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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7章

刚龙破神录-第77章

小说: 刚龙破神录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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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二一,其它的课翘得乱七八糟、也当得一踏胡涂……
最后只完成了一个荒唐的梦想:从高中时开始存的压岁钱都没什么机会乱花,到考完大学联考时累积了约有三万元之多。当时是想拿这笔钱,在“终于能过得海阔天空的时刻”来实践一些梦想的……结果梦想在哪里呢?钱倒是真的挥霍个精光!除了每个月一万的零用钱外,我在短短半年把三万元的存款用的一滴不剩……
我腐化了。我对不起老师……也对不起自己……对不起所有支持我的人……
纵使每一次荒唐后,我脸上带着狂欢的笑容和疲倦,我的心底在痛哭……每天晚上骑车穿越十一公里的中港路,在台中市区最热闹的地方流浪;我将这段时日的彷徨,写成了威因在第三部的流浪意识……(后来因应剧情需要,这部份缩减了不少)半年后,我回到了台北。并没有被退学,只是寒假日复一日的空虚,煎熬着变得怯懦的心,终于……我下定了决心重头来过。办了休学躲在补习班里准备重考,就在那之后不久……意外的接到了老师的死讯……最后一次见到他是联考完的谢师宴,他听了我的成绩,祝贺着我找到了自己的一片天,因为我的成绩是在他预料之上的。想起那一幕就羞愧不已……我暗自发誓一定要再赢一次才去见老师,结果再也见不到了,我偷偷大哭了一场。
然而我失败了。仓促成军的下场,我考得比第一年更差……但是我却毅然决然选择了再试一次!也是那时候,心头最苦闷的时光,让我开始构思这部小说。那一整年……过着日复一日的单调生活,每天苦练着早已学过的东西,只求炉火纯青。但是我明白自己绝不能再输!否则终其一生就只能做只蠕虫,在臭水沟里搅和着人们的粪水随波逐流!我不能输!我答应过老师、我答应过自己……
重考班就如同监狱,“蹲苦窑”的日子,每天期待着晚上回家到睡觉前的两小时,那是我偷偷写作的时间。要等着痛苦的时光倒数到尽头,是无止境的煎熬……然而在晚上偷偷的穿越时空来到瓦雷斯,和威因一起冒险;即使是这样荒唐的一个空想世界,甚至是我自己搞出来的。角色倒错的我,却期待着白纸黑字中的自己才是真的……当时只想出了第一部,想写威因因为信守着对老师的承诺,而奋力打赢了邪神,战胜自己的宿命……很童话的架构,却是我心底最大的期盼……真实世界的我只有不可知的未来。
到最后几个月得了胃病,搞坏了身体,每天只能靠着面包、饼干和止吐药度过,两个月内瘦了十二公斤,在医院和补习班来回奔波。随着身体感到了油尽灯枯,整个心也变得万念俱灰,甚至也没信心继续写故事了……我开始觉得威因是注定惨败的。内心的煎熬就如同故事中的他,背负着害死了老师的罪过,却又必须为了那个承诺活下去一般……
“威因根本不敢抬头看任何人一眼,只是静静的放下了裘斯达的遗体,他不在意自己可能已经成了众矢之的,如果可以,他好想自己了断。然而……他已经答应了裘斯达啊……”
我答应了老师会在最困顿的时刻仍然坚持自己的信念和理想,但是心头的彷徨与迷惑,却又像威因被逼着跟拜龙对阵一般。曾有一度,我完全的迷惘自己的坚持与奋战有什么价值?周围的人只是指着我的鼻子大骂……
“威因已不明白正义何价,一次又一次逼着他和所爱的人刀剑相向,自己却只能毫无选择的去坚守被人定义的对与错……”
然而,到了最后,我的心头产生了“能坦然面对失败”的那种“临死的宁静”……是问心无愧吧?我想通了,原来我要的只是这个……如果被这场残酷的赌局证明了我是低能儿,我就开开心心的认输了吧?至少不要活在纸醉金迷的背后,却又犯贱的感到空虚寂寞,真的要回到堕落与自暴自弃也不用急于一时,在那之前,先赔上半条命再说……
结果我莫名其妙的赢了。就像故事中的威因歼灭了赛兰六十万大军的背后却黯然落泪一般,我偷偷因为老师验收不到我的成功而掉泪,这才是一个真正的奇迹……所有人都不看好、所有人都认为我做不到,我考上了台湾大学土木工程系。我成功的同时选到了好学校和好科系……虽然这几年的经济萧条使得工程相关科系一路重挫,到今天为止我并没有后悔这样一个选择,因为那是我用半条命换来的。更重要的是,后来的我真的走出了自己的一片天空:相当多的“能力”,都在展开这次的新生活后突然的觉醒,因为我换了一种态度在过日子。
我的功课压力并不会比在建筑系的时候轻,然而我收敛了流浪异乡时的荒唐,努力的做好手边的每一件事;当时的我,除了身体虚弱到跑六百公尺就喘得想吐外,还有在联考前罹患的缠身胃疾,从来不相信自己有办法运动的我,加入了跆拳社,再继而成为校队队员。其实练武是为了让我跟小说中的威因再接近一点,然而现实世界中的我却是丑角;比起威因在“英雄会”中的骄狂霸气,我虽然也顺利的从白带一路练过,升上了黑带一段,却在第一次参加比赛时,被一脚踢在头上KO收场……
“拜龙不知不觉掉了一滴冷汗,却还是技高一筹的抓了威因的空隙,一个上段踢把威因踢得天旋地转!”
