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十一炮-第1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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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想到某种动物,是什么动物却弄不清楚,直到后来有人到我们村子里来推销狐狸良种,看到那些被狐狸贩子像关家兔一样关在铁笼子里的家伙脸上隐秘的神情,才猛然地解决了这个问题。
每逢我跟随着父亲去野骡子姑姑那里时,她总是微笑着,把一块热乎乎的牛肉或是猪肉塞到我的手里,亲切地说:吃吧,放开肚皮吃,吃完了还有!我感到她的微笑后边似乎隐藏着一种小奸小坏,仿佛是要怂恿我做点坏事,然后她好看看热闹。但是我喜欢。别说她从来没让我干过什么坏事,就算是她让我去干坏事,我也会毫不犹豫。后来我亲眼见到了父亲跟她搂在一起,不瞒您说,大和尚,我的心中感到既幸福又感动,眼睛里噙着泪花。那时候,我还不能很好地理解男女之间的事情。我十分纳闷父亲的嘴巴为什么要与野骡子姑姑的嘴巴那样亲密地粘合在一起,并且发出了咂咂的声音,仿佛各自要从对方的嘴巴里吸出、并且也真的吸出了什么鲜美的液体。现在我当然知道了那叫做亲嘴,用文明的话说就是〃接吻〃。当时我不知道亲嘴的滋味,但是从父亲和野骡子姑姑的表情和动作上,我猜到了那是一种激动人心的事情,但也很可能是痛苦的事情,因为我看到在他们没了命般地亲嘴时,野骡子姑姑的眼睛里饱含着泪水。
母亲的体力显然快要耗尽了,从苏州超越我们之后,她的脚步就慢了下来。她的脚步慢了下来,我的脚步自然也就跟随着慢了下来。她的脚步慢了下来,并不是她心中出现了什么障碍,不,她的心中没有任何障碍,她想赶到车站把父亲抓回来的心思一点也没有改变,我敢担保,因为她是我的母亲,我了解她,我一看她的脸、甚至一听到她呼吸就知道她在想什么。导致她的奔跑速度减缓的主要原因就是她的力气快要耗光了。她天不亮就起来,生火做饭,装车上货,装车上货时还要借着天气寒冷滴水成冰掺水使假,然后就是与父亲的戏剧般的惊心动魄的久别重逢,然后她又去买来一个大猪头,甚至我还怀疑她去村子里刚刚开发出来的温泉澡堂里洗了一个硫磺澡,因为我在门口见到她时从她的身上嗅到了一股香喷喷的硫磺气味。当时她的面色红润,精神焕发,头发湿亮,这些都是她刚刚洗过温泉的证明。她真是满怀着幸福和希望归来,父亲的再次出走,对她来说无异是头上惊雷,又好似将一瓢冰水浇下来,使她从头顶凉到了脚后跟。这样的突然打击如果落到别的女人头上,她们如果不是当场瘫倒也要放声大哭,但是我母亲仅仅是目瞪口呆了片刻工夫,马上就清醒过来。她知道,对于她来说,最重要的不是瘫倒在地装死,更不是坐在地上哭天抹泪儿,最重要的事情是用最快的速度赶到车站,在火车开动之前,把那个虽然流离失所但还有几分骨气的男人拦住。在父亲出走后的一段时间里,母亲不知道从哪里学来了一句话:〃莫斯科不相信眼泪!〃从此她就把这句话挂在嘴边,当成了她的口头禅。母亲的〃莫斯科不相信眼泪〃与苏州同志的〃善恶到头总有报〃像一副对联一样在村子里广为流传。母亲之所以对这句话念念不忘,说明她感悟很深,到了危急关头,哭是没有用的,〃莫斯科不相信眼泪〃,屠宰村也不相信眼泪,要扭转危机,只有干,只有行动。
