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非甘愿-第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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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非甘愿》作者:葱啊
文案:
他第一次见到这个男人,却不想人家已经暗恋他多年。第一次接触,是在酒吧,他身边有一个人,那人就是来找他的。以为是萍水相逢,却不想两人的命运,从此千丝万缕,斩不断,理还乱。
内容标签:强强 情有独钟 都市情缘
搜索关键字:主角:龙霁,安立风 ┃ 配角:北辰沙,许栩,连正,周珏 ┃ 其它:杀手,暗恋,孤儿院,1v1
☆、一·酒吧
作者有话要说: 开新坑,求保养,喜欢的回复,加Q,我们慢聊,求扩散……爱你们,不出意外的话,日更,看我坚定的眼神
龙霁一觉醒来已经是下午了,任务完成之后,紧绷了一夜的神经在今晨脑袋挨着枕头的瞬间,终于彻底松弛下来。现在更是面条一样软趴趴地糊在脑子里,让他不由想出去走走。黑白颠倒的作息时间,再睡下去,只怕会越来越累。
无意识地乱逛一般,游荡在自家附近,离他家不远的玉渊潭北街4·19号刚好有一个放松的好去处,是个酒吧。不对,前面是40号,后面是42号,原来那地方的门牌号是41,“9号酒吧”是酒吧的名字。
龙霁早就知道这里了,还是这里的常客呢,那酒吧老板是个常年穿着青衫长袍,千层底的手工老北京布鞋,左手茶壶,右手折扇,面相还算斯文的一个老不正经,人称文弱书生的人。不知道他得多与时俱进,长了一个怎样奇葩的脑子,才能组合出这么一点儿脸也不要的店名,还屁颠屁颠跑去注册专利,说什么谨防假冒。
龙霁每个月都要来这个酒吧几次,有时候来这种地方,并不是为了喝酒,或者说根本就没人是为了单纯的喝酒。说是为了排遣寂寞,却从没带过一个编辑部里的人。就跟女孩子生理期一样,不来就该去医院查查了。想起编辑部,龙霁捏了捏鼻子,紧接着想起自己竟然还是一个编辑,艸,又睡迷过了今天的班,这个月全勤奖金又没了。眼睛转了几圈,他在手机通讯录里找到了一个熟悉的人。
“芳姐~!”他无比粘腻弱智还略带沙哑的声音响起在最后一声等待音结束,没等对面有人答话,就忍着恶心,继续假装卖萌,撒娇,“人家病了,好严重的哦!你有没有记得帮人家打卡啊?”
程芳忍住恶心回了他一句:“傻B。”迅速挂断电话,手象是被什么蜇了似的迅速缩回来,默默骂着那个兔崽子,心里却暗自得意着。
这就是颜值高的好处,只要他示弱,大把大把的人愿意为他,鞍前马后。
龙霁妖娆的从口袋里掏出小镜子,随意按了按自己的头发,似乎是月底全勤奖已经全然装进了他的腰包,一瞬间就容光焕发,朝着酒吧门口大步走去。充满了新时代2B青年的朝气与活力。
这个酒吧和许多酒吧相同,又有本质上的不同。比如这家酒吧座椅分男女,而厕所不分。比如这家酒吧只要酒保认识的人,就不用花钱,也根据熟识度选择先给谁调酒。要是个新来的,恐怕坐到天亮连矿泉水都没得喝。
龙霁找了把专属于男人的黑色椅子,伸手打了个响指,调戏着离他最近的一个酒保:“兔女郎,here。”
酒保已经棉衣了这种独特的打招呼方式,并没有什么表情,也不管周遭客人的诧异目光,白了龙霁一眼,拿出两只耳朵戴好,才向他走过来。
“血腥玛丽。”酒保刚好走到俩人中间,有人却在龙霁之前,抢先一步说了话,点了一杯并不温柔的酒。哟,这是新来的不懂规矩还是……
酒保没有多余的话,恭恭敬敬鞠了一躬,转身给人家调酒去了。龙霁在这里是第一次被人截了胡,虽然没人过多注意到他,可是这种心情还真是五味陈杂,外带着十万分的不爽。
这人居然比他和酒保还熟,不简单啊。龙霁想着,朝身后看了一眼。
许栩这个弱不经风的小孩,在这个酒吧的地位不是盖的,常来酒吧的人都知道,这孩子虽然小,除了老子有两个钱,也没什么背景,但在这个酒吧里跟个混世太保小魔王一样。那都是龙霁给惯的,龙霁也觉得,自己要不是一个死基佬,生出来的儿子就一定是那种“我爸是李刚”的三鹿状态。这个小太保的地位都是龙霁一拳一脚打出来的,有他罩着,自然没人敢随便找他小宠儿不痛快。
许栩也贱忘(注意,这不是错别字),要是龙霁不在,有人闲着没事,调戏他两句,炸个毛儿也就算了,只要没怎么吃亏,绝没有什么后账。否则龙霁早烦了他了,哪儿还能维持这么长时间的纯洁关系。偏偏今天许栩自觉刚受了委屈,正在气头上,没出撒气呢,抬眼就看见了龙霁进来。
“龙哥!”许栩坐在女性专属红色的椅子上,笑的奸诈极了,远远地冲着龙霁眨巴着眼睛。
龙霁听到声音回头,看见他清秀相貌的上眼眶挂了淤青,立刻就不爽了。这酒吧里,打了许栩就是打了他的脸,疏松了下筋骨,就搂着许栩的腰,把人拉进自己怀里,暧昧的问:“这眼睛是怎么了,谁打的?”
