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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风入松-第7章

小说: 风入松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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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啊,我也这么打算。”听到他的话,对方仿似有些欣慰有人同自己想的一样。
  “表哥……”他欲言又止,对方微微朝他侧了头,示意在听,于是最后他还是决定出口,“早上煨的粥,还有些,你,好歹吃一点?”
  他知道林晚风一定没胃口,更何况是在守灵。只是,却不能不说一句,毕竟,对方是最不能倒下的那个。
  良久,在长明灯微弱的光线下,他看到对方垂下眼睫,轻轻答了句好。心里松了松,随即又捉紧。表哥很好,不哭不闹,也不任性,表哥一向很明白,却,明白的让人心疼。
  说起来,前段日子他总盯着光影里缝衣的表哥看,慢慢便想起来一些小时候的事——难怪他总觉得哪里不对,其实林表哥小时候,压根不是这样的。
  在他异常浅淡的儿时印象里,这位远房表哥谈吐文雅,神态安然,喜欢穿浅色长衫,领着他去看很多对方发现的美景,然后背着手挺立,带一点读书人的清高和傲然。他那时候还小,但林表哥那时候想必已是读过许多书,引得他在短短几天的作客时光里,便生出许多仰慕之情,因为自己家里从没有这样儒雅做派的人。
  然而当时那个林晚风,与如今的,早已判若两人,甚至看不出一点曾是读书人的样子。
  这大半年以来,他从不见对方有过一件能称之为长衫的衣裳,未有一丝以读书人自居的做派,反而是洗衣劈柴烧饭,扯布买菜还价,无所不为,恨不得一文钱掰成两半儿用,接手的零碎活计里,甚至有画绣花图样,浆洗缝补衣衫,这样妇人才可能做得事情。
  到底是发生了多大的变故,吃了多少苦头,才会变成现在这样?
  他整日服侍姑母,大约拼凑了个大概:姑母自姑父亡故,便一病不起,险些去了,后来好不容易保住一命,却也缠绵病榻,而今已有十数年。想来林家散尽家财,便在这一茬里。
  他与表哥一道去过医馆,熬坏过姑母的汤药,虽不是顶贵,却也晓得这年复一年日复一日的汤药,需要多少钱财来供给。他见平日的吃穿用度,表哥从来不舍得在自己身上花多少,除了他初来时为他伤口配的膏药,和如今为他裁衣扯得两块布头,他未见过表哥有过一次为自己买东西。
  他从流放途中逃出时被骗走了钱财,明白这一文钱难倒英雄汉的辛酸与苦楚。然而表哥从未有过抱怨。若他也流落这样的田地,他白羡扪心自问,绝做不到林晚风这样——这样苛待自己的吃穿用度,这样多少年如一日地服侍病母,不言悔不言累。 
  这个人有多好,到想通这些的时刻他总算明了。
  他想,朝中历代多少自诩圣贤,其实,皆不如市井里这样一孝儿。
  幽幽长明灯的光线里,表哥在尽量咽下饭粥,而他,悄悄抬起袖子抹了抹眼角。
作者有话要说:  我累个喵,这段写了一晚上……快死了orz
  快来点开心的冲冲喜……
  

