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猫入室-第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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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名:引猫入室
作者:老蹭
文案
林莽第一次见到他的时候,他是个阴森的怪蜀黍。林莽第二次见到他的时候,他是一只奇怪的“大猫”。林莽第三次见到他的时候,他是一个风情万种的牛郎……他到底是什么?!
PS:这篇新文是“一生未尽”的续篇,主角是“一生未尽”中的配角。
内容标签:强强 都市情缘 年下 豪门世家
搜索关键字:主角:林莽、纳普斯 ┃ 配角:任为、俞炳荣、姜宸、杜夏彦、徐晓、姜楣 ┃ 其它:
☆、Prologue
七年前,我到K市读大学,由于住不惯集体宿舍,我便到校外去租房子。我有幸租到了一所便宜到难以置信的房子。那所房子之所以便宜,并不是因为它离学校远,而是因为它离公墓近。大多数人对墓地敬而远之,不敢买也不敢租用墓地附近的房子。我倒是无所谓,因为我喜欢清静。
我心情不好的时候,很喜欢去墓地散心。我不记得是从哪天起了,每当我走进墓地,都会看见一个穿着笔挺风衣,高大、俊伟的男人。那个男人总是低着头,静静地站在一块墓碑前,仿佛在我来之前,他便已站了很久。我每次遇见他,都会在墓地里多停留一阵子,看看他还会做些什么。可他只是站着,而我只是看着,我们之间始终没有交集。
时间一久,我对男人的兴趣便越浓厚。有一天,我终于鼓起勇气来到男人身边,朝他凝望着的墓碑上看了一眼。我吃惊地发现,墓碑上的那张照片里的人和男人长得一模一样。
我硬着头皮问道:“他是你的双胞胎弟弟?”
“不。”他转头看向我,“他就是我。”
我的话还没有说完,方卓然便笑了,说:“搞了半天,你在跟我讲鬼故事啊。”他叹了口气,用手撑住头,眯着眼睛看我,“你真是越来越不正经了……”
我觉得他应该是醉了,便拿掉他手里的酒杯,说:“我还没说完呢,你怎么就断定我是在讲无聊的鬼故事呢?”
“你不是说遗照里的人和那个男的长得一模一样吗?那么那个男的到底是鬼呢,还是吸血鬼?”他笑着调侃道:“你编的这烂情节连国产鬼片也不稀罕用了,你还想来糊弄我?未免也太看不起我的智商!”
站在吧台里的酒保听见方卓然的话,嘿嘿笑了两声。
我看看酒保,又转头看着方卓然,说:“我们回去吧。”
我伸手去扶他,他却把我的手甩开,睁大眼睛,用十分清醒的眼神看着我,说:“林莽,我和你越过越没有滋味,还是算了吧。”
酒吧里放着慵懒、迷人的爵士乐,一点也不忧伤,可是我的心情却骤然变得忧伤起来。
我深呼吸一口气,等情绪稍微平定下来,才说:“你今天约我出来,就是想和我分手?”
