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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谋杀官员Ⅲ-第27章

小说: 谋杀官员Ⅲ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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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法医看了片刻,马上道:“应该是绳子。”
  高栋点头:“形状上看,大约是直径不超过1公分的纤维绳,你们在现场可有发现遗留的绳子片段?”
  陈法医摇摇头:“没有。”
  高栋又指着另外一张照片:“你再看这张也有绳印。你们现场没发现绳子,照片里的脚印踩到过绳子,这绳子会哪来呢?不可能凭空冒出来,表明凶手当时带了绳子,并在走路过程中,把绳子踩到了脚下。但事后我们在现场没找到绳子,说明什么?说明凶手又把绳子带离现场了。他为什么要这么做?答案只可能是绳子是他的犯罪工具!”
  陈法医思索片刻,又质疑道:“用绳子伪造自杀现场,山坡上只有凶手一个人的脚印,邵局确实是从山坡上掉下来摔死的,那么结果只有一个,凶手先把邵局制服捆绑后,放到悬崖下的石头滩上,再爬上山坡,从山坡上抛下绳子,再走下山坡来到石头滩上,用绳子系住邵局,再又一次回到山坡上,把人拉高二十米,拉到山坡上后,再解开绳子,让人自然掉下去。”
  高栋点点头:“山上脚印可以判断出,凶手上过山也下过山,并且发生了几次。他为什么要上山又下山多次?就是因为他没办法一次性完成邵小兵的自杀,必须来回多次。”
  陈法医道:“可是这个办法跟脚印的鉴定重量不一样,邵局体重一百六十多斤,不光一个人根本拉不动,即使拉得动,凶手和邵局体重加起来,留在山坡上的脚印所有人体重恐怕要在三百斤左右了,这与鉴定结果不符。”
  高栋皱皱眉,琢磨道:“这倒是个难题,对了,有没有办法伪造脚印的重量?譬如实际重三百斤,通过某种办法伪造,让你们的鉴定结果显示脚印所有人体重在一百四十五到一百六十五斤之间,相当于少了一半?”
  陈法医摇摇头:“不可能,除非他有四条腿。”
  高栋闭上了嘴,世上没有四条腿的人,可见他的推断有问题。
  陈法医想了想,又继续道:“我觉得关键问题不是伪造脚印的重量,而是凶手怎么把邵局拉上来。一百六十多斤的重量没人拉得动,何况要拉高二十多米呢。”
  高栋叹口气:“是啊,如果邵小兵不是个胖子,体重一百斤还有可能拉得动——等等,”高栋突然停止了说话,过了半晌,睁大眼睛道,“如果邵小兵不是个胖子,如果邵小兵不是个胖子!绳子,铁钩——”
  “老大,你想到什么了?”
  “我想到一个办法是可行的,对了,你下面物鉴科去年考进来一个结构力学的硕士叫什么来着?”
  “叫郭杰。”
  “对,就是那个郭杰,你把他叫过来。”
  “叫他?他就是公考总成绩第一招进来的,工作才一年多,经验缺乏,专业能力不够,脚印鉴定的工作我是联系学校做的,和他没关系啊。”
  高栋连连点头:“我知道,可我们这儿力学出身的就他一个,你快叫过来,我有问题问他。”
  很快,陈法医带着一个戴黑框眼镜,一脸书呆子气的年轻警察进来。
  高栋马上问:“小郭,你是学力学的吧?”
  这个物鉴科资历最轻的小警察,从警以来都没和高栋讲过几句话,如今被高栋亲自叫到跟前问话,诚惶诚恐地回答:“我大学本科是土木工程的,硕士方向是结构力学,去年考进公务员。”
  高栋道:“行,我给你出道题目。现在你站在二十米高的悬崖上,悬崖下面有个一百六十斤重的物体,你有一根绳子,你有什么办法把这物体拉上来?”
  郭杰想了好久,谨慎道:“直……直接拉上来不可以吗?”
  高栋顿时一脸失望,陈法医瞥了瞥嘴,一百六十斤的东西你拉得动,你当自己是起吊机?这家伙就是一脸的书生气,还来当刑警?
