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生的读书计划-第1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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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kshire)一个中产阶级商人家庭(父亲曾是木匠,后暴发成为房地产商人)。早年艾略特就热爱学习,为职业生涯奠定了基础。十几岁时她是虔诚而狭隘的宗教徒,但在博览群书,并同一些不信奉宗教的人士交往后,她很快抛弃了教条主义。虽然摈弃了“上帝”(God)与“神”(Immortality),但她对责任(Duty)的付出平衡了这一切。因为“责任”(Duty)这一抽象名词似乎与“神”(Deity)有那么一些相似的特质。(Duty 与Deity拼音、发音相似,译者注)。
父亲去世后,艾略特移居伦敦。在文化氛围很浓的报章杂志工作,非常出色,并经常与文化界名人往来,如赫伯特·斯宾塞(Herbert Spencer)、约翰·斯图尔特·穆勒(John Stuart Mill)等。1854年,她的人生算是有了定式。她与学问渊博的记者兼传记作者乔治·亨利·刘易斯(George Henry Lewes)建立了一种长久、非法但又公开的关系。刘易斯的妻子同别的男人生了两个孩子(唉,维多利亚时代的人啊),神经失常,同刘易斯分居。艾略特与刘易斯的关系一直到1878年刘易斯去世为止。他们非常幸福,十分受人尊敬。刘易斯去世后一年半,艾略特同美国银行家约翰W。克劳斯(John W。 Cross)结婚,当时艾略特已经60岁,而克劳斯才40岁。艾略特真是一位意志坚定的女性。
坚强意志不只体现在有胆识而勤劳的生活中,还反映在她的小说上。读者或许觉得艾略特的小说冗长乏味,有太多的思想,太多的道德说教,尤其是《罗莫拉》(Romola),能让人不自觉嗅到作者智慧的直白流露。然而,艾略特的小说为现代文学默默开创了道路,如果不是她的小说,现代小说的演进会更艰难。如D。 H。劳伦斯(D。 H。 Lawrence)所评论的:“是乔治·艾略特开创了这一切,是她起了实质性作用。”从开创现代小说的角度看,斯特恩(Sterne)或许比艾略特还早,但其小说《项迪传》(Tristram Shandy)因怪诞而被迫游离于英国主流文学之外,而艾略特却恰恰在主流文学的中心导航。她以当时非常新鲜的手法描写人类的内心,所承受的精神压力。她的小说打破常规,没有狄更斯式的欢乐结局,也没有标准的浪漫爱情。她倾注于故事中的是大多前辈作家所不具备的一流的智慧及她的人生观。她甚至不回避描写知识分子,这是乔伊斯(Joyce)之后极常见的选材,但在简·奥斯汀(Jane Austen)、菲尔丁(Fielding)或狄更斯(Dickens)的作品中都不存在。
《弗洛斯河上的磨坊》前几章带有自传色彩,描写了别具一格的童年时光,深入细致、温和舒缓、引人入胜,趣味性恐怕只有《哈克·贝恩历险记》才能相比。故事里的一些小人物,如格来格姑妈(Aunt Glegg),普里特(Pullet),都描写得栩栩如生,即便当时的生活背景如今已不复存在,但他们的形象还是如此生动鲜活。还有可怜的玛吉(Maggie),在多难的世界里拼命表现自己的恋爱天才,这种挣扎至今感人至深。《磨坊》与艾略特的其它作品一样,带有严肃的道德色彩——既不刻板,亦不狭隘,而是从一个开阔、有力、善思、人道的头脑的自然流露。读上几小时就会发现,这本小说尽管说教很多,但它真的不愧是一本重要的小说。
《米德镇的春天》在今天不仅被认为是艾略特的一部杰作,而且在英国传统小说中占有中心地位。早在1919年,吴尔芙(Virginia Woolf)就在一篇文章中称它是“为数不多的为成年人写的英国小说之一”。它与同时代的品味十分吻合,情节丰富,错综复杂,描写了几对情人与夫妻的职业生涯。另一主题就是1832年“修正法案”(Reform Bill)第一次通过前有关政治与社会的争论。读者更喜欢读的恐怕还是对有当地特色的社会生活各个方面的描写,还有女主人翁多萝西娅·布鲁克(Dorothea Brooke)所受的性挫败与精神打击。维多利亚读者对书中的不幸婚姻或许有些不安。这本书有透彻的心理分析,有深深的同情情结,至今让人很感动。
