虹彩六号-第2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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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胥纳觉得很有趣,说道:“在这里,奥地利?在街上被抢?我的朋友,那些资本主义绵羊可是都被管得死死的。”
“除此之外,我也不知道你们事后会去哪儿,要如何把钱交给你们?”
“中非共和国将会是我们的最后目的地,我们有个朋友在那里,他是于八0年代从派翠丝·卢曼巴大学毕业的,现在在做军火生意。在我们找到合适的住处之前,他会先收留我们一阵子。”
到那个国家,波卜夫心想,他们不是非常勇敢就是非常笨。不久之前那里还叫作中非帝国,被“卜卡萨一世皇帝”所统治。卜卡萨是前法国殖民地陆军━━那支部队曾经驻守在这个国家━━的上校,跟其他的非洲酋长一样,他靠著杀戮一路爬到权力的顶峰。然而不寻常的是,根据官方文件的说法,他是自然死亡,但真实原因不明。在卜卡萨身后,这个小小的钻石生产国在经济上多少要比黑暗大陆的其他国家好一点。但是说到底,汉斯与佩特拉还不一定能到得了那里呢!
“好吧,我的朋友,你的决定是━━”波卜夫拍拍手提箱说道。
德国人考虑了半分钟,做了决定:“我看过钱了。”在波卜夫欣喜若狂的眼光下,佛胥纳拿起一捆一十张的现金,把它像扑克牌切牌一样翻了一下后又放了回去。接著,他草草写了张纸条放在箱子里,然后说道:“这是目标的名字,我们会从他开始行动……我想应该是明天晚一点。你那边都搞定了吗?”
“美国的航空母舰在东地中海,利比亚会准许你们的飞机飞越他们的领空,而且不会让任何北约的飞机跟著你们。此外,他们的空军还会为你们提供掩护,对外宣称因为天气恶劣而无法继续追踪你们。我建议你们如非必要,尽量不要使用暴力,以免惹来不必要的麻烦。”
“这点我们已经考虑过了。”汉斯向他的客人保证。波卜夫心想,他们两个人是不可能上得了飞机的,更不用说逃到非洲了。像这种任务的问题主要是在于不管你考虑得多周详,整个行动的成败仍是取决于其他因素,或者更糟的是根本要靠运气。汉斯和佩特拉对于自己的政治理念坚信不移,就像人们会因为对宗教信仰的虔诚而去期待最渺茫的机会一样,他们也会用手边有限的资源假装他们已经有了完善的计画。但是追根究底,他们的资源也不过就是他们想要把暴力加诸于这世界的意愿。
因此,他们的信仰架构其实是相当盲目的。就像是一组闪光灯,让这两个德国人失去了客观观察周遭世界的能力,也不愿意去接受现实。而对波卜夫来说,最大的好处就是这两个德国人愿意让他帮他们保管钱。波卜夫和他们不同,他是个很会适应周遭环境变迁的人。
“你确定吗?”
“确定。”佛胥纳把箱子盖上,拨动号码锁,然后把它放回波卜夫的腿上。俄国人郑重地接受了这个责任。
“我会小心保管的。”━━直接放回他在伯恩的银行帐户━━然后他伸出手说道,“祝你好运,请千万小心。”
“多谢,我们会拿到你要的资讯。”
“那就靠你了。”迪米区说完便下车走回机场大厦,叫了部计程车直驶旅馆。他有点好奇汉斯和佩特拉会何时开始行动,是今天吗?他们会那么性急吗?这些年轻的傻瓜。
