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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不如去死-第2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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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坏事吧?”
    “当……”
    当然了。
    “我自己知道自己做了坏事。虽然还不是很懂反省什么的,但至少自己做了无法挽回的事,这个还是理解的。怎么杀人的我也和警察都说了,什么也没隐瞒,所以,希望能快点决定。”
    “决定什么?”
    “罪行的轻重。”
    “你这个人啊……”
    他的坐姿很没规矩。
    如果在被告席上这种态度的话,会给人留下不好的印象。
    我得提醒他注意才行。虽然不管说什么,不想听的人就是不听,但这个男人并不是流氓混混,劝一劝的话也许会听得进去。
    “因为如果不帮我决定的话,我也没办法反省啊。打破了盘子别人要你赔钱,但一千日元的盘子和一百万日元的盘子不一样吧?假设时薪二百日元,一千日元只要工作五小时就能还得起了,但一百万日元的话就算每天工作七小时,一整年都不休息也要花上两年时间。决定这个的并不是打破盘子的我吧?”
    “人命不是盘子!”我的口气略带严厉,“这本来就不是能换算成金钱的东西。”
    “我知道,”渡来健也摊开双手,“我只是打个比方。不过,不是有损失赔偿什么的吗?出人命时也有要出钱的。这个还要进行评定什么的吧?赚的钱更多的人更贵对吧?”
    “渡来先生。”
    太不稳重了。
    “你好歹搞清楚自己的立场。”
    “我是想搞清楚。”渡来说道,“你能告诉我怎么才能搞清楚吗?我是个罪犯。亚佐美不可能复活了,所以这已经是不可改变的事实了。那对这个事实我应该有什么态度,这个我不太明白。我估计自己会受到相当重的惩罚,在我看来是死刑。”
    “我都说了,死刑是由……”
    “不,不是这个意思。”渡来边说边摆手,“我是说,在我看来,既然杀了一个人,那么等价交换的话应该是死刑吧。不过,估计会有人觉得像我这种没用的人的人生和亚佐美的人生并不等价。不过,我想不出再好的赎罪方法了,感觉可能是死刑加上赔款?”
    “我说了,不能用金钱……”
    不,没有这回事吗?
    所谓赎罪——具体地说是劳动,这是可以换算成金钱的东西。保释保证金、损失赔偿金、私了金——许多都换算成了金钱,也许这个男人的说法并没有非常奇怪。
    “但是,”渡来露出不满的神色,“大家都说没有死刑,真的吗?那我应该怎么做才好呢?我不懂。又要表现出什么态度?我也不懂。”
    “这个你就要……”
    要怎么样呢?
    “要表现出让人欣赏的态度,这样法官的印象才……”
    “啥?”
    “怎么?”
    “没啥,法官怎么样都无所谓啊,人又不在这里。莫非那边像警察的人会和法官说什么吗?说那家伙是个笨蛋给我判他死刑?”
    “不,不是那么回事,你,你可是杀了……”
    “杀了人嘛。”渡来说道。
    “那你好歹也表现出反省的态度,给别人证明你是想赎罪吧。”
    “是对亚佐美吧?”
    “什么?”
    “还有对亚佐美的熟人吧?我想对因为亚佐美的死而难过的人们道歉、赎罪,让他们难过的人是我。不过,五条先生,你和亚佐美没有关系吧?亚佐美死了,你并不会难过吧?如果会的话你就不会为我辩护了。”
    “不,这不是难过不难过的问题。”
    “所以问题不就在这里吗?既然如此,我想我对五条先生低头道歉并没有意义。我做了什么必须对五条先生道歉的事吗?有的话请告诉我。我这个很粗心,很多事都不会注意到,应该没有给你带来麻烦吧?我把你为我辩护理解为是因为工作需要,没错吧?那么这个应该不算是添麻烦吧?”
    “不算麻烦。”
    但快了。
    虽说是国家委托的事,我也没想要区别对待,但再这样下去离麻烦不远了。
    “那我不明白了,我为什么一定要在五条先生面前表现得老实客气呢?杀了人对不相干的人也要道歉吗?在谁都看不到的地方表现出让人满意的态度,在不相干的人面前显得消沉不开心,这到底有什么意义?”
