末世之我的男人是军犬-第1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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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宇拍拍狼犬的头,让他跟着自己走,他带着狼犬来到厨房的后门前,伸手推开,只见里面又是一个房间,目测七八十平的样子,里面堆满了物资,“这个房间只能放死物,而那边还有一个门。”
吴宇带着狼犬穿过物资间,走到门前。
“呜呜呜呜……”狼犬突然停下了脚步,似乎门那边有什么危险让它不愿意前行。
“你也感觉到了是吧。”吴宇微微一笑,拍拍狼犬的头安抚道,“是的,里面是有危险,不过还在我的控制范围内。”
吴宇打开门,整个人面对着狼犬向里面倒了进去。
“嗷呜。”狼犬一惊,也不顾里面的危险追了进去。
一进去,狼犬就慌了神,因为它四肢不着地的飘了起来,吓得它惊慌的滑动四肢。
‘阿罕,别怕,别怕。’吴宇的声音传进狼犬的脑中,它抬头四下寻找吴宇,只见吴宇正惬意的飘在它的下方,它激动的想朝他跑过去,却在失重状态下,无能为力。
‘呵呵呵呵……’吴宇看着阿罕的手足无措,开心的笑了起来,也不再捉弄它,轻轻的挥动四肢飘到它面前,抱着它的项颈,‘阿罕,你看看,看看四周。’
绿油油的兽瞳微微的一缩,它的眼中印着的,是哪如同晴朗夜空般的布满了点点的星子,纯美而干净。
“呜……”狼犬轻轻的呜了一声,似乎也在感叹这美丽的景象。
‘阿罕,也觉得很漂亮是不是。’吴宇看着这片成圆形的空间,似乎伸手就可以摸到那闪烁的星星,‘可是这些星星却充满了杀机。’
狼犬不解的歪头看向吴宇。
‘这里的时间比外面慢二十多倍,这里是个训练场。’吴宇轻轻的叹息,要不是无意间发现这个空间的作用,他也不可能在仅仅三年的时间,成长到现在,成长到独自在这满是丧尸和异兽的地方行走。
在军区安全区,只要不出任务,他晚上都会进到这个空间里训练,对于别人来说他们只度过了三年的时间,而他却已经度过了无数个春秋,幸好也不知道是不是空间的特殊能力,他的容颜只是随着外面的时间流逝而流逝,否则现在他起码看起来三十好几了。
只有努力不停的努力,努力虽然不一定会成功。
可不努力却一定不会成功。
狼犬竖瞳紧缩,它一直以为自己再同命运抗争,没有人比它更努力,它却忘了,眼前这个人的性子,是这般的不屈和坚韧。
它的痛苦在这个人面前是如此的不堪。
他到底是以怎样的心情在这个空间里度过了那无人陪伴的日日夜夜。
它不敢告诉他,不敢告诉他,他的峰哥已经再也回不来了。
回来的是一只狼犬。
是一只不会说话的畜生。
看着眼前这个抱着它的青年,它突然很后悔,它不该回来,不该给他希望。
或许,等时间久了,他就忘了。
或许,等他身边出现另一个人,他就不再伤心了。
可是,一想到他身边出现另一个人的身影,心就疼得恨不得死掉。
这个人,可是它守了,护了十五年的心尖尖。
它怎么甘心,怎么甘心。
吴宇突然发现面前飘起了几颗血红的水滴,这是,吴宇低头一看,骇得大叫起来。
‘阿罕,阿罕,你怎么了。’
血红的泪珠不停的从阿罕的眼角滑落,在失重的空间里,飘到空中。
(待续)
末世之我的男人是军犬 作品相关 第二十六章 形态
吴宇赶紧抱着狼犬出了空间,他不明白刚刚还好好的,怎么就突然这样了。
半拖半抱着将狼犬拖到火堆前,因为一出空间,他就发现,他根本不能将狼犬整个抱起来,即使他可以单手提起一百斤的东西也不行,它太重了,重得根本不像一只一米多高的狼犬,而向一辆卡车。
“阿罕,阿罕。”吴宇轻轻的将阿罕放到地上,借着火光查看阿罕的是否受伤了,特别是眼睛。
吴宇小心的打开狼犬的眼睑,只见那瞳孔红得快爆炸了一般,四肢也不停的痉挛起来,吓得他赶紧去把小金摇起来。