我们气喘吁吁地站在了车站候车室的大门前。这是个末等的支线小站,只有几列客货混装的慢车在这里停靠。候车室的大门外有一块被风刮得光溜溜的空场,空场上竖立着一堵宣传墙,墙上有标语的残迹,还有暗藏的敌人用白粉笔写上的反动标语,其内容多半是辱骂当地的党政机关领导人的。宣传墙前蹲着一个卖炒花生的小贩,女的,围着一条紫红的围巾,戴着一个灰白的大口罩,只露出两只眼,鬼鬼祟祟的。在她的身边,站着一个男人,双臂抱在胸前,嘴里叼着烟卷,一脸无聊表情,面前守着一辆自行车,车架上放着一个铁盆,盆里散发出肉味,肉上蒙着纱布。他不是沈刚,也不是苏州,苏州和沈刚到哪里去了?他们那些色彩艳丽、气味芬芳的肉食要被什么人吃到肚子里去呢?我怎么知道!我一嗅就知道这个人盆子里的肉是牛肉和牛杂碎,而且也添加了大量的色素和甲醛,使肉的颜色看起来格外的新,使肉的气味闻起来格外的香。我的眼光往牛肉斜着,简直像鱼钩,要把一块牛肉或是一根牛肠子从盆子里钓出来,但我的身体却在母亲的拖拉下,极不情愿地来到了候车室的门前。
还是那种十几年前流行的弹簧大门,要用吃奶的力气才能拉开,拉开的过程中它会发出嘎嘎吱吱的巨响,而当你松手时,它会迅速地反弹回去然后再借着惯性反弹回来,如果此时你还没离开它的活动范围,你的屁股就会受到它的重重的一击,轻则拍你一个踉跄,重则拍你一个狗抢屎。我拉开大门,将母亲放进去。然后我也疾速地闪身进去,在门扇反弹之前,跳到了候车室的中央,使这扇奸邪的大门拍人屁股的阴谋彻底破产。
我一眼就看到了父亲和他与野骡子姑姑造出来的那个美丽女孩——我的妹妹。老天保佑,他们还没有跑掉。
不知道是谁,从门外扔进来一件被血浸透、散发着腥气的军装,落在我和大和尚之间。我惊讶地看着这不祥的东西,心中布满迷雾。我看到军装上有一个铜钱大的洞眼,在血腥的气息深处,还有微弱的仿佛久远往事的硝烟和脂粉的气味,丝丝缕缕地被我感知。我看到在军装的口袋里,似乎露出来一角雪白,也许是一条丝绸的围巾?好奇使我伸出手指,但是,一堆泥土和腐烂的苇箔,被几片腐朽的碎瓦追随着,从天而降,将这件血衣掩埋,在我和大和尚面前,顷刻之间便造出来一座小小的坟墓。我抬头仰望庙顶,在那一片黑黢黢中,开了一个明亮的天窗。我很怕这座差不多被人遗忘的小庙倒塌,有点坐不安席的意思,但大和尚纹丝不动,呼吸调理得若有若无。门外的雾已经消散,灿烂的阳光照耀大地,院子里的潮气在阳光下蒸发。那棵银杏树的叶片油汪汪的,焕发着勃勃生机。一个上穿着橘黄色麂皮夹克、下穿橄榄绿毛料军裤、足蹬赭红色高牛皮靴子、留着潇洒的分头、戴着一副镜片圆圆的小墨镜、嘴巴里叼着一根粗大雪茄的高个子男人,出现在院子里。
第四卷
第十三炮
男人腰板笔挺,肤色黑里透红,让我油然地想起,在电影里看到过的那些狂妄而果敢的美国军官的形象。但他不是美国军官,他是个彻头彻尾的中国人。而且他一张口说话我就听出来他是我们这地方的人。他讲着和我一样的方言土语,但是他的衣着打扮和举手投足,都显示出他来历神秘,出身不凡。一句话,这绝对是个见过大场面的人。与他相比,我们村子里的大人物老兰,就是一个十足的土鳖了。(刚想到此处,就仿佛听到老兰说:我知道城里那些小市民瞧不起我们,他们认为我们是土鳖。呸,到底谁是土鳖?我的三叔,是国军的飞行员,与飞虎队长陈纳德是烟酒不分家的兄弟。当大多数中国人还不知道地球上有个美国时,我三叔就跟美国大妞谈过恋爱,竟敢说我是土鳖!)他走近庙门,微微一笑,脸上出现了孩子般的顽皮神情。他这种神情让我感到与他似曾相识,很是亲切。然后他就拉开了裤子的拉链,对着庙门,哗啦啦地撒尿。溅起的尿水,零星地落在我赤裸的足上。他那根肉棍子,与大和尚身后的马通神好有一比。我感到他是在侮辱我们,但看看大和尚,竟然还是纹丝不动,甚至脸上还出现了几乎难以觉察的微笑。大和尚的面孔正对着那人的鸡鸡,而我是斜对着。正对着的不恼,斜对着的还恼什么呢?那人的膀胱功能强大,撒出来的尿足足能淹死一棵小树。许多的尿液,漾着啤酒般的泡沫,环绕着大和尚的破蒲团流淌。撒完了尿,他蔑视地抖抖,看我们不理睬他,就背转身去,伸展开胳膊,扩张胸膛,嘴巴里发出低沉的吼叫。我看到,他右边的耳朵,被阳光照透,像芍药的花瓣一样粉红。一群上个世纪三十年代交际场上那种女人,身穿着剪裁合体的旗袍,显示出窈窕的身段,烫着大鬈小鬈的头发,散发着珠光宝气,举手投足,一颦一笑,都透出一种今人难以模仿的风度。