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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6章

小混混的穿越-第3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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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细宝辩解道:“我这不是向你解释什么是性感的嘴唇嘛?”
  薛大少冷哼,细宝嘟嚷着:“搞得自己有多贞洁似的,我才不信届时你会柳下惠一个。不过也有这一种可能,大哥,你是不是不行啊?”细宝问得很是猥琐,还用眼睛描薛宗泯的下三路。
  这下算是彻底把薛大少惹毛了,事关脸面,无论细宝怎么求饶薛大少都不肯放过他,挠得细宝喘不过气来。
  薛宗洛一旁看着他们的吵嚷,思量着看来自家这个三弟有花间浪子的潜质啊,毛都没长齐就开始想像什么红唇烈焰了,自己得仔仔细细看着他才行,不要一错眼他就迷失在这红唇之中了。
  细宝没想到到自己大嘴巴的一个提议,让薛家兄弟警钟常鸣,从此被那两兄弟盯得死死的。
  细宝的创意毫无疑问被全盘否定,薛家兄弟挑起这次商铺设计的大梁。
  薛家兄弟本是世家子弟,审美能力高细宝这两世草根不止一二个档次,这一次出行又走了很多地方,被细宝带着去见识过不少纸醉金迷的楼堂管所,已经很能胜任这次设计了。
  商铺取名叫胭脂阁,设计装修出来后,连细宝这没几个艺术细胞的人都感觉漂亮,沿街的那一面,细宝提议整面墙都搞成落地窗,使整个店面又明亮又富丽堂皇。
  打点好晋安城的一切后,已经过去个把月了,家乡的丹华花也到了采摘的季节,把夏墨留在晋安,三人打道回薛家村。
  回到家乡发现,不单丹华花盛开,连玫瑰花都开的正艳,那一梯田一梯田盛开的鲜花,给这古老的村庄带上了跟这时代不一样的气息,加上李管家买来的几箱蜜蜂嗡嗡地采蜜,让这村庄给人感觉繁华了许多。
  薛家兄弟站在村口打量着这村庄,第一次对它不再有排斥的心里,而是产生了浓浓的自豪感,这一切是自己参与缔造的。
  采摘、杀花、揉花这几道工序没什么技术含量,所以细宝都是请短工完成,那几道工序之后,细宝把得到的花泥一部分继续深加工制作成胭脂,一部分晾晒成干,留着备用。
  几天忙下来,看着快完成的胭脂,大家很有成就感,吃饭的时候薛宗洛问细宝:“三啊,丹华花制胭脂,那玫瑰花拿来干什么?也这样制作胭脂?”
  细宝一边大口扒饭,一边说道:“不是,玫瑰花是加入胭脂中增加胭脂的香味,这样才能卖个好价钱。”
  请大家原谅细宝那没形象的吃样,连薛大少都决定撒手不管了,我们也就将就吧,而且看着细宝吃饭香,胃口也会跟着好,也不全是坏事。
  细宝记得在前世,酒店的SP馆里的按摩精油,那真是价比黄金,特别是玫瑰精油,号称“精油之后”。
  连小红姨这么内敛的人面对玫瑰精油都不淡定,听说五吨的玫瑰花还提炼不出两斤的玫瑰精油,五吨啊,简直难以想象。
  细宝当然不是要制作那种精油,但在细宝的认识中,什么东西只要加上玫瑰精油二字,好像就身价佰倍,细宝这个奸商准备在胭脂里加入玫瑰香味,冒充加入玫瑰精油卖个好价钱。
  反正现有的市面上的胭脂都还是原生态状态,自己爱怎么编就怎么编。梅姨问道:“胭脂都是没什么味道的,加玫瑰花香,行吗?”
  “行,有个对子说红花不香,香花不红,玫瑰花又香又红。在自然界里只有玫瑰花是红花又带有香味的,丹华花本身就没什么味道,我们爱在里面加什么就加什么,到九月份桂花香的时候,我们还可以加入桂花,这样品种才多,人们能根据自己的喜爱选择。”
  “能加桂花香?那太好了,我最喜欢桂花的香味。”冬荷高兴地说道。
  “红花不香,香花不红,玫瑰花又香又红。”薛大少想想,好像还真是,既然是对子,有上联就有下联,薛大少问:“下联是什么?”
  细宝等着薛大少拿起汤碗优雅喝汤时回答:“下联是响屁不臭,臭屁不响,连环屁又臭又响。”
  薛大少差点没被汤呛死,点着细宝说不出话来。一桌子的人除了才三四个月的薛贝贝傻傻地跟着细宝乐,连一向最宝贝细宝的宗洛这次都想捶细宝一顿。
  加了玫瑰花香的胭脂效果出其地好,吸引的家里三个女人爱不释手,细宝大大方方地为她们留下了足够的量。
  梅姨一想到细宝说这一盒要卖五十八块,就觉得擦脸上不是胭脂,是黄金,心疼不已:“三少,不要留那么多,太浪费了。”
  “没事,自家做的东西尽管用。”
  “三少,五十八真的卖得掉吗?会不会太贵了?”