我写的其实是亲身的惨痛经验,哈哈哈……
习武之外,我的写作能力也因为之前偷偷尝试这部小说的创作,而渐渐觉醒过来。然而大一的一整年里,这部小说都被我荒废在一边;那阵子写出的全是BBS中的散稿。似乎是因为现实世界的我得到了真正的快乐生活,不需要躲进瓦雷斯找安慰了吧?或许这就叫“文穷而后工”,不困顿的时刻就写不出好作品……
总之,我带着老师的给我的信念,开创了自己的宽广世界,直到现在,我的生活过得规律而严谨、单纯而快乐;念书、画画、写作、练拳……
我很得意,终于有一个理由让我相信承诺是伟大的……因为我能信守着答应过的一句话,而在世间看似无法力挽狂澜的洪流间不至于载浮载沉,虽然中间也曾迷失过,所以我写下了“正义与疯狂之间”,描述了威因的迷惑。虽然现世的我不是顶天立地的“龙刀圣”,至少我在重新出发之际有了自信,能够挺起胸膛面对自己,还有已经往生的老师……今后,我还是会抱着这样的承诺认真过好每一天。
至于,大家最感兴趣的话题可能是,威因爱慕不已的“大姊”,在真世界是不是确有其人呢?说实在的,蕾拉和蕾娜,融合了我相当多的憧景,及以往经验过的“姊姊”在里面。从小就一直很羡慕有姊姊的人,虽然我已经有一个很好的哥哥了,总觉得他偶尔会缺乏比较细密的心思,在某方面而言,“姊姊”给人的安全感是无可取代的……
人生中第一个碰上的“姊姊”,是在六岁的时候。我被安排寄读小学一年级,所以没有上幼儿园大班。(寄读,也就是非正式的随班旁听,因此我念了两次一年级。)那时老师把我的位子安排在一个单耳重听的“学姊”后面。过了十几年,我已经忘了她的名字和相貌,只记得上课时一直看着她后脑杓的马尾巴和右耳的助听器,还有她温柔的一举一动……她似乎是个很听话又早熟的女孩子,相当的文静乖巧。如今想起来,觉得当年的她表现的成熟完全不像小学一年级!只因为老师吩咐要她“多照顾我”,她总是在一些须要抄黑板的时刻,体贴的拿走我的簿子:
“我帮你抄。”
这是那时我最常听到的一句话,联络簿上秀气的注音符号让年幼的我心头暖暖的……(虽然如今我已变得滑头又油条,会希望当年考试老吃鸭蛋的我听到的是:“别害怕,姊姊罩你。”)那是第一回体会到“姊姊”的温柔,不知是不是那时带给我的影响,对那个姊姊还谈不上“爱慕”,或是自己还不知道恋爱是怎么一回事,后来我却下意识的做了一个决定:
“交女朋友,一定要找像姊姊的!”