  高栋咂了下嘴,控制情绪道:“兄弟,一百六十斤重的东西你拉不动。”
  郭杰脸涨得通红,思索再三,道:“光……光靠一根绳子只能直接拉呀。”
  高栋道:“除了绳子外,你可以再添加其他工具,除了机械设备。”
  郭杰马上回答:“那就简单了,用滑轮装置。”
  “滑轮装置?”陈法医脸上露出了惊讶。
  高栋却似乎一切在他意料之内,满意地笑了笑,道:“你继续说。”
  “只要一个动滑轮,能够让所需的力气减少一半,就是八十斤了。当然,如果再加一个定滑轮,就是说一个定滑轮加一个动滑轮的组合,能让施力变为三分之一,相当于只用拉起五十多斤重的力就可以了。”
  高栋拿起一支笔,递给他:“把你说的动滑轮和定滑轮的组合画到黑板上。”
  很快,郭杰在黑板上画好了,高栋笑着点点头,道:“那行,你先去忙你的吧。”
  打发郭杰走后,高栋和陈法医看着黑板上的滑轮装置。
  黑板上,顶端是一个铁钩挂着一个定滑轮,定滑轮下方是一个动滑轮,动滑轮中心引出一条绳子,向上绕过定滑轮,再向下绕过动滑轮,最后牵引向上。动滑轮下方,挂着一个重物,相当于这个重物是由三根绳子同时拉着,每根绳子所需的力仅是三分之一。
  这样一来,就能只花三分之一的力气,把邵小兵这个重一百六十多斤的胖子拉起来了。
  高栋笑着看着陈法医,道:“这办法怎么样?”
  陈法医连连点头,乘机拍个马屁:“老大,这怎么被你想到的?太厉害了。”
  高栋道:“还是受你刚才那句话启发,关键难题不是凶手如何伪造脚印的重量,而是他怎么才能把一百六十多斤的邵小兵拉高二十米。照片里发现了绳索的痕迹,悬崖边缘处钉着一个铁钩,我自然就想到以前中学学过的滑轮装置。不过都过去二十年了,我差不多早忘了,只能叫来你下面这书呆子问仔细。”
  陈法医道:“这个办法确实可行,我从警几十年,还从未见过这样设计自杀的情景。”
  “咱们再查下照片,如果凶手真是用这招,说不定他安装滑轮时,把滑轮放地上,或许会留下压痕。”
  很快,两人仔细找寻照片中的痕迹,在一张悬崖旁的照片里,发现了很小很浅一截圆弧形的压痕。如果不是想到滑轮,有针对性地找这样的压痕,绝对不会被他们注意到这样浅短的痕迹。
  陈法医看着照片道:“压痕很浅,看不出是不是滑轮压的。”
  高栋道:“压痕的弧度很圆滑,应该不是挪开石头留下的,是滑轮。如果这就是滑轮留下的压痕的话,那么这滑轮大概直径在二十公分左右。山坡高二十多米,他用定滑轮和动滑轮的组合,所用的力是三分之一,需要的绳子长度是三倍,也就是绳子至少有六十多米。”
  陈法医点点头。
  高栋继续道:“咱们来推算一下凶手的实际体重,凶手站在山坡上拉绳子,需要花五十多斤的力来拉邵小兵。凶手应该是把绳子贴着铁钩上的定滑轮拉的,施加的力是斜向下,而不是完全的垂直作用力。也就是说,五十多斤的重量一部分分摊到了水平作用力上,一部分分摊到垂直作用力,形成了脚印的重量。从正常人站在山上拉绳子的角度判断,五十多斤的力分摊到垂直作用力,大约有二十到三十斤。你们鉴定的脚印重量减去二十到三十斤,我估计凶手的实际体重可能在一百三十斤左右。”
  陈法医点点头,道:“至于其他的脚印,重量与邵小兵的体重符合,是因为凶手上山时,他带着滑轮和六十多米绳子的重量。”
  高栋道:“那你有没有想过,凶手上山时带着东西,体重鉴定结果与邵小兵相符,但他不是所有时间内都拿着东西的,为什么所有脚印的体重鉴定结果基本是一致的呢?”
  陈法医思索下,不解摇摇头,道:“这是个矛盾点。”
  高栋道:“这表明,凶手放下滑轮和绳子后,一定拿起了身旁的石头,来保证自己所有脚印的体重基本一致。”
  陈法医吃惊地张大嘴:“这……这都能想到吗?这是什么凶手?”
  高栋继续道:“凶手选择让邵小兵自杀的地方,不挑在其他地方,偏偏挑在这里,就是因为这里的脚印能够得到最好保存,让我们有足够证据认定是自杀。他故意把脚印留给我们,自然是考虑到了我们警方会对脚印进行的各项鉴定工作。鉴定工作无非是身高、体重等几项,他肯定想得到。”
  “但是鞋子呢,凶手是穿了邵局的鞋子来完成这个自杀的布置,他最后还是穿着邵局的鞋子下山,鞋子没从二十多米高的地方掉下来。但我们发现的鞋子,显然是摔破的。”
  高栋不以为意,道:“你们当时看到尸体时,鞋子是穿在邵小兵脚上吗?”
