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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6章

双镯记-第8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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乱世战火中,好像已经快要忘记曾经如何给她庆祝生日了。姜希婕生在初夏五月,王霁月是六月,一个踏实驯良一个温柔顾家,唯独到了彼此面前可以化身无伤大雅的小恶魔。往年在上海家中,躲不过家里人总要安排庆祝一番,甚至还得带上些无关的社交上重要的人,想要自己庆祝只能等到夜半无人。三七年一声炮响流离至此,战争年代一切从简,所谓庆祝也变成简单吃一顿饭,礼物什么的也都免了。而且她们二人的生日想起来总有几分不对似的—年长不嫁,庆祝什么,又老了一岁?别人也许觉得不太对,幸而她们自己不觉得。越是物资匮乏,有时越能刺激人的占有欲。往年王霁月觉得自己是费尽心思在无数好东西里给姜希婕挑一个最好的,毕竟送她礼物的人太多了;这几年,她想送礼物的时候,已经变成费尽心思搜刮一个合适的。
搜刮,这个词再贴切不过。反正捣腾别的东西的时候王霁月是不会威压别人的。
“随便你。你送我块木头都是好的。”两人一齐笑了,王霁月假模假式的打了她一下,“少来。你现在不就是最需要木头!我要能送你木头,你还在那儿着什么急。”两人这样搂着也不累,也不怕别人进来看见—一则没有人不敲门就进来,二则,在她们眼里,现在全家也该都明白过来了,反正全家谁也不干涉。尤其在徐氏的带动下,姜希婕的家庭地位已经下降到只比她的两个哥哥高一点,王霁月分明在她之上—把王霁月当作她的妻子的话。
战争对于绝大多数人都是不幸的灾难。但对于有些人可能也是莫大的阴差阳错的幸运。
礼物的事说不出所以然也就过了,两个人放洗漱躺下,一起背床,开始说孩子的事。“前几天到了那批奶粉,夫人那边要了一些,是送到歌乐山去了?”“管你们要货没管你们要车?”“我是不知道啊。我现在做副手只管怎么进来,怎么出去我只是知道,我管不着啊。”“一卡车克林奶粉,全送到歌乐山去了。夫人让送的。”姜希婕轻笑一声,“唉,所以你说,人家怎么不想进那里啊;教育好,物资也充足,人多就多一点。”“现在是一个保姆带六七个孩子,勉强照顾得过来,可万一出点什么事,真是让人担心。”“收留难童总归要想尽办法能收全收,夫人到处开保育院不也是这个道理。只是已经到了重庆的,你就不好往别的地方再送了不是。说到这个,”姜希婕翻身侧卧看着王霁月,“担心别人家孩子呢,咱们家的孩子咱们还担心不过来。”
姜希婕说以目前的预测,物资紧张起来是迟早的事,她打算到乡下当地主,这样能保证自家人的粮食来源;但是吃饭倒还不是问题,家里现在主要的两样东西一是两个小孩子的奶粉,那东西已经非常稀缺;二就是药品,一家人上下,除了赵妈和她们二人,都有大大小小的病征。别人病的轻让吃点中草药也就罢了,傅元瑛是哮喘,为了让她免于痛苦和发病,整日她就闷在家里,活的也算是小心翼翼,为此姜希泽在家连烟都不敢抽;而且现如今这个世道光景,别说哮喘药,就是一般药品都稀缺—医院那边开来漫长的单子,最后只能满足三分之一的需求,单子还都是急救需要的药品。傅元瑛自己也知道,于是她就找各种中医的方子来调理,最近尤其喜欢偏方。
东西搞不到不说,万一物资紧俏起来,价钱就要涨,到时候全家人这点所谓的“工资”,能买点什么还存疑;这么想想,感觉后院埋得金条是保不住了。“这些个事现在看起来都不很要紧,我就怕万一有个好歹,怎么办啊。”她说着说着就靠到了王霁月的怀里。只有在王霁月的怀里,她会感到安心,她会想要变得脆弱。
王霁月一手搂着她的肩膀一手与她交握,一时沉默,不知道该说什么。照理她们的生活已经比此刻重庆百万人口中绝大多数的贫苦市民好太多了。可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地狱,像是在整个的硕大的地狱中,每个人都领到一间一样。
“麻烦事该来总是要来。一万也好万一也罢,你不倒,就不会有事的。” 姜希婕笑了,这都学会从这个角度来恭维我了,啧啧啧啧,“我什么时候成家里顶梁柱了。”王霁月把她拉过来送她一个糖衣炮弹,亲完捧着她的脸,“你是我的顶梁柱,行不行?”