每本伟大小说所需的阅读速度不同。《米德镇的春天》是需要慢慢读的。它不是让读者大步往前走的那类,它是缓缓舒展的。
列夫·托尔斯泰(Tolstoy)
列夫·托尔斯泰(Leo Nikolayevich Tolstoy)
1828…1910
《战争与和平》(War and Peace)
《战争与和平》比任何伟大作品都更频繁地被称作“世界上最伟大小说”。读者不必被此话吓倒,因为再伟大也是可以形容的,它与晦涩难懂无关,甚至与深奥亦不搭界。只要我们有勇气搞清其中的一些小小的危险事件,这本有关拿破仑时代的宏大编年史就会变得一目了然,犹如在阳光下写出的一般。正如杜斯妥也夫斯基是无意识与反常事物的描写大师,托尔斯泰却是将有意识与正常事物进行鸿篇巨制的大家。他的笔调带着慈爱与安详,他笔下的人物尽管姓名古怪、与我们时隔遥远,却如兄弟姐妹一般使人感到亲切。
初读《战争与和平》的人会遇到下面三种困难:
1。 小说长度惊人。据不太确切的判断,与《堂吉诃德》类似,很多版本都是缩写过的。
2。 姓名怪异的人物表中的人物关系或人物活动错综复杂,完全搞清楚很难。我只能说,如果坚持读下去,人物会逐渐清晰明了的。
3。 故事枝节太多,很难理清。很多批评家就认为,如果不是这一毛病,这本小说就是一部无可挑剔的杰作了。托尔斯泰不是屠格涅夫那样的形式主义者。但他的文字是蔓延的。他脑子里有什么就写什么。你只要抓住他就要牢牢不放。如果慢慢读(应该这样,这本书需要的是悠闲缓慢的速度)或许会发现其中的枝节把握起来并不比《弃儿汤姆·琼斯》(Tom Jones)中到处散落的评论文字困难。
多年前,我对《战争与和平》写评论时,特地总结了它的三处可赞特点:包容性、自然性、永恒性。15年后重读,我又发现了新的特点,特别是他善于揭示读者的内心世界。重读一次后,我发现的这个特点竟然是如此简单而平凡。托尔斯泰曾说:“生活中与艺术中必要的一件事就是讲真话。”从细致一点的角度看,这不难做到——海明威(Hemingway)在描写斗牛时讲的是真话。而以整个人类生活为主题来看,要做到这一点却无比艰巨。《战争与和平》却是以整个人类生活为主题的。
托尔斯泰以身作则实践自己的话。在这部描写拿破仑侵略对整个国家造成的影响的鸿篇巨著中,他从不捏造,从不逃避,他把握生命的要义,以真实而有启发的词句传递每个人物的本色。因此,尽管它部分是关于战争与毁灭的,却称得上是最理智的一本小说。其理智源自于作者对小说人物的热爱,对“一代代演进”(procession of the generations)的关心,对生活大观本身的景仰。
没有《战争与和平》那样难读,而且更短一点的是托尔斯泰的经典爱情小说《安娜·卡列尼娜》(Anna Karenina)。希望你两本书都能读完。
C。F。
安东·契诃夫(Anton Chekhov)
安东·契诃夫(Anton Chekhov)
1860…1904
《万尼亚舅舅》(Uncle Vanya), 《三姐妹》(Three Sisters), 《樱桃园》(The Cherry Orchard), 《短篇小说选》(Selected Short Stories)
读契诃夫的戏剧总有难以尽兴之感,因为读者的想象力似乎不能很好地与剧本融合。其剧本的知音是舞台。每一字词都需要从演员的嗓子里发出。剧本对话与肖伯纳的完全不同,既不整洁亦不直率,而像普通的交谈。到处是中断、停顿,制造出一种独特的效果,还有随意的小动作、偶尔的离题、突然的过渡、断续的思想、粗心的句法等。契诃夫故意用这些有失逻辑的对话来反映人物内心深藏的矛盾、困惑和受挫感。
契诃夫没有目的(has no program?)。他是学医出身的,有医生必备的客观冷静。他不关心是否要改变你的思想,他关心的是告诉你有关人类内心的真理。他要让读者感受到在日常生活琐事背后的东西。作为剧作家,他别无选择,只有文字是他的媒质。但他只把文字当作屏风,自己的任务不过是揭示屏风上的漏洞,这样读者就可瞥到屏风后掩藏的事实了。
