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口棺材-第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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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贼于是乎也一定进得来,老子庄子这么说,一套开锁工具、满身神奇技艺的纽约善良之贼罗登拔也这么讲。
推理史上的密室,经此一概念化之后瞬间华丽了开来,想遂行如此神奇谋杀的凶手贼子幸福无比的发现,原来上锁的房间遍地皆足,俯拾可得,不必三年五载苦苦候著那人独自一个进到房间锁好门窗——它可能是一处无人迹、不留下脚印的美丽海滩,可能是山里头被怱然好一场大雪包围的暖暖木屋,它可能是个小孤岛,可能是沙漠,可能是一道桥梁,可能是夹岸两片水泥墙的黝黯巷道,可能是唯一联外吊桥毁坏(天候或人为)的某一山庄别墅,它更可能就是我们每天都会利用到的某种交通工具,公共汽车、火车、渡轮、捷运、飞机,以及有人一样概称为车厢的上下楼层电梯等等。
哪里有人独居独处,哪里就可能执行密室杀人,难怪中国的圣人要谆谆警告人君子慎独,西方的上帝耶和华也在《圣经·创世纪》里慨叹:“那人独居不好。”
其实,经此概念化所带来的想像延伸,只是密室杀人之所以华丽的必要开展而已,我个人以为,真正让密室杀人成为推理世界最华丽的谋杀方式,是它的有恃无恐,因为它根本性的先解决了最终合理性的问题,那就是我们开始就说过的,密室杀人是推理谋杀诡计中最物理学的,这像根钉子般把它牢牢捶进了最信而有徵且可验证的坚实大地里头,让它在表象的另一端可以放心的飞翔,无惧星空黝黑神秘,下伯迷路回不来。
在人类思维众多领域的正经人士正常人士中三忌思是疯子和骗子不在考虑范畴内),我以为物理学者是最敢胡思乱想、而且最敢把近乎胡言乱语的各种想像臆测郑重公诸于世的一种人,尤其是二十世纪初相对论和量子力学问世之后,物理学的主流论述便一大脚跨过了玄学和神学,充斥著一准无实体、无秩序、无从验证、矛盾并陈、任谁试图在心中拼凑点模糊图像部不可能的重要学说和解释,物质如此,能量如此,粒子也如此,空间和时间那更无垠无涯如此。如今,物理学的著作几乎已成了地球表面最难看懂的书,可堪比拟的大概只有台湾教改出来的建构数学和乡土语言课本。
这就是物理学家的有恃无恐,不像神学家或欧陆的唯心哲学家,他们深知自己本来就是画鬼神之人,聆听他们讲话的人本来就充满诫心,所以神学论述特别强调科学的发见和验证,唯心哲学家则神经质于语言的逻辑,总是把论述弄得像座封闭而且秩序森严的语言迷宫,完整到令你直觉的反倒不敢相信,因为我们习惯相处的世界并不长这样子。
卡尔便是最了解密室杀人“物理验证/神秘想像”二元背反特质的人,无怪乎他能以一个后来者、外来者的不利身分,成功窃取密室王国的国王宝座——卡尔的推理小说,表象上黏贴了最多神秘古老的符号,借用了各个民族的神话传说,喜欢用这类的死亡咒诅来吓唬读小说的人,这我们光从他为自己的小说命名就可以看出来。他也是如此的有恃无恐。
推理女王艾嘉莎·克丽丝蒂曾透过她书中神探之口一针见血的指出:“之所以要把杀人弄得这么复杂,可见答案一定非常非常简单。”这话说密室杀人尤其准确。
简单的答案,给了密室杀人最华丽的表现,但也构成了密室杀人的发展边界,事情往往都是这样子。
密室杀人借用基本物理现象和人的感官错觉来遂行欺骗,但它不真的是物理学论述,不能亦步亦趋跟著物理学往深奥的解答之路走去。密室杀人和物理学最根本的差别在于,密室杀人的阅读者是一般性的寻常之人,不像物理论述可以只在少数几个人之间对话,二十世纪物理学所流传的一些过甚其辞的神话,像说“真正懂量子力学的,全世界不出十个人。”、“听懂爱因斯坦相对论的,普世不足半打。”云云,密室杀人小说若把生存基础放在这么稀少的奇特族群上头,那老实说也用下著费劲去杀了,很快的便全部饿死绝种了。
因此,完美密室的构成,其真正的胜负关键不在于“说得通”,而在于“听得懂”。它非回归到一般性的经验和常识世界不可,它只能使用一般性的、不碍眼的辅助道具,它得有简单的答案。
后来密室杀人走向所谓“机关派”的绝路,并理所当然让“机关派”成为失败密室的同义辞,便在于机关派从根本处违背了“简单”、“听得懂”的密室杀人最高守则——我们也许可以同意,借助一堆细绳、挂钩、卡桦、滑轮、奇怪打结法、定时自动装置、新通讯器材甚至罕见的记忆合金等等,的确可以九牛二虎制造成密室,但我们这些挑剔的推理小说阅读者可没说我们愿意接受这九牛二虎的解答。
国内的推理传教士詹宏志曾俏皮的说:“没写过密室,算什么本格推理作家呢?”这是实话;但更悲情的实话是,好的密室杀人诡计,大致已被卡尔吃乾抹净了,不在他老兄死后,而在他尚在世的时日。詹宏志引用名推理史家朱利安·西蒙斯的看法,指出卡尔最好的小说多集中在一九三五到一九四五的黄金十年之中,意思是说,连王者的卡尔都已经捉襟见肘不够用了?