  ☆、十五,上元

  林家没有什么旁支亲戚,林夫人这边就更不用说了,自然没人奔丧。所以第四日,由表哥、白羡,邬大夫,还有村里另一个青年抬着棺材出殡,随后便直接抬去村尾下葬了。
  合葬要将林老爷的尸骨先起出,这事儿谁也不能替,帮忙的人也只将坟土刨开露出棺木。林晚风入到坑里,亲手将定棺钉起开。打开棺木的一刻,周围许多人都侧开头去。
  林老爷自然早就是枯骨一堆,寿衣倒是除了蛀了些洞,尚宛然如新,可见材质很好。林晚风拜了拜,弯腰探手下去,微颤的手捧起枯骨,转过身正想上岸,已经被人用双手接住,手心分外平稳,抬眼一看,是白羡。一双黝黑的眼正深深瞧着他。
  按理来说不行,按人情来说……未尝不可。毕竟整个场面上,也只他二人穿全套素服。
  林晚风轻轻点头允下,眼角瞥到系着孝带的邬梅皱着眉在一边抿了唇,顿了顿没有在意,亦没有心情在意,小心地抽手将父亲的骨殖交给了白羡。看着白羡跪着将骨殖放进母亲的棺木里,甚至码好到该有的躯体的位置,竟松口气完全放下了心,于是转回去,捧起剩下的骨殖。
  这一回,手稳多了。
  总算是将林老爷林夫人妥当地合葬了。他二老泉下重逢,想必也会欣慰。
  林晚风跪在坟前,伤心之余倒也觉得圆满。百年之后,能有后辈将自己与心爱之人合葬……想着看了看身边的白羡,心道这倒是个能托付的人。
  白羡察觉到林晚风的目光,侧过头来看了一眼,手伸过来小心握了一下,又放开了。
  本是年头的大好时光,却由于林家的这场丧事,给附近一片地方的过年气氛里笼上了一丝愁云。好在林晚风能应付妥当,之后和白羡也都给帮忙的人家送去了谢礼,特别是邬大夫,不仅这些天多有劳累,还看顾了林夫人的身子好些年,这份礼,怎么送都算是轻的。
  只是他们兄弟俩这个年节,大抵过得毫无喜意了。
  食不知味了许多时日,终是缓过来。只不过是个人都会憔悴许多。
  可能表哥觉得白羡这段日子过得太愁云惨雾,所以到了年节最后一天,带他去看了乡里的上元灯会。
  “这里地方小,又偏,这些东西,想必比不上北边那些大地方吧?”各色灯火映衬下,原本黯淡的眼眸也被照的明亮起来,熠熠生辉,仿似充满了愿景和希望。
  白羡看痴了一瞬,低头道:“还好。差不多。只是街再宽些,东西再多些,精些。到底地方大,人就多了。”又走了一阵,看到小孩子执着烟花棒跑过,稀罕地两眼发亮,笑声如银铃般倾泻,又开口:“小地方,反而乡情朴实,更有年味道。”
  两个人继续并肩走了一阵,一路经过了戏台子,灯展,都只是站了一站便又往前。
  再往前,人烟渐疏,只有零星的人在放河灯。做成红莲模样的河灯,在花心处托着蜡烛,星星点点飘在水面上,甚是美丽。
  “要放一盏吗?”
  白羡闻言一愣,随后点了头。
  荷花灯三文钱一盏,可以免费写一张小纸条塞在灯芯里。他悄悄看到表哥在字条上写上了林夫人和林老爷的名字,于是低了头,在自己这张上写上“愿举家平安”,写完顿了顿,眼睛瞄到对方还在写,便悄悄将字条翻转,下笔时手发抖、心发慌,连字也不稳,终究毅然决然写完。
  这卑微的心事,天知,地知,自己知,罢了。若……三途畔有谁不当心看到,愿装作不知。若有神灵不当心看到……愿不怪罪。
  用水将灯推送出去,目睹两盏河灯渐渐与其他星点混在一起,再也分不出来,他轻轻出了口气。也不知是安心,还是叹息。
  这便已是灯展尽头,再过去就只是人家了。
  调转了头往回走。也不知是新摆出来的摊子,还是走得有些饿了,他不自觉为一股沁人的甜香所吸引,脚步缓了缓。
  摊主是个和蔼的老人,见他目光瞧过去,即刻笑出一脸慈祥的皱纹:“桂花蒸,香甜的桂花蒸,这位小哥要不要尝一尝?”
  林晚风注意到他的犹豫,当即笑了笑:“想吃吗?想吃就过去坐下吧。”随后又道,“……过去坐吧。”摇了摇头先朝那处走了过去,于是他便跟上。
  “哎,来喽,又甜又香的桂花蒸!”冒着热气的两碗吃食很快摆到他俩面前。
  “老丈,都是自家做的吗?”林晚风舀了舀,一时嫌烫,见摊上人并不是太多,便与那摊主攀谈。
  “是是,都是年前秋天在自家门前那几颗的银桂上接下来的,内人心细,整了做成桂花蜜,吃时往碗里搁一勺便可。客官你闻闻,可香不?”
  林晚风应了声,细细吹了吹,尝了一口,确实鲜甜,桂花香很是馥郁。
  “客官若是喜欢桂花的味道,”那老丈人见他喜欢,凑过来说,“我今天刚好带了些新启的桂花酿,也是自家酿的,就埋在桂树下,客官可要尝尝?”
  白羡感到对面投来的目光,从碗里面抬起头。
  “能喝酒吗?”对面的人问完随即又自己笑,“想必不能不会。老丈,便是锅子地下那几小坛吗,拿一小坛过来吧。”
  “哎,好嘞!”
  白羡眨了下眼,觉得今日表哥……嗯,怎么说,很有些大方?
  “好吃吗?”
  他低头看了看自己快见底的碗,而对方的才没吃几口,即刻慢下了手,“挺好吃的。”其实……南边的口味偏淡偏甜,他适应了很长一阵子。
  这碗点心也跟南边的风物景致一般,带着米团的糯软,酒酿的甜酸,和桂花蜜的芬芳,清淡又精致,不容易腻口。舌头习惯了这边的味觉,便很容易喜欢上这里的吃食,只是……他吃法还是有些糙,如这时,便有些不好意思,到将将吃完他才意识到,这一碗,当是该慢慢品,自舌尖上每一口来赏玩这香、这甜、这糯软的,而非吃饭一般囫囵吞枣——即使觉得很好吃。
作者有话要说:  章节划分很奇怪吧……
  我也觉得奇怪orz……
  实在是字数不能很好安排啊or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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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预告,前方高能预警;)

