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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章

古董杂货店-第20章

小说: 古董杂货店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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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姐。今天来的那个人……你确定那把古梳可以卖给他们吗?〃红云有些不确定,先前她在店里找东西,一失手险些把那漂亮的梳子掉到地上,差点把白月吓死。
  结果不到半个小时白月就把它卖掉了。之后还狠狠瞪她一眼说:〃眼不见心不烦。与其让你总有一天弄碎它不如卖了换钱花。〃
  〃你现在倒担心起那把'倒霉'的梳子来啦?你已经是第几次差点把它掉在地上了?我还以为你看它很不顺眼呢?〃白月故做不解地调侃她,嘴角隐隐地笑意出卖了她,可惜背对着她的红云看不见,可怜地想着怎么跟她解释。
  终究还是不忍心看她那么烦恼〃放心吧。我是不会忘记我们的'职责'的。〃红云闻言大大地舒了一口气。
  〃姐,其实我不完全是担心那把梳子……〃
  白月感动地笑了,其实她一直都知道妹妹是更担心她忘记职责而受到惩罚。
  〃看你下次还敢这么毛手毛脚的了。〃
  〃我一定努力控制。〃说话间她已经不小心的把一个红木雕刻掉在地上,换来白月一声惊呼。
  红云暗想,还好这个摔不碎。
  广袤无边的枫树林,饱经风霜的红叶鲜红得仿佛要滴出鲜血,繁茂的枝叶遮天避日,形成凝重的红云,低低地压在人们的心上。
  一个低沉的男声在耳边一遍又一遍地低喃:卿卿吾妻,当血枫尽染,珠联壁合,就是你我相聚之时……
  是谁,是谁在说话?我猛地睁开眼,惊恐地弹坐起来,急速地喘息,瞳孔因为心脏的剧烈收缩而微微放大,双手紧紧攥着项链上的吊坠,想借此摆脱那个诡异的梦境,但收效甚微。为什么,还会梦到?不敢再睡,只能披衣起身,坐在书桌前,开始翻阅桌上的案卷。
  本人凌霄,25岁,正值挑选男人和被男人挑选的临界点上,就职于本市第一医院心理科,专门研究人的心理状况并寻找为其排减痛苦的方法,也曾获得类似〃优秀〃、〃模范〃之类的称号。 但如同顶尖的理发师难以打理自己的头发,我不知道该用何种理论来解释自己的问题。
  小孩子5岁的时候已经有了自己的意识。而我,就在那个时候开始,每当睡觉总是做同一个梦,给人一种让人心碎的熟悉,好怕好怕,往往睡不到一小时就哭着醒来,但醒来后只记得无边无际的红枫林里,有一个声音不停地重复一句话,久而久之就不肯睡觉。人消瘦得很厉害,父母很焦急,带着我四处求医,但无人能说出个所以然来。吃了很多安神助眠的药物,却毫无效果,每天强撑着眼睛想睡又不敢睡,人瘦得只剩一张皮了,只待一阵风将我刮回轮回殿去。每个人都知道我活不过这个秋天,人们只能拍拍父亲的肩膀,道声节哀。
  但是就在那时,我遇见了一位高僧。
  那时我正裹着父亲的大衣;坐在路边,看着树叶在凋零的刹那在空中漂浮的身影,曼妙而又凄凉。一个身影站在身前,挡住了光线。
  你是谁?我眨了眨眼睛问。
  他,一脸的慈悲,没有说话; 长长的眉毛无风而动,只是伸出一只手放在我的额头,我只感觉有一种暖流从头顶流进身体,突然觉得好困;就依靠着树睡着了;迷糊中好像听见他说;千年情缘;痴缠一生;是福是祸;唯天可知;阿弥陀佛……
  睁开眼,首先看见的是父母欣喜的微笑。再低头,见在颈间垂挂着一颗毫不起眼的黑色珠子,但我知道,或许我可以安心睡觉了,再也不会有枫林,再也不会有诡异得如同预言的声音了。我得以平凡地长大,和寻常人一样读书、生活、工作,只是在每个深秋时分,路过枫林时,不禁会驻足观望一番,那种熟悉的感觉在血液中奔腾,有一种冲动想进入红叶中畅游,但理智即使将我的脚步拉了回来。
  但是没有想到,岁月弹指一挥间,才过了二十年,深秋季节,那个窒息的梦境重又占据了所有的睡眠时间,仿佛一闭上眼,便是遮天避日的红叶,风一过,如同在树枝间跳跃扭曲的火焰,一个低沉的男声在耳边一遍又一遍地低喃:卿卿吾妻,当血枫尽染,珠联壁合,就是你我相聚之时……
  而那颗珠子只是静静地垂挂在颈间,颜色黯淡。
  当我掩上卷宗,已是旭日东升,带有温度的光芒驱散房间的黑暗,我闭着眼睛沐浴在晨光中,以期望洗刷内心的窒息和迷茫,同时一遍又一遍地催眠自己:凌霄,你很正常,凌霄,你会没事的……
  适时响起的门铃声将我奔腾不止的思绪拉回到了现实,稍微整理了一下仪容,开了门,不期然对上了一双深邃的眸子,乍看一下平淡无奇,但细看之下却好像有一层黑色迷雾笼罩着,看不清其真实的想法,一个谜一样的男人。但不知道为什么,他给我一种很熟悉的感觉。
  我问,我们以前是不是见过。
  他的脸闪过一种很奇怪的表情。过了一会儿才道,不,凌小姐,我们以前没有见过。不过我的照片经常在财经杂志上出现,说不定你有印像。
  商品八:玉梳 魂牵梦萦(2)
  是吗?但是我从来不看财经杂志。
  霄霄,霄霄,昊天是不是很帅,送给你当男朋友好不好?