有志于推理书写的人会不会很沮丧呢?甚或懊恼吾生也晚的为什么诞生在如此夕晖晚照的时光呢?就像李维—史陀在《忧郁的热带》书中的感慨,若早个十年,我就能赶上某某部族未灭绝的时候;若再早个五年,就连某某部族我也来得及进行调查;再之前三年,更连某某部族也都还在……
逝者如斯,不舍昼夜。我们生而为人,没能赶上的事多了,爱情,革命,一幢建物,一只珍禽异兽,一座已被践踏的八千公尺高峰,一次巨额的乐透奖金,一个传说中的先代亲人。
不仅仅足华丽的密室杀人而已。这怎么办好?不能怎么办,但也许我们就心平气和当个愉快的读者、当个乐在其中的欣赏者监赏者,听著名古生物学者古尔德的忠告,所有的演化都有“右墙”,皆有最终不可喻越的极限,就像棒球场上你不能讲安祖·琼斯的精采接杀超越了半世纪前的威利·梅斯,就像音乐世界里你不能讲披头四合唱团超越了巴哈莫札特。当个好的欣赏者,享受每个在演化右墙边缘惊心动魄的演出,总比当个失魂落魄、只想视前代巨人为寇雠却无计可施的野心挑战者强。
好,协议达成,现在就让我们来读徘徊在密室杀人演化右墙的约翰·狄克森·卡尔。
《三口棺材》导读
詹宏志
奇迹的解释者
神探福尔摩斯总是爱对他的伙伴华生医师说:“咱们别把不可能(the impossible)和不太容易(the highly unlikely)混为一谈。”
戴猎帽的鹰钩鼻神探说这句话的时候,当然也常常就是他的同伴华生医师放声大叫“这绝不可能!”的时候。的确,在大部分情况下,华生医师不可置信的呼喊,其实就是我们读者芸芸众生内心的真实呼喊,我们也觉得那种情况“绝不可能”,但是福尔摩斯却默不作声把烟斗抽了又抽,最后才气定神闲慢条斯理地说:“我亲爱的华生呀,咱们别把不可能和不太容易混为一谈。”
这种气人的口吻,正是一切本格派侦探可恨与可爱的由来。福尔摩斯虽然是这种神探创作的起点,但追求“不可能的艺术”最深刻的推理小说家,却不能算是柯南道尔(他也处理过一两回),以我的想法(也是很多推理迷的想法),本书的作者约翰·狄克逊·卡尔才是真正“一生悬命”于不可能的艺术的推理小说家。
但什么是推理小说中的“不可能的艺术”?一般我们指的是“密室推理小说”。而所谓的“密室推理”,指的是小说的案情必须包含了一个以上完全闭锁的空间,理论上处于无法进入或脱出的状态,然而小说案情当中却发生必须有进出行动的事实;这样的案件当然在逻辑上是“不可能”的,所以密室推理小说有时就被称做“不可能的犯罪”,侦探的任务在这里就是要解答线索所显示出来的“逻辑相悖”。
约翰·狄克逊·卡尔是一位归化英国的美国作家,也是著作等身的推理小说大创作者,一生以几个笔名写下七十三种长篇以及超过十部的中短篇合集。这八十多部推理小说中,不像后来畅销书作者那种公式化、程式化的写作,而是每一部作品都不相同,各具特色,布局诡谲,设计奇出,处处看见功力与心血,是推理小说的终极之作,他自己更是推理小说史上举足轻重的人物。
但是,卡尔的作品绝大多数投身于同一个主题:“密室推理”,一个作家把一种独特的艺术发展到后人难以为继的地步,这就是历史上更不多见的了。
命案的好地方
从卡尔的第一本小说《夜间行走》开始,作者就投注热情于密室的致命吸引力,他借侦探之口说:“简而言之,没有秘密通道,凶手并未藏在室内某处,他并未从窗户脱出,也未从房门离去……然而凶手确在此处砍下被害人的头,而且我们也确知死者不是自杀……”这句话说出了所有密室的基本状况,凶手已经不在房内,房间(或其他空间)是闭锁的,他杀了人,也看不出进入和离去的痕迹,这究竟是怎么回事?
