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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5章

格列佛游记-第3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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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的主人还告诉我,我自己也看出来了,在像这种闪闪发光的石头很多很多的田地里,由于领近的“野胡”不断来入侵,往往会发生最激烈、最频繁的战争。
  它说,两只“野胡”在地里发现了这样的一块石头,正在为此相争不下的时候,第三者占了便宜将石头拿走了,这样的事也是常有的。我的主人偏要认为这跟我们在法庭上打官司有点相似,我则觉得我们最好还是不要让它蒙在鼓里,因为它提到的那种裁决的方法比起我们的许多法律来要公平得多;在它们那里,原告和被告除丢了它们争夺的那块石头外,并没有别的损失,可在我们的衡平法庭上,不把原告和被告整得一无所有,法庭是决不会结案的。
  我的主人继续往下讲,它说,“野胡”最叫人厌恶的是它们那好坏都不分的食欲,无论碰到什么,草也好,根也好,浆果也好,腐烂的兽肉也好,或者乱七八糟全都混在一起的东西也好,它们统统吞吃下去。它们还有一种怪脾气,家里给它们准备的好好的食物放着不吃,却喜欢从老远的地方去偷或者抢。弄来的东西如果一时吃不完,它们还是吃,直吃到肚子要炸。这之后造物会指引它们去吃一种草根,吃下去子肚子就会拉得干干净净。
  还有一种草根,汁很多,可是比较稀罕,不容易找到:“野胡”们找起这种草根来劲头很大,一找到就兴味盎然地吮吸一阵。这咱草根在它们身上产生的作用与我们喝酒产生的作用非常相似。它们一会儿搂搂抱抱,一会儿又厮打起来;它们嚎叫,狞笑,喋喋不休,发晕,打滚,最后在烂泥地里酣然睡去。
  在这个国家里,我发现中人有“野胡”这种动物才会生病,不过它们生的病比我们的马生的病还是要少许多,而且得病也不是受了什么虐待,而是这种下贱言生贪吃、不爱清洁引起的。所有所有这些病在它们的语言中也只有一个总的名称,那是从这畜生的名字上借来的,叫做“赫尼·野胡”,说简单些,就叫野胡病。治疗咱这病的方法,就是将“野胡”自己的尿和尿混到一起,再强行从它的喉咙里灌下去。据我所知,这咱疗法常常非常有效的;为了公众的利益,在此我愿免费向同胞们推荐,治疗因饮食过度而引起的一切疾病,这确是一种值得推崇的物效疗法。
  在学术、政治、艺术等方面,我的主人承认,它看不出它们国家的“野胡”和我们之间有不同之处,因为它只想看看我们在本性上有什么共同点。它也确曾听一些好奇的“慧骃”说过,在大多数“野胡”群落当中总有一头是首领。这种“野胡”
  总是长得比别的“野胡”更难看,性情也更刁钻。这领头的一般总要找一只尽可能像它自身一样的“野胡”赶到主人窝里去,由于这些主人常常会赏它一块驴肉吃。
  大家都恨这个宠儿,因此为了保护自己它只好一步不离的跟着主人。在找到比它还要恶劣的“野胡”之前,它一般是不会被解职的;可它一被蹬开,继任它的“野胡”
  就会率领这一地区的男女老幼“野胡”们一齐赶来,对它从头到脚撒尿拉屎。不过这种现象与我们这里的朝廷、宠臣和大臣到底有几分相像,我的主人说只有我最能说得准了。
  对它这种恶毒的嘲讽我都不敢反驳。它把人类贬损得还不如一头普通的猎犬聪明;猎犬倒还有相当好的判断力,能够在一群狗当中分辨出哪一只最有本领并跟随它狂吠,从来都不出错的。
  我的主人告诉我,“野胡”还有几种很突出的特性,在我谈人类的特性时它倒没有听我提起过,就是提起,至多也只是轻描淡写一下。它说,那些动物同别的畜牲没有什么区别,有供它们共用的母“野胡”,但是下面这一点上它们跟别的畜生很不同,就是,母“野胡”怀了孕还照样让公“野胡”和它交接;另外,公“野胡”
