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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3章

晋书-第6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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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司马、大将军、太尉、骠骑、车骑、卫将军、诸大将军,开府位从公者为武官公,皆著武冠,平上黑帻。
  文武官公,皆假金章紫绶,著五时服。其相国、丞相,皆衮冕,绿盭绶,所以殊于常公也。
  诸公及开府位从公者,品秩第一,食奉日五斛。太康二年,又给绢,春百匹,秋绢二百匹,绵二百斤。元康元年,给菜田十顷,田驺十人,立夏后不及田者,食奉一年。置长史一人,秩一千石;西东阁祭酒、西东曹掾、户仓贼曹令史属各一人;御属阁下令史、西东曹仓户贼曹令史、门令史、记室省事令史、阁下记室书令史、西东曹学事各一人。给武贲二十人,持班剑。给朝车驾驷、安车黑耳驾三各一乘,祭酒掾属白盖小车七乘,轺车施耳后户、皁轮犊车各一乘。自祭酒已下,令史已上,皆皁零辟朝服。太尉虽不加兵者,吏属皆绛服。司徒加置左右长史各一人,秩千石;主簿、左西曹掾属各一人,西曹称右西曹,其左西曹令史已下人数如旧令。司空加置导桥掾一人。
  诸公及开府位从公加兵者,增置司马一人,秩千石;从事中郎二人,秩比千石;主簿、记室督各一人;舍人四人;兵铠、士曹,营军、刺奸、帐下都督,外都督,令史各一人。主簿已下,令史已上,皆绛服。司马给吏卒如长史,从事中郎给侍二人,主簿、记室督各给侍一人。其余临时增崇者,则褒加各因其时为节文,不为定制。
  诸公及开府位从公为持节都督,增参车为六人,长史、司马、从事中郎、主簿、记室督、祭酒、掾属、舍人如常加兵公制。
  特进,汉官也。二汉及魏晋以加官从本官车服。无吏卒。太仆羊琇逊位,拜特进,加散骑常侍,无余官,故给吏卒车服。其余加特进者,唯食其禄赐,位其班位而已,不别给特进吏卒车服,后定令。特进品秩第二,位次诸公,在开府骠骑上,冠进贤两梁,黑介帻,五时朝服,佩水苍玉,无章绶,食奉日四斛。太康二年,始赐春服绢五十匹,秋绢百五十匹,绵一百五十斤。元康元年,给菜田八顷,田驺八人,立夏后不及田者,食奉一年。置主簿、功曹史、门亭长、门下书佐各一人,给安车黑耳驾御一人,轺车施耳后户一乘。
  左右光禄大夫,假金章紫绶。光禄大夫加金章紫绶者,品秩第二,禄赐、班位、冠帻、车服、佩玉,置吏卒羽林及卒,诸所赐给皆与特进同。其以为加官者,唯假章绶、禄赐班位而已,不别给车服吏卒也。又卒赠此位,本已有卿官者,不复重给吏卒,其余皆给。
  光禄大夫假银章青绶者,品秩第三,位在金紫将军下,诸卿上。汉时所置无定员,多以为拜假赗赠之使,及监护丧事。魏氏已来,转复优重,不复以为使命之官。其诸公告老者,皆家拜此位;及在朝显职,复用加之,及晋受命,仍旧不改,复以为优崇之制。而诸公逊位,不复加之,或更拜上公,或以本封食公禄。其诸卿尹中朝大官年老致仕者,及内外之职加此者,前后甚众。由是或因得开府,或进加金章紫绶,又复以为礼赠之位。泰始中,唯太子詹事杨珧加给事中光禄大夫。加兵之制,诸所供给依三品将军。其余自如旧制,终武、惠、孝怀三世。
  光禄大夫与卿同秩中二千石,著进贤两梁冠,黑介帻,五时朝服,佩水苍玉,食奉日三斛。太康二年,始给春赐绢五十匹,秋绢百匹,绵百斤。惠帝元康元年,始给菜田六顷,田驺六人,置主簿、功曹史、门亭长、门下书佐各一人。
  骠骑已下及诸大将军不开府非持节都督者,品秩第二,其禄与特进同。置长史、司马各一人,秩千石;主簿,功曹史,门下督,录事,兵铠士贼曹,营军、刺奸、帐下都督,功曹书佐门吏,门下书吏各一人。其假节为都督者,所置与四征镇加大将军不开府为都督者同。
