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人回避-第38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我们想要进入洞窟,就必须先把里面的磷化氢清理干净,唯一的办法是让洞窟里变得干燥。可偏偏一把火就能解决的事儿,却把我们难住了,因为这水墓里压根就没有能够燃烧的东西,就连水女的头发都是湿漉漉的,根本无法点燃。
我们经历九死一生来到这,连土龙和水女都挡不住我们,结果被普通到不能再普通的骷髅架子给拦住了,心里相当窝囊。最后实在是没了辙,我只能将希望寄托在甄甫玉身上。
“甫玉,你有办法吗?”
“没……没有。”
听到这回答,我心里一阵失落,而就在我准备另寻它法的时候,却无意间发现甄甫玉眼神闪烁,一直在躲避我的目光,这明显是说谎话才有的反应。我觉得又好气又好笑,这丫头明明是个千年古魂,见识阅历何其的丰富,可说谎的时候却像个孩子一样,满脸的不自然。
我故作生气,盯着她也不说话,没一会儿她就受不了了,稍稍有些结巴道:“相公,甫玉的确是有办法,但这个办法对你太危险了,甫玉不想说。”
危险?自打我当了出马仙,有哪天不是把脑袋挂在裤腰带上过活?我早已经破罐子破摔了,就算是这一秒就翘辫子嗝屁,对我来说也只不过是从出马仙的诅咒中解脱罢了。
在我一再追问之下,甄甫玉终于不情愿的开口,说想让洞窟变得干燥,只有一个办法,就是将里面的湿气全部吸走,这一点她可以办到,但需要上我的身,用我的身体当湿气的‘储存罐’。而吸收湿气就无法避免阴气的介入,一旦阴气超出了我能够承受的极限,无疑是致命的。
虽然这关乎生死,但我却没有丝毫在意,反而坦然一笑:“死亡,在某种意义上来讲,对我反而是好事。”
甄甫玉眉目微颦,眼神变得落寞和惆怅,幽怨道:“相公你只顾着自己痛快,难道就从不会替甫玉想一想吗?朝夕相处十几年,难道甫玉对相公一点都不重要?”
我一直以为,我死了以后,大不了会和甄甫玉一样变成鬼,摆脱了肉体的束缚,反而会神仙眷侣。可甄甫玉却浇了我一盆冷水,说出马仙的一生都和通灵有关,虽然对灵魂的感知力会变得非常强,但却极损阳德,一旦死亡,灵魂会立刻飘向九幽酆都。到那时,我不光再也见不到甄甫玉,还会彻底忘了她,就像生命里从未出现过这个名字。
我俩虽人鬼殊途,但十几年的感情,绝不是能够轻易割舍的。我心里大骂,这狗屁出马仙真是百害无一利,要是有来生,我宁可去当鸭子也绝不会再当出马仙。
一旁的刘芸不断催促我,季当千也缓过劲儿来了,在等我拿主意。我跟甄甫玉四目相对,心里说不出的压抑。人这辈子总是要做各式各样的选择,遇到伤心事,选择哭着笑,还是笑着哭。遇到难题,是急流勇退,还是勇往直前。
甄甫玉轻咬嘴唇,看着我,一字一顿道:“相公,只要你愿意,我可以立刻带你离开这里,让你平平静静度过这一生。”
“像狗一样活着?”我不假思索,脱口而出。
甄甫玉眼睛中出现一些闪烁,我知道这话伤了她的心,但她却仍旧抱着最后一丝期待:“难道你就不能自私一次,为你自己而活,更是为了我而活?”
我微微一笑,尽量掩饰心中的悲哀:“自从我当了出马仙,我就已经失去了‘自私’的本钱。”
我知道甄甫玉为了让我活下去,肯定会想方设法的帮我续命,但我道行浅薄,偏偏又吸收了太多的阴气,阳德大损,就算她倾尽全力,又能让我活多久?三年?五年?我虽不是什么志向远大的人物,但作为一个男人,我绝不会把有限的生命浪费在等待、徘徊中。像秋蝶那样,眼睁睁的看着自己的翅膀逐渐凋零,却无能为力。
甄甫玉微微闭上眼睛,轻吸了口气:“相公,你从未认过命,对吗?”
这话像是一根针,狠狠的刺进我的心里,短暂的沉默之后,我轻声说道:“我只是想看看,我能走多远。”
甄甫玉睁开眼睛,哀怨消失不见,取而代之的是坚定,重重一点头:“既然这是相公的意愿,那甫玉就一定倾尽全力帮你。”
“为什么?”
