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仙之累不爱-修仙之寡夫-第5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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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句话后,郑袖敛襟为礼,姿态放得极低极低。
林莫南怔住,尽管他与郑袖没有交往过,但也看得出,这是一个极骄傲、冷清的女修。
“郑仙子,林某如今修为低微,只怕不能为仙子效力。”
尽管惊讶,尽管郑袖把姿态放得这么低必有原由,但林莫南没兴趣知道,更不想掺和,拒绝得干脆利落。
“大师兄为了替你求得优昙花,甘堵地缝眼百年,日日受灵气剐身之痛。玉清仙君与夜叉老祖交情莫逆,只有她能替大师兄求情。我来此求见月下仙,是欲请她代为向玉清仙君陈情。只是峨眉与月下仙素无交情,你若与仙台峰中人相识,就助我一臂之力,让我见月下仙一面。”
说到这里,郑袖顿了一顿,又道:“此事因你而起,对大师兄,你就真的如此无情吗?林莫南,你于心何忍?”
如果不是对月下仙肯接见她的事情半点把握也没有,她绝不会向林莫南低头求助。
怪不得这次仙胎周岁礼,叶知秋未至,感情在忘情川内堵地缝眼呢。
林莫南莫名又想笑,想笑就笑吧,于是脸上真的流露出几分笑意,道:“郑仙子此言大谬,叶公子行事,非出我意,与我何干?他自行其事,我又为何要于心不忍?”
叶知秋行事,肯定就没有问过他的意思,他为什么要为叶知秋的决定而承担责任。非亲非故,非友非敌,叶知秋与他何干,堂堂归真境的修士,做出的决定他自己没有能力承担吗,竟需要他人为之奔走?
郑袖怒气勃发,但在仙台峰下,不好发作,忍不住质问道:“就算大师兄行事是他自己的决定,可明知他日日都要受剐身之苦,难道你连恻隐之心也没有?”
“恻隐之心,人皆有之。”林莫南微微一笑,“但只施与需要之人。叶公子去堵地缝眼,出乎于心,而付诸于行,非受他人所逼,郑仙子,你费煞苦心想为他求情,可曾想过,他需要吗?”
郑袖被他问得哑口无言,半晌方道:“他是我的师兄,我怎忍心看他日日身受剐身之苦,他需要也罢,不需要也罢,我总要一尽心力,成与不成,全在天意。可是,说到底,大师兄也是为了你,你纵不领情,难道心中一丝感动也没有?”
“他需要吗?”林莫南仍是这一句反问,叶知秋要的不是他的感动,而是他的感情,他的感情是助叶知秋得道的桥梁。
只是,叶知秋需要,他就得给吗?水满则溢,月盈则亏,叶知秋已占尽世间好事,还是不要那么贪得无厌为好,否则,逍遥道与忘情道对撞,胜负难定,最大的可能却是两败俱伤。
“他不需要,你就不给?”郑袖觉得眼前这个人,冷情得过分。大师兄为什么会看中他?她觉得茫然。
“他需要的,我都给不了,他不需要的,我又何必给。”林莫南理所当然的答道。
“你配不上大师兄。”郑袖无言以对,只能愤怒地发泄情绪。
“言之有理。”林莫南大大方方的承认,配与不配是相对的,他配不上叶知秋,反过来,叶知秋也配不上他,就是这么简单的一件事。
郑袖彻底无言。
于是林莫南再度拱手告辞,他不打扰郑袖为叶知秋尽一分心力。
这一次,郑袖没再拦他,不仅是因为她被林莫南堵得无言,也是因为,从仙台峰上飞下一道玉符,里面,是月下仙的答复,很简单的两个字:不见。
月下仙不见,是因为她现在正忙着哄仙胎。苏仙童爬来爬去,爬到最后突然就瘪起了嘴,不是要哭,而是生气,对着月下仙咿咿呀呀。仙胎生气,仙台峰不晃,但是空中乌云密布,电闪雷鸣。知道他在生气,可没人知道他为什么生气,月下仙只好哄着骗着,忙得不可开交,哪有工夫见郑袖。
郑袖失望之极,低头想了想,不肯放弃,向着林莫南离开的方向追去。只要还有一丝希望,她都不会放弃。
林莫南走得慢,以郑袖的修为,不消片刻就能追上他,但她一直追出数座山头,却始终不见林莫南的身影,这位女修茫然了,难道追错方向了?
