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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南京大屠杀-第1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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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谈到南京暴行事件,在这里有必要叙述一下叫作安全区的国际难民区。
  首都南京陷落时,有四十名左右的外侨留在这里求走,他们不顾其本国的外交代表的劝告,把生命危险置之度外。留下来的外侨人数,正如田伯烈编写的那本书中所引的材料——估计是外侨马吉牧师秘密致其在上海的妻子的那封信里,谈到十二月十一日那天情况时说:“我们现在外侨二十七名,其中美国人十八名,德国人五名, 英国人一名,奥地利人一名,苏联人两名”(前引书2,第二十八页)。在十二月十七日南京安全区国际委员会致日本大使馆的公函中,也认为在南京有二十七名外侨(《南京安全区档案》第九号文件,田伯烈编写的书,第六号文件,载洞富雄编前引资料集2, 第一二七至一六八页)。但是这二十七名外侨,并非留在南京的全部外侨人数,他们不包括宣传报道工作人员、大使馆工作人员和女侨民等等,似乎仅指除此以外的男侨民而已。实际留下来的好像有四十名左右。在这四十名左右外侨中,有十五名侨民参与组织国际委员会工作,这个委员会的设置,目的是为了保护、救济当时留在日本军占领下的南京三十万左右市民。前面提到的南京安全区就是难民区。
  根据十二月十四日那天安全区国际委员会致日本当局的公函中所附名单(收于田伯烈编写的那本书中),该委员会由十五名侨民组成,计:德国人三名,美国人七名,英国人四名,丹麦人一名。而另行组织的国际红十字会南京委员会方面, 则由十五名外侨和两名中国人组成(前引书1,第一六七页;2,第一二一至一二二、一六七页)。
  在后一组织的十五名外侨委员中,有七名与前一组织重复。属于这两个委员会的外侨共达二十三名。但在红十字委员会的委员中有两名是女的,如把她们除去不算,则男侨为二十一名。
  可是,在该书收录的各种资料中,除上述二十三名外,还可见到十二名男侨和五名女侨的名字,他们都是官在南京的外侨。合起来,外侨人数为男三十三名,女七名,共四十名。在不属上述两个委员会的外侨中,除美国大使馆二等秘书艾利森(John Allison)和巴赫(J。 Lossing Bach)
  教授外,人们知道还有《纽约时报。记者德丁等五名宣传报道工作者,如从三十三名男侨中除去这七名,就成为二十六名。这与马吉牧师(?)的报告和十二月十七日安全区国际委员会的公函中所说的二十七名相比,仅少一名。在两个委员会的成员中有男侨二十一名,其他男侨除知道名字的十二名外,恐怕还有一人,定居的男侨人数还是二十七名,这可能是正确的。
  接着要指出的是,马吉牧师(?)所说的二十七名不同国籍的外侨,在人数上稍有出入。这与前面提到的十二月十四日发出的安全区国际委员会的公函中所附名单一比较就清楚了。另外,在《确京安全区档案》中,不完整地记载着二十二名外侨名单,其中德国人五名,奥地利人一名,苏联人两名, 美国人十四名(前引书2,第一七三至一七四页)。这里,少了四名英国人和一名丹麦人(计二十七名)。
  一九三七年十一月,侨居南京的外侨时常聚集在一起,他们为了对付日本军的空袭,为安全起见,就设置中国人和外侨可以避难的安全区问题进行了商议,认为“当此日本军来临之际,情况紧急,希望在事后得到中国和日本两国承认的情况下,设置专事建立安全区的委员会”,不久,这个委员会的核心——南京安全区国际委员会成立了(田伯烈编写的书, 载前引书2,第二十一至二十二页)。德国人、实业家约翰·拉贝就任主席,金陵大学社会学教授斯迈思博士担任秘书。