我嗅着从她们身上散发出来的陈腐而高贵的气味,心中洋溢着十分的感动。仿佛这些人,都与我有转弯抹角的亲戚关系。这些女人如一群羽毛绚烂的鸟儿,莺歌燕语,唧唧喳喳,一拥而上,把穿麂皮夹克、耳朵透明的男人包围了。她们有的扯着他的衣袖,有的抓着他的腰带,有的暗中拧着他的大腿,有的往他的口袋里塞纸条,有的往他的嘴里喂糖果。有一个看起来很泼、年龄不好猜测、嘴唇上涂抹着银灰色唇膏、穿一件洁白的丝绸旗袍、当胸绣着一枝红梅花、乍一看好像刚被一梭子子弹打中、还没来得及死去、胸脯高得如鸽子、看上去十分性感的女人,上前去,一耸身,高高的鞋跟离开了布满淤泥的地面,手却揪住了男子的那扇大耳朵,用略带沙哑的甜蜜嗓音骂着:小兰子,你这个忘恩负义的狗东西!那个叫小兰的男人,夸张地叫唤着:哎哟我的干妈,我对谁都敢忘恩负义,也不敢对您忘恩负义啊!还敢犟嘴,女人的手上又加了点劲儿,男人歪着脖子告饶不迭:干妈,亲妈,你轻点,小兰再也不敢了,小兰请干妈去消夜赔罪好不好?女人放开手,恨恨地说:你的一行一动,我都了如指掌,你如果敢跟我调皮,我就让人劁了你个狗杂种。男人夸张地用手捂住裆间,大声叫嚷着:干妈饶命,小兰还靠着这个宝贝传宗接代呢。传你娘的大腿。那个女人骂着,说,看在众家姐妹的面子上,给你个立功赎罪的机会,你想请我们去哪里消夜?去〃天上人间〃?麂皮男子问讯着。不去,不去,那里新来了一个守门的鬼子,身上散着臭气,我一闻到他的气味就想吐。一个大眼睛尖下颏的女子尖声说。她穿着一件紫色碎花布旗袍,头上束着一条紫色的缎带,化了若有若无的妆,看起来温文尔雅,犹如一朵矢车菊。那就听玉小姐的,一个丰腴的身体把黄色的绸旗袍几乎要涨开的女人用明显的讽刺口吻说,玉小姐跟着小兰吃遍了全城大小饭馆,哪里好吃,她自然是最清楚的。玉小姐撇了一下嘴巴,但脸上还是挂着微笑,说:皇家庄园的翅汤是最好的,沈夫人您说呢?她征求着先前那个拧过小兰耳朵的贵妇的意见。既然是玉小姐说了,那就去皇家庄园。贵妇人不冷不热地说。开路!麂皮男人扬起右臂,挥动了一下。一群女人簇拥着这个男人往前走去。我看到,他的两只手,分别按在两个女人圆滚滚的屁股上。他们转眼间没了踪影,但她们留下的香气还在院子里扩散,与麂皮男子的尿臊混合在一起,变成一股刺鼻的怪味。外边传来汽车发动、开走的声音。庙堂和院子里恢复了宁静,我看看大和尚,知道我应该做的事情,就是继续我的诉说。〃事情既然开始了,就要有个结尾〃。我说:
因为候车的人少,其实并不大的候车室显得宽大空旷。父亲和他的女儿蜷缩在候车室中央那张紧靠着火炉子的木格子条椅上,在他们周围,散乱地坐着十几个候车的人。父亲低垂着头,温暖的阳光从混浊的玻璃窗户透进来,使他的头发闪烁着银灰色的光泽。父亲低着头抽烟,一缕缕青白的烟雾从他的脸下升上来,围绕着他的头颅久久不散,好像那些烟雾不是从他的嘴巴鼻子里喷出,而是从他的头脑里漏出来的。烟的气味很难闻,仿佛是在燃烧破布和废旧的皮革。父亲已经落魄到沿街捡烟屁股的卑贱地步,与那些乞丐一般无二。不,连乞丐也不如。我知道,某些乞丐其实过着灯红酒绿、纸醉金迷的奢侈生活,他们抽名烟,喝洋酒,白天穿着破衣烂衫在大街上变着花样要钱,到了夜晚,就换上西装革履去歌厅唱歌,唱完了歌还要去泡妞。我们村子里的袁七就是这样的高级乞丐,他的足迹遍及全国各大城市,经多见广,阅历丰富,能够惟妙惟肖地模仿十几种方言,甚至还能讲几句俄罗斯语,一开口就透出不凡,连村子里的绝对权威老兰也对他敬仰三分,不敢在他的面前拿大。他的家里有一个模样端庄的老婆,有一个正在念初中而且成绩优良的儿子,据他自己说他在十几个城市里都有家眷,他过上了走到哪里哪里有家的幸福生活。袁七吃的是海参鲍鱼,喝的是茅台五粮液,抽的是玉溪大中华!这样的乞丐,给个知县也不换!我的父亲如果能当上这样的乞丐,也算我们老罗家的光荣。可惜,他穷得半死不活,竟然落魄到了在大街上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