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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南京大屠杀-第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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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十五联队屠杀俘虏一万五千
  前面已作过介绍,同于第十三师团的会津若松第六十五联队曾在幕府山下俘虏了中国兵约一万五千人,不久,这些俘虏全被残酷杀害。
  要给一万五千名俘虏提供伙食,不消说,那是十分困难的。据前面提到的十六日南京发布的消息记载,横田记者告诉一个俘虏、教导队总参谋沈博施说:“听说今晚能供应伙食。”当时沈参谋回答:“深表感谢。只要能给我配备汽车和警卫员,我陪你们去富贵山炮台的地下室储藏几百袋大米的地方。如果搞来大米,不消说这里所有的人当然都能解决问题,而且还能提供给日本军。”但是,储藏在南京城内这座富贵山炮台内的几百袋大米,最后连一粒也没有装进沈参谋以及一万四千七百七十七名俘虏的肚子里。可悲的是,日本军还借口无法提供给养,把俘虏全部枪杀了。当时,朝日新闻社出版的《日华事变画报》第十一辑就刊载了一幅两角部队抓获俘虏(部分)的照片,他们集中在一起,都被收容在幕府山下、扬子江岸边的村庄——上元门的兵营里。这幅照片恐帕就是在屠杀他们的前一天拍摄下来的。
  屠杀这一大批俘虏的,也是第六十五联队。后来,这个联队的随军记者秦贤助听到当时情况后,曾在前面提到的回忆录中这样说:
  屠杀事件从十五日下午就开始了,到晚上达到了顶点。这一天,有一长队俘虏穿过南京市区,向太平门走去。其教量多达二万人。……这就是白虎部队在南京入城时当作礼物带来的大量俘虏。俘虏队伍长得看不到头,而前面等待着他们的却是死亡。
  甚至连被称为“精锐的白虎队”也屠杀其俘虏,这难道是白虎部队的过错吗?是所谓富有人情味的部队长两角大佐的意图吗?抑或是师团长即萩洲部队长萩洲立兵中将所选择的处理方法吗?
  军司令部曾向中央(参谋本部、陆军省)请示了几次,最初发来的训电是:“好好谋划!”这一命令很不明确,也没有关于处理俘虏的方法。
  一再请示后,发来的训电也是“研究后处理!”如何研究好呢?军司令部觉得为难,于是第三次请示,得到的命令是“由军司令部负责处理!”军司令部认为中央的态度暖昧。为迎接朝香宫中将而举行的入城式迫在眉睫,军司令部十分焦急。“杀掉吧”,军司令部就轻易地作出了这样的结论。
  在城内,日本军已经屠杀了俘虏,并扫荡残敌,直至看不到一个中国士兵。
  而且,日本军认为在缺乏粮食的情况下,只有杀掉二万俘虏。
  不过,据说两角大佐毕竟表示了反对。他原来想,为我方抓来的俘虏,解除其武装后予以释放,让他们回乡。他这一内心想法是正常的,但其主张未能实现。他虽说是部队长,但只是一个联队长而已。再说,无论哪一个部队在大陆战线上连战连胜后,都是骄傲非凡,得意忘形的。结果,什么都干了(《沾满了俘虏血迹的白虎部队》,载《日本周报》,第三九八号)。
  秦贤助认为,两角部队屠杀俘虏是在十五日晚上,这个时间也许有二、三天出入。这是因为,前面提列的横田记者于十六日拍电报发出的消息,假定是在前一天所写的,可以想见,两角部队抓到的大批俘虏在幕府山附近至少呆到十五日。我在过去写的《南京事件》一书中,估计一万五千名中国兵是在十六日晚上被杀害的,现在看来,事情发生在举行入城式的十七日那天,或者发生在第二天即十八日晚上。
  当时,俘虏穿过城内,出太平门,朝扬子江岸边走去,由此看来,屠杀俘虏的地方估计是在草鞋峡——靠近下关东北方向,与长长的江岸相连。