  南京市市长马超俊把安全区的行政权交给国际委员会,是在十二月一日。这些权利包括涉及警察、重要公共事业、消防、住宅、食品以及卫生等各种职权。为了执行警察行政任务,还移交了四百五十名警察。市长还保证向安全区供应三万担米、一万担面粉和盐,并拨给十万美元予以资助。事实上,该委员会很快得到了二万零九袋米的发货单和现款八万美元(前引书1,第一五九至一六○页;2,第二十七至二十八页、一二五、一二七、一三一、一三八、一四八至一五○页)。
  这一安全区的范围规定为:南至汉中路,东至中山北路(今人民北路),北至山西路(实际上从山西路更向北延伸),西至西康路。面积为两平方英里,约占城内总面积的八分之一而巳。据说该区建筑物仅占城内总数的百分之四。管理安全区的国际委员会, 其办事处设在宁海路前外交部部长张群的公馆内(前引书2,第二十九、五十、五十二、二一九页)。
  据推测,留在南京的市民约二十五到三十万人(日本军所登记的市民达十六万人,但其中不包括十岁以下的儿童,有些老妇也不计在内〔前引书2,第一四三页〕),其中有十五万人聚集在小小的安全区内(前引书2, 第五十三页)。在难民中,也有些人是好不容易刚从上海、苏州、无锡、镇江等地逃难来南京的。
  日本兵的残暴行为使市民产生了恐惧心理。居民,特别是害怕他们暴行的妇女陆续来到安全区的收容所避难。在这安全区里,丢下武器、穿上便衣的中国兵,即日本方面叫做便农兵的也混了进来,这是不言而喻的。国际委员会即使知道了这一点,也认为,他们既然已经放弃武器,同样把他们当作一般难民收容下来,这是理所当然的。
  在安全区里,利用公共机关的房子设置了十八个难民收容所。在这些房子里,到十二月十七日为止,约收容了五万名(当初,预计收容三万五千名)难民(前引书2, 第一三一至一三二页),从十二月下旬到翌年一月间,最多的时候竟收容了六万八千名乃至七万名。
  此外, 据说未进收容所而居住在安全区内的人,也有六万八千名(前引书2,第一三六、二二○页)。
  十二月十七日那天,各收容所及其收容的人数如下:
  旧交通部:一万名〔家属〕。五台山小学:一千六百四十名〔家属〕。
  汉口路小学:一千名〔家属〕。陆军大学:三千五百名〔家属〕。小桃源南京语学校(原文如此——译者):二百名〔男子〕。军用化工厂:四千名。金陵大学附属中学:六千至八千名〔家属〕。圣经师资训练学校:三千名〔家属〕。华侨招待所:二千五百名〔家属〕。南京神学院:二千五百名〔家属〕 。 司法部:空。最高法院:空。金陵大学蚕桑系:四千名〔家属〕 。金陵大学图书馆:二千五百名〔家属〕 。德国人俱乐部:五百名〔家属〕 。 金陵女子文理学院:四千名〔妇女〕。法学院:五百名〔家属〕。农村师资训练学校:一千五百名〔家属〕。山西路小学:一千名〔家属〕。金陵大学宿舍:一千名〔妇女〕。总数共四万九千三百四十至五万一千三百四十名。
  在这些收容所中,收容最多的要算美国教会学校——金陵大学(今南京师范学院)所属各单位。最多的时候校内各处好像有三万难民(前引书2,第五十一页)。
  由于越来越多的难民从安全区外拥进来, 自此比较大的私人住宅也都改作收容所了。这样,收容所总共有二十五处,但要把所有难民全都收容在这些单位里,那是不可能的。在安全区内,居民住宅都住满了人,要让几万难民住在现有房子里是住不下的,倒不如在空地上、单位内部和居民住宅的院子里搭起临时小屋,暂时住下来。当然,安全区一片都是临时小屋(前引书2,第三十三、五十二至五十三页)。对居住在这种临时小屋的难民来说,天气—直晴朗是幸运的,但到年底,他们终于遭受大雪的袭击。在外侨马吉牧师(?)的信中这样说:“十二月二十八日,星期二。我们所担心的恶劣气候到来了。先是雪子下个不停,接着又下起鹅毛大雪。可怜的难民们虽说是住在临时小屋里,其实这种小屋与狗窝没有什么两样,他们处于悲惨的境地。因为这种临时小屋多数不能防雨,路面又很泥泞。前些日子连续放晴,对我们来说确实感到幸运。”(前引书2,第四十一页)