三等士官长荷马·强士顿把步枪上的枪机拆了下来,然后举起枪检查枪管。十发子弹只把枪管弄脏了一点,枪膛前方靠枪管的地方也没有锈蚀的痕迹━━除非他用这把枪打出一千发以上的子弹,才会有毁损的痕迹,但是到目前为止,他只打了五百四十发。然而,再过一个星期左右,他们就必须用光纤设备来检查了,因为七公釐口径的雷明顿━麦格农子弹在发射时所产生的温度相当高,会将枪管快速烧损,所以他每隔几个月就要更换一次枪管,这是相当麻烦的工作。换枪管的困难之处在于必须把枪管和枪座作精确的结合,还要在靶场以固定的距离打上五十发左右的子弹才能校准,以确定这把枪能像往常一样准确地射出枪弹。此时强士顿在擦枪布上坟了适量的清枪液,然后用它在枪管里来回通了一下,结果那块布拿出来时已是脏兮兮的了。于是,同样的动作就这样重复了六次,最后再拿一块布把枪管擦乾,在里面抹上薄薄的一层清洁溶液,以便在不改变枪管精度的情况下,让溶液中的矽能保护枪管的钢铁不被锈蚀。强士顿在完成工作之后,满意地把枪机装了回去,拉动枪机关上枪膛,然后扣动扳机让枪机回复到正常的位置。
他相当钟爱这把步枪;这把枪是七公釐口径的雷明顿━麦格农,它是由为美国密勤局制作狙击步枪的同一批技师所制作的,配备了雷明顿枪管座、特定膛线数的哈特枪管以及路波德牌(Leupold)的十倍狙击望远镜,然后装在一个很丑陋的克夫勒树脂枪托上━━之所以不用比较漂亮的木头枪托是因为木头一旦长时间暴露在空气中就会弯曲,而克夫勒树脂是死的、无化学活性物质,不会受到湿气和时间的影响。强士顿刚刚已经再度证明,他的步枪能够准到十五秒弪度以内,也就是说,它可以在一百码的距离下,连发三颗子弹都落在一枚直径大约两公分的五分钱硬币之内。也许有一天有人会设计出雷射武器,强士顿心想,让这把手工制的步枪更加准确。在一千码的距离下,他可以连续把三发子弹打进四寸直径的圆圈里;这不只需要一把好步枪,还必须测量风速和风向以补偿弹道的飘移,然后再加上控制呼吸以及手指扣下二点五磅双道扳机的力量。强士顿的清枪工作已经完成了,他提起步枪来到有温湿度调节的军械柜,然后把它放回枪架上。刚才的靶纸已经在他的桌上了。
荷马·强士顿拿起靶纸。他刚才分别在四百以及五百公尺的距离各打了三发子弹,然后是七百、九百公尺各两发。所有的十发子弹都落在人型靶的头部,换句话说,这十发如果是对准一个人的话,那这个人是必死无疑。他只打了一个弹匣,里面是他自己装填的西艾拉一七五克子弹,配上六十三点五克的IMR无烟火药;这对这种步枪来说是最佳组合。这种子弹要打到一千码外的目标需要一点七秒,时间有点长,尤其是在对付移动的目标时;强士顿想道。但这不是他所能控制的。这时,有一只手落在他的肩上。
“荷马。”一个熟悉的声音说道。
“嗨,狄特。”强士顿仍盯著靶纸,头也不回地答道。
“你今天的成绩比我好,看来风对你比较有利。”这是韦伯一贯的藉口,但就欧洲人来说,他对枪已经相当了解了。
“我跟你说过很多次了,你那个半自动射击没有作恰当的修正。”韦伯的两颗九百公尺子弹都打在边上,勉强算是打中了,但实战时可能只会打伤目标,却无法把目标干掉。
“我就是喜欢在射第二发时比你快上一点。”韦伯指出,以这句话结束了两人之间的争论。军人对他们武器的忠诚度并不逊于宗教,德国人使用的那把华特狙击步枪的射远比较快,但那把武器并没有手动步枪准确,而且射出的子弹速度也比较低。这两个人已经为此争论了无数次,但总是不了了之。
韦伯拍拍他的枪套说:“比比手枪如何?荷马。”
“好。”强士顿起身道,“没问题。”手枪并不是他们的正式武器,但却很好玩,而且在这里子弹是免费的。他们朝靶场走去,途中碰上了查维斯、普莱斯和其他人,他们手上都拿著MP━十冲锋枪,正嬉闹著从靶场出来。显然这天早上每个人在靶场的表现都不错。
“哼,”韦伯有点轻蔑地说道,“谁都能打中五公尺的靶。”
“早安,罗伯特。”荷马向靶场管理员打招呼道,“可以帮我们准备一些Q靶吗?”