“是。”他冷静而决绝地说。
我什么也没说,只是把酒杯还给他,然后独自离开了酒吧。
作者有话要说:
☆、Chapter 1
我叫林莽,无父无母,是由叔父带大的。我的叔父名叫林桂生,他是个文字工作者,至今未婚,把我养到18岁以后,他便过起了独居生活。
我受叔父的影响,从小就喜欢男生。在我升上高二的那一年,我交到了我人生中的第一任男友。那是个瘦瘦高高,有着巧克力肤色的帅气男生,他的名字叫做俞炳荣。我和俞炳荣交往不到半年,他便因为时常在学校附近的住宅小区聚众吸烟而被学校开除了。俞炳荣被退学后,再也没来找过我,我们便这样分手了。
我念大学的时候,没住学校的宿舍,和同学们没什么往来,因此也没有发展恋情。大学毕业后,我回到S市,进了我叔父曾经工作过的那家报社,在那里担任编辑一职。
我的前任男友方卓然是一家创意酒吧的老板。当初我们决定交往,除了相互吸引,还因为彼此的作息时间比较一致,都是晚上出门工作,深夜回到家中,一整个白天都有空闲。可是我们的感情维持不到一年,便无疾而终,分手的原因我至今弄不明白。
方卓然向我提出分手后的第二天便搬出了与我合租的房子,从那天起我又过起了日夜颠倒的独居生活。
这天凌晨十二点半,我下了班,地铁没有了,公交车也没有了,我和往常一样只得搭出租车回家。出租车司机把我载到景湾花园门口,我下车,付了车钱,慢慢地走到那道黑色的大铁门前。铁门内有一个小小的保安亭,里面坐着一个年轻的保安,他认得我,不等我拿出门卡,便替我开了门。我对他说了声谢谢,便朝我住的那栋公寓楼走去。
景湾花园里的路灯很幽暗,我每天都是在夜深人静时回来,迎接我的只有在花园内四处觅食的野猫。我走到公寓楼下灌木丛边的时候,一只黑色条纹的公猫忽然从灌木丛中蹿了出来。这是我很熟悉的一只猫,自从我搬到景湾花园的公寓来,我便常常去喂它,至今已喂了它两年。它很爱蹭我,我便给它取了个名字,叫蹭蹭。蹭蹭看见我,并没有认出我来,直到我“咄咄”叫了几声,它才跑到我跟前来。
“对不起啊,蹭蹭。”我蹲下身来,摸了摸它圆圆的脑袋,“今天没给你买吃的。”
蹭蹭张嘴朝我叫,没有声音,它是一只可怜的哑巴猫。
我叹了口气,正要站起身来,灌木丛中忽然发出窸窸窣窣的声音。我以为是猫,没太在意,可就在这时,一个男人猛地从灌木丛中冲了出来。蹭蹭被吓得飞跑,我则一个不稳,跌坐到地上。我没看清那个男人的脸,因为他动作迅猛,早已逃出了我的视线。
我从短暂的失神中反应过来,正要爬起身,又一个男人不紧不慢地从灌木丛中走了出来。我意识到这是怎么一回事,又愣住了。
“你没事吧。”那个人走过来,弯腰朝我伸出手。
我呆呆地看着眼前的人,他长得很英俊,气质也很出众,但令我费解的是,他穿着一身跟他的形象和气质很不协调的猫咪装,而且他的头上还戴着个黑色的猫耳朵发箍。
他见我迟迟不来握他的手,便主动握住我的手,把我从地上拉了起来。我站稳了,发现他个子很高,我身高一米八零多一点,他还比我高半个头。
“你别这样看我。”他笑了,说:“我不是变态,刚才那个人才是变态。”
不知怎么的,我忽然觉得他有点眼熟。他打量了我一下,忽然取下头上的猫耳朵发箍,把它戴在我头上。我还没反应过来,他已转身朝景湾花园西侧的小门走去。
我回到家里,洗了个澡,躺到床上。我的脑子里忽然浮现出一个形象,那个形象便是七年前我在公墓里遇见的男人。那个男人的形象忽然又和我先前在楼下遇见的男人的形象重合在一起,我忽然明了,猛地从床上坐了起来:“是他!”
就在这时,被我搁在床头柜上的手机响了一声。
我拿起手机,用拇指滑开屏幕,看见我叔父发来的一条短信。短信的内容很简单,叔父说要我明天去他家拿个东西。我回他说:现在几点了?你又在熬夜了!早点睡吧,我明天早上过去,你得帮我开门啊!