姜希婕当然心满意足,但好死不死偏要说,“那万一我真的倒了怎么办?”王霁月抬起脖子用鼻尖去蹭她的脸颊,“没关系,我扶着你。”
没关系的,我们本是一体。
她已经不想担心失踪在香港的父亲,留在上海朝不保夕的弟弟,早该长满荒草的母亲的坟茔,她只能抓紧眼前这个人,在死亡、流离、失去每天都在上演的此时此地,一点渺小的珍贵和安慰都千金不易。在保育会有从广州撤下来的官太太问她,为什么不和你的叔叔一起去马来亚我们这些人想走走不得,你是可以走不走。她微笑不语。她也想过,假如姜家选择出国避难,她会跟去吗?她会吧。她可以容忍很多,但不能容忍和姜希婕再度分离。要知道生离和死别有时候是一样的。既然顷刻间动如参商,那就干脆根本不要分开好了。以横扫一切的决心杜绝一切的可能。
夏天很热,好像所有事情的节奏都被可以得拖得漫长,连战争都迟缓起来。她欠姜希婕的礼物,一直到她自己六月初的生日过完了也没有送出,姜希婕倒是送给她一块玉佩,一看便知是古物,问哪里来的,这家伙说是找人收的。想问她花了多少钱,死活不说。王霁月也就出奇的没继续问。直到那天下班早,回到家,舒舒服服吃完饭回到自己屋里,王霁月才像是大变活人一样拉开黑色的幔布,“送给你。”一台手摇唱机,三张唱片。
姜希婕走过去不胜怜爱的抚摸这台唱机,有些地方有破损,但是被擦得很亮很干净,唱片封套也溅了污渍,幸好唱片完好无损。王霁月笑得妩媚的从她手里把唱片拿过来,放在唱机上。音乐缓缓流出,音质还不错,王霁月伸出手,要姜希婕陪她跳舞。
“从哪儿弄来的?”“还不就是逃跑了的官太太剩下的。不识货的家伙,差点给我扔了。喜不喜欢?”“喜欢。”
想想也许一台唱机于这个年代这个境遇可谓毫无用处,爱情难道不也一样吗?
音乐飘荡在整个土地主大院里,楼上调休刚睡醒的王婵月当然听见了,她躺在床上听着贝多芬舒缓的钢琴曲,看着窗外浓密枝丫缝隙间的最后的晚霞,想,时间还早,她还不会来。


作者有话要说:
{36}新疆军阀。
{37}由当事人现在回忆出来的真事。不得不说宋美龄在这件事上是真的立了大功的。堪为一个国家领袖的夫人。






第113章 第一百一十三章
古代的浪漫故事有所欠缺。实际上要是张生会武功,很多事情都变得简单了。虽然照那么说他会成为翻墙幽会的登徒子,翻墙也不是君子所为,但那会为整个故事增加满当当的浪漫色彩。越禁忌似乎就越美丽,对于有些人来说就越有诱惑力。比如王婵月,她知道一骑红尘妃子笑不是好事,虽然构不成唐明皇引起安史之乱的一个原因,但会引起后人狗比,但!但!但!假如她是杨贵妃的话,收到这样的礼物肯定会开心的。
她反正觉得唐明皇和杨贵妃是古今难得的真爱。有的人心里只有蝇营苟且,所以看什么都是蝇营苟且。
她穿着睡衣躺在床上,这地主的品味实在奇怪,主卧里毫不犹豫是中式传统大床,这几个偏厢房放的又是西式铁架床,房屋结构是中式,雕梁画栋是西式,睡在屋里简直不知道自己应该做个东西方哪一种风格的梦才好。于她自己而言,她倒巴不得不作梦。
六月以来,傅仪恒每周总有那么一两天会到她这里来。逾墙而入,夜半相会。
那天傅仪恒对她说“我自回去找你”她也就信了,只是想到这样的迅速直接。晚上回到屋里竟然有人坐在床边,她刚想惊叫出声,这人就笑了一声。那低沉妩媚的嗓音,怎么也不像前一日在医院把自己搂在怀里感叹自己没事就好的那人。
傅仪恒来了会悄无声息的带着她在屋里跳舞,两人脚步都轻,无论是楼下的还是屋外回廊上的人都听不见。两人都贴在对方耳朵边说话,王婵月稍显费劲儿—她稍微矮那么一点,要用力够才能凑上去。有的时候傅仪恒会在她这里搂着她睡,睡到凌晨天未亮就走;有的时候安抚她睡下就离开,不知到何处去又有什么事情。