“因为你是我的相公。”
自出马以来,我就像是走在钢丝上的瞎子,头上是乌云密布,脚下是万丈深渊,未来一片黑暗。可甄甫玉这简单的一句话,却让我拨云见日,昏暗的内心中涉入一道曙光,心里暖意十足。
“开始吧!”
甄甫玉上了我的身,在我的要求下,开始吸收洞窟里的湿气,除了身体凉飕飕的之外,并没有什么特殊的感觉,也不知道是我真感觉不到,还是因为有了甄甫玉的陪伴,而变得根本不在乎。
一直呆在我旁边的刘芸立刻感受到洞窟的变化,赶紧拿出打火机,不断尝试着引燃洞窟里的磷化氢。当一团蓝色火焰在洞窟中燃起的刹那,甄甫玉立刻停止,等她一离开我的身体,浓烈的湿气和阴气煞的我头晕眼花,身体发虚,直接一屁股坐倒在地。
足足花了半个钟头,我才缓过劲儿来,冲甄甫玉咧嘴一笑:“看样子,我的终点不是在这。”
甄甫玉微微一笑,笑的很苦涩。
等我从地上爬起来时,刘芸已经把磷化氢清理的差不多了,那股难闻的鱼臭味也消失不见。不过刘芸说只要这些骸骨还在,磷化氢就会继续往外渗,所以不能长时间在洞窟里逗留。因此,一进入墓室,我们就目的鲜明的寻找墓门,结果找了半天愣是没找到。
看着四周密密麻麻的骸骨,我一阵犯嘀咕:“难道墓门被这些骸骨给挡着了?”
于是,我们三个分头扒拉骨头架子,我扒东边,季当千扒西边,刘芸扒北边,结果扒了没几下,我就听刘芸吆喝我。我还以为找到墓门了,屁颠屁颠的跑过去,结果刘芸伸手一指眼前的骸骨,匪夷所思道:“你有没有觉得这些骨头不对劲?”
我仔细一瞧,发现这边的骨头颜色非常鲜亮,和其他方向的骨头形成很明显的落差,而且上面还挂着一些碎肉和血迹,像是刚死不久一样。但尸体变成骸骨是一个非常漫长的过程,一旦露出骨头,身上的筋肉基本已经分解了,会变成绿紫色的半液体状,绝不可能是红色。而眼前的骨架,绝不可能是自然形成,像是被什么东西给骨肉分离了。
很快,我发现洞窟里的所有骸骨,新旧程度都不一样。有的骨架因为年代久远,再加上瘴气腐蚀,已经漆黑一片,而有的则像是长了尸斑一样。这些骸骨,像是不同时间分批次进来的。
一开始我以为这水墓和后山大墓一样,都是非一次性建成。可转念一想,又觉得不可能,想要建造这种水墓,必须要先挖出一个足够大的地坑,全部设计建造完成之后,再盖上土,续上水。只要水一续上,这水墓就算是完成了,决不能进行二次建造。
而且水墓的唯一入口是地藏潭,我们用专业潜水设备都很难进来,更何况古人了,这还没算上有土龙水女这两个家伙的层层看守。
☆、第58章 巨型蚂蚱
最后我们一合计,这些新鲜的骸骨,八成是这些年在黑羊子屯河道淹死的人。至于是什么东西把他们运到这,又是什么让他们骨肉分离,我们就没什么头绪了。
随后,我们把整个洞窟翻了个遍,发现根本就没有墓门。我们怀疑这里的墓门肯定是以另一种形式存在,就像是缓冲区的细土层,在某种意义上来说,也算是一道墓门。想到这,我们立刻把注意力集中到地面。
我们发现,洞窟的地面是由沙石构成,而这些沙石必然是人为填充进来的,起到和细土一样的作用,不仅可以吸水,还能阻挡dao墓贼的挖掘。
我们敢肯定,墓室就在脚底下,可善于打洞的土耗子和张坚强他们全都活不见人死不见尸,现在如何挖开沙石层成了最棘手的难题。而就在我有些束手无策的时候,季当千突然迈步走到西北角,捡起一块拳头大的石头,盯着猛看。
一开始我还以为他在研究地质构造,没怎么在意,毕竟这沙石层就算研究的再透,挖不进去也屁用没有。可是没一会儿,他就把石头推到我面前,脸色严肃道:“你看。”
我瞥了石头一眼,没明白他是什么意思,倒是旁边的刘芸,一眼就看出了玄机,惊讶不已的跟我说,这石头是湿的!
我啐了她一口,别说是石头湿,整个水墓都特么是湿的,这有啥好奇怪的!