  “五十八是没加玫瑰的胭脂,加了玫瑰的要八十八。”
  “什么?”梅姨惊跳起来。
  “梅姨,别担心,这些东西不能吃,不能喝的,本来就是卖给有钱人的奢侈品,越贵才能越上档次。”
  一家人看着细宝,你也知道这东西不能吃不能喝啊,卖这么贵真心好吗?
  

☆、53

  细宝把店铺开张的日子定在了七夕那一天,早在前一天,细宝就采好了一百朵含苞欲放的玫瑰养在店铺,说是搞活动。
  这次来晋安,除了兄弟三人,梅姨让冬荷也一起跟着过来了,说四个大男人没一个女的在身边照顾生活也不方便,虽然三位少爷动手能力已经很强了,家务活毕竟不是少爷们该干的。
  开张的那一天,五个人都打扮的整整齐齐的,本来细宝要薛大少站门口发放玫瑰,说是迎宾,其实细宝打的主意就是让薛大少牺牲色*相来吸引女客。
  在细宝巧舌如簧的劝说下,薛大少终于点头同意担任这一角色,但薛大少实在不是担任这一角色的料,手脚僵硬的没处放,连走路都差点同手同脚了。
  细宝没想到一向清冷高贵的薛大少还有这么笨拙的一面,大为稀奇,心里拼命忍着笑,脸上很严肃地指点薛大少迎宾时的注意事项,什么脸上的笑容要真诚,要露出八个牙齿,什么腰要微微的下弯,以示尊重,眼睛要注视着对方,向对方传达自己的诚意。
  细宝扳着薛大少的脸对着自己教导他说:“大哥,看着我,看着我,把你的诚意表达出来。眼睛是心灵的窗户,眼睛里的诚意比言语更让人信服,看着我,你不看着我,让我怎么发现你眼睛里的感情?”
  细宝发现薛大少的俊脸越来越红,越来越红,到后来连耳朵都跟着红成一片,心里乐开了花,笑意终于在心里憋不住,洋溢到脸上来。
  哇噻,这么细看自家大哥真是少有的俊啊,细宝心里感叹着,扳薛大少脸蛋的两只手也无意识地变成捏,哇,皮肤还那么好,好好捏啊,细宝越捏越上瘾,越捏越色*情。
  薛大少黑着脸打掉细宝上捏下捏的手,放下话来,绝对不做这什么迎宾先生。薛大少摆出大哥说一不二的款,细宝拿他没办法,只好作罢。
  薛大少摆工了,细宝就把主意打到了宗洛的身上,宗洛相貌虽然没大少那么醒目,但宗洛气质温润,如谦谦君子,也是美少年一枚。
  细宝一提出,宗洛坚决拒绝,开玩笑,刚刚那事发生在大哥身上,那真是好好笑,自己在一边幸灾乐祸看热闹时可没少添油加醋,但如果重复到自己身上,可就不那么美妙了。
  细宝见宗洛拒绝的没一点回旋余地,只好把目光转向冬荷、夏墨夫妻,这小两口长得也不错,要不搞个夫妻阵容?
  冬荷、夏墨被细宝看得浑身直起鸡皮疙瘩,知道三少爷在打自己的坏主意,冬荷赶紧说道:“三少,其实你才最适合去迎宾的。”
  夏墨拼命点头赞同老婆的观点:“是啊,三少,死人都能让你说活,这重任只你能担当。”
  “问题是街上的都是活人,难道要我出去说死他们?”
  即使细宝拼命抹黑自己,细数自己一大堆的缺点,什么站相不好啊,什么长得黑影响市容啊,都改变不了大家要他去迎宾的决心。
  薛大少亲自给细宝挑选了一件衣服,抖开跟宗洛一起逮着细宝换上:“你那不是黑,你那是小麦色,是健康。”
  细宝无语地看着薛大少,那是什么时候说的话了,你需要那么记仇吗?需要吗?