另一个令我印象深刻的“姊姊”,是十一年前到中国大陆旅游时碰上的,在东北延吉的“地陪”──当地的导游全小姐。印象已经有点模糊了,她和我应该差了十岁左右吧?我是小学生,她是大学生……对她记忆犹新的原因,是因为她是“当大家都围绕在我哥哥身旁时,却注意到我”的一个人。短短相处的五六天内,她总是不断找机会跟我攀谈,一开始也让内向的我很不习惯,她总是说:
“我最喜欢小乃文了,不过你好害羞喔,像个小姑娘似的。”
那感觉是受宠若惊吧?她总是在市街买了好吃的东西,然后偷偷只分给我一人……遗憾的是爸爸居然在长白山脚掉了相机,让这段珍贵的回忆也变得不留痕迹;照片翻不到她,也就随着记忆模糊了,只记得我们一起看过“天池”的壮丽景色……
还有一个一直陪着我成长的“姊姊”也是不能不提的,那是一年只见几次面,却总是谈得很投缘的表姊。直到我已经到了这样的年纪,早该要懂得坚强勇敢的二十二岁……半年前,我到荣民总医院动了个小手术,拔掉我的第四颗智齿。我一个人像慷慨就义般来到了荣总,却也意外的碰上了正在牙科实习的表姊。记得在动手术的期间,她将毯子盖在我身上,并且全程的陪在我身旁……虽然说这本来就是她工作的一部份,却给了我心头很大的安全感,就好像在茫茫人海中走失的孩子突然找到爸爸妈妈一般的那种心情……
然而“姊姊”只是我为恋爱设定的“理型”,那却不曾降临在我的真实世界之中;因为我的文笔和口才之间有着相当大的一段差距,这让现实世界的我在某些时候木讷的像个蠢蛋(通常就是在异性面前的时刻),反应迟钝、不懂体贴,让我在情场上往往处在被动的定位,也使得“我需要像姊姊一样的恋人”得到了相当的合理性。但是在蕾拉这样的“理想情人”之外,兰瑟洛的存在却不假!因为那也是从前的“我”──在威因与兰德以外的第三种人格;而且幕后也有着一段失败的故事。我撕去了女主角的篇幅,而将一个伤痛平息之后,可以被检讨的自己带进故事之中,塑造了兰瑟洛的疯狂。从小酷爱奇幻世界的我,把恋爱当成了骑士与公主的故事。骑士把赢得公主的微笑当成赴死冒险的理由,是傻愣愣的我心中唯一的一点浪漫。
然而我却一直活在自己所建构的阴沉世界观之中,心中常常看不起人,那是从小一直活在比较中造成的疯狂。当时的我觉得人生就是不断的胜败,抛却妇人之仁,踩着被你比下去的人拾级而上,终于与青天并驾齐驱……
那样的我,如今想来自然是可怕且可憎的。世间一切的事物都不可能被当成单纯的胜败来解释,但那时的我却以为,要让一个人被自己吸引,只要让她没有丝毫的比较空间、只要变得更好、更强、只要超越……
但是人与人相处间的体贴、信赖以及温柔,至少在当时,我一直都是处于接受的状态;这让我也简化了恋爱的复杂性──纵使曾经闪过心头的幸福骗不了人,愿意为一个人改变与努力的时刻,我更能不可思议的苛求自己在她眼中变得更好;但我也曾经误入岐途的认为她的温柔、她的赞誉与她的微笑,是我可以独占的。
爱情是需要理智的,但是永远无法忘怀义无反顾的兴奋心情。只是这样可怕的经验,让如今的我有意无意的避开教人不可自拔的恋爱,至少对我而言是这样──正如裘赛斯能够为梅琳亚背弃全世界,而背负一千六百年的煎熬;我将过往的执着写成这样的矛盾。但如今的我相信命中注定的相逢,而将它写在威因与蕾娜的邂逅之中。
最后提到“好兄弟”──英雄王巴迪,那也是一个很有趣的构想。然而,这也不可免的会引发一个争议性的话题──宗教。敝人必需先声明,以下的言论是个人立场,并无影射任何既有宗教团体或教派。同时,信仰与信念本身并无对错之别,请不要以任何宗教的教义或教条来反驳敝人。
我是个无神论者;应该说……我相信有超越“人”的存在,但是没有任何一种存在的道德标准配得上“神”的称号!这点在这部小说的序章便已开宗明义的写到了:
“神……魔……都是‘人’定义的……
但是,神也有魔性,魔亦有神格!说穿了全都是人!
做大事的人,包装的漂亮的,是神!不刻意雕饰的,就是魔!”
我的理由是:如果人的世界由神管理,那神不过也就是一个主政的人。在“君权神授”已被颠覆的今日,你会认为有任何一个主政者伟大到像昔日的帝王一般,值得天下人跪拜崇敬吗?就是手中握着“足以将世界化为断垣残壁”的飞弹发射钮的大总统,也可能会有一边和国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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