  我终于将眼光收回,低头看着正眨巴着眼睛,紧扒着我不放的红色无尾熊,淡笑道,荷,我不知道你的兴趣是当红娘,而且穿得还像红包似的。
  红包撇了撇嘴道,可惜我们十几个红娘都没有把你推销出去,真是失策。
  我失笑。
  可能是因为小时候的惊吓,长大后我生性淡泊,处世不惊,仿佛所有的热情都在上一世用尽了,习惯独来独往,待人处事不温不火,然而,总有一些朋友围绕在身边,夏荷就是其中一个。用她的话说,我是黑夜中的烛火,而她们是渴望光明的飞蛾。我还能说什么呢,都已经不是人了。
  今天来的是夏荷和她的未婚夫,以及做为伴郎的神秘男子陆昊天,为的就是商讨下星期五婚礼的安排,而我做为伴娘不得不参与烦琐的讨论,即使我所做的只是捧一杯热茶坐在一边点头。夏荷突然想到了什么,大叫一声,霄霄,这次可是你第七次做伴娘了,什么时候才能喝到你的喜酒啊。我道,你也知道我这是第七次啊,还好意思叫我继续做。夏荷用很可怜地眼光看着我道。可是她们一个接一个早婚,我能去找谁。我说,你不知道做了三次以上就很难嫁出去了吗?以后你养我啊。夏荷很开心地点点头,说,好啊好啊,我养你,我养你,听了我直翻白眼,对旁边一脸无奈的男人说,你怎么还没有教育好她。夏荷的未婚夫只能说,只要你早点结婚就好了。我正要接腔,却被那个陆昊天抢去了话头。他说,或许凌小姐很快就可以请你们喝喜酒了。说完,还冲着我笑了笑,说不尽的古怪。我只能点了点头,说,是啊是啊,到时候准备好贺礼就好了。
  临走前,夏荷递给我一个狭长的木匣子,说,这是昊天送的新婚贺礼,可惜不适合我,今天就当着昊天的面送给你了。我接过,有点沉,木匣子是用上好的檀木而制,散发的檀香宁静而悠远,因年代久远呈现焦黑的颜色,而表面经常被人摸索,显得温泽润和,相信这样的盒子里装的一定不是凡品。打开盒子,一支玉梳静静地躺在鲜红的锦缎上,梳玉色白中略青,半圆形,薄片状,外弧饰镂空花鸟纹,中部为3朵花,两侧各有一鸟,梳齿集于下弦,齿密而间距细小,底端平齐,样式古朴典雅,好像是唐朝的作品。的确很难想像她这个跳豆用如此雅致的玉梳,就好像汽车行驶在恐龙的脚下。
  我细细地打量着玉梳,突然发现在玉梳的几个梳间有几丝红丝,好似有鲜血的沾染。我的脑子里开始出现许多跳跃的画面,就像是放电影一样一幕一幕地闪现,稍纵即逝,如流星般划过天空,抓不住一丝一毫。我有一种预感,这只玉梳一定和我那古怪的梦境有关。我下意识地伸出手去,刚触碰到冰冷的玉质,一股电流冲进体内,强烈地撕扯每一个细胞,我直直地倒了下去,落入一弯臂膀之中,夏荷惊惶地呼喊声逐渐模糊,身边升起了青色的浓雾。我渐渐沉浸在一个梦境之中,真实得让人分不清楚现实与虚幻的梦境。我只知道,在那个梦境中,我不是凌霄,我的名字是红袖。
  我叫红袖,出生在唐朝最繁荣的时代,蜗居在长安。这一片滚滚红尘之中,所谓大隐隐于市,我想我可以算是最大的隐士了。
  在长安,提起牡丹坊,那可是无人不知,无人不晓,男人们暧昧地挑挑眉,面上春意昂然,而女人们则羞红了脸,啐上一口,甩袖离去。牡丹坊,是长安最大的青楼,有最艳最大的牡丹,最精致的亭台楼阁,最豪华的装饰,最烈最醇的酒。自然,还有最美的女人。在觥筹交错之间,美人脸上的那一抹红晕,让王孙贵族如痴如醉,轻罗扇后欲迎还拒的盈盈秋波,让土仕绅豪如飞蛾扑火般,义无返顾地投入无底的销金窝中。