“没问题,强士顿士官长。”戴夫·伍兹答道。他抓了两张美式标靶━━由于这种靶的中央靶心位置有个字母Q,所以被叫作Q靶━━然后又拿了第三张靶纸给自己用。伍兹是英国陆军宪兵团的军旗士官,他留了一撮小胡子,擅长白朗宁九公釐手枪。三位士官各自带上耳罩,而标理则被马达带到十公尺线上,然后转向侧面。以技术上来说,伍兹是他们的手枪教官,但以赫里福这些人的本事来看,似乎不太需要他的指导,结果他只好以每星期打上个一千发子弹的方式来精进自己的技术。他也会跟虹彩部队的人一起打靶,跟他们来场友谊赛,但让小组成员感到很泄气的是,到目前为止,他们的比赛都还是平分秋色。伍兹是个很传统的人,他跟韦伯一样只用单手持枪,而强士顿则喜欢双手握枪的姿势。突然间,标靶毫无预警地转了过来,而三把手枪也不约而同地朝标靶开火了。
尔文·奥斯特曼的家真是富丽堂皇,汉斯·佛胥纳心想,正是这种傲慢的阶级敌人才会拥有的东西。根据他们的调查,这城堡的现任主人跟贵族阶层并没有任何血缘关系,但毫无疑问的,他过的生活与贵族并没有两样。他转进了两公里长的褐色碎石车道,途中经过了细心修饰过的花园和园丁们以精确的间隔种值的一丛丛灌木。当他转向朝宫殿驶近时,他把租来的宾士车先停了一下,接著右转,装出一副在找停车位的样子。在绕到房子后方时,他看见了他们待会儿将会用到的西考斯基S━七六B直升机,正停在用黄漆圈起来的柏油停机坪上。很好,佛胥纳继续绕著城堡往前开,然后把车停在建筑前方,大概距离屋子大门五十公尺的地方。
“准备好了吗?佩特拉。”
“好了。”她的回答简洁有力。他们两人已经有好多年没执行过任务了,而眼前的状况与他们花了一个星期,看了一张又一张地图和平面图所完成的计画不太一样,有些事情━━像是房子里到底有几位仆人之类的━━他们并不十分确定。当他们开始向大门走去时,有一辆送货卡车开了进来,停在他们附近。卡车的车门打开,下来两个男人,手上都抱著一个大盒子,其中一位对汉斯和佩特拉挥了挥手,要他们走上台阶。上了台阶之后,汉斯按了门铃。过了一会儿,门开了。
“早安,”汉斯用德语说道,“我们跟奥斯特曼先生有约。”
“您的大名?”
“包尔,”佛胥纳说道,“汉斯·包尔。”
“送花的。”两个男人中的一位开口说道。
“请进,让我拨个电话给奥斯特曼先生。”管家说道。
“谢谢。”佛胥纳用德语答道,佩特拉和两个送货的男人也随后跟了进来。管家关上门,转身走向电话。当他拿起话筒正要拨号时,却突然停下动作。
“你乾脆直接带我们上楼算了。”佩特拉手上拿著一把手枪瞄准管家的脸。
“这是怎么回事?”
“这……”佩特拉·多特蒙和煦地笑道,“……是我跟奥斯特曼先生之间的事。”那是把华特P━三八自动手枪。
当管家看见两个送花的人也打开盒子各拿出一把轻机枪,在他面前上膛时,他艰难地咽了口口水。其中一个人打开前门对外面挥了挥手;几秒钟后,另外两个年轻人也走了进来,手里拿著同样的武器。
佛胥纳向前走了几步之后便停下来四处张望。他们现在正位于大厅,四公尺高的墙上挂满了文艺复兴时代晚期的绘画;所有的艺术品都是以金框裱挂的大幅田园风光,金色的画框看起来比画还要引人注目。门厅的地板是由白色大理石拚成的,在每个交点上还嵌有黑色的钻石。所有的家具都带有法国风格,而且多半都是镶金的。佛胥纳耳边传来吸尘器的声音,但他并没有看到半个仆人。他对那两个刚进来的人比了一下手势,要他们到一楼的西边看看,因为厨房就在那个方向,而那里一定会有人在,所以得去把他们搞定。
“奥斯特曼先生在哪儿?”佩特拉接著问道。
“他不在,他……”
佩特拉把枪顶到管家的嘴里,说道:“他的车子和直升机都在这里,你还想骗我。给我老实说,他在哪里?”
“在书房,楼上。”
“很好,带我们上去。”她命令道。管家到此时才正视到佩特拉的眼睛,结果发现她的眼神比手中的枪还可怕。于是他点点头便转身朝楼梯走去。
楼梯当然也是镶金的,上面铺著用铜条固定的红地毯。奥斯特曼是个有钱人、不折不扣的资产阶级,他以买卖股票致富,但却从未真正拥有过一家公司。佩特拉想道,他只是个操纵者,像蜘蛛一样坐在自己所结的网中间。现在他们正走进他的网,并将让奥斯特曼这只蜘蛛学到一点教训。
她看见楼梯旁边的墙上有更多的画,而且比她曾画过的任何一幅都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