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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双面催眠师 作者:丽端-第1章

小说: 双面催眠师 作者:丽端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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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版 权 归 原 作 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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楔  子

  袁恕终于下定了决心,穿过密林去寻找传说中的玛雅圣城。
  他的上司杨千户并不赞成这场冒险。作为此刻品级最高的大明官员,生性谨慎的杨千户宁可大家在这片狭长的海滨定居上一两年,等到储存够食物补给再想法开船回到大明。
  可是袁恕知道这个法子行不通。他们虽然从附近友好的土人村落里交换到了当地特有的、后世叫作“玉米”和“红薯”的食物,加上每日在林中捕猎,暂时解决了100多号人的吃饭问题,但这些食物仅够每日糊口,要积攒几个月航海行程的粮食谈何容易?
  难不成,他们这些堂堂大明的军士,最后也要沦落到和那些衣不蔽体的土人一样,过着刀耕火种、茹毛饮血的生活?一想到这点,袁恕就觉得还不如痛痛快快在战场上死了的好。
  袁恕的职衔是旗校,在随三宝太监郑和从南京龙江港起航时,只能算是个低等武官,头上除了指挥,还有百户和千户层层上司。而他们所乘的船只则被称为“战船”,长18丈,宽6丈8尺,比起郑和等太监、少监乘坐的“宝船”小了不止一倍。他们的主要任务是负责各级达官贵人和外国使节的安全。因为作战时需要保持船体的轻捷灵动,战船上主要储备的是各类军械,至于食物用度,则由船队中专门的粮船进行供应。
  袁恕是第一次出海,虽然郑和之前已经成功航行了五次,但每个人都知道这并不意味着新的航行会一帆风顺。实际上,前几次航行中就有无数人葬身鱼腹或者流落他乡,永世无法回到故土,但新奇的旅程和丰厚的赏赐还是让袁恕这种年轻军人充满豪情地踏上征途。
  最开始的旅途还算顺利。他们从南京至太仓,经历占城国、爪哇国、三佛齐国、暹罗国,一直往西,目标是要前往位于大海和草原之间的木骨都束国。据说那里的居民皮肤黝黑如炭,体滑无毛,善于用硬木和象牙雕刻,而遍布草原的狮子和羚羊是当地人狩猎的主要对象。
  其他人究竟是否到达了木骨都束国袁恕并不知道。因为航行到半途的时候船队遭遇了罕见的风暴,无法抵御的海浪将袁恕所乘的这艘戊字号战船远远抛离了大部队,并将许多人卷入了大海深处,甚至连船上的最高级别长官王指挥都被断裂的桅杆压成重伤,最终不治身死。等到船上九死一生的幸存者们终于漂流到了一块大陆,却失望地发现这并不是大部队航向所指的木骨都束国,而是一个中国人从未听说过的神秘世界。
  这个世界的名字,用当地土人的语言来说,叫作“玛雅”。
  来自大明帝国的军人们在新大陆的海滨与森林边缘盘桓了半年,修好了遭到风暴损坏的战船,也略微学了些当地土人的语言。根据那些土人们的描述,在他们村庄后绵延无际的森林内,有若干个神灵居住的城市。那里有繁华富庶的集市,高耸入云的祭塔,黄金打造、珠宝镶嵌的王座,还有无数美丽智慧的男女,他们是天地间离神最近的人。
  袁恕对其他东西都不关心,偏偏对集市产生了兴趣。三宝太监带领他们下西洋,原本就带着无数丝绸、瓷器等大明特产,与各地土著以物易物。那么他们是否也可以用战船上储备的武器军械,在集市中换取返航所需的粮食呢?