  扬子江岸边也是集结难民的地方,那里约有两万市民。在日本军入城前由国际委员会配给他们的粮食几乎已经吃光,他们吃尽了苦难后,要求转到安全区来。然而,安全区里的难民已人满为患,事实上,日本军也不容许他们进入安全区。在马吉牧师(?)的信中,谈到十二月二十九日那天情况时,对此有所记述(前引书2,第四十一页),这个难民区大概就是中国方面所说的“宝塔桥难民区”。据本多胜一在南京采访后所写的报道说:“宝塔桥难民区”地处英租界,所以“许多居民在那里避难,他们抱着这样一种希望:也许日本军不能随便侵入这个地区”(《中国之旅》,若波文库版,第二四四至二四五页)。据说,在这个难民区里收容了数千名难民,其中二千名青壮年男子在附近的煤炭港码头被屠杀,对此,前面已有叙述(参照本书第四十四至四十七页)。
  安全区虽已设置,但日本军不承认它在国际法的意义上是具有治外法权的区域。本来,安全区的性质是:它的设置是为了在发生战斗期间保护那些在战斗中受害的一般市民,因此在占领后,日本军理应接收。所以日本军当局不承认管理安全区的国际委员会有其特殊的法律地位。
  国际委员会主席、德国人拉贝在一月十四日致函(检证四○三九)德国驻上海总领事,就这个安全区和管理安全区的国际委员会问题,叙述如下:
  如同当时贵电之照会所报告的那样,我在当地设置的难民区国际委员会担任主席。
  上述地区成了二十万中国非战斗人员之最后的避难场所。在该地区设置这个委员会不太容易。那是因为尤其日本方面根本不承认上述地区。其原因在于,(中国方面)高级武官和他们的幕僚一起,在最后的时刻,即在他们逃离南京前,一直居住在这个地区(中略)。
  我委员会管理着全部约有七万难民的二十五个避难所,在七万名中约有五万名难民毫无粮食来源, 要由我们供给(洞富雄编前引资料集1,第一六六至一六七页)。
  如果能保证南京市民的正常生活得以全面恢复的话,国际委员会也答应日本军接收安全区。该委员会事实上是这样希望的,它在十二月十七日致日本大使馆的公函中提出:“本委员会虽说受旧南京市政府委托,其职权在任何意义上说都是半行政性的,但无意继续行使该职权。我们迫切希望尽可能将这些职权及早移交给贵方。如此,本委员会则可成为单纯的救济机关。”(前引书2,第一二七页)
  可是,日本军在开进南京的同时,掠夺、强奸、屠杀,为所欲为,军纪很坏,出现了军事当局亦感到束手无策的恐慌局面。于是出现了这样的局面:连在占领前还留在一般市区的市民也要求保护,陆陆续续不断地逃到安全区。为此,日本军事当局未能要求接管安全区,而国际委员会虽无能为力,却也不得己而负责保护难民。不久,军事当局对安全区的存在,在口头上表示了不负责任的承认,即采取了默认的方式(前引书2,第二十二、一二六、一五四页)。
  占领南京后不久,日本军对逃入安全区的许多“便衣兵”进行了彻底的搜捕,并加以集体屠杀。许多普通男性市民受到这种残酷无情的搜捕便衣兵的连累,也遭受了与便衣兵同样的命运。对此,后面还将详细叙述。这种有组织地进行的屠杀另当别论。在安全区外,南京陷落伊始,日本兵就对市民开始犯下了可怕的暴行,而这种暴行不久就可能波及到安全区。
  国际委员会担心日本兵的暴行影响到安全区,早在十二月十四日使致函日本军事当局,要求在安全区的各入口处分别派驻一名卫兵。十五日,日本军的特务机关长口头保证实施所提出的上述要求。可是,日本军事当局却始终没有派驻卫兵。正如委员会所担心的那样,日本兵三五成群地很快潜入安全区内的东西两边,开始实施暴行。十六日,他们强行拉去驻屯在司法部内的五十名穿制服的警官,另外又带走了四十五名“义务警官”。第二天,由于驻在高等法院的四十名穿制服的警官被带走,其他警官见此情景吓得发抖,不敢在街头露面,安全区内只能任凭日本兵横行不法。国际委员会从十六日到二十日连日来向日本大使馆提出建议,要求他们在安全区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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