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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章

重生未来之一诺千金-第16章

小说: 重生未来之一诺千金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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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何况,第一次见到那个少年,换了个时间点,换了那个成熟沧桑灵魂的他,对萧一诺的观感非但不坏,还有点喜欢。

结果,没什么结果。

他的心防比自己想象中要重得多!

沉默了一会儿,卡斯珀终于掏出了一本由几十张散乱的纸钉在一起的小本子,“这里是所有帝国可以信任的人,包括我的心腹和钉子。”

萧一诺这才有些惊讶,微微眯起眼睛,翻了翻那些纸,看着纸上写得有些凌乱的名字和身份,这才相信卡斯珀确实有点诚意。

然后,他看着卡斯珀取下了右手食指上的戒指,从第一次见到卡斯珀开始,萧一诺就注意到了这个戒指,并不是说这个戒指有多特别,那时候的卡斯珀衣着就够华丽的,笔挺的礼服从上到下足足有几十颗金扣子。

这枚戒指是双螺旋,样式倒是很简单,很像是纯银质地,就是因为太简单,萧一诺才略微觉得有些奇怪。

卡斯珀摘下那枚戒指,萧一诺还疑惑他要做什么,总不会狗血地摘下来给自己戴上吧,那他真的要笑死的。

双螺旋的戒指摘下来之后,卡斯珀两手一分,那原本戴在他食指的就变成了两个,这下倒真的让萧一诺惊讶了,更惊讶的还在后面,卡斯珀用两个戒指的戒面相对,那两个戒面本来就只有米粒大小,很不显眼的镶嵌着小颗类似于黑曜石一样的小石头,这一相对,这两块黑石头瞬间有电子光闪了一下,看得萧一诺心头一跳。

等卡斯珀抓住他的手的时候,萧一诺莫名就有些不详的预感,努力想要把自己的手抽回来,但是卡斯珀的力气显然要比他大多了。

“你干什么?!”萧一诺眼睁睁看着这家伙那其中一枚套到了自己的中指上。

“帝国和联邦不同,联邦是用电子卡来保存个人信息,然后通讯器加上指纹眼瞳可以读取信息,帝国的个人身份验证要严密得多,关系到贵族与平民乃至贱民的分别,各人的身份信息都保存在戒指里。这种戒指以特殊的金属制成,伸缩性能完全切合手指的粗细……”

在卡斯珀解释的时候,萧一诺已经感觉到那枚戒指完全贴合了他的皮肤。

“贱民的戒指是黑色指环,除非获得平民或者贵族资格,否则一辈子都取不下来。平民是蓝色指环,只有到专门的机构找专门的人员才可以取下戒指。贵族的银色指环,只有本人的指纹接触到戒指才可以取下来。”

卡斯珀放开萧一诺的手,将剩下的那枚银色圆环戴到自己的中指上,伸出手来,与萧一诺的手放在一起,两枚指环亮晶晶的,连那质朴的花纹都一模一样!

擦,看着简直像是婚戒!

萧一诺伸手就去摘,然后愤怒地看向卡斯珀,“你骗人!根本取不下来!”

卡斯珀认真地看向他,“当然,因为这是我的戒指。”

“你的那份是我身份验证的复制品,只要我能去的地方能打开的东西,你也同样可以。”他抓住萧一诺的手,将那枚戒指的戒面对着他锁住的个人星网信息一扫,立刻就解了锁。

卡斯珀叹了口气,“这是我的诚意,一诺,我愿意将我的一切都作为这场婚姻的筹码,我所拥有的,全部给你也无妨,这样,你总该相信我的承诺了吧?”

相信?尼玛,萧一诺已经斯巴达了好吗,这算什么,他把他的财产全部做了一份副卡送给他,然后说,你尽管刷吧,刷爆卡了也无所谓?

靠,这算是个什么玩意儿!就算这是你的嫁妆,我也没说要好吗?

☆、chapter 19

这年,卡斯珀二十四岁,正是最鼎盛最骄傲最自以为是的年月。

他是帝国的亲王殿下,他是女王的亲弟弟,女王殿下没有孩子,几乎把他当成最宠溺的儿子养大。

因为被保护得太好,他的一生,是一帆风顺到没有一点挫折的一生。

那时候的萧一诺是谁呢,他甚至没有真正看过他一眼,连他的容貌都全然不记得。

在卡斯珀的心里,那只是一抹淡淡的影子,模糊到再如何努力去想起,也无法看清他的眉眼。

不过,卡斯珀从来没有在意过。

因为那时候,他要什么有什么,他众星捧月,在他眼里,有些人卑微到连抬眼看他都是罪。

**

“殿下。”容貌清秀的属官低着头,恭敬地说,“那两个家伙已经被引开了。”