  四征镇安平加大将军不开府、持节都督者,品秩第二,置参佐吏卒,幕府兵骑如常都督制,唯朝会禄赐从二品将军之例。然则持节、都督无定员,前汉遣使始有持节。光武建武初,征伐四方,始权时置督军御史,事竟罢。建安中,魏武为相,始遣大将军督之。二十一年,征孙权还,夏侯惇督二十六军是也。魏文帝黄初三年,始置都督诸州军事,或领刺史。又上军大将军曹真都督中外诸军事、假黄钺,则总统内外诸军矣。魏明帝太和四年秋,宣帝征蜀,加号大都督。高贵乡公正元二年,文帝都督中外诸军,寻加大都督。及晋受禅,都督诸军为上,临诸军次之,督诸军为下;使持节为上,持节次之,假节为下。使持节得杀二千石以下;持节杀无官位人,若军事,得与使持节同;假节唯军事得杀犯军令者。江左以来,都督中外尤重,唯王导等权重者乃居之。
  三品将军秩中二千石者,著武冠,平上黑帻,五时朝服,佩水苍玉,食奉、春秋赐绵绢、菜田、田驺如光禄大夫诸卿制。置长史、司马各一人,秩千石;主簿,功曹,门下都督,录事,兵铠士贼曹,营军、刺奸吏、帐下都督,功曹书佐门吏,门下书吏各一人。
  录尚书,案汉武时,左右曹诸吏分平尚书奏事,知枢要者始领尚书事。张安世以车骑将军,霍光以大将军,王凤以大司马,师丹以左将军并领尚书事。后汉章帝以太傅赵憙、太尉牟融并录尚书事。尚书有录名,盖自憙、融始,亦西京领尚书之任,犹唐虞大麓之职也。和帝时,太尉邓彪为太傅,录尚书事,位上公,在三公上,汉制遂以为常,每少帝立则置太傅录尚书事,犹古冢宰总己之义,薨辄罢之。自魏晋以后,亦公卿权重者为之。
  尚书令,秩千石,假铜印墨绶,冠进贤两梁冠,纳言帻,五时朝服,佩水苍玉,食奉月五十斛。受拜则策命之,以在端右故也。太康二年,始给赐绢,春三十匹,秋七十匹。绵七十斤。元康元年,始给菜田六顷,田驺六人,立夏后不及田者,食奉一年。始贾充为尚书令,以目疾表置省事吏四人,省事盖自此始。
  仆射,服秩印绶与令同。案汉本置一人,至汉献帝建安四年,以执金吾荣郃为尚书左仆射,仆射分置左右,盖自此始。经魏至晋,迄于江左,省置无恆,置二,则为左右仆射,或不两置,但曰尚书仆射。令阙,则左为省主;若左右并阙,则置尚书仆射以主左事。
  列曹尚书,案尚书本汉承秦置,及武帝游宴后庭,始用宦者主中书,以司马迁为之,中间遂罢其官,以为中书之职。至成帝建始四年,罢中书宦者,又置尚书五人,一人为仆射,而四人分为四曹,通掌图书秘记章奏之事,各有其任。其一曰常侍曹,主丞相御史公卿事。其二曰二千石曹,主刺史郡国事。其三曰民曹,主吏民上书事。其四曰主客曹,主外国夷狄事。后成帝又置三公曹,主断狱,是为五曹。后汉光武以三公曹主岁尽考课诸州郡事,改常侍曹为吏部曹,主选举祠祀事,民曹主缮修功作盐池园苑事,客曹主护驾羌胡朝贺事,二千石曹主辞讼事,中都官曹主水火盗贼事,合为六曹。并令仆二人,谓之八座。尚书虽有曹名,不以为号。灵帝以侍中梁鹄为选部尚书,于此始见曹名。及魏改选部为吏部,主选部事,又有左民、客曹、五兵、度支、凡五曹尚书、二仆射、一令为八座。及晋置吏部、三公、客曹、驾部、屯田、度支六曹、而无五兵。咸宁二年,省驾部尚书。四年,省一仆射,又置驾部尚书。太康中,有吏部、殿中及五兵、田曹、度支、左民为六曹尚书,又无驾部、三公、客曹。惠帝世又有右民尚书,止于六曹,不知此时省何曹也。及渡江,有吏部、祠部、五兵、左民、度支五尚书。祠部尚书常与右仆射通职,不恆置,以右仆射摄之,若右仆射阙,则以祠部尚书摄知右事。
  左右丞,自汉武帝建始四年置尚书,而便置丞四人。及光武始减其二,唯置左右丞,左右丞盖自此始也。自此至晋不改。晋左丞主台内禁令,宗庙祠祀,朝仪礼制,选用署吏,急假;右丞掌台内库藏庐舍,凡诸器用之物,及廪振人租布,刑狱兵器,督录远道文书章表奏事。八座郎初拜,皆沿汉旧制,并集都座交礼,迁职又解交焉。