纵然来去如风,幽会如幽灵,对于王婵月而言的确是甜蜜的不得了。她现在已经学会安静的等待,好像浑身的血液只能等到傅仪恒来了才会沸腾。她问傅仪恒,你怎么进来的;傅仪恒说翻墙爬树这点本事我还有,你别关窗就行。傅仪恒问她,今天医院怎么样,她说还是老样子,什么都不够,每天感觉心都绞在一团棉线里拉扯纠缠,鲜血淋漓。她知道傅仪恒没有骗她,报纸上的确是这家伙写的文章—若不是提前知道那个笔名是她的,很难猜到那种金戈铁马挥斥方遒的文章出自她手。傅仪恒问她一路过来的经历,既然不堪回首她就想轻描淡写的带过去,说着说着难免语带凄凉,
“我想忘了你来着,差不多快忘掉的时候,你就又回来了。”她说这话的时候,眼神温柔而疲倦的看着傅仪恒的眼睛,虽然是看着傅仪恒,却又像是看着什么更深处的灵魂。傅仪恒伸手过去抚摸她的脸,王婵月趁机握住这只自己朝思暮想的手,贪婪的嗅上面的味道。任由自己不争气的几滴眼泪打湿对方手掌。
她一直觉得傅仪恒身上有一种无法指明的香气,说不出那是什么,像气味浓烈醉人的夜半盛开的花朵,想盛夏夜晚略过皮肤的风,像具有强烈荷尔蒙吸引力的麝香。傅仪恒用香水,但现在这个年月自然是没有用了,可她一样有这样一种迷人的体香,迷惑着王婵月每晚与她幽会都觉得自己心神不宁。
她不是完全不知道更进一步她可以做什么事情,当然毫无实操经验可言,而且也羞涩,她是希望傅仪恒来发起的,这是一种奇怪的类似于献身的心理。与之相对应的是,她不很清楚傅仪恒现在的想法,即便傅仪恒对自己说,她会每周都来,她想要和自己一起,她采取了更加积极主动的态势,但,
王婵月是想要个承诺的,告诉我你会和我在一起,告诉我你愿意和我长相厮守,不论战争还是和平,生还是死。
她躺在床上,楼下留声机里传出音质不错的钢琴曲。听者街不认识法语,没人知道这是萨蒂写的。但这首曲子不适合跳舞,只适合静静拥抱着,适合等待,而她正在等待。而远处窗外,傅仪恒正在慢慢走来。
倘使给我们机会总结自己的一生,有多少事是追悔莫及宁愿从来没有做过的,又有多少事是无怨无悔即使重来一遍还是会这样做的,这能这样的都是少数,大多数都是即便后悔,却造就了后来的奇遇,于是也不能说宁愿从没来过;亦或者做的时候很情愿,却没有想到后来是那样的后果。重庆的地下工作危机四伏,傅仪恒受派遣回来是为了打探五中全会,而后事情的发展超乎预料—倒不是她需要长留重庆,甚至于以身侍敌,而是对方变脸变得太快了,她的压力她的工作难度几何倍递增—她现在只能保证自己不会被戴笠派人杀了罢了。
这般压力之下,她虽然有的时候半夜还要去接头,还是会翻墙来王婵月的香闺找她。这种完全孩子气的行为,她也没法给自己找个什么堂而皇之的借口,她对自己坦白—我就是坠入情网爱上一个比我小十二岁的小辈了,违背伦常礼教世俗见解,只怕终身都见不得光—可是这又如何,这朝不保夕不知道哪天走在路上会被日本人给炸死的战争年月,在不合时宜的大好良机过去以前,让我爱她吧,让我补偿我的罪孽。
不知道为什么,作为一个死后理应被评为“久经考验的”本主义的战士,她现在对战争并没有很大的信心,她总有一种“人生得意需尽欢”的倾向。她是不想再失去王婵月,她害怕再丢一次下次见到的就是一具死尸。可进一步让她去爱,她只能给一个像情人幽会似的不清不楚不尴不尬不进不退的状态,没有承诺,没有未来,更不敢前进。可,
年轻的躯体柔软而温暖,散发着让人沉溺其中忘却所有雄心壮志的香气;王婵月的声音娇美,时而含羞带怯时而活泼机灵:这是她最好的年华,像刚刚成熟还带着一点点酸味的脆生生的桃子。她在自己手中,自己快要无法克制。
风流是很坏、同时又很美的罪名。古来人们讲情种,必要这个人既一往情深,又有很多段恋情。于是桩桩件件都成了美谈,传于后世,由人去猜测那月夜凭栏幽会的风月无边。
她翻过墙头,心里想着,我不需要让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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