他只懂得一些简单的医理,外伤什么的他还会些,阿罕这莫名的双眼出血,四肢抽搐,该怎么治呀。
“呜,干什么呀,好累呀。”被摇醒的小金十二分不满意。
“快,起来看看阿罕,阿罕出事了。”吴宇焦急的一把将小金抱到狼犬身边。
小金一听话什么瞌睡都消失了,一爬起来,就扑到狼犬身上,双手放到狼犬身上,用自己仅剩的能量给狼犬检查身体。
狼犬努力的睁开眼,从一片血红的视线里看到那个熟悉的身影。
小宇
小宇,不我不要离开,不要离开我的小宇。
视线愈加的模糊,脑袋也慢慢的不清醒起来。
意识陷入一片黑暗,没等一会儿,一只银灰色的狼犬点亮了他的整个意识,狼犬走到他身边眷恋又开心蹭着他的腿。
‘阿罕,我的伙伴。’他蹲下身,亲亲阿罕的鼻子。
‘呜呜。’阿罕伸出舌头,热情的舔着他的脸。
‘阿罕,你去吧,帮我照顾小宇。’他紧紧的拥抱了一下阿罕后,便放开它,‘去吧,阿罕,去。’
‘呜呜呜呜。’阿罕呜呜的不愿意离开它的主人。
‘去,阿罕,快去。’他站起来,手往前方一指,阿罕是一只令行禁止的军犬,即使它再眷恋它的主人,它也会服从命令。
阿罕最终站起来,朝主人指的方向跑了过去。
‘阿罕,我的伙伴,请帮我保护他。’看着阿罕跑向了那白色的光点,他带着淡淡的担心陷入了沉眠。
——————
刚开始,吴宇没发现,等他发现的时候,狼犬已经醒了。
它睁开淡金色的眸子,先看到的是小金,它开心的舔舔小金的脸,随后似乎闻到了熟悉的气息后,转头看向吴宇,惊喜的跳起来,扑到吴宇身上,对着他的脸就是一阵狂舔,尾巴使劲的摇晃。
“阿罕,阿罕,别舔了。”阿罕这热情,堪比阿罕第一次找到他,甚至更甚之。
“吴大哥,你怎么也不说清楚呀。”小金一屁股坐到地上。
“说什么呀?”吴宇好不容易推开阿罕,“阿罕,坐。”
阿罕坐到吴宇身边,舌头一伸一伸的,抬头望着吴宇,一脸乖巧。
“哎,是我的错,我忘了告诉你了。”小金轻轻的摸摸阿罕身上的毛,“吴大哥你看看,现在的老大有什么不同。”
“嗯?”吴宇自己一看,这才发现阿罕竟然不再是黑色的毛发白色的呆萌脸,而是银灰色的毛发黑色的脸,它瞳孔的颜色也从墨绿色变成了淡金色,坐姿标准。
这从普通哈士奇,变异成了变异哈士奇。
为什么?他觉得眼前这个阿罕,和刚刚那个阿罕比起来,变得熟悉又陌生起来,这银灰色的毛发好像是阿罕那只狼老爹的颜色,黑色则是它老娘的颜色。
“现在这个老大,我一般叫二老大。”小金将手伸到阿罕面前,阿罕开心的伸出舌头舔舔小金的手,“你看吧,这就是差别。”
吴宇眉头微微一皱,似乎在思索着什么。
很快他就明白了,小金为什么会将现在的阿罕叫二老大。
因为,是黑毛绿眼狼犬的时候,似乎除了自己,它从不轻易的舔吻任何人,包括它认可的小金,而小金似乎也对它保持着一定的距离,喜欢又敬畏。
而现在这个阿罕?
“二老大很容易亲近,大老大就不行,脾气可大了,不过我还是很喜欢它们。”小金怎么也无法忘记,那天黑毛绿眼的老大如同神兵天将一样出现在他面前,将他面前的坏蛋撕成碎片,血雾下拯救了他的世界。
“它们?”
“是的,它们,你很快就会发现它们的不同。”
小金放松下来,愉快的整个人扑到阿罕身上,“老大老大,我们睡觉觉了。”
“呜呜。”阿罕转头舔舔小金的脸,然后转头望向吴宇,似乎需要吴宇的许可。
吴宇看懂了阿罕的意思,点点头,“去吧。”
“汪。”阿罕开心的叫了一声,跑过来,咬着吴宇的裤子往里拖。
“吴大哥,二老大说,让你和我们一起睡。”小金开心的翻译着阿罕的话。
“你能听懂阿罕的说什么?”这个问题,吴宇早就想问了,他拍拍阿罕的头,让它停下来。
“不是能听懂,而是大概能了解。”小金打了个哈欠,他好困呀,刚刚真以为老大出事了,他将身体里唯一的能量用的干干净净的,现在是又累又困。
吴宇看出了小金的疲态,顺势和他们一起走到草堆前,跟他们一起躺下。
阿罕和小金都睡了,吴宇却睡不着。
他想着和阿罕刚刚遇到时,和到现在的点点滴滴。
为什么阿罕会有两种形态,是因为变异吗?