整个大厅内,铺着深红的毛皮地毯,柔软舒适,最引人注目的是那张镶金的宽大座椅,椅身完全用来自黑蛛星系的玉楠石敲成,玉楠石天生恒温,佩戴在身上冬暖夏凉,但这种矿石珍稀到数百万的矿工辛勤劳作十年也只能获得巴掌大小的一块,在这里,居然用这种矿石来做成座椅!更何况,玉楠石的硬度极高,比昔日母星地球上的金刚石还要坚硬上百倍,要将这些玉楠石融成这样一整块,再镶嵌各色宝石和金纹,哪里是一件容易的事。

可当赤着双脚的卡斯珀坐在椅中的时候,莫名就让人觉得,除了他,还有谁能配得上这样一张价值连城的椅子?

那样耀眼的一个人,就算是那张慑人眼球的座椅,却似是被他映衬成了一张寻常普通的椅子。

卡斯珀露出一抹微笑,起身哈哈大笑,“太好了!”

旁边的随从都齐齐低下头去,几乎无法直视卡斯珀此时神采飞扬的面容。

如果说十六岁的卡斯珀有着天赐的容貌,俊美出众到逼人,这时候的卡斯珀,已经完全是成年男子的风姿俊逸,身材修长完美,容颜更是出众到有种几乎令人无法直视的光彩。

他从发丝到脚跟,没有一处不优美精致,世上再没有比他更好看的男子,那双略狭长的紫罗兰眼睛看过来的时候,哪怕是见惯了他模样的属官随从们,都有一瞬的呼吸困难。

“那两个家伙处处碍事,倒不用杀了他们,等让他们看到他们护得跟婴儿一样的主人就这么死了,对于他们就是最好的惩罚了。”卡斯珀微笑着,声音如丝缎一般柔滑悦耳。

“是,殿下。”属官的头低得更深。

那夜,卡斯帕亲手用一架狙击镭射枪结束了远在数里外的萧一诺这平淡却绝不平凡的一生。

然后,他归去,仿佛刚刚只是用手碾死了一只蚂蚁。

在他眼里,萧一诺只是一个横在他前进路上碍眼的挡路石,如果不是被他那些忠心耿耿的手下保护地太好,那个苍白寻常的男子早就死于非命。

那时候的他,藐视生命,冷酷无情,所有的温情都只给了一个人。

原本,他甚至想将一切都送给那个人,不管是权势地位还是其他。

卡斯珀就是这样一个人,当他爱上一个人,就是这样全心全意到可以为他去死。

就算这两年,因为争吵和怀疑,他们时常冷战又和好,但卡斯珀从未怀疑过他的爱情。

他就是这样一个骄傲到偏执的人。

结果,就在那晚之后,情况忽然急转直下。

直到安迪背叛他的那天,他被姐姐软禁,那时他发誓要亲手扭断安迪的脖子,甚至不许那些仍然忠心于他的手下去报复。

那时候,他深深地恨,恨到在手臂上留下那么多道鲜血淋漓的刀痕。

直到,内厄姆星人来袭。

那个时候,姐姐亲自去了前线,整个帝国陷入了有史以来最大的危机,他才能顺利逃脱。

可是逃脱之后呢?他才发现,只一瞬,已经风云突变,他不过是茫茫宇宙中那么渺小的一颗沙尘罢了。

带着数十死卫,他做起了星际海盗,一干就是五年,他同内厄姆星人交战,他向帝国与联邦的正规军开火,他六亲不认,杀人无数。

他可以面不改色地用刀割下俘虏的头颅,任由鲜血迸溅在他的衣角。

那五年里,卡斯珀几乎睡不着觉,双颊深深凹陷进去,瘦得像个鬼,他再也不是那个尊贵雍容的帝国亲王,他沦落成最穷凶极恶的海盗,他曾经想着,如果再遇到安迪,他会一片一片割下他的皮肉,然后再送他去死。

他越是恨,越是狠辣。

于是,卡斯珀成了一块星域人人闻之色变的星际海盗,人称“血鲨”,他的手下,从来不留活口。

他的忠心侍卫却越来越少,大多陨落在茫茫星海里。

五年,卡斯珀疲倦到几乎死去,迷茫到如一具行尸走肉。却在某一天,忽然解散了已经壮大到数千人的海盗团,只身流落到了混乱的第三星系,做了最低下的一名佣兵。

那时候的他,大口喝着最低劣的麦酒,大口吃着腥臊带血的肉,却仿佛活了过来,他的血液里,渐渐有了温度。

他可以与伙伴并肩作战,他在同伴为他而流的鲜血里,跌跌撞撞摸爬滚打着学会了信任与义气。

从一开始,卡斯珀就是一个强大的人,但是他的心却弱小到被那些连脸上都满是伤痕的大汉们嘲笑。

“你就是个娘们儿啊,小卡!”他们笑着,肆无忌惮却并不带恶意。

卡斯珀听到那样的话,开始还会恼怒一下,到后来,也就平静,甚至自嘲。

“是啊,我是娘们儿,你们还打不过一个娘们儿,不过就是一群垃圾!”