  对于袁恕的想法,千户杨成裕并不以为然。毕竟他们在森林边缘见到的玛雅土人,与大明子民一样都是黄皮肤黑头发,却无论男女几乎都是赤身裸体,所居之地也是简陋的草棚茅屋,看上去几乎与茹毛饮血的野人无异。杨成裕根本不相信他们的同族能够造出多么宏伟精美的东西来。他一口认定那些森林中的圣城只是土人们的臆想,就像传说中的天宫仙境一样,坚决反对派人穿越森林去寻找那些城市。
  杨成裕的官职比袁恕大了好几级。哪怕现在他们的战船上只残存了100多号人,袁恕还是不能和他明着对抗。于是,在1422年的某个深夜,旗校袁恕带领着手下11个士兵,偷偷走进了密不透风的原始森林,去寻找传说中的圣城和粮食。他们都殷切地想要回到大明,不愿在这蛮荒之地坐以待毙。
  按照土人模糊的线索,他们在森林中走了两天一夜。携带的干粮耗尽之后,袁恕不得不将大家分成几组狩猎,并规定无论有否收获,都要在天黑以前回到原地集合。
  袁恕的运气不错,没多久就遇上了一头野猪。可惜他射出的箭支扎进了野猪的侧肋,还是让它负伤逃了出去。袁恕拔腿猛追,野猪却在林子里绕起了圈子,利用茂密的树干和横生的藤蔓将追捕它的几个人分隔开。后来袁恕一把拽住野猪短小的尾巴,操起腰刀朝它猛砍过去,野猪却突然发狠,拖曳着袁恕狂奔几步,猛地滚进了一个坑洞之中。
  袁恕收势不及,竟也跟着掉了进去。他是习武之人,慌乱中本能地伸手想要攀住洞壁,却不料这是一个天然形成的地下岩洞,洞壁湿滑根本无从借力,反倒将他的指尖磨得血肉模糊。他匆匆一瞥发现这岩洞虽然深不可测,洞底却是一片白亮的水光。他索性横下一条心拼拼运气,松开手臂和那野猪一前一后地砸进了积水之中。
  作为下西洋的船队成员,袁恕早练就了一身好水性。所幸洞底的积水甚深,他憋住一口气后翻身划动几下,便毫发无损地浮到了水面。
  虽然暂时性命无忧,但袁恕依然无法爬出这幽深的天然岩井。唯一的办法只有大声呼喊,指望同伴们听到自己的声音后赶来相救。然而他大喊大叫了一阵,头顶的井口处却毫无动静。
  袁恕心中疑惑,却不得不自己寻找生路。他一边划动手脚保持身体平衡,一边观察身周的峭壁,终于在距离自己一人多高的地方发现了一道足可容人的裂缝。可惜无论他怎样用力,也无法够到那道裂缝,只能无望地泡在水中耗费体力。
  这样下去,他迟早会沉尸井底,给那头被自己杀死的野猪偿命。袁恕心底暗暗自嘲,莫非是自己膜拜船上供奉的妈祖娘娘时不够虔诚,就算没能死于海难,也终究要被水淹死?
  袁恕的担忧很快成了现实。同伴们迟迟不现身,冰冷的井水也夺走了他最后的力气。终于,精疲力竭的他在深深吸了一口气后,放任自己沉入了水中。
  他原本以为自己会就此死去,却不防头顶传来一阵异样的水波。凭借习武之人的本能,袁恕张开双臂一扑,竟抓住了一根从天而降的绳子!他大喜之下也顾不得许多,拼尽全力沿着绳子向上攀爬,将头脸重新露出了水面。
  甩开脸上的水,袁恕努力睁大眼睛,顺着绳子向上看去,却见绳子的一头绑在头顶那道石缝边一块粗大的石头上,很显然是有人救了他。
  “多谢!”石缝处并没有人。袁恕凭空道了一声谢,便使劲顺着绳子往上爬去。这绳子乃是用当地藤蔓编织而成,柔韧性极佳,承载袁恕的重量绰绰有余。
  就在他堪堪爬到半空之时,洞壁边的石缝处却忽然出现了一张人脸!那张脸颜色青绿,眉目凶悍,头顶上还生着赤红色的头发,这哪里是人,分明就是地狱中爬出来勾魂索命的鬼怪!
  袁恕猝不及防被这么一吓,手一松差点又掉回水里去。幸而他反应够快,手臂一舒依旧牢牢抓紧了绳子。此刻他看见了那个人穿着白色长袍,线条婀娜,分明是一个女子,而那张鬼面,也不过是用玉石雕刻并以禽鸟尾羽装饰的面具罢了。
  见袁恕有些怔忡,鬼面女子做了个手势,示意他赶紧爬上来。就在袁恕揣测她面具下的真实面目时,那个女子已经摘下了面具,露出一张令袁恕目瞪口呆的脸来。
  “你是谁?”来自大明的旗校袁恕呆呆地盯着岩缝中的那张脸,忽然有一种不知身在何处的感觉。
  他忽然想起离开大明疆域时,在孤悬海外的琼州府看到的黎族女人。在南海炽烈的阳光下,那些女人裸露的手臂和小腿散发着金子般的光,让站在甲板上的军士目眩神迷。而达官贵人和外国使节们乘坐的宝船上,往往都配有以供娱乐的歌妓,她们穿着色彩鲜艳的衣裙,远远地站在金碧辉煌的宝船上,就像是大海中踏波而来的仙女。对于在海上漂流了一年多的袁恕来说,世上再没有什么女人会比她们更美了。
  可是现在,那个站在嶙峋的岩石间,手里握着一个绿玉面具的女人,却让袁恕瞬间产生了一种不敢逼视的悸动。和她比起来,那供奉在船上的妈祖娘娘真的只是毫无生气的泥塑木雕,哪里有这等从里而外焕发出的迷人光彩。
  此刻震撼袁恕的,并非仅仅是这个女人的美。他自从一年多前随船队下西洋来,航行万里,经历百国,也算是见多识广。不论是皮肤黝黑、长睫大眼的暹罗、天竺人,还是高鼻深目、身材高挑的忽鲁谟斯、阿丹国人,都不像眼前这个女人一样长得如此接近中华臣民。她仿佛和他们一样,也是从遥远的大明漂流到这里,只是由于习俗不同,才在装扮上有了几分差异。
  想到这里,袁恕忽然意识到一个被忽略的事实:自从他们搁浅在这片叫作“玛雅”的大陆之后,在森林和大海边缘所见的土人和他们长得十分类似,只是那些土人的打扮太过奇异,习俗太过古怪,才让他们忽略了外形上的相似性。反倒是眼前这个女子,简单地穿着一件无袖白袍,黑发随意地披在肩头,脸上也没有什么古怪的纹饰,才让袁恕蓦地将她当作了同类,下意识地用大明官话问道:“你是谁?”