还是
……
末世之我的男人是军犬 作品相关 第二十七章 过渡
一觉睡到大天亮!
李博文舒服伸着懒腰爬起来,明显他是昨晚睡得最舒服的人,不知道是昨晚打架消耗太多能量,还是因为狼犬的威压让他感觉到安全,吴宇和小金这般的闹腾都没将他吵醒,他现在各种神清气爽。
随着他起床后,吴宇警醒的睁开了眼睛,眼下有着淡淡的青影显示着他的昨晚睡得很不好,因为他梦到了半年前张峰来救他的场景,具体依旧模糊,却让他心痛得无能为力。
“今天吃什么?”动动身体,发现应有的酸痛,隐痛都随着小金的治疗和一夜的好眠,消失了,越发开心的凑到吴宇身前,问道。
“先洗脸刷牙。”吴宇拿了两人份的毛巾刷牙杯递给李博文,“把小金叫起来。”
“哎?”叫小金,他会被狼犬吃掉的,李博文想反驳,吴宇却不给他机会的走出了山洞,好吧,让他被狼犬吃掉吧。
李博文心惊胆战的朝狼犬走去,却发现狼犬早已经醒了,正用警惕和陌生的眼神看着他,似乎只要确定他是有害的,它就会扑上来咬断他的脖子。
哎?
李博文瞪大了眼,是他眼花了吗?为什么他发现狼犬毛色和瞳孔的颜色都变了呢?
“吴大哥……”李博文大叫着飞奔出去。
阿罕歪歪头,伸出前爪骚骚耳朵,接着又把下巴放到前爪上。
“啊哈。”小金被李博文吵醒了,伸着懒腰从狼犬身上爬起来,转头就看到他的二老大正歪着头看着他,“早上好,二老大。”
阿罕抖动了两下耳朵,眼睛亮亮的,伸出舌头舔舔小金的下巴。
“嘻嘻,二老大,我们起床了。”小金揉揉阿罕的下巴,站起来,阿罕跟着站起来抖了抖身体,尾巴甩甩将身上的杂草扫掉。
“吴大哥,今天早上吃什么?”不可否认小金和李博文同样是吃货,早上一起床,想到的就是吃。
小金带着阿罕走出去,就见到李博文惊恐的指着他身边的老大,一副惊悚样。
吴宇一边做着简单的早间热身运动,一边听李博文大声的惊恐。
这小孩,什么都好,就是太一惊一乍了。
“小金过来解释,我去弄点吃的。”吴宇看到离洞口不远处有棵水果树,上面硕果累累,很有必要摘上一箱在放起来。
“好。”小金爽快的答应。
“阿罕,走。”吴宇简单招招手,在小金身边的阿罕立刻窜到吴宇身边,开心的‘汪汪汪’。
吴宇皱皱眉头,“安静。”
“呜。”阿罕立刻闭了嘴,轻脚轻手的跟在吴宇身边。
吴宇低下头看看阿罕,总觉得有什么不一样了。
阿罕感受到吴宇的视线,抬起头看向他,伸着舌头,动着耳朵,一脸呆萌。
“傻兮兮的。”吴宇摇摇头,自己笑了出来。
————
三人一犬,继续上路。
慢慢的路上,开始出现了丧尸。
只要丧尸不是很多,吴宇都不让用枪,都带着李博文和阿罕徒手杀,至于小金则让他在自保之余,练习用弩点射,他也是在那天晚上,发现竟然是小金枪杀了那个猥琐矮子,很有狙击手的潜力。
“路上的丧尸越来越多,光靠我们的双腿走路,要是被丧尸群围上就完了。”李博文气喘嘘嘘的坐在辆轿车的车盖上,手边放着一般沾满血污的西瓜刀。
“嗯,我们找辆能用的吧。”这条路上这么多的废气车辆,应该能找辆可以用的,吴宇点点头。
“可是没有汽油呀。”废弃在这里的车,也不过半年的时间,好好找找肯定能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