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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6章

简·爱-第5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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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呀——硬吃一点”玛丽和气地重复着,从我头上摘去了湿透的草帽,把我的头托起来。我尝了尝他们给我的东西,先是恹恹地,但马上便急不可耐了。
  “先别让她吃得太多一一控制一下,”哥哥说,“她已经吃够了”。于是她端走了那杯牛奶和那盘面包。
  “再让她吃一点点吧,圣·约翰——瞧她眼睛里的贪婪相。”
  “暂时不要了,妹妹。要是她现在能说话,那就试着——问问她的名字吧。”
  我觉得自己能说了,而且回答——“我的名字叫简·爱略特,因为仍急于避免被人发现,我早就决定用别名了。”
  “你住在什么地方,你的朋友在哪里,”
  我没有吭声。
  “我们可以把你认识的人去叫来吗?”
  我摇了摇头。
  “你能说说你自己的事儿吗?”
  不知怎地,我一跨进门槛,一被带到这家主人面前,就不再觉得自己无家可归,到处流浪,被广阔的世界所抛弃了。我就敢于扔掉行乞的行当一—恢复我本来的举止和个性。我再次开始了解自己。圣·约翰要我谈—下自己的事时——眼下我体质太弱没法儿讲——我稍稍顿了一顿后说——
  “先生,今晚我没法给你细讲了。”
  “不过,”他说,“那么你希望我们为你做些什么呢?”
  “没有,”我回答。我的力气只够我作这样简要的回答。黛安娜接过了话:
  “你的意思是,”她问,“我们既然已给了你所需要的帮助,那就可以把你打发到荒原和雨夜中去了?”
  我看了看她。我想她的脸很出众,流溢着力量和善意。我蓦地鼓起勇气,对她满是同情的目光报之以微笑。我说:“我会相信你们。假如我是一条迷路的无主狗,我知道你们今天晚上不会把我从火炉旁撵走。其实,我真的并不害怕。随你们怎么对待我照应我吧,但请原谅我不能讲得太多——我的气很短——一讲话就痉挛。”三个人都仔细打量我,三个人都不说话。
  “汉娜,”圣·约翰先生终于说,“这会儿就让她坐在那里吧,别问她问题。十分钟后把剩下的牛奶和面包给她。玛丽和黛安娜,我们到客厅去,仔细谈谈这件事吧。”
  他们出去了。很快一位小姐回来了一—我分不出是哪一位,我坐在暖融融的火炉边时,一种神思恍惚的快感悄悄地流遍我全身。她低声吩咐了汉娜。没有多久,在佣人的帮助下,我挣扎着登上楼梯,脱去了湿淋淋的衣服,很快躺倒在一张温暖干燥的床上。我感谢上帝——在难以言说的疲惫中感受到了一丝感激的喜悦——便睡着了。
  第29章
  这以后的三天三夜,我脑子里的记忆很模糊。我能回忆起那段时间一鳞半爪的感觉,但形不成什么想法,付诸不了行动。我知道自己在一个小房间里,躺在狭窄的床上,我与那张床似乎已难舍难分。我躺着一动不动,像块石头。把我从那儿挣开,几乎等于要我的命。我并不在乎时间的流逝——不在乎上午转为下午、下午转为晚上的变化。我观察别人进出房间,甚至还能分辨出他们是谁,能听懂别人在我身旁所说的话,但回答不上来。动嘴唇与动手脚一样不行。佣人汉娜来得最多,她一来就使我感到不安。我有一种感觉,她希望我走。她不了解我和我的处境,对我怀有偏见。黛安娜和玛丽每天到房间来一两回。她们会在我床边悄声说着这一类话:
  “幸好我们把她收留下来了。”
  “是呀,要是她整夜给关在房子外面,第二天早晨准会死有门口。不知道她吃了什么苦头。”
  “我想象是少见的苦头吧,——消瘦、苍白、可怜的流浪者!”