  自始至终,那个素雅得如同莲花的女人只是静静地看着袁恕,仿佛看穿了他一瞬间跌宕起伏的心理变化。直到袁恕完全顺着藤绳爬上了岩缝,女人才指了指自己,清晰地吐出两个音节:“索卡。”
  “索卡?”袁恕重复了一遍,见女人微笑点头,越发确定这是她的名字。他伸手拍了拍自己的胸脯,报出姓名:“袁恕。”又拱手鞠躬,以示感谢。
  “恕。”索卡笑了笑,露出白色的牙齿。她抬起赤裸的手臂指了指身后的岩缝,先向里面钻去。
  袁恕犹豫了一下,跟着索卡钻进了狭窄的岩缝。此刻他还不知道,他即将经历的,是怎样匪夷所思的奇遇。

第一章 奇怪的实验

  2012年 中国?北京
  8月30日下午2点15分,钱宁慧走进北京大学南门,对于即将发生的一切,她还茫然无知。
  钱宁慧并不是北京大学的学生。实际上,为了在星期四的工作日来到这里,她特地向公司请了半天假,惹得老板颇不高兴。
  钱宁慧也不愿意招惹老板,只是孟家远明天就要离开北京飞往英国了,什么时候能再见都是未知数,于情于理,她都得来送送他。
  她沿着五四路一路朝前走,不时地用纸巾轻轻拭去脑门上的汗珠。此刻正是一天中最为炎热的时候,天气预报说最高温度35摄氏度,但钱宁慧只要一想起老板青黑色的面孔,身周的气温霎时再上升10度,烤得脑海中老板的脸如同油锅中吱吱作响的臭豆腐。
  “师太,师太!”远处的大讲堂广场上有人朝她招手。高大敦实的身板,圆圆的脸上洋溢着小熊维尼般的招牌笑容,可不就是孟家远?
  “师太”是孟家远给钱宁慧取的绰号。因为她的名字“宁慧”听上去就像武侠小说里舞刀弄剑的女尼。钱宁慧非常讨厌这个绰号,于是假装没听见,视线也故意避开了远处使劲挥舞胳膊的孟家远。
  “走这么慢,是不是又崴了脚?”孟家远放下挥动的胳膊,迎着钱宁慧大步走过来,眼睛里满是笑意,“都工作一年了,居然还没练好穿高跟鞋走路?”
  “我笨,哪里比得上你北大高才生?就连高跟鞋都穿得比我好!”想起为了眼前这个家伙得罪了老板,今年的加薪大概就没指望了,钱宁慧没好气地揶揄孟家远。她心中暗想,早知道应该买个穿高跟鞋的小熊维尼送给他!
  “哈哈,我才不用穿增高鞋。”孟家远得意扬扬地俯视着矮了自己一头的钱宁慧,巧妙地把“高跟鞋”偷换了概念。
  “好啦好啦,高富帅小熊,希望你去英国之后能多学习人家的绅士风度——对待女士要文质彬彬,谦恭退让!”钱宁慧不假思索地回敬。由于父辈是世交,她和孟家远从小就熟识,不过与其说常在一起玩,不如说常在一起斗嘴。她工作以后刻意伪装出职场女性的端庄稳重,一碰到这个家伙还是会原形毕露。
  其实钱宁慧并不想见孟家远,若非被父母一再催逼,她才不会特地跑来给孟家远送行。从小到大,孟家远高高在上的分数总是让钱宁慧觉得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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