伙,他一边说儿一边儿哭。他大滴大滴眼泪往下落,老人才这么哭法儿,也就是萨克斯管才这么吹法儿。这以后我才明白为什么老是要求我吹。于是,说真格的,我开始喜欢上这小子了。能对一个女人这么钟情的人自己也是值得让人爱的。
  我老是想着这件事儿,想着他跟那个女人共同有的那东西力量有多强大,想着他叫作“老方式”的东西。于是我对自己说:“我一定要把那力量,那段爱情演奏出来,让那”老方式“从我的号里吹出来,这里头有一种他好的特别抒情的东西。”
  于是我就写了这个曲子…花了我三个月时间。我要保持它简单,优雅。复杂的玩意儿好弄。简单才难。我每天都在那上头花功夫,直到开始对头了。然后我又下点功夫把钢琴和低音提琴的过门谱子写出来。最后有一天晚上我演奏了这个曲子。
  那是星期二晚上,他跟往常一样,在听众席里头。反正那是一个不太热闹的晚上,可能一共有二十来个人,没人太注意我们乐队。
  他静静地坐在那儿,像往常一样全神贯注地听,我透过麦克风说:“我现在要吹一支我为一个朋友作的曲子,名叫。”
  我说这话时看着他。他正盯着他那瓶啤酒看,可是我一说出“弗朗西丝卡”,他就慢慢儿抬起头看着我,用两只手把他的灰色长发往后拢一拢,点起一支骆驼牌香烟,两只蓝眼睛直勾勾看着我。
  我把那号吹出从来没有过的声音,我让它为他们分离的那些年月,为他们相隔的那千万里路而哭泣。在第一小节有一句立调,好象是在呼她的名字:“弗朗……西丝……卡”
  我吹完之后,他笔直的站在桌边儿,笑着点点头,付了账,走了。以后每次他来我都奏这支曲子。他为报答我写那曲子,把一张古老的廊桥照片儿装好镜框送给我,现在就挂在那儿。他从来没告诉我他在那儿照的,只是紧挨着他的签名底下写着“罗斯曼桥”。
  可能是七。八年前,有一个礼拜二晚上他没出现。下一个礼拜还没有。我想他可能病了还还是出了什么事儿,开始担心起来,就到港口去打听。谁也不知道他。最后打到了一条船到他住的那个岛上去,那是在水边的一间旧屋子,说实在的就是个棚子。
  我在那儿探头探脑的时候有个邻居过来问我干什么,我告诉了他,邻居说他十天以前就死了。说真格的,我听了以后心里可难过了,现在还难过。我非常喜欢他,这家伙就是有点不寻常,我觉得他知道好多我们大家都不知道的东西。
  我向邻居打听那条狗,他不知道,说他也不认识金凯。我就给动物收容所打电话,可不是,“大路”就在那儿。我到那儿把它领出来给了我的侄子。我最后一次看见它,它正跟那孩子亲热呢,我心里觉得挺舒坦。
  总之,就是这么回事。我打听到金凯的情况之后不久,我的右胳膊出了问题,只要吹二十分钟以上它就发麻,是一种脊椎病。所以我就不再工作了。
  可是,说真格的,他跟那个女人的故事一直缠着我。所以每礼拜二晚上我都拿出我的号来吹我为他写的那支曲子,我就在这么吹,完全自个儿吹。
  不知怎么回事儿,我吹的时候总是瞅着他送给我的那张照片。有点儿什么特别的因缘,我说不上来,反正我吹那曲子的时候眼睛总是离不开那照片。
  我就站在那儿,在天擦黑的时候,把这老号弄得呜呜哭,那是我在吹那曲调,为了一个叫罗伯特·金凯的男人和他管她叫弗朗西丝卡的女人。
  全书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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