似是不经意指了指刚刚截胡的男人,许栩满脸的委屈:“不是谁打的,他进来时候撞的。”
许栩不是什么娇弱病架子,平时没什么要命的事,也并不莽撞,更是不会闲得无聊,故意找别人的茬儿。有人能在宽敞的酒吧门口,一不小心把他撞成这样?许栩没背景,不惹事,那人是针对他龙霁来的。看来今天那文弱老头又要因为心疼家具而跳脚了。
明显不友善的目光打在背上,安立风并没有贸然回头,紧紧盯着杯子里已经尝了一口的猩红液体出神,片刻之后,蓦地转头,视线正好和龙霁对上。那种火辣的感觉,比血腥玛丽还灼人五内,炙人肺腑。
不知怎么,龙霁身上与生具来的戾气被驱散得一丝不剩,怎么也不想和那人打起来。那人瞳孔比正常人的略大,静若一潭秋水,漆黑一片,让人一眼所见就能安心,宁静淡泊。就这么看了一会儿,许栩才觉得好像有什么不对劲儿,敢情自己家男人要看上那毛手毛脚的狐狸精了那可不成,赶紧八爪章鱼似的爬过去,尽情地聊拨他。
安立风眼看着许栩上下其手,解开龙霁的衬衫,察觉了他的目的之后,率先收回目光,又留给二人一个背影,心里不知想些什么,却没再回头。片刻之后,又喝了口杯里的东西,似乎是在压惊?
龙霁轻咳一声,似乎在缓解刚刚的尴尬,抱起许栩就往自己常去的包厢走去,几乎是在逃走,就像被人捉奸在床一样。并把刚才的失神归结为不想破坏自己的好兴致。不过我怀疑他有什么好兴致(不要问我是谁)。
本着及时行乐的龙马精神,龙霁这一晚翻来覆去地换姿势,烧烤似的用完了房间里的T T,直接让许栩来了个下不了床。但是抽烟的时候,龙霁并不显得很开心,没了以往放松的神色,是有心事。
缭绕的烟雾里,许栩的睡脸有些模糊,他抬起手臂,垫在许栩头下,让许栩更舒服地躺在自己大腿上,安静的等待着午夜的降临。他自己心里还算清明,虽然他做了,但他不是为了这个,才来这个酒吧的。
☆、二·催眠
许栩慢慢张开眼睛,瞳孔却与刚才那人一样,比正常人大了一圈,无限妩媚,却死死盯着他的脸。而他仿佛被钉在了床上,一寸也动弹不得。无能为力的时候,人往往会觉得恐惧。龙霁却相信他不会伤害自己。这样的许栩视线并不离开,慢慢起身,胸膛上今晚的痕迹愈加明显。慢慢伏在龙霁锁骨上,象是在听他的心跳。
龙霁咽了咽口水,感觉一双手慢慢滑进了衣里,滑过了他的肩膀。他忍得汗都快滴下来了,却还是只有看和感受的份儿,而身体某个今晚已经使用过度正在沉睡的器官,正在以惊人的速度觉醒着。而那双滑到他肩头的手,突然猛地摇晃起他来,让他立刻恢复了行动力,同时听见了他的话:“龙哥,你醒醒啊,烟快烧手了!”