    “意义?我说了,在审判时……”
    “所以说,这里不是拘留所也不是法庭,这只是会面吧。而且,我并不指望减刑。”
    “那个和这个……”
    并没有不同——吗?
    “我知道我态度不好。不过,不是有伟人什么的说过,不能以貌取人嘛,那是骗人的?”渡来健也问道。
    “不是骗人的吧,但是,那个是……”
    这个问题的答案,我并不知道。
    “我是个没用的人,对怎么看透别人的心思一点儿也不在行,所以就只能从外表来判断了。不过,大家都说那样不行,所以我想也许正经人的话光看别人的外表也能知道内心吧。”
    没有这种事。
    没有的吧。正因为没有,我才强调态度、态度。
    内心状态决定了态度和外表——这种想法太天真。
    实际上人们并不知道他人的心里到底在想什么,不管是律师还是法官都不知道。实际上,曾经有个男人按照我的指导,又是哭泣又是道歉,最后终于得以减刑后——他笑了起来,一切都只是演戏。不,也许并不是演戏,而是真的在那个瞬间高兴地笑了,即便如此……
    不,正因为这样,堆砌事实才如此重要,从堆砌的事实中提取某些东西才如此重要,让提取出的东西适用什么法律才如此重要,不是吗?从名为“事情”的矿山中,开采出名为“事实”的矿石,对其进行精炼,然后提炼出名为“犯罪”的金属。
    是金,是银,还是铁?
    而印象和感情等东西,就像是刻在这种金属块上的刻印。
    但是,在这个案件中,正是这个刻印会发挥作用。
    因为不管怎么样,只有“有罪”这件事是不会错的。
    我应该说服他吗?
    “也许你说得没错,光靠外表是无法了解一个人的。即使不了解,也是为了了解而观察外表。虽然这么做并不一定正确,但可以成为判断材料之一。再说,态度也是发表意见的一种方式,和语言一样。希望别人怎么看自己,怎么想自己,如果把这个理解为表现自己的手段,你的态度——是不是不太受人欢迎呢?”
    “是吗?这样啊……”渡来健也似乎不相信,“就那样吧,就那样就行了。希望别人怎么看自己——把我看成杀人犯就是了,因为我是个凶手。”
    “就算是这样,也要表现出对自己的罪行的后悔……”
    “这个世界上没有后悔药。”
    “是没错,但是作为一个人,或者道德上说……”
    “太难的东西我也不懂,而且我也没有信仰……”
    “就算没有信仰,但是有世人的眼睛看着你。”
    “如果别人叫我向亚佐美道歉我会做,但是如果有人叫我向世人道歉,有点奇怪吧?说什么世人……”
    是谁?
    是谁啊?
    “不是,世人听起来是挺冷漠的说法。但是既然是犯罪,产生的社会影响都不小吧!更何况,我觉得你并不会杀了人还满不在乎,你有在为你所犯的罪而自责。”
    也许有在自责——以这个人自己的方式。
    只是,难以理解?
    “渡来先生,你这个人真难懂。”
    “我这人其实超级简单哦,只不过因为人笨懂得又不多,所以才要这样一样一样地问你。”
    “是我在问你吧?”
    “这句话是我常说的。”渡来健也说道。
    他好像有点开心似的。
    “你说过?”
    “说过。因为我想知道自己做的事到了什么程度,想知道亚佐美这个女人曾经是什么样的一个人,我向不少认识亚佐美的人打听了她的事。”
    这在资料里也有记载。
    “我请他们告诉我亚佐美的事,不管什么都好。但是,却没有一个人对我说了亚佐美的事,所有人都只会说自己的事,只会说自己怎么怎么了,还反过来问我问题。明明是我在问他们,亚佐美——到底是什么?”渡来说道。
    “什么意思?”
    “亚佐美不是乖孩子,不是淫妇,不是包袱,不是所有物,不是狗,不是孩子,不是受害人,不是尸体……亚佐美是人啊!因为是人,所以我才是杀人犯吧?如果她是那些不好懂的东西,就算弄坏了杀死了也不会惹人生气吧?但是,谁也不和我说啊,不管是上司还是朋友还是恋人还是父母还是警察,没有一个人说亚佐美是个人,还问我问题。五条先生也在问我,不是吗?”