  “从她说话的神态看,我认为她不是一个没有受过教育的人、她的口音很纯。她脱下的衣服虽然湿淋淋溅了泥,但不旧,而且很精致。”
  “她的脸很奇特,尽管皮包骨头又很憔悴,但我比较喜欢。可以想见她健康而有生气时、面孔一定很可爱。”
  在她们的交谈中,我从来没有听到她们说过一句话,对自己的好客,表示懊悔,或者对我表示怀疑或厌恶。我得到了安慰。
  圣·约翰先生只来过一次,他瞧着我,说我昏睡不醒是长期疲劳过度的反应,认为不必去叫医生,确信最好的办法是顺其自然。他说每根神经都有些紧张过度,所以整个机体得有一段沉睡麻木的时期,而并不是什么病。他想象我的身体一旦开始恢复,会好得很快。他用几句话表示了这些意见,语调平静而低沉。他顿了一下之后又加了一句,用的是一个不习惯于长篇大论的人的语调:“一张不同一般的脸,倒没有庸俗下贱之相。”
  “恰恰相反,”黛安娜回答,“说实话,圣·约翰,我内心对这可怜的小幽灵产生了好感。但愿我们永远能够帮助她。”
  “这不大可能,”对方回答,“你会发现她是某个年轻小姐,与自己朋友产生了误会,可能轻率地一走了之。要是她不固执,我们也许可以把她送回去。但是我注意到了她脸上很有力的线条,这使我怀疑她脾气很倔强。”他站着端详了我一会,随后补充说,“她看上去很聪明,但一点也不漂亮。”
  “她病得那么重,圣·约翰。”
  “不管身体好不好,反正长得很一般。那些五官缺少美的雅致与和谐。”
  到了第三天我好些了,第四天我已能说话,移动,从床上坐起来,转动身子。我想大约晚饭时间,汉娜端来一些粥和烤面包。我吃得津津有味,觉得这些东西很好吃——不像前几天发烧时,吃什么都没有味道,她离开我时,我觉得已有些力气,恢复了元气。不久,我对休息感到厌腻,很想起来动动,想从床上爬起来。但是穿什么好呢?只有溅了泥的湿衣服,我就是那么穿着睡在地上,倒在沼泽地里的,我羞于以这身打扮出现在我的恩人们面前。不过我免掉了这种羞辱。
  我床边的椅子上摆着我所有的衣物,又干净又干燥。我的黑丝上衣挂在墙上。泥沼的印迹已经洗去,潮湿留下的褶皱己经熨平,看上去很不错了,我的鞋子和袜子已洗得干干净净,很是象样了,房子里有流洗的工具,有一把梳子和一把刷子可把头发梳理整齐。我疲乏地挣扎了一番,每隔五分钟休息一下,终于穿好了衣服。因为消瘦,衣服穿在身上很宽松,不过我用披肩掩盖了这个不足。于是我再一次清清爽爽体体面面了—一没有—丝我最讨厌、并似乎很降低我身份的尘土和凌乱——我扶着栏杆,爬下了石头楼梯,到了一条低矮窄小的过道,立刻进了厨房。
  厨房里弥漫着新鲜面包的香气和熊熊炉火的暖意。汉娜正在烤面包。众所周知,偏见很难从没有用教育松过土施过肥的心田里根除。它象野草钻出石缝那样顽强地在那儿生长。说实在,起初汉娜冷淡生硬。近来开始和气一点了,而这回见我衣冠楚楚,竟笑了起来。
  “什么,你已经起来了?”她说,“那么你好些了。要是你愿意,你可以坐在炉边我的椅子上,”
  她指了指那把摇椅。我坐了下来。她忙碌着,不时从眼角瞟我。她一边从烤炉里取出面包,一面转向我生硬地问道:
  “你到这个地方来之前也讨过饭吗?”
  我一时很生气,但想起发火是不行的,何况在她看来我曾像个乞丐,于是便平心静气地回答了她,不过仍带着明显的强硬口气
  “你错把我当成乞丐了,跟你自己或者你的小姐们一样,我不是什么乞丐。”
  她顿了一下后说:“那我就不大明白了,你象是既没有房子,也没有铜子儿?”
  “没有房子或铜子儿(我猜你指的是钱)并不就成了你说的那个意思上的乞丐。”
  “你读过书吗?”她立刻问,
  “是的,读过不少书。”
  “不过你从来没有进过寄宿学校吧?”
  “我在寄宿学校呆了八年。”
  她眼睛睁得大大的。“那你为什么还养不活自己呢?”
  “我养活了自己,而且我相信以后还能养活自己。拿这些鹅莓干什么呀?”她拎出一篮子鹅莓时我问。
  “做饼。”
  “给我吧,我来拣。”
  “不,我什么也不要你干。”
  “但我总得干点什么。还是让我来吧。”
  她同意了,甚至还拿来一块干净的毛巾铺在我衣服上,一面还说:“怕你把衣服弄脏了。”
  “你不是干惯佣人活的,从你的手上看得出来,”她说,“也许是个裁缝吧?”
