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上嫁到gl-第1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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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行皇帝见其筋骨奇佳,是天生习武之材,便令大内四大高手加以指点,短短数年,四大高手联手都已不是其对手,便令其出宫修行,功成后回到大行皇帝身边,被编入暗卫组织“启”,真实姓名随即隐去,转而以二十四节气中的谷雨命名。
大行皇帝在传位于景元帝之前,便已安排好了景元帝隐退后的生活,其中一项便是将一批财宝藏于一处极秘之地,用大行皇帝的话说,“有了这批财宝,旻儿能动用的财富并不比当皇帝的时候少。”
而知道藏宝之地的,只有谷雨一人。
名义上是“启”之守财史,事实上是景元帝的守财史。
因为这批财宝只属于龙隐民间的景元帝一人,而不属于“启”。
因此谷雨在“启”中的地位是最为特殊的一个。
林媛见到笠沿下的面孔,先是几不察地怔了一下,随后微微点了点头,便携童宣离开了。
当年谷雨出宫后,修行的一种极为阴谲的武功,内力深厚奇异到可以改变自己的容貌,以致林媛只能凭那双眼睛认出他。
左眼重瞳,意即有两个瞳仁,目光深邃坚贞,只盛着林媛一个人。
这就是谷雨。
多变却永不改变的谷雨。
江秀才落脚的客栈位置极偏,要不是中途遇到卖油郎小寒得其指路,童宣和林媛不知要到几时才能找到。
童宣之前由江大嫂的年纪判断,江秀才的年纪约在三十上下,及至在客栈跨院一间小房间里见到其人,才知道江秀才年已六十有余。
可是江大嫂才只二十五六的样子,这个江秀才还真是老牛吃嫩草哇。
不过,在这个时代也并不稀奇吧。
但年纪虽大了些,人长的还不错,国字脸,慈眉善目,没有蓄胡须,整个人极是干净整洁。
童宣打量江秀才和房中摆设的空,林媛已向江秀才施了礼,说明身份和来意。
江旬却一直愣在原地,既未还礼,也未说话,直到一旁的江大嫂推了他一把,他才回过神来,深深还了一礼,抬起头凝视林媛片刻道,“公子霁月清风,令在下见之忘俗,恍若置身异世,是以精神恍惚,有失礼之处,还望公子见谅”,说完便请林媛坐下,让江大嫂沏茶。
“晚生听闻先生病了一场,可大好了?”
“有劳公子挂心,在下已经好了”江旬说完叹了口气,“在下虽然上了年纪,但身体一向硬朗,若论涉水蹬山,恐怕比二十出头的年轻人还要敏捷灵便,在下这场病实是心病呐。”
“晚生愿闻其详。”
“唉,”江旬叹了口气,“在下是为圣天子景元皇帝的殒落心痛呐。”
林媛一怔。
江大嫂忙出言阻止,“老头子敢不是病糊涂了,说出这样大逆不道的话来?明明是圣天子弘光皇帝……”
弘光帝登基后,便将景元的年号抹去,将景元元年改为洪丰三十二年,以此类推,景元五年便是洪丰三十六年,以让后世不知大照有景元皇帝的存在。
因此江旬提到景元,便是大逆不道十恶不赦的大罪。
江旬摆摆手,“我观林公子非是多事长舌之人,因此诉以衷肠,这里不是妇道人家说话的地方,还不快去做两个菜来招待贵客。”
江大嫂听了,看了看林媛,点点头,便退到门口临时搭建的小厨房内。
窝居在客栈小跨院的矮小房间内,生了病连医药费都付不起,还心系朝廷的事……这个江秀才年纪一大把了,竟还是个愤青,叫人说什么好,唉。
童宣叹了口气,跟着江大嫂走进小厨房,“江大嫂,不用客气,我们是吃了晚饭过来的……”话说了一半嘎然而止,米缸是空的,灶台上放着几个玉米面窝窝,半碗咸菜,居然清贫至此。
江大嫂低头捏着衣襟,“让童小哥见笑了。”
童宣牵起江大嫂手,用力握了握,“江大嫂,随我来。”
领着江大嫂到客栈附近的米铺买了半袋米,又去鱼档买了几条半斤来重的草鱼,之后又去街边菜摊上逛了逛,买了些萝卜、白菜之类,菜贩因为准备收摊了,价格本就便宜,童宣还是把价压了压才买下来,对江大嫂道,“我身上的钱不多,买不了多少东西,还要留一点给你们手头上零用,能帮上的也只有这么多,江大嫂你别介意。”