  在秦贤助的回忆录中,有一点值得引起注意。那就是关于对二万俘虏的处置问题。 据说军司令部曾再三请示参谋本部和陆军省, 而中央态度暖昧,每次都命令“处理”。然而,我认为军司令部就处置俘虏问题请示中央的说法可能是一种误传。可以认为,军部就处置俘虏问题早己下达了命令,说是要全部“处置掉”(杀掉)。下级无视上级的现象,越来越严重。无论干什么事情,军司令部似乎本来就无意尊重中央的指令。更何况第十三师团所属上海派遣军有像长勇那样的参谋,他曾放肆地说过,屠杀三十万俘虏是他独断下令干的。这些情况,我想在后面逐步加以叙述。
  关于第六十五联队屠杀俘虏的事件,铃木明采访尚活着的有关人员,写了长篇报道,提出了各种各样的疑点。关于铃木明的论点,本书将在第二编里作详细的批判,这里只是简单提一笔。关于发生上述事件的时间,也将在那里谈到。
  扬子江边每晚大屠杀
  在扬子江岸边的草鞋峡和下关,日本军的屠杀行为好像每天晚上都有发生,同十七日或十八日屠杀一万四千七百七十七名俘虏的情况相似。关于这些屠杀行为,我们听到了许多证词。其中,内容有重复的,死亡的人数似乎也有夸张之处,但还是对有关资料作一概略介绍。
  在扬子江岸边对俘虏进行大屠杀,看来是从十五日晚上开始的。在这天晚上,有几千名中国人排成不见其尾的长长的队伍,路过《东京朝日新闻》设在大方巷的分社前面的马路,被押赴屠杀场所。该报社随军记者尾随着队伍来到下关,目睹了在那里所发生的大修剧。今井就黎明时在扬子江畔看到的凄惨情景叙述如下:
  码头上到处都是尸体,一片黑黝黝的,堆积如山。约有五十个乃至一百个人影在尸体中间蠕动,他们转来转去地拖着尸体,把尸体丢入江中。
  尚未断气的人在呻吟着,鲜血在滴沥,手脚抽搐着,像哑剧那样,一片寂静。这个惨象在对岸隐约可见。码头上到处都是血水,道路化为泥泞。血水在月光下映出一片微弱的光亮。
  过不多久,“苦力们”完成了工作,在岸边排成一行。哒!哒!哒!
  一阵机枪声。只见他们仰面朝天,翻身扑地,腾空跃起,都一起跌入江中,就此了结。
  当时在场的军官曾点过死亡的人数,说是“约有二万名左右”(《南京城内的大屠杀》,载一九五六年十二月发行的《文艺春秋特辑》)。
  关于十五日那天在下关大量屠杀俘虏的情况,我不了解中国方面的有关资料。说不定今井把目击事件的时间记错了一天。就是说,事件的发生是在十六日。这一点姑且存疑。
  关于今井正刚所写的手记,铃木明已对它的可靠程度作了辛辣的批评。对于铃木明的这一论点, 我将在本书第二编第2节(第三六四页以下)提出详尽的反驳意见,希阅读。
  以熊本第六师团的随军记者身份而进入南京城的《东京日日新闻》特派记者五岛广作(随军时在熊本分社工作),对《东京朝日新闻》随军特派记者今井正刚撰写的正文所引记录,以《六师团的“南京惨杀事件真相”
  毫无事实根据》(载《熊本广播》,一九六六年八、九、十一号)这一论稿形式,作了这样的批判:“今井君的南京大屠杀一文是根据‘似乎发生过’或‘无疑发生过’的传闻,用推理小说的手法虚构事实,凭兴趣出发写出来的。东京大学新闻研究所和日本各大学开设新闻讲座,今井的文章在大众传播原理和编辑论这些学科的教材中已成为造谣惑众的典型事例。
  与有名的‘伊藤律访问记’一样,同是巧妙地进行虚构报道的典型。关于报道南京入城式的著名文章,像事先考虑的原稿那样,其胡说八道也不亚于‘伊藤律访问记’,对此,东京大学新闻研究所研究室也感到惊讶。“
  五岛也把今井指责为“急于在特殊报道上立功的蛊惑人心的记者”。
  诚然,五岛在文中所说的关于报道南京入城式的那篇事先考虑的原稿,是今井根据时间安排,在前一天写好后拍电报给总社的“虚构报道”。此事,今井本人也打过招呼,总社理应知道是“虚构报道”。新闻记者在万不得已的情况下,写些像是真有其事的事先考虑的报道和预作推测的消息,这对五岛来说自然也是十分了解的。发表关于南京入城式的虚构报道,这一点,《东京日日新闻》南京分社无疑也负有同样的责任。因此,东京大学新闻研究所如果把今井的报送视为虚构报道的典型事例,那是考虑到对南京入城式的报道方式问题。关于屠杀事件的报道,是二十年后写的回忆录,不是新闻消息, 因而说它是“虚构报道” 有些可笑。如果一定要说它是“虚构文章”,那末,既然它所写的是总社所公认的“虚构报道”,是否可以认为用回忆录方式所写的报道也是“虚构文章”?新闻研究所的教授们也并不会像五岛所说的那样,断定今井关于屠杀事件的报道是“虚构文章”吧!