刘芸给我解释,水墓里虽然湿气重,但这些湿气会被沙石层吸收,往下沉淀,下面的颜色要远比上面深得多。这就好比去沙滩玩,上面的一层沙是淡色,往下挖出来的湿沙是深色。也就是说,这块石头,是被什么东西从沙石层下面给拱出来的。
一想到脚底下有‘活物’,我心里就开始发毛,而刘芸则计上心头,说是既然那东西出来过,就肯定还会再出现,只需要等它把沙石层拱开,我们就能轻易进去。
这么干等是肯定不行的,谁知道这玩意儿下一次出来是什么时候,万一过个百八十年,我们早就烂透了。必须想办法把它给引出来,琢磨了没多长时间,我们就把注意力集中到那些新鲜的骸骨上面,说不定把这些尸体骨肉分离的东西就是沙石层下面的家伙。
按这个推测,只要这里有尸体,它就会被吸引上来。
创造尸体,不一定非要杀人,只要阳气够弱,阴气够重就可以,在这方面我简直就是不二人选。我先是让甄甫玉上我的身,把阴气吸引到我身体周围,只是把我给包住,并不进入体内,免得被阴气煞死。再让甄甫玉吸我的阳气,进一步伪装。
由于我本身就是阴重阳轻,再加上甄甫玉这么一吸,身体根本吃不消,眼前一黑,就失去了知觉。
就这样在黑暗中不知度过了多久,当刘芸把我从昏迷中唤醒时,我惊讶的发现自己竟然身处骸骨堆里,刘芸和季当千趴在我旁边,脸色非常难看。就在我心里开始犯嘀咕的时候,忽然,一阵‘稀稀疏疏’的声音在我耳边响起。
顺着声音看过去,发现洞窟中央有一团黑乎乎的东西,由于刘芸他们把手电筒关了,能见度极低,根本就看不清楚那到底是什么玩意。没辙,我只能让甄甫玉上身,随着感知能力的提升,我惊讶的发现,那团黑乎乎的东西,竟然是一只蚂蚱!
绿油油的身体,坚硬的外壳,柔软的翅膀,与我印象中的蚂蚱没有丝毫差错。但让我目瞪口呆的是,这只蚂蚱的身体非常巨大,眼睛足有我拳头大小,身体更是像小牛犊一样。
我虽然这辈子都活在山沟里,没怎么见过世面,但我也知道这世界最大的虫子是泰坦甲虫,体长最大可达到十六厘米。可是和眼前的蚂蚱相比,简直就是奇瑞QQ撞上解放大卡,根本不是一个重量级的。
在我的注视下,那蚂蚱用两个灯笼似得眼睛四处扫视,好几次看向我们这边,但因为有骸骨的阻挡,它没能发现我们。片刻之后,它翅膀伸开,后足一蹬,腾空飞起,向水通道方向飞去。
看到这,我已经明白了,张坚强他们肯定是被这蚂蚱给袭击了!
在蚂蚱找我们的时候,我小声问刘芸:“是我眼睛花了,还是见识少,蚂蚱能长这么大?”
刘芸脸色凝重,说话的语气也匪夷所思:“据我所知,昆虫最早出现在古生物时代,距今三点五亿年,那个时候地球的氧气含量非常高,所有的昆虫都特别大,随着氧气含量减少,昆虫的体积才逐渐缩小。现在绝不可能有这么大的昆虫!”
正说到这,那蚂蚱拍打着翅膀回来了,一落到地面就开始往沙石层里钻。
我们虽然害怕,但这是唯一进入沙石层的办法,等它身体钻进去一半,我赶紧跳出去,从后面一把抓住它的两条后腿。这家伙受到惊吓,本能伸弹后腿,蚂蚱的后腿力道是非常强的,再加上它的块头惊人,差点把我两条胳膊都给弹脱臼。
我咬着牙,忍着疼,死死抓着它的后腿,刘芸和季当千则从后面抓着我的腿。
这蚂蚱受了惊,拼了命的往沙石层下面钻,我们硬是被它拖了进去。粗沙混着石头,蹭在脸上钻心的疼,最要命的还是窒息和压迫感。也不知道钻了多久,就在我即将坚持不住的时候,身体周围的压迫感瞬间消失,紧接着浓郁的氧气扑面而来,就像是带上氧气面罩一样,感觉肺都要炸了。
一钻出沙石层,那大蚂蚱的力气就更大了,蹬了一下腿直接挣脱,没有逃走,调头就咬我脸。幸亏关键时刻甄甫玉一把将我推开。
没咬中我,蚂蚱转而去咬刚刚从沙石层里钻出来的季当千。由于季当千立足未稳,再加上大蚂蚱的速度实在是太快,情急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