回过神来半晌,他还是晕晕乎乎,似乎刚才那个梦,粘粘糊糊在脑子里挥之不去。那样的触感和真实的记忆,和放慢了的画面,若不是对自己有全面的了解,绝对没办法作假,不明白自己是做梦了,还是…
“妈的,老子居然中招了!”龙霁听说过一种古老的催眠术,通过放慢他人思维的速度,来改变一个人的判断力。比如刚刚许栩就是察觉到了他身体僵硬,先听了下他的心率正常,才敢叫醒他。而在他眼里,竟是那样一个旖旎的场景。他可以替换或者扰乱人类的记忆,那么刚刚那个人到底想让他忘记什么,或者改变什么呢
没时间细想了,已经快到了午夜十分,那小老头快来了,龙霁穿好衣服,要去见他,听见背后那许栩兀自嘟囔着:“那个安立风果然不是什么好东西。”
安立风,龙霁当作没听见,回来关了包厢大门,又大步迈开,走了出去。
走到舞池边缘,绕过震耳欲聋的巨大音响,转身就躲在了幕布后面。确认没被什么人发现之后,几下爬上了灯架,打开那里一个圆形的盖子,咬牙骂了一句“神经病!”纵身朝着下面将近三米的滑梯跳了下去。
滑梯果然不是成年人该玩的东西,原本在下面承接的巨大软垫不知何时被人狠狠一脚踹走,要不是他就地打滚缓冲了五米,就能直接摔进医院,妈妈再也不用他接任务。只有软垫浑身散灰,冷笑着看他。
被叫做兔女郎的那个酒保似乎并没看见他快要散了架的样子,笑眯眯的跟他打了个招呼,递给他一个信封,并且嘱咐他自己保重。
他知道,自己在上面说话那么大声,地下核心部分里面那个耳尖心细无耻又记仇的老不死肯定已经给他记下一笔了。软垫上的灰尘还没来得及落下,也肯定是他踢走的,这么重的软垫只要一脚,还真是老当益壮嘛!
没绕几个弯就找到了还挂着小牌牌的所谓的办公室,假装自己还挺正规。所幸,三个字居然都没错,龙霁也就毫不怀疑,飞脚开门。
进门直接用踹的是龙霁一贯的风格,反正他也没什么可以尊重的。能进来这里的,都一样……脏。不管里面坐的是…兔女郎!?
不过很快他就反应过来了,敢这么坐在这的,肯定不是什么善茬。那小老头只是个小喽啰儿,这个酒保才是Leader 。的直系下属,不过这与他没什么关系,从哪里接了任务,只要最后钱到了账,一切都好说。
“D。根据你这几天的观察,凌峰的老板是条子的线人吗”兔女郎把耳朵弯成可爱的形状,虽然它在一个男人头顶怎么看怎么诡异。不过目前Leader。对他还挺有兴趣,既然龙霁喜欢,他不介意陪他玩下去。
龙霁平时调戏他调戏惯了,一时还受不了这种一本正经的对话方式,尤其是这还是他目前的顶头上司。爪耳挠腮,一会儿都不安宁,几乎现下给他粘一身毛就能回悟空座下弄个马猴将军当当。
兔女郎看着他的样子好笑,从沙发上站起来,慢慢走近他,悄悄告诉他:“我可以与Leader。直接对话,有什么问题不太明白的,可以直接问我。”
龙霁瞬间进化成功,恢复了端庄的坐姿,一本正经的挤眉弄眼问道:“听说Leader 。是个女人,真的假的?”他又不傻,这么一个七拐八绕的组织,想探听点什么,人家有命说,他可不一定有命听。
兔女郎犹豫了一下,眼神飘忽显然是不想回答,但是不幸龙霁有的是耐心,反正离天亮还早得很,两相较量之下,兔女郎果然是输了,于是重重的点了点头:“还有问题吗”没了,满足了他的八卦心,就没了。
龙霁摆了摆手,意思是没有就自己跟那儿吐槽:“难怪每个月都是那么几天有任务,敢情是血光之灾导致的心情不好啊!这是病,得治啊!”
兔女郎其实挺佩服龙霁的,自己从来没有见过这样的人。他每次为了掩饰身份杀掉接触过的人的时候,都是手起刀落,面不改色,冷漠得不似凡人。无论那人与他有过多深的交情,和他相处了多久。浑身的戾气仿佛是把他内心最黑暗那层底子蒸发出来了一样骇人。
然而只要与杀戮无关,龙霁那脸皮厚得简直就一界碑——此处距血肉十公里。该蹭饭的蹭饭,该打劫的打劫。智商和身手都低到了水平线以下。是的,人格分裂。
这样的人,也许就是Leader 。心目中最合适的杀手人选。他任务过后近乎无害的表现,是被特地训练出来的,还是本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