  下面,就十二月十六日在扬子江岸边所发生的各起事件,列举一些有关资料。
  首先是中国人鲁甦(发生事件时在警察署工作)的证词,他的证词收于南京地方法院检察宫在远东国际军事审判时提出的报告(检证一七○二)中。
  敌军入城后,将准备退却的国军和男女老少难民共五万七千四百十八人关在幕府山附近的四、五个村庄里,断水断粮。冻死饿死者颇多。到一九三七年十二月十六日夜间,日本军用铅丝将幸存者两个两个捆在一起,排列成四行,驱集到下关草鞋峡。然后用机枪对这些人进行扫射,又用刺刀乱戳,最后在尸体上浇上煤油焚化。烧后,把尸骸一个个都扔入扬子江中(《远速》,五十八号,载前引资料集1,第一四一页)。
  据说,鲁甦在巷战时因中炮弹受伤,躲在幕府山附近的上元门大茅洞里,他在“咫尺之远”看到当时凄惨的情景,因而可以说是“目睹这一惨剧的见证人”。根据他的证词,除了在幕府山下当了俘虏的一万四千七百七十七个退却的士兵外,还有多达四倍于此的军民被关在幕府山附近的几个村庄里。十六日夜间,他们被机枪扫射,全都死去。但是,将总数定为五万七千四百十八人,有什么资料根据呢?我也觉得有些可疑。在远东国际军事审判时提出的《南京地方法院检察处敌人罪行调查报告》(检证一七○六)也认为,当时关在幕府山附近几个村庄里的男女老少有五、六万人(《远速》,五十八号,载前引书,第一四三页)。
  十六日这一发生事件的时间,有的记录则说是十八日。南京国防部战犯审判法庭在对“南京大屠杀案主犯”谷寿夫中将进行判决时这样说:“同月十八日夜间,复将我被囚幕府山之军民五万七千四百十八人,以铅丝扎捆,驱集至下关草鞋峡,
  亦用机枪射杀,其倒卧血泊中尚能挣扎者,均遭乱刀戮毙,并将全部尸骸,浇以煤油焚化。“军民五万七千四百十八人在下关草鞋峡被屠杀的时间是在十二月十八日晚上(郭岐:《南京大屠杀》,第二二一页)。可以推测,判决这起事件的根据,很明显是基于上述鲁姓的证词,但把据查于十二月十六日发生的事件,在判决中改成十八日,这也许有什么根据,暂且注意时间上的差异。
  根据梁廷芳大尉(一九四六年)出庭参加远东国际军事审判时的宣誓口述(检证一七四三),十六日下午五时左右,当他改穿便衣后躲藏在国际安全区的难民收容所时,日本军命令他们去下关,同时强行拉走五千个人左右,组成了长达四分之三英里的队伍,他险些被杀。到十一时左古,枪杀已持续了四个小时,他避开日本兵的视线,和朋友一起跳入扬子江,隐藏在崖下,后来才得救。梁大尉对当时的枪杀情况作证说:“我们到达那里时,在江(扬子江。——洞富雄注)边附近排成一行,两边和前面都有日本兵和机枪,机枪口对准了一排人。还有两辆卡车,车上装有粗绳,大家五个人一组,倒背着手被绳子捆绑起来。我还亲眼看到,在这些人中间,有许多人先被日本人的步枪射中,后被扔入江中。在那里,包括乘轿车的军官和其他军官在内,约有八百个日本人。”从下午七时开始进行枪杀,据说持续到第二天凌晨二时(《远速》,四十三号,前引书1,第七十二至七十三页)。
  梁廷芳的宣誓口述,没有讲明日本军从安全区的哪一个收容所里带走五千名中国军民,也未明确说屠杀的地方只是在下关。然而,根据南京战犯军事法庭对谷中将的判决,指出该收容所是华侨招待所,屠杀的地方是在下关中山码头,并知道,同梁廷芳一起逃跑的友人是白增荣。
  在梁廷芳的宣誓口述里,既未讲清楚五千个人全部是难民,也未讲清楚他们同在一个收容所里,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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