不是郑袖追错方向,而是林莫南没走出多远,就让突然冒出来的磨中仙给截走了,以磨中仙之能,一个缩地成寸,就把人带到了雨露台,哪里是郑袖区区一个归真境能追上的。
却原来是矮参王跑掉之后,才想起自己落了个人在仙台峰,想回来,又恐再被苏仙童敲诈,只能求到磨中仙头上。磨中仙人还没到仙台峰,就看到林莫南自个儿出来了,自然是直接将人带走,向矮参王邀功去了。
“竹笋,参须,还有我的参籽,怎么全在你身上?”
矮参王鼻子灵,林莫南脚下还没站稳,他就已经闻到了味儿,一时间目瞠口呆。
林莫南有些好笑,大致把经过说了一遍,矮参王转身就抱着磨中仙的脑袋号啕大哭。
“可恶可恶可恶……为什么老夫被敲诈,最后全便宜了这小子……”
“少把鼻涕往老夫的头发上抹……”磨中仙一脸嫌恶地把矮参王拍飞。
矮参王怒气冲冲地飞回来,道:“老夫被敲诈,心里不痛快,不恶心你恶心谁。还有,老夫的鼻涕也是参汁,肯抹一点给你你就偷笑吧。”
“啊呸,谁稀罕!”
俩老头儿斗嘴,林莫南在旁边含笑听着,顺便感叹一句,这二位感情真好。
矮参王不依不饶,想着自己这回出血出大了,不能白出,逼着磨中仙把仙胎偷抱出来让他取血炼丹。
磨中仙冲他翻白眼儿,道:“你都见到仙胎了,当时为什么不取血?”
矮参王大怒,道:“他一哭,仙台峰就晃,苏沫那娘们儿瞬间就至,看到我取仙胎的血,还不得追杀我一万年啊。”
更重要的是,还有位更难惹的玉清仙君呢,同时被两个娘们儿追杀,光是想像,矮参王就觉得腿软。
所以想偷取仙胎的血,得先把他抱出仙台峰,还得哄得他不哭才行。
“我也不想被追杀啊。”磨中仙愁眉苦脸。
矮参王冷笑着瞥他,道:“你怕什么,大不了卖身给苏沫那娘们儿。”
月下仙对磨中仙那点心思,万仙山无人不知。
“别人是见色忘友,你是见血卖友。”磨中仙吹胡子瞪眼睛,转身就走,顺手还捎带上了林莫南。
“别人为朋友两肋插刀,你连卖个身都不肯,算哪门子朋友……老夫要跟你绝交!”
矮老儿跳脚大骂时,磨中仙已经拽着林莫南走远了。
☆、91·玉佩灵石灵器加灵兽
“多谢前辈!”
林莫南向磨中仙道谢。
磨中仙不拘礼法;行事却周到;直接把林莫南送到了盘龙峰。不过他道谢,并非为此事;而是为磨中仙把他从雨露台拽出来;要不然,他估计还得被矮参王逼着去画竹叶符。
磨中仙摆摆手,道:“区区小事;不值一提。”又道,“矮老儿任性起来没有分寸;仙台峰那女人可不是好惹的;仙胎是她的眼珠子;你能不去还是不要去了,矮老儿要是再来逼你,你不要理会就行,那家伙就是嘴巴凶而已,不会强迫你的。”
“是,晚辈有数。”林莫南微微欠身,再次感谢磨中仙的关爱。
“行,老夫走了,再待片刻,盘龙老儿就得来赶人……”
磨中仙又摆摆手,话音还没落下,人已不见了。听他这话的意思,显然跟盘龙仙有些不对付。
风中遥遥又传来一句:“有闲可来磨中峰做客,往西过七百零九峰便是。”
磨中仙热情好客,林莫南想答应一声,但考虑到自己的声音传不了那么远,也就作罢。
回到落脚处,一个人影也没有,年轻掌门到处拜访各宗各派,正在努力学习如何当好一个合格的掌门,葛笑笑和申不害正在做万仙山日夜游,错非此次仙胎周岁礼,凭他们的修为与身份,不知哪年哪月才能再入万仙山,当然得玩个够本。
至于那一虎两狐,在万仙山这样灵气浓郁的地方,早玩疯了,钻洞穿山,呼朋引伴,引得一群野生翻山兽整日跟着它们仨在那些没有人烟的山间呼啸来呼啸去,颇有一副要占山为王的架势。
才刚坐定,柳成荫来了,没别的事,就是送来了一匹卖相不错的代步灵兽和一只储物袋,储物袋里,除了满满当当的灵石之外,还有一枚盘龙玉佩和一把龙纹竹伞。