  “这倒不是,鞋子掉在一旁,摔裂了。”
  “那就行了,凶手弄死邵小兵后,继续穿着他鞋子带了滑轮和绳子下山,来到石头滩上,然后脱下鞋子朝崖壁上多摔几次,最后扔到邵小兵尸体旁边,让我们看上去判断是邵小兵跳崖时摔脱出来的。石头滩有个好处,留不了脚印,凶手弄完后,直接走到海水里绕出去,也不会留下脚印。”
  陈法医连连点头,按高栋的方法,沙滩上的疑问基本都能解决了。
  高栋拿起电话,叫来江伟,把分析结果和他沟通一遍后,吩咐他马上派人去调查邵小兵案发前一段时间内,全县范围内哪家店出售了至少六十多米长的绳子,还有最近有没有人买过滑轮。
  高栋知道,宁县是沿海渔业大县,这种直径的绳子和滑轮在渔船上用的很多,这种店也很多,调查需要颇费一些工夫,但现在这是最直接的办法了。
  打发两人走后,高栋坐在椅子里重整了一番思路。
  凶手的身高在171到175之间,真实体重在130斤左右,监控上判断此人是个中青年,具体年纪不详。
  邵小兵案子中,尽管凶手匪夷所思地用了滑轮装置来制造自杀假象,但他细节不可能百分百尽善尽美。譬如他脚下踩到过绳子了,他把滑轮放在地上时,留下一小段圆弧的压痕。当然,如果不是想到了滑轮装置,面对这一小段若有若无的压痕,高栋只会以为旁边踢开了块石头留下的,根本不会格外注意到。
  邵小兵的伪造自杀过程已经基本清晰了。
  凶手大概是先控制住了邵小兵,应该是用捆绑的方法,老陈说邵小兵手腕上有挫伤,现在看来应该是被捆绑留下的,而不是摔下去造成的。凶手捆住邵小兵后,把他放在了悬崖下,再来到山坡上,挂好滑轮,放下绳子。为了保持自己体重前后基本一致,此时凶手拿起身旁的石头,走下山坡,回到悬崖下,把绳子系住邵小兵。又重新回到悬崖上,通过滑轮装置把邵小兵拉起后,解开绳子,让他自由落体。最后,收拾完一切,拿上东西走人。
  如果剧本真是这样写的,那么邵小兵车子最后出现在一公里外也有了解释。
  两个滑轮和至少六十米长的绳子,这一堆东西不可能是凶手随身带的,一定凶手是在邵小兵家中,控制住邵小兵后,随后开车从县城前往沙滩的中途拿的。此前已经分析出凶手有一辆车,那么凶手一定是把这些犯罪工具事先放车里,驾驶邵小兵车子从县城前往沙滩的中途,开到自己车旁停下,下车到自己车上拿犯罪工具。随后继续驾驶邵小兵的车前往沙滩。
  在沙滩安排完一切后,凶手带着滑轮和绳子离开现场。
  如果凶手的车辆事先是停在沙滩附近的,他没必要开邵小兵的车子,直接把犯罪工具拿回车里离开就行了。一定是凶手觉得车子停在附近这片荒凉的地方容易被路人记住,所以车子停在离沙滩很远的地方,很可能是停在县城的路上。
  正因为凶手的车辆与沙滩很远,滑轮和绳子这么多东西凶手没办法直接拿在手上走回去,所以重新坐上邵小兵的车里,驶离到一公里外的地方。
  但是村庄所在位置,和来时的路线是相反的,证明凶手的车子不在村庄附近。
  那么凶手自然也不会拿着这么多东西,从村庄走回车子。
  如果这一切的推理是正确的,一定,凶手一定把犯罪工具扔在村庄附近!
  事后第二天警方就调查了村庄,凶手应该不敢回到村庄拿走犯罪工具,因为那样做风险很高。
  高栋想了想,马上决定派人到村里去问仔细,并在村庄附近仔细找寻,只要找到了犯罪工具,那么这一切的推理就完整了。
  他把凶手在邵小兵案中的整个犯罪经过思索了一遍,凶手在犯罪细节的处理上已经无可挑剔了。譬如在山坡上挂好滑轮和绳子后,凶手甚至会想到拿起身旁的石头下山,使他所有的脚印体重鉴定结果基本一致。
  可他千算万算,实际操作过程中,至少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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