“不会,怎么会,”江大嫂眼中闪着泪花,“我家老头子,极是清高,既使饿死,也不受嗟来之食,我虽是妇道人家,也是有些骨气的,但童小哥实是一片诚心,且我们如今也是真的窘迫,因此便收下了,在此,我代老头子谢过小哥……”
说着便要施礼,童宣忙阻止了,“你将手稿放到书局寄卖,偏是我买了,这便是缘份,你要谢便谢这份缘,不用谢我。”
江大嫂点点头,不再坚持。
回到客栈小跨院,江大嫂将米倒进米缸,童宣则卷起袖子,麻利地做了一桌小菜,对江旬来说却是一场盛宴,一边吃一边赞不绝口,“看来身边带着一个精通厨艺的小童倒比带着一个侍妾更为贴心,林公子真是福气呐。”
林媛一笑,“确是如此。”身边有个小童,比宫中御膳房三百多位厨子都管用。
这个江秀才,竟将小童与侍妾相接并论。
童宣撇了撇嘴。
☆、第21章 双剑合璧
江旬大快朵颐时,林媛因是吃了晚饭的,便没有动筷子,捧着江大嫂递来的茶杯,轻啜了一口,赞道,“好茶,只怕宫里的贡茶都不及它的清香。”
江大嫂不无自豪地道,“这是老头子登羽音山时采的,是地道羽音茶,皇上喝的只怕也多少掺了假,比不上咱们家的正宗。”
林媛微微一笑,点点头。
不一时,江旬吃完了饭,童宣便和江大嫂收拾了碗筷,拿到外面的小厨房中洗,一边洗,一边聊家常。
童宣这才知道,原来江大嫂是江旬继室的陪嫁丫环,后来做了江旬的侍妾,“原本是家里一个小厮跟着老头子,大老爷过世后家道中落,家里的仆人走的走散的散,小厮也另寻出路去了,夫人便让我陪着老头子。”
“我就说你跟江先生年纪差的有点大。”
“老头子虽说上了些年纪,但身体好着呢”江大嫂说完脸便红了,岔开话题,“其实昨天下午我去三分明月楼找过你,听后院劈材的大壮说你不在那做了?”
“嗯,辞工了,家里有两亩地,码头上做着小生意,暂时不愁温饱。”
“只是你这手艺若是不在酒楼做事真真可惜了,没想过另找一个东家?青月城这么多酒楼。”
童宣摇头,“不准备再给人家做工了,若是够了本钱,就自己开一家小馆子。”
“也是,还是自己做东家的好,虽说要多操些心,但省了看别人眼色。”
“嗯。”
“……景元皇帝,敬文太子嫡长子,太、祖皇帝之皇长孙,既继大统,仁闻昭宣,百官悦服,民心所向,秦王冒天下之大不韪造反篡位,血洗后宫两千宫女,屠杀社稷重臣,……”
这边童宣和江大嫂话音刚落,那边江旬悲愤之声便传了出来,如孤鹤悲鸣于九天。
……如此目无今上大逆不道,万一要是被人听到报了官,连我家媛媛都要受牵连……
童宣急的额头上汗都出来了,又不好进去强拉了林媛走,便提高声音,没话找话,跟江大嫂说个不住,江大嫂自是看出了童宣的心思,便也提高了嗓门,配合童宣,两人双剑合璧,最终将江旬的声音压了下去。
“唉!”江旬叹了口气,无可奈何地向外指了指,“妇道人家皆是胆小怕事之辈!”
林媛则笑了笑,曲折陈词,委婉劝慰一番,便起身告辞,走到门口,又回身道,“先生碧血丹心,天日可鉴”,说毕深施一礼,转身走了出去。
呃,终于可以离开这是非之地了。
童宣忙不迭地拉起媛媛的手跟江大嫂寒喧了两句,便离开了客栈。
“这个江秀才真是胆大包天……”
回去的路上,童宣一边用袖子擦着额头的汗一边说道,后面举证的话则咽了回去,若是复述了江秀才的话,自己也变大逆不道了,才不要说及国事呢,哪怕是复述。
咦,媛媛的脸色……
偷偷看了一眼走在身旁的林媛,童宣心里一沉,媛媛莫不是想到了娘家的事?这个江秀才真是祸害不浅,早知道说什么也不让媛媛来客栈。
此次拜访,江旬答应将书稿暂借林媛,待林媛看完再还他,期限为半个月。
因为半个月后租的客栈的房子便到期了,在青月城再无安身之地,而且家中来信,催江旬早日回苏右,说是大夫人病了。
江旬幼年便即丧父,是兄长带大的。
兄长离世时,未能在身边,如今大嫂又病了,说什么也要回去探视。
林媛决定在半月之内将整本书稿抄下来。
为了不耽误江旬回苏右探视长嫂,自客栈回去的当天晚上便开始动笔。
呃,如果有复印机就不用这么辛苦了。
林媛伏案抄写手稿的时候,童宣坐在林媛身旁,小手托腮,嘟着嘴想道。
一百余万字,十五天抄完,平均每天要抄七万多字,一页手稿两面加起来约五百字,七万字就是一百四十页,我天,一天要抄一百多页!我媛媛手要废了!