我把短信发送出去,便放下手机,拿起床头柜上的一本书,翻看起来。看得累了,我便睡着了。
我叔父家住在荣恩街,从我住的景湾花园走过去,只要十来分钟。第二天早上我在家里吃了早餐,便来到叔父家门前按门铃。过了好一会儿,叔父才把门打开。他穿着件睡袍,一副还没睡醒的样子。
“吃早餐了吗?”他一边问我,一边朝房间走去,看样子他还想接着睡觉。
“吃了。”我说。
“那就好。”他打了个呵欠,回头看看我,“你的信在茶几上,是任为寄来的,他肯定以为你还住在我这里。”说完,他便走进房间,把门关了起来。
我走到茶几前,拿起茶几上的信封,坐到沙发上,把信封拆开。信封里只有一张摄影展的邀请函,我看了看时间和地点。摄影展正好是举办到今天晚上为止,而地点正好是S市的趣意园,这个趣意园就在景湾花园后面。K市也有一个趣意园,我在K市念书的时候,只是听说,并没有去过那里。S市的趣意园是前年才建成的,因为离我住的地方近,所以我没事常去那里闲逛。
寄邀请函给我的这个人是我的高中同学,名叫任为。我们读高中那会儿,任为家和我叔父家在一个小区,我和他又是同班同学,每天一起上学、一起放学,关系再亲密也没有了。高中毕业以后,我到K市上大学,任为和父母移民到加拿大。我们已有七年没见过面了。
我坐在沙发上回忆着过往的事,时间一分一秒过去。到十一点半钟的时候,我叔父又从房间里走了出来。
“咦?”他瞪着我说:“你怎么还没走?”
我回过神来,看了看手表,说:“已经十一点半了,我看我还是在你这里吃了午饭再走吧。“
他皱起眉头,很不耐烦地说:“我不做饭的,最多陪你去餐厅吃。”
“好吧。”我转念一想,“趣意园里新开了家粥店,我们去那儿吃吧,我买单。”
“行。”他转身回房间换衣服。
作者有话要说: 上新文,请多多支持!
☆、Chapter 2
趣意园里新开的那家粥店名叫“毎粥”,粥店内没有做复杂的装修,甚至连墙壁也没有粉刷过,一直保留着灰色砖块墙本来的面目。天花板上没有吊顶,只挂着几盏带白色灯罩的吊灯,红黑两色的管道在天花板上纵横交错。店内的创意设计和装饰只在细节处凸显出来,让人看了不觉累赘,只觉清新自然。
我们在角落里的一张方桌前坐下,看过菜单后,便叫服务员过来,点了一份鹧鸪基围虾粥和一份烤茄子,让服务员去下单。
“老叔,你最近在忙什么呢?”我一边给叔父倒茶,一边问道。
“我还在搞创作啊……”他用手撑着脸,眼睛盯着桌上的白瓷杯,出了一会儿神,然后给我讲起他创作的事来。
我一边听他讲,一边开小差想想自己的事。
正当我开小差的时候,叔父问我:“你从前老跟我讲方卓然的酒吧设计得多么多么独特,多么多么漂亮,我忽然很想去他那里看看,你什么时候带我过去呢?”
我愣了愣,说:“你说什么?”
他把刚才的话又说了一遍。
我叹了口气,说:我最近才跟他分手……这个趣意园里也有很多设计高雅、漂亮的酒吧,你想去看的话,一会儿喝了粥我就带你过去。”
叔父有点诧异,说:“你不是说想跟他定下来吗?怎么忽然又分手了呢?”
我无奈道:“可是他不想跟我定下来呀,是他提的分手。”
“近来诸事不顺……”他轻轻地叹了口气,说:“算了,男人和酒吧有的是,我你都别在纠结,另找一个吧。”
我笑道:“我一点都不纠结,倒是你,什么时候找个伴呢?”
他看看我,很不屑地笑了,说:“我都这把年纪了,哪还有精力去适应另一个人?何况我一个人过,逍遥自在,不觉得缺少了什么。”他停了停,接着说:“我唯一的心愿就是,我死的时候,你能来给我送终。只要你做到这一点,我这一生就没有什么遗憾了。”
“唉,这话你跟我说过无数次了,你还年轻,别老提送终的事,行么?”
我转移话题说:“任为给我寄了张邀请函,想叫我去看他的摄影展,展厅就在这附近,你一会儿跟我过去吗?”
他说:“不去,我头晕。”
我们从粥店出来,叔父便跟我说声白白,回荣恩街去了。我一个人在趣意园里散了散步,才慢慢地走到展厅来。虽然今天是影展的收官之日,来看影展的人仍然不少。
我在展厅门口领了个宣传小册子,才走进去,便看见了站在通往展厅二楼扶手梯边的任为,他正在和几个老外说话。我之所以一眼便看见他,是因为他是这整个展厅里我唯一认识的人,而且他的样子基本上没什么变化,他还是和从前一样爱笑,显得无忧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