  和母“野胡”也会像公“野胡”跟公“野胡”那样激烈地吵嘴、打架。这两件事都达到了极其无耻残暴的地步,任何别的有感情的动物都永远也无法比拟。
  “野胡”身上还有一点令它觉得不明白:它们怎么竟然偏爱肮脏污秽?而别的动物似乎都有爱好清洁的天性。至于前面那两项责难,我还是愿意不作回答掩饰过去了事,因为我没有一句话可以说出来为自己的同类辩护,否则,按我的愿望是肯定要为他们辩护一番的。但是最后那一条,它指责我们有喜脏的怪毛病,如果这个国家有猪(可惜它们没有),我原本可以为我们人类辩解一下的;猪这种四足动物虽然可能比“野胡”要来得温顺,可是说句公道话,在下以为它没有资格说自己比“野胡”更干净;要是主人亲眼看到猪那脏兮兮的吃相,看到猪在烂泥中打滚、睡觉的习惯,它一定会承认我说的话是对的。
  我的主人还提到了另外一个特性,那是它的仆人在几只“野胡”身上发现的,在它看来却完全不能理解。它说,“野胡”有时不知怎么会想到要躲进一个角落里去,在那里躺下来,又是嚎叫又是呻吟,谁走近它都把人家一脚踢开,虽然年轻体胖,却可以不吃不喝,仆人们也出它可能哪里会不舒服。后来它们发现,唯一可以治疗它的办法是让它去干重活,重活一干,肯定恢复正常。由于我偏向自己的同类,所以听了这话我只好默不作声;这倒也使我找到了忧郁症的病源,也只有懒惰、奢侈的人以及有钱人才得这样的病,如果强迫他们接受这同样方法的治疗,我可以保证他们病马上就会好。
  主人阁下接着说,一只母“野胡”常常会站在一个土堆或者一丛灌木的后面,两眼紧盯着过往的年轻公“野胡”,一会儿出,一会儿藏,作出种种丑态和鬼脸,据说这时候她的身上会发出一种极其难闻的气味。要是有一只公“野胡”这时走上前来,她就会慢慢地往后退,一边却不住地回头看,装出一副很害怕的样子,接着就跑进一个可以方便行事的所在;她知道,那公“野胡”一定会尾随而至。
  有时不知从哪来了一只陌生的母“野胡”,三四只母“野胡”,就会团团围着她又是打量又是议论,一会儿冷笑,一会儿将她浑身上下闻个遍,然后就会装腔作势地走开了,似乎表示她们非常瞧不起她。
  这些都是我主人自己的观察所得,或者也可能是别人告诉它的;当然话也许可以再说得文雅一点,不过我想起来倒不免有几分惊讶,同时也很悲哀:在女性的本能中竟都可以找到淫荡、风骚、苛刻和造谣的萌芽。
  我时刻都等待着我的主人来指责男女“野胡”身上这些违反自然的欲望,那在我们中间是十分普遍的。可是造物似乎还不是一位手段非常高明的教师;这些较为文雅的享乐,在我们这一边的地球上,却完全是艺术和理性的产物。
  第八章
  作者关于把“野胡”的几种情况的叙述——“慧骃”的伟大品德——青年“慧骃”的教育和运动——它们的全国代表大会。
  我对人性的了解我想应该比我的主人要清楚得多,所以我觉得它所说的关于“野胡”的性格安到我同胞身上是非常不适合的,同时我还相信,根据我自己的观察,我还可以有进一步的发现。因此我就常常请求它准许让我到附近的“野胡”群中去。对我的请求,每次它都允许了,因为它知道,我非常痛恨那些畜生,不会被它们引诱坏的。它还命令一名仆人给我做警卫,那是一匹健壮的栗色小马,非常诚实,脾气又好,要不是它保护我,我还真不敢去冒这样的险。因为我已经告诉过读者,刚到这地方时我已经吃过这帮可恶的畜生的苦头,后来又有三四回我也险些落入它们的手掌,那是我到远处去溜达,身上不巧没有带腰刀。我有理由相信它们多少能想到我是它们的同类,因为我跟我的警卫在一起的时候,常常会当它们的面卷起袖子,露出胳膊和胸脯以壮声势。这样一来它们就会大着胆子走上前来,像猴子一样模仿我的动作,但是也露出极其仇视的神色;我倒像一只被人驯服的寒鸦,戴着帽子穿着长袍凑巧跑到野生的鸟群中去时,总是要受到迫害。