  “不是,你猜错啦,现在别管我以前是干什么的。不要为我再去伤你的脑筋,不过告诉我你们这所房子叫什么名字。”
  “有人叫它沼泽居,有人叫它沼泽宅。”
  “住在这儿的那位先生叫圣·约翰先生?”
  “不,他不住在这儿,只不过暂时呆一下。他的家在自己的教区莫尔顿。”
  “离这儿几英里的那个村子?”
  “是呀。”
  “他干什么的。”
  “是个牧师。”
  我还记得我要求见牧师时那所住宅里老管家的回答。
  “那么这里是他父亲的居所了?”
  “不错。老里弗斯先生在这儿住过,还有他父亲,他祖父,他曾祖父。”
  “那么,那位先生的名字是圣·约翰·里弗斯先生了。”
  “是呀,圣·约翰是他受洗礼时的名字。”
  “他的妹妹名叫黛安娜和玛丽。里弗斯?”
  “是的。”
  “他们的父亲去世了?”
  “三个星期前中风死的。”
  “他们没有母亲吗,”
  “太太去世已经多年了。”
  “你同这家人生活得很久了吗?”
  “我住在这里三十年了,三个人都是我带大的。”
  “那说明你准是个忠厚的仆人。尽管你那么没有礼貌地把我当作乞丐,我还是愿意那么说你的好话。”
  她再次诧异地打量着我。“我相信,”她说,“我完全把你看错了,不过这里来往的骗子很多,你得原谅我。”
  “而且,”我往下说,口气颇有些严厉,“尽管你要在一个连条狗都不该撵走的夜晚,把我赶出门外。”
  “嗯,是有点狠心。可是叫人怎么办呢?我想得更多的是孩子们而不是我自己,他们也怪可怜的,除了我没有人照应。我总该当心些。”
  我沉着脸几分钟没有吱声。
  “你别把我想得太坏,”她又说。
  “不过我确实把你想得很坏”,我说,“而且我告诉你为什么——倒不是因为你不许我投宿,或者把我看成了骗子,而是因为你刚才把我没‘铜子儿’没房子当成了一种耻辱。有些在世的好人像我一样穷得一个子儿也没有。如果你是个基督徒,你就不该把贫困看作罪过。”
  “以后不该这样了,”她说,“圣·约翰先生也是这么同我说的。我知道自己错了一一但是,我现在对你的看法跟以前明显不同了。你看来完全是个体面的小家伙。”
  “那行了——我现在原谅你了,握握手吧。”她把沾了面粉布满老茧的手塞进我手里,她粗糙的脸上闪起了一个更亲切的笑容,从那时起我们便成了朋友。
  汉娜显然很健谈。我拣果子她捏面团做饼时,她继续细谈着过世的主人和女主人,以及她称作“孩子们”的年轻人。
  她说老里弗斯先生是个极为朴实的人,但是位绅士,出身于一个十分古老的家庭。沼泽居自建成以后就一直属于里弗斯先生,她还肯定,这座房子“已有两百年左右历史了——尽管它看上去不过是个不起眼的小地方,丝毫比不上奥利弗先生在莫尔顿谷的豪华富宅,但我还记得比尔。奥利弗的父亲是个走家穿户的制针人,而里弗斯家族在过去亨利时代都是贵族,看看莫尔顿教堂法衣室记事簿,就谁都知道。”不过她仍认为“老主人像别人一样——并没有太出格,只是完全迷恋于狩猎种田等等。”女主人可不同。她爱读书,而且学得很多。“孩子们”像她。这一带没有人跟他们一样的,以往也没有。三个人都喜欢学习,差不多从能说话的时候起就这样了,他们自己一直“另有一套”。圣·约翰先生长大了就进大学,做起牧师来、而姑娘们一离开学校就去找家庭教师的活,他们告诉她,他们的父亲,几年前由于信托人破产,而丧失了一大笔钱。他现在已不富裕,没法给他们财产,他们就得自谋生计了。好久以来他们已很少住在家里了,这会儿是因为父亲去世才来这里小住几周的。不过他们确实也喜欢沼泽居和莫尔顿,以及附近所有的荒原和小山。他们到过伦敦和其他很多大城市,但总是说什么地方也比不上家里。另外,他们彼此又是那么融洽一—从来不争不吵。她不知道哪里还找得到这样一个和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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