约翰·狄克逊·卡尔致力于密室的设计与破解,产生许多突破性的密室概念,譬如说他在《铁网笼谜题》里设计的奇特案情,死者被勒死在湿漉漉的网球场中央,地面上只有死者走向球场中央的脚印,在这里,“开放性空间”变成一种“密室”的概念,不得不令人佩服作者的创意巧思。
对约翰·狄克逊·卡尔来说,密室是推理小说作者演练命案的好地方,因为这是纯粹的心智游戏,数学题目式的侦探小说,大家可以不必大费周章考量小说的角色塑造与人性刻画,光是谜题已经够你想破脑袋;这绝不是说卡尔不重视小说的角色或意趣,但是比起他的故事设计,其他已经无足轻重。
但创造了这么多“密室推理”的变体,卡尔自己对“密室”有什么独到的研究和看法呢?他其实有一篇堪称是“密室推理研究”的论文藏在小说里面,那就是本书《三口棺材》里的第十七章,神探基甸·菲尔博士所做的“密室演讲”,这可能是推理小说史上关于密室研究最重要的一份理论文献,著名推理理论家霍华·黑克拉福在他编的名著《推理小说艺术》中就全文收录了这场小说中虚构的演讲,并且说:“(它)仍然是此一主题各层面的经典演绎。”在演讲中,基甸·菲尔博士滔滔不绝地陈述了所谓密室的各种可能类型,并对它的成形与原理做了分析,结论当然是:“所谓密室,本质上是一种幻象。”
黑克拉福也推崇卡尔“无可争议是当今密室推理最伟大的诠释者,也许是空前绝后的”。黑克拉福说这句话的时候,约翰·狄克逊·卡尔还正努力创作不休,但这句“空前绝后”的预言,却证明是真知灼见;卡尔之后,密室的可能性几乎被发掘殆尽,连他自己后期都难以为继(他最好的小说,以朱利安·西蒙斯的看法,认为多半都创作于1935年到1945年之间),更不要说其他偶一为之的推理作家。事实上,很少有推理作家在密室推理上有野心超越卡尔,大部分是借他的理论做一个小实验,一偿心愿(没写过密室,算什么正牌推理作家呢);或者像《上锁的房间》一书那样,密室并非重点,故事背后的社会真相才是作者关心所系。
卡尔是美国宾州一位显贵的国会议员之子,他在欧洲留学时遇见后来的妻子,遂结婚安顿于英国,反而更像个英国作家。他用多个笔名写作,其中最重要的就是卡特·狄克逊(Carter Dickson)这个名字,两个名字底下各有一个著名的神探,在约翰·狄克逊·卡尔底下就是密室大师基甸·菲尔博士;在卡特·狄克逊名下则有另一位神探亨利爵士(Sir Henry Merrivale),他也是破密室奇案的高手,只是没发表过著名的“密室推理演讲”,在历史上比较吃亏罢了。
作品评介:卡尔《三口棺材》
◆约翰·狄克森·卡尔
只要是对侦探小说历史稍有了解,或者经常逛推理网站的读者肯定听说过“约翰·迪克森·卡”的名字,而且他的姓名前面总会加上一个“密室之王”的头衔。不错,约翰·狄克森·卡尔(John Dickson Carr,1906-1977,又有笔名卡特·迪克森(Carter Dickson))是三十年代出道的黄金时代侦探小说的大师人物,在历史上他和英国的阿加莎·克里斯蒂、美国的埃勒里·奎因并称“黄金时代三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