  尚书郎,西汉旧置四人,以分掌尚书。其一人主匈奴单于营部,一人主羌夷吏民,一人主户口垦田,一人主财帛委输。及光武分尚书为六曹之后,合置三十四人,秩四百石,并左右丞为三十六人。郎主作文书起草,更直五日于建礼门内。尚书郎初从三署诣台试,守尚书郎,中岁满称尚书郎,三年称侍郎,选有吏能者为之。至魏,尚书郎有殿中、吏部、驾部、金部、虞曹、比部、南主客、祠部、度支、库部、农部、水部、仪曹、三公、仓部、民曹、二千石、中兵、外兵、都兵、别兵、考功、定课,凡二十三郎。青龙二年,尚书陈矫奏置都官、骑兵,合凡二十五郎。每一郎缺,白试诸孝廉能结文案者五人,谨封奏其姓名以补之。及晋受命,武帝罢农部、定课,置直事、殿中、祠部、仪曹、吏部、三公、比部、金部、仓部、度支、都官、二千石、左民、右民、虞曹、屯田、起部、水部、左右主客、驾部、车部、库部、左右中兵、左右外兵、别兵、都兵、骑兵、左右士、北主客、南主客,为三十四曹郎。后又置运曹,凡三十五曹,置郎二十三人,更相统摄。及江左,无直事、右民、屯田、车部、别兵、都兵、骑兵、左右士、运曹十曹郎。康穆以后,又无虞曹、二千石二郎,但有殿中、祠部、吏部、仪曹、三公、比部、金部、仓部、度支、都官、左民、起部、水部、主客、驾部、库部、中兵、外兵十八曹郎。后又省主客、起部、水部,余十五曹云。
  侍中,案黄帝时风后为侍中,于周为常伯之任,秦取古名置侍中,汉因之。秦汉俱无定员,以功高者一人为仆射。魏晋以来置四人,别加官者则非数。掌傧赞威仪,大驾出则次直侍中护驾,正直侍中负玺陪乘,不带剑,余皆骑从。御登殿,与散骑常侍对扶,侍中居左,常侍居右。备切问近对,拾遗补阙。及江左哀帝兴宁四年,桓温奏省二人,后复旧。
  给事黄门侍郎,秦官也。汉已后并因之,与侍中俱管门下众事,无员。及晋,置员四人。
  散骑常侍,本秦官也。秦置散骑,又置中常侍,散骑骑从乘舆车后,中常侍得入禁中,皆无员,亦以为加官。汉东京初,省散骑,而中常侍用宦者。魏文帝黄初初,置散骑,合之于中常侍,同掌规谏,不典事,貂槪逵遥锒⒋樱两桓摹<霸抵校莸凼家曰抡叨臀谐J蹋笏熘埂3N灾啊
  给事中,秦官也。所加或大夫、博士、议郎,掌顾问应对,位次中常侍。汉因之。及汉东京省,魏世复置,至晋不改。在散骑常侍下,给事黄门侍郎上,无员。
  通直散骑常侍,案魏末散骑常侍又有在员外者。泰始十年,武帝使二人与散骑常侍通员直,故谓之通直散骑常侍。江左置四人。
  员外散骑常侍,魏末置,无员。
  散骑侍郎四人,魏初与散骑常侍同置。自魏至晋,散骑常侍、侍郎与侍中、黄门侍郎共平尚书奏事,江左乃罢。
  通直散骑侍郎四人。初,武帝置员外散骑侍郎,及太兴元年,元帝使二人与散骑侍郎通员直,故谓之通直散骑侍郎,后增为四人。
  员外散骑侍郎,武帝置,无员。
  奉朝请,本不为官,无员。汉东京罢三公、外戚、宗室、诸侯多奉朝请。奉朝请者,奉朝会请召而已。武帝亦以宗室、外戚为奉车、驸马、骑三都尉而奉朝请焉。元帝为晋王,以参军为奉车都尉,掾属为驸马都尉,行参军舍人为骑都尉,皆奉朝请。后罢奉车、骑二都尉,唯留驸马都尉奉朝请。诸尚公主者刘惔、桓温皆为之。
  中书监及令,案汉武帝游宴后庭,始使宦者典事尚书,谓之中书谒者,置令、仆射。成帝改中书谒者令曰中谒者令,罢仆射。汉东京省中谒者令,而有中官谒者令,非其职也。魏武帝为魏王,置秘书令,典尚书奏事。文帝黄初初改为中书,置监、令,以秘书左丞刘放为中书监,右丞孙资为中书令;监、令盖自此始也。及晋因之,并置员一人。
  中书侍郎,魏黄初初,中书既置监、令,又置通事郎,次黄门郎。黄门郎已署事过,通事乃署名。已署,奏以入,为帝省读,书可。及晋,改曰中书侍郎,员四人。中书侍郎盖此始也。及江左初,改中书侍郎曰通事郎,寻复为中书侍郎。
  中书舍人,案晋初初置舍人、通事各一人,江左合舍人通事谓之通事舍人,掌呈奏案章。后省,而以中书侍郎一人直西省,又掌诏命。
  秘书监,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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