然后,就是哄堂大笑。

在那里,卡斯珀学会了做饭,学会了抽烟,学会了蹲在破败的仓库门口和那些衣着粗陋的佣兵一起喝酒。

某天他在睡梦中惊醒,想着如果安迪看到现在的自己,恐怕都会认不出来。

他是脸上有三道疤的佣兵阴蝎小卡。

额头上那道是为了救团里的大胡子奈普留下的,当时深可见骨,差点削掉他的脑壳儿。左边脸颊那道从额角到嘴角的刀疤,当时差一点儿,他就没了命,是团里的瘦子克里用一条胳膊换来的生机。同样是左边脸颊,另一道从耳下横过到鼻梁的伤疤换回了小个子米沙的命,他从未后悔过。

而夜里微弱的星光下,他的手臂上那些因安迪自己刻下的凌乱伤痕,已经变得淡淡的,再不明晰。

那时起,他已经不恨他了。

爱恨消弭,他用了十几年。

忽然就笑出声来,笑出了眼泪,然后被一个破损的酒瓶子砸中了脑袋——

“我靠,小卡你疯啦,半夜三更不睡觉,他妈的笑得像个女鬼!”

大胡子骂了两句,又翻过身去鼾声雷动。

卡斯珀看着自己依旧白皙却粗糙而且被刀疤和老茧覆盖的双手,曾经的富贵,曾经的骄傲,曾经的高高在上,已经恍如隔世。

直到大胡子的三个儿子在与内厄姆星人的战斗中全军覆灭,大胡子骂骂咧咧地去参了军,他们一群人偷偷地也跟了去,大胡子先是发了火,但瘦子说:“佣兵不过也是舔着刀尖过活,倒不如吃皇家饭用命去搏一搏前程。”

大胡子就消了音。

与内厄姆星人的战斗比想象中更残酷更危险,但卡斯帕从未再抛弃他的战友,他从最低级的下等列兵做起,用了多年,才爬到上尉的位置。

多年以后,他曾远远见到安迪,他与李迟一起,看着幸福安宁。

那时候,他只想着他的战友正等着他一起喝酒庆祝那次胜利。

穿着笔挺的军装,他拉低帽檐,与那两人擦肩而过,那时的他,心中平静如水,再也不起波澜。

他深深爱过安迪,也恨过他,可再次相见,却形同陌路,无关爱恨。

只是偶尔想着,如果当初的自己,不是那样自以为是傲慢无知,那么,人生会不会截然不同。

那时候的卡斯珀,脚步已经足够坚定,他已经学会不看过去,不再后悔,他感谢那些教会他真正人生的战友,不过人生的际遇就是如此。

他学会了珍惜生命,他懂得了比爱情更重要的是什么。

所以,他在回到十六岁那年,一时的不敢置信过后,就坚定了脚步,他知道他要做什么。

大胡子的三个儿子死在战场,三年之后,是大胡子自己,然后是瘦子克里,然后是老板娘温媛,再然后,是一个个他熟悉的人,到最后,只剩下他和小个子米沙还活着。

卡斯珀想,也许,这辈子我与你们再也不会相遇,但是,至少这些昔日的战友们可以好好活在宇宙的某个角落。

他已经学会了信任,他可以将后背交给他的战友,可以为了并肩作战的伙伴去搏命。

十六岁的卡斯帕,内里装着一个战士的灵魂,这样安宁的生活,让他几乎无法入睡。

透过那个少年沉静的眼,他仿佛看到他平和清澈的灵魂,卡斯帕觉得,在他的第二个十六岁,找到了最初的战友,从那时起,他就从未想过舍弃。

他可以为他战斗到最后一刻,一直到死。

作者有话要说:原本想着以后再写,汗,看到有人讨厌卡斯珀,想着还是把这篇提早写出来吧 =…=

写得不是很满意,磕磕碰碰的,发觉以前的卡斯珀其实很难写,说穿了,这是一个被宠坏不懂事的孩子渐渐成熟长大的故事。

就算是二十四岁,他也依旧还是没长大,幸好还没彻底歪掉,还是让他在以后的生活里找到了他原该有的本性。

以上。

☆、chapter 20

卡斯珀闭着眼睛,撑着膝盖喘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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