  薛大少给细宝挑的是件墨绿暗竹花纹的衣服,别说,这墨绿色还真衬细宝麦色的皮肤,细宝虽然不到十五岁,但身材已经很高挑了,他父亲熊大壮就比一般人高大。
  如果放到现代,细宝长得剑眉星目,腰细腿长,脸上笑容痞痞的,绝对是让人尖叫的帅哥一枚,可惜生不逢时,生错了年代。
  薛家兄弟看着收拾整齐的细宝,突然有种吾家少年初长成的感慨,英姿勃勃、神明爽俊已经能用在自家三弟的身上了。
  闽越民风比中原开放,七夕更是情人相会的日子,所以出来的人特多,男男女女、老老少少,成群结队。
  细宝带是阳光的笑容,专挑过往的看着就是有钱人家的少女、少妇派送鲜花:“这位姐姐,送你一朵玫瑰。”
  面对对方不解的目光,细宝笑容灿烂地说道:“鲜花送美女,只有姐姐这么姣好的容貌才能配上这鲜艳的玫瑰花。”
  哪个女人家会不喜欢鲜花,哪个女人家能抗拒得了别人说自己美貌,而且七夕本就是寻找浪漫的节日,所以被细宝拦下的女人们都笑嘻嘻地接过了玫瑰。
  “美女们,玫瑰在我们家乡象征着爱情,一朵玫瑰代表着一见钟情,十一朵玫瑰代表着一心一意,九十九朵玫瑰代表着天长地久。”
  冬荷、夏墨跟在细宝身后派发玫瑰,很是疑惑,薛家村有这种说法吗?
  有一大胆的女孩子笑嘻嘻地问:“一朵是一见钟情,小哥给了那么多人,小哥到底是对谁一见钟情呢?”
  女孩子们掩着嘴笑起来,细看这小哥,嘿,长得挺不错的,剑眉星目,可称得上相貌堂堂。薛家兄弟在店内阴着脸看着,现在的女孩子怎么不懂一点矜持?教养都学到哪去了?
  外面的细宝笑着说道:“我送你们玫瑰是送上祝愿,祝愿你们遇上你们的一见钟情。”我对你们口袋里的钱一见钟情。
  细宝接着说道:“美女们,只玫瑰这种花能象征着爱情,大家知道为什么吗?我的小店今天开张,欢迎美女们进店参观,届时我们将为你们解惑。”
  玫瑰象征着爱情,好浪漫啊,这店外面看着感觉就不同,进去看看?手握玫瑰的女人们按捺不住好奇心,走进店里,哇,这店布置的好精致啊。
  “小哥,你店里卖什么的?玫瑰?”
  “胭脂,我店里卖的是玫瑰炼制的胭脂。”
  “玫瑰炼制的胭脂?”
  细宝让冬荷拿出样品胭脂:“美女们,这就是我们用玫瑰精炼的胭脂,大家可以试试。”
  薛家兄弟看这一大拨女人实在活泼,赶紧先躲进内堂,反正有事细宝会叫,在内堂听细宝大言不惭地说什么玫瑰精炼胭脂,真是汗颜,什么玫瑰精炼,不就是加了几片玫瑰花瓣嘛。
  女人们对胭脂水粉的喜爱是天性,不用细宝解说,大家就知道这胭脂的出色。
  “小哥,你这胭脂怎么卖?”
  “八十八。”
  “多少?”一瞬间原本喧闹的店铺鸦雀无声,大家都以为自己听错了,冬荷、夏墨都不敢抬起头,八十八啊,不说别人觉得离谱,自己都觉得离谱。
  “八十八。”细宝笑着重复一遍。
  “小哥,你这太离谱了吧,这又不是金不是银的,卖八十八,有没有搞错?八块八都贵了。”
  如果女孩子们不懂柴米贵,少妇可不是那么好糊弄的,一套拿的出手的首饰也不过百来块钱,还可以留给子孙后代,这胭脂用一点少一点,任什么卖那么贵。
  “美女们不急,听我慢慢说,说完值不值你们决定。”深知伸手不打笑面人的细宝始终保持笑脸,一副友好的态度。
  “我家乡在天水相接的美丽地方,我们那里出了个美丽善良的少女叫胭脂,她的美貌传遍了十里八乡,许多俊俏的少年、多情的男子、有钱的富商都对她一见倾心,纷纷上门提亲。
  但胭脂拒绝了这些诱惑,一心一意地喜欢着她青梅竹马一起长大的邻居阿哥,胭脂从小有个心愿,长大后要做阿哥最美的新娘。
  两家家人看他们情深意重,就定下了他们的婚事。幸福的阿哥发誓会陪胭脂到地久天长,爱她到地老天荒,
  本来他们会成为一对神仙眷侣,幸福地生活在一起,可是有一天,胭脂突然说想离开故乡,看看外面的世界。
  她走的时候对她的阿哥说你给我种上九百九十九朵玫瑰,等到玫瑰花开的那天我就回来了。
  阿哥劝阻不了胭脂,只能目送着胭脂离开,阿哥知道胭脂最喜欢的就是玫瑰花,所以就在胭脂离开的那一天种上了九百九十九朵玫瑰,祈盼着花开的那一天,自己心爱的胭脂回到自己身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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