这就是盘龙仙用来交换万年参汁的东西。灵兽灵石自然是游历仙盟备必之物,盘龙玉佩代表盘龙仙的身份,见玉佩如见盘龙仙本人,足以给大逍遥派提供庇护,仙盟之内,敢不卖盘龙仙面子的人恐怕不多,当然,矮参王那样的除外。
至于龙纹竹伞,却是一件攻防兼备的灵器,难得的是,它对使用者的修为没有太高的要求,以林莫南现在的修为,也能驱使,只不过难以完全发挥它的威力,不过却还有补救之法,伞柄上有一处凹陷,是用来嵌入灵石的,修为不够灵石凑,只要有足够的灵石,这件龙纹竹伞足以让林莫南平安游历于仙盟内绝大多数地方。
“这个……盘龙仙厚爱,林某铭记在心,还请柳仙官代为转达林某的谢意。”
龙纹竹伞的出现,大出林莫南意料之外。万年参汁是珍贵,但盘龙仙的庇护足以抵得,灵兽灵石不过是附带的赠品,盘龙仙完全没必要再添这一件灵器。
柳成荫知他疑惑,笑着解释道:“林道友,这件灵器,是师尊感谢你对柳某的指点之恩。”
修炼之人重视传承,林莫南的提点,让柳成荫在道途上大迈一步,不止是恩惠于柳成荫本人,也让盘龙仙多了一位正式弟子,正式弟子与记名弟子最大的区别,就是前者代表传承,而后者仅是跑腿办事的。
搞明白这一点,林莫南不再客气,爽快地收下了龙纹竹伞,又和柳成荫闲聊了一会儿,得知柳成荫果然将要离开樊城,前往三河郡出任传送使一职。传送阵费用高昂,等闲修士负担不起,但能用得起传送阵的修士,必然不差灵石,随手一个打赏,恐怕比柳成荫在樊城半年的油水还多。虽然传送使手中没有管理一方的权柄,可绝对是个肥得流油的差事。财侣法地,修炼四大外力,财字居首。
于是又是好一通恭喜,让柳成荫喜笑颜开,连连承诺,只要是林莫南来用传送阵,他在权限之内做主,费用八折。
林莫南顿时啼笑皆非,这个承诺有跟没有一样。他已经不是浩然剑宗的大师兄,这辈子也不会舍得灵石去用传送阵。
送走了欢天喜地的柳成荫,林莫南开始打点行囊,储物袋里装满了灵石,可是游历仙盟,只有灵石不行,取出一部分,到山下的龙尾城内,购了一些灵谷、灵茶、灵泉,还有一些食金丸,想让马儿跑又不给马儿吃草的好事,从来是没有的,不给代步灵兽吃饱了,哪天心情不爽把他从背上甩下来,那滋味绝对不好受。
最后,他还想买一把剑,本命金剑毁了,可他还是剑修,往日用不上,也没灵石,所以一直是空手,现在嘛,剑不用多好,只要能用就行。
空手而归。
没办法,眼界高,有好处,也有坏处,眼界高了,眼皮子就不会浅,但反过来,眼皮子不浅,普通货色就看不入眼。
用林莫南的话来说,这等货色,有不如无。什么“剑不用多好,能用就行”的想法,就跟放屁一样,放过了就没了。
想了想,他去找郑袖,峨眉家大业大,总收藏着几把好剑吧。
有了代步灵兽,上哪儿去都方便。盘龙仙慷慨大方,送的代步灵兽也不是普通货色,二品灵兽踏云九色鹿,品阶是不高,不过话说回来,品阶高了林莫南也养不起。说它不普通,指的是外形,身形高大,体形健美,身呈九色绚烂如花,四足洁白有如踏云,尤其是头上一对鹿角,威武雄壮,气势轩昂。
两个字,养眼。四个字,非常养眼。
骑在踏云九色鹿的背上,一路穿山越岭,鹿蹄间生出层层洁白云气,笼罩于身,有如仙人骑鹿自天而来,这回头率不用说,只有拉风二字可形容。唯一让林莫南不满意的地方,就是踏云九色鹿跑起来没有翻山兽稳当。不过小小缺陷不足为道,鹿蹄间生出的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