    “是——的。”
    我之前想要问什么来着?
    是吗?
    我提问的方式不对。
    “我不问你的事——可以问问亚佐美的事吗?不,告诉我你所知道的亚佐美就好。”
    “我所知道的——亚佐美?”
    “对。”
    渡来健也与鹿岛亚佐美——是加害人与受害人的关系。
    “我想先问问这个。”我说,“你在车站前帮助了被仓田崇纠缠的受害人——亚佐美,对吧?”
    “算帮助吗?”
    “这个不重要。不管你怎么想,亚佐美感觉自己得到了帮助,然后,你们去喝茶了吧?”
    “喝茶嘛……喝的是甜瓜汽水。”
    “这种事……”
    不,有所谓。
    “亚佐美点的是?”
    “好像是热饮。”渡来答道。
    对,就按现在这个节奏。
    “然后你们就熟悉起来了?”
    “熟悉起来嘛……那时我其实什么也没说。因为是初次见面,没什么话好聊的,再说我手又疼。我不是什么厉害的人,想到对方可能会来报复,心里挺担心的。纠缠她的男人好像不太正常,让我觉得有些不妙。所以我心里七上八下的,基本上都是亚佐美在说。主要说的都是那个纠缠她的男人——是叫仓田吧?讲的都是他的事,我还被吓了一跳。”
    “为什么?”
    “因为她说她被强奸了。第一次见面的女人和你说这个,不让人吓一跳吗?”
    “哦。”
    这个男人还挺正经的,我想。
    说是正经,不如说是普通更合适,肯定非常普通。被告人与辩护人——或者应该说犯罪者与守法者吗?反正,这种特殊的关系,将这份普通推翻了。不,在这种环境下普通的人才显得异常。如果不是像现在这样隔着拘留所的玻璃会面的话,也许是个可以很普通地进行交谈的男人。
    为什么我会有这种感觉呢?
    不,这样不对。这个男的依然是个杀人犯,我应该划清界限,不这样做是不行的。
    “怎么了?”渡来很平常地问道。
    “没什么!于是你就把你的手机号和邮件地址告诉她了?”
    “是她叫我告诉她的,要是没告诉她就好了。”
    “是啊。”
    是吧。
    “然后你被她叫出来?用电话吗?”
    “用电话。”
    “她叫你出来时说什么了?”
    “啊……”渡来耸耸肩,轻轻地咬着右手大拇指,“说什么来着?就很平常啊。之前我还接到过她四五次电话,不过,只出去了一两次,那时候我刚定下了打工的事。”
    “她是怎么称呼你的?”
    只能从这里着手一步步来了。
    检察院会以什么为根据,会要求什么样的刑罚,完全看不出来,所以才必须先要了解一切,否则就无法回击。事件的核心在哪里,光凭阅读资料完全摸不到边,随机性残杀路人那种犯罪倒是更容易让人理解得多了。
    “健也君。”渡来回答道。
    “这个——这样听起来这种叫法挺自然的,不过还是有点亲密的感觉,你们只见过一次不是?”
    “是吗?”渡来说着,稍微向后靠去,“没有,一开始我们进店的时候,她是叫我渡来先生的,是我叫她别这么叫,我不习惯。渡来先生什么的,听着别扭,好像很了不起似的,不适合我。我说叫我健也就行了,她就叫我健也君了。”
    原来如此。
    “为什么问这个?”渡来问道。
    “因为……”
    当然是为了理清关系。
    渡来说和受害人认识。一直重复不是朋友,只是认识。那到底认识到什么程度,是什么样的认识法?
    渡来说和受害人见过四次。对这一点,他从头到尾都这么说的。另外他还供述说他们不是所谓的恋爱关系,也没有任何肉体关系。受害人既然已经死亡,就没办法确认了。
    就算完全信任渡来的自供——就算他们是没有肉体关系,也不能说完全没有恋爱的感情成分。纵使渡来心里一点儿也没有这种感情,也不能推测受害人是怎么想的。
    光从资料上看,鹿岛亚佐美的人生并不美好。不,应该说很明显是非常不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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