  它们从小就身手矫健。不过有一次我倒是捉住了一只三岁的小公“野胡”,我作出各种温存的表示想设法让它平静下来,可是那小东西又是哭又是抓,还拼命咬我,我没有办法只得将它放了。这时就有一大群老“野胡”闻声赶来将我们围住,不过它们见小家伙已经很安全(因为它已跑开),我那栗色小马又在我身边,所以就没敢近我们的身。我发现那小畜生的肉发出一股恶臭味,既有点像黄鼠狼的味儿,又有点像狐狸味儿,不过还要难闻得多。我还忘了一件事(如果我把这件事完全略去,读者也许还是会原谅我的),我把那只可恶的畜生抓在手里的时候,它忽然拉起一种黄颜色的稀屎来,把我全身衣服都弄脏了,幸亏近旁边就有一条小河,我跑到里面洗了个干净,一直到身上的臭气全消之后,才敢去见我的主人。
  据我所看到的情况来看,“野胡”也许是所有动物中最不可调教的,它们除了会拖拉和扛抬东西外,决没有别的本领。可是我倒认为,这一缺陷主要还是因为它们性情乖张、倔强造成的。它们狡猾、恶毒、奸诈、报复心强。它们身强体壮,可是性情懦弱,结果变得蛮横无礼、下贱卑鄙、残忍歹毒。据说红毛的公母“野胡”
  比别的“野胡”更要来得淫荡而恶毒,在体力和动作的灵活方面也远胜过它们的同类。
  “慧骃”把随时要使唤的“野胡”养在离它们房子不远的茅屋里,其余的则全赶到外面的田里去。它们就在那里刨树根,吃野草,四处寻找动物的死尸,有时还去捉黄鼠狼和“鲁黑木斯”(一种野鼠),一提到就粮吞虎咽地吃个精光。造物还教会了它们用爪子在土坡边挖一些深深的洞穴,它们就在这样的洞穴里睡觉。母“野胡”的窝要大一些,还可以容得下两三只小崽。
  它们像青蛙一样从小就会游泳,还能在水底呆很长的时间,在那里它们常常会捉到鱼,母“野胡”捉到鱼之后就拿回家去喂小惠。说到这里,我还要讲一件奇遇,希望读者能够原谅。
  一天,我跟我的警卫栗色小马出游在外、天气异常地热,我请求它让我在附近的一条河里洗个澡。它同意后,我立刻脱得精光,然后慢慢地走进了河里。这时正巧有一只母“野胡”站在一个土堆的后面,她看到这整个过程后,一下子欲火中烧(我和小马都是这样猜想的),就全速跑过来,在离我洗澡处不到五码的地方跳进了水里。我的一生中还从来没有这么恐惧过。小马那时正在远处吃草,想不到会出什么事。她以一种极其令人作呕的动作将我搂进怀里,我就拼着命大声叫喊;小马闻声奔来,她才松手,可还是恋恋不舍。她跳到了对面的岸上,我穿衣服的时候,还一直站在那里死盯着我直叫。
  我的主人及其家人都把这件事引为笑谈,我自己却感到非常耻辱。既然母“野胡”把我当成自己的同类,自然就对我产生了爱慕之情,我可再也不能否认我浑身上下无处不像一只真正的“野胡”了。那畜生的毛发也不是红的(这就不能说她欲望有点不正常),而是像黑刺李一般黑,面貌也并不像其他“野胡”那样叫人厌恶;我想她的年龄不会超过十一岁。
  我在这个国家已经生活了三年,我想读者们一定希望我像别的旅行家那样能把当地居民的风俗习惯跟他们说一说;实际上这也是我主要想努力了解的东西。
  因为这些高贵的“慧骃”生来就具有种种美德,根本不知道理性动物身上的罪恶是怎么一回事,所以它们的伟大准则就是培养理性,一切都受理性支配。理性在它们那儿也不是一个会弓愧争论的问题,不像我们,一个问题你花言巧语从正面谈可以,从反面谈也可以;它们的理性因为不受感情和利益的歪曲和蒙蔽,所以该怎样必然立即就让你信服。我记得我好不容易才使我的主人明白“意见”这个词的意义,也好不容易才使它搞懂为什么一个问题会引起争议,因为理性教导我们,只有我们确认的事情我们才会肯定或者否定,不知道的事,无论肯定或者否定都做不到。
  所以争议、吵闹、争执、肯定虚假、无把握的命题等等都是“慧骃”中闻所未闻的罪恶。同样,当我把我们自然哲学的几种体系解释给它听的时候,它总要笑起来,它笑一个冒充有理性的动物竟然也会重视别人的设想,那些东西就是了解得很确切,也没有什么用处。这方面它完全赞同柏拉图表述的苏扩拉底的思想;我提到苏格拉底的思想是因为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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