烛光在书页上投下了一颗颗伸出掰起的手指,灵动,变换,好似一出皮影戏。
林媛的目光渐渐看不清书页上的字,皮影戏则越发生动有趣,视线缓缓转到童宣身上,这么可爱的人在身边的此刻,竟然觉得不再坐回那张四面不着边的御座上去也没关系。
坐在那个位置上的人,就像他们口中自称的那般,是实实在在的孤家寡人。
“童儿,你先睡吧。”
……童儿……
“可是我一点都不困……要不我帮你一起抄?”
童宣为脑海里突然冒出的念头欢喜了一阵,拿起笔,写了半面后,却悄悄地揉成一团丢到纸篓里了。
本来前世写简体字就写的似小学生,穿越后一直没拿过笔,而且写的是繁体,笔画那么稠,写出来的字笔画都挤在一起,像一滴墨滴到纸上没两样,实在是没法见人。
“我、我不帮你抄了,我、我困了,好困,嗯。”
童宣挪上床,拉过被子盖住脸,很快便发出轻轻的鼾声,表示已经睡着了。
林媛不动声色地从纸篓里捡起纸团,展开,摊平,弹了弹,吹干纸上的墨汁,童儿的墨宝拿来做书签还是不错的,待抄书抄的乏了,便看一眼书签,疲乏顿消。
因为要抄书的缘故,蒋太君的佛经便耽误了,莲净很快有所觉察,将童宣叫到床前拷问一番后,知道了事情的来龙去脉,便道,“既然书稿有几卷,每卷独立成册,你去拿一册来我瞧,什么书能让林四小姐宝贝到这般地步。”
等到童宣取来后,莲净看了一页,忍不住又看了第二页,半天后才想起来童宣还站在床前等着把书拿回去,“你是生根发芽了还是怎的,在床前杵这么久,这书我先看着,反正独立成册,也不耽误她抄,叫她先抄其它卷便是。”
……媛媛又没说要借你看,这么霸道真的好吗?
童宣起先觉得为难,后来一想,既然大小姐也爱看,何不让大小姐帮媛媛一起抄,大小姐虽说是病弱之躯,腕力虚浮,但字迹可是相当飘逸秀美呢。
“行啊,”莲净竟一口答应了,“整天躺着都快要发霉了,活动一下也好去去霉气,去取笔墨来。”
童宣小脸上立即挂出两只梨涡,捧了文房四宝来,莲净下了床,端坐桌前,倒真抄了起来。
会不会抄佛经一样,只是做个样子,我这边一走,她那边就上床打瞌睡去了?
童宣有点不放心,带上房门后,从门缝看了一阵子,发现莲净的确是在认真抄写后,这才放了心。
如此过了几日,每到吃饭时,林媛在饭桌这边甩手,莲净则在饭桌另一面甩手,手腕又酸又疼,饭前不活动一下,饭碗都端不稳。
☆、第22章 吧啦吧啦说了一车
林媛和莲净忙着抄写《江旬游记》的半个月,童宣几乎每天都要去照顾江旬饮食。
有时是早上去,带几个刚出炉的烧饼过去,有时是中午去,从家里带些晒干的冬瓜片、腊肉、火腿等食材,给江旬做些小菜,晚上也去过两次,一次送了一坛莲净酿的竹叶青,另一次则是送的牛肉汤,因为牛肉比较贵,家里很少吃,吃了一次,不忘分江旬一杯羹。
江旬虽然是个酸儒加愤青,但不失为才子,也不失为一个好人,可惜一张嘴整天说些大逆不道的话,太能撞祸。
童宣想用好吃的把江旬的嘴堵上。
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不是?
别说,这招还挺管用,江旬十七岁踏上旅程,其后五十年都行走在路上,风餐露宿,生活极其清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