  我喜欢看人,坐在高高的楼台上,俯视着芸芸众生,冷冷地看着一场场虚假的男欢女爱。对面街角的那个乞丐本是江南有名的富豪,却爱上了牡丹坊里的姑娘,被掏空了家财,扔到了街上,但痴心不改,每天守侯在门口,饱受门卫的老拳,也要看一眼曾经海誓山盟的她。然而,等到的只是一句,滚开!免得脏了本小姐的衣服。在后园正努力清洗一大堆衣服的老妇人曾是名振一时的花魁,当年有多少人捧上千金为求一笑。而如今,一旦年老色衰,昨日的你哝我哝不过是一场镜花水月,昔日的车水马龙变为门可罗雀,往日一口一个心肝宝贝的情人怀里是新一代的绝代风华。
  这就是人生,这就是生活。
  拎起酒壶,仰头灌了一口,辛辣的液体从喉头滑如胃中,开始如岩浆般翻滚。我满足地叹了口气,靠在栏杆上感受着秋天的气息。清风拂面,温柔地仿佛情人指间的爱怜,带着各异的胭脂花粉味,吹动了屋檐上铜制的风铃叮叮作响,声音清脆而绵长。这时间,怕是山前的枫林也开始红了吧。
  红袖姑娘,今天是不是……
  微一抬眼,见嬷嬷正垂手立在门边,一脸的渴望,见我一颔首,那整张橘皮似的脸开心地舒展开来,忙唤了夏荷为我置了一身火红的衣群,佩带上最珍贵的珍珠宝石,抹上最上等的胭脂。夏荷谓叹道,小姐,你真漂亮。我不置可否,对着铜镜笑了笑,镜中模糊的人影笑如春花,倾国倾城。
  商品八:玉梳 魂牵梦萦(3)
  路过一个小小庭院,忽听得一个人道,赵将军真是好运气啊,一来就遇上红袖姑娘献舞。
  另一个豪爽的男声朗声大笑道,小小舞伎有何能耐,能让那么多人着迷,不过是卖弄色相而已。
  只是卖弄色相而已?我对夏荷做了个噤声的动作,然后饶有兴趣地躲在花丛后寻声望去。见几个人正坐在石凳上说话,其中一个二皇子,以及一些跟班。而那个说我只是卖弄色相而已的男人正在喝酒,看他举杯的姿势就可以看他应该是个武将。他模样不错,朗目剑星,气宇轩昂,身材健硕而又无野蛮人的剽悍之气,再加之陪坐在一边的是对皇位虎视耽耽的二皇子,可见此人身份的尊贵,若是能攀上,怕是飞上枝头做凤凰了,难怪旁边的女人们一个个眼角含春。
  二皇子忙道,赵兄,你这句话可就错了。红袖小姐的确是美艳动人,但光凭这点也坐不上花魁的宝座,只有你看过她的舞蹈,你就知道是怎么一回事了,真是此舞只因天上有,人间哪得几回闻啊,天上人间也不过如此了。
  那个男人大笑道,你们这些文人把这些风月之事看得比命还重要,你可知道沙场上的一刀一剑才是最惊心动魄的,那软绵绵的歌舞我还是不去了,免得影响喝酒的心情。
  赵兄,你这不是不给小弟面子嘛,走啦走啦。
  见那个男人被二皇子拖走,我才从花丛后面出来。卖弄色相……是吗?我倒要让你见识一下,什么是所谓的天上人间。我低声吩咐了夏荷几句。
  人人都知道牡丹坊中挂牌的姑娘都冠以花名的。其中以四朵名花艳压群芳,牡丹的雍容华贵,碧莲的清廉自洁,海棠的楚楚可怜,寒梅的冷艳清高,让世上的男子魂牵梦萦,失魂落魄,但牡丹坊的花魁却是个名不见经传的舞伎,而且那个舞伎最爱拿乔,高兴的时候出来舞上一段,赢得满堂喝彩,不高兴的时候十天半个月不见踪影。对此,嬷嬷却毫无怨言,让那些王孙贵族怨声载道偏又望穿秋水,与众女调笑的时候总会有意无意地问上一句,今天红袖来不来,怎不叫一票美女咬碎一口银牙。而我,却生来享受这种眼神,我问身边的夏荷,我是不是个坏女人。夏荷急忙摇着头说,小姐是世界上最好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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