  ☆、十六,醉态

  
  正说着,老丈拿来了那一小坛桂花酿,并两个青瓷小酒碗。
  ——连这小摊子上拿来浑喝的小酒碗都这样漫不经心的精致有意趣。
  表哥给两个碗都倒上,拿起一碗,朝他微微扬了扬。他一顿,拿起另一碗,也朝前一送,两个碗碰撞发出清脆的一声“叮”。
  啜了一口,只觉得甜甜的,绵绵的,香香的,带一点点苦,一点点辣,滋味倒是挺好,只是——不禁在心头对比起军营里的烧刀子,那种是一不小心必能把人喝呛了的,与这个简直全然不同。这种桂花酿,若不跟他说这是酒,他一定会以为是兑了淡酒的桂花糖水。
  嘴角勾了勾,烈日西风下,自是该喝烈酒,而小桥流水旁,所以也才做得出这样的桂花酿。便如……他和表哥。
  “哎。”正喝着,表哥突然叫了他一声,他茫然抬头,见对方用指尖点着桌面意有所指道,“慢点喝。”
  见他不解,又道:“你莫要瞧不起这酒,不要以为甜甜的就真把她作糖水,不然一会儿,别怪我没提醒,有你受的。”
  白羡听话地应了一声,虽然心里并不认同,仍是将酒盏暂且搁下。
  月上柳梢头,自然是人约黄昏后。
  白羡由于无甚可做:东西吃完了,酒不敢大口喝,只得转着头四处看,这一看倒是想起来了,上元上元……正是姑娘能与情郎光明正大约会的好日子。之前并未刻意留心,如今一旦意识到,但见触目所及均出双入对,不然便是一家几口带着孩子的。比方隔壁那一桌,两个人统共就点了一那么碗,还你喂一口我喂一口的,当然大半时间还是在甜甜蜜蜜互送秋波。
  “咳!咳咳……”不知怎么,明明好好的却会呛到,果然一边吃东西,一边不该乱想,他赶紧在表哥注意到之前咽了两口酒,抚顺了呼吸。幸好不是烧刀子这样的烈酒,不然这么一下,非得鼻涕眼泪全出来了才作数。
  这么来了一回,他无意再去观看那些小儿女情态,亦是不敢看,索性收回了目光瞧对面的表哥。
  林晚风看上去对灯谜更感兴趣一些,眼光慢慢地逐个扫过那些离他们比较近的灯笼,有时候眉心一皱,有时候又一松,露出欣慰的目光,想是猜出来了暗自欣喜。一边思索着一边将碗抬起来就到唇边,口微微一张将碗沿衔进去那么一点,抿完一口后,酒渍悄悄就在唇角留下一道温润的光亮。随后手一摸酒坛,拎起来正想倒,却“咦”了一声,拿到眼前对着光看了看酒坛里面,目光转向了他。
  “不是让你喝慢一点吗?”说的时候仿佛还有些失望和委屈,“……我本想留一点拿回去的。”
  “……对,对不起。”忙低下头。明明已经很注意,但这么一小坛,倒着倒着仍就没了。
  “算了算了。尽兴便好。”过了一会儿,“吃完了罢,走了吗?”
  他的目光仍被对方唇畔的那一抹亮泽所吸引,喉结上下动了动,嗯了一声。
  对方便从怀里掏出钱袋,数了数,去老丈那里结了钱。
  “子慕,今晚的月亮,可真是又圆又亮,你看,连我们的影子都照得这么清楚。”
  白羡过了一会儿才反应过来,嗯了一声。实际是觉得自己走路轻飘飘的,脑子又混混的,老是想一些奇怪的东西,有些不好。但尽管使劲压抑,仍是不得章法。比方这一会儿,表哥放缓了脚步侧头来看他,清澈的月光下,那双瞳孔盈盈的,仿佛也因盛了月色变得通透,他觉得美得厉害,无比惑人,连对方眸中的疑惑都忽略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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