在上述等方面,契诃夫与易卜生一样,对戏剧写作艺术做出了新的贡献。契诃夫之后,严肃的戏剧从此变了样。
我推荐读的三大契诃夫戏剧的主题都是“废人”。戏剧中的人物:“十月革命”爆发前狭隘的知识分子、小贵族、小地主和小官僚,都是毫无用处的人。他们整日无所事事,眼中只有自己破落的生活。他们是说话之巨人,行动之矮子。他们闻到自身的软弱,如《万尼亚舅舅》中Yeliena Andreevna说的:“这个屋子的东西开始不对劲儿了”,读者自然而然会感到,这个“屋子”就是沙皇统治下的俄国。在《三姐妹》中屠森巴赫(Toozenbach)男爵说:“时间到了:一片可怕的雷云正朝我们袭来,一场疯狂的暴风雨要来冲洗我们!”(《三姐妹》写于“十月革命”爆发前16年。)另一人物欧格拉(Olga)茫然地安慰说:“我们受苦了,后来的人可能会幸福呢。”
但读者不要以为契诃夫是左翼分子,更别说是革命分子。如果能活到1917年,他或许根本就不欢迎“十月革命”。他没有革命思想,只喜欢沉思而已。
契诃夫的沉思是悲观的,确切说是忧郁的。他在暴露狭隘的中产阶级时基调是忧伤的,而非愤慨的。忧伤中甚至还带着幽默。有一次给朋友的信中,他说《樱桃园》(大多读者都觉得十分忧伤的作品)“不是戏剧,而是喜剧:某些方面看甚至是闹剧”。
契诃夫角色的情绪是很多人都有的。表现在《三姐妹》中军医官切布狄金(Chebutykin)的一句话中:“这有什么两样?”
然而契诃夫不是虚无主义者(nihilist),他现实中是一个慷慨的人,遵守传统道德,富有同情心。他没有固定或全面的人生观,他感兴趣的是去发觉几乎不可捉摸的人类行为。在此方面比他出色的戏剧家极不多见。他会对朋友说:“让舞台上发生的与现实中发生的一样复杂、一样简单吧。”
契诃夫戏剧所涉及的社会圈相当有限。要充分了解他对其他类型俄国人(包括农民)的理解,需要读他的短篇小说。他是短篇小说伟大宗师之一,他不但推动了现代戏剧的革命进程,更促进了短篇小说的革命化。
伊迪丝·华顿(Edith Wharton)
1862…1937
《乡土风俗》(The Custom of the Country), 《纯真年代》(The Age of Innocence), 《欢乐之家》(The House of Mirth)
伊迪丝出生于纽约上流社会,但家境富裕程度一般。年轻时的她害羞而热爱读书,并不乐于参与上流社会的活动,而是更喜欢用自己的双眼观察这个圈子。她将聪明才智用于记录“老纽约”家庭的虚荣——紧紧守护与日俱下的财富以及从荷兰祖先那里承袭而来的古老声望——及要跻身上流社会、取代“老纽约”的百万“爆发户”们。在第五大街府宅的会客厅里,在边道上朴素的褐砂石屋子里,在雅致的宾馆中,在破旧的租来的房间中,在时髦的避暑胜地,到处都有伊迪丝的写作素材,足够她一生享用并成为那个时代最受人尊敬的成功的小说家之一。伊迪丝去世后声誉逐渐下降,仅仅被人们当成了“畅销作家”。近几年,其作品开始复苏,得到了应有的认可。
伊迪丝本人的生活就带有小说的因素。1885年,她平淡地同波士顿人特迪·华顿结婚。特迪虽然富有,但毫无情趣,远远不如妻子的才华。伊迪丝在无所事事与富足中度过几年时光,在马萨诸塞州的罗尼尔市搭建自己的渡假之屋“山峰”(The Mount);频频到萨拉托加、新港(Newport)、纽约的富人圈里进行社交活动。在此期间,她开始尝试儿时梦想的文学职业;短篇小说集《高尚的嗜好》(The Greater Inclination)(1899)赢得了一些青睐。在20世纪早期,她平稳地创作了多部小说,成了真正有名气的作家;而同时婚姻也出现了危机(特迪挪用她的信托基金,花在对他更依顺的年轻女人身上),她大部分时间都住在欧洲,并没有丈夫的一直陪伴。1906年至1909年她认识了莫顿·富勒敦,并深深爱上了他,但不幸的是,富勒敦竟然是一个下流粗俗的男人。1913年,她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