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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6章

CS乱世巨星-第7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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燕乐琪低下头痴痴的看着地板,像是在自言自语:“我练枪练了三年了,你信不?”

沈昆猛点头:“信,我信,我绝对相信!”

他这句回答倒没有安慰燕乐琪的意味,那天在机房单挑,不身在其中的人永远无法了解燕乐琪的枪法有多么可怕,沈昆虽然自己枪法不行,但是他见过仇天、金天秀这些大神级别的枪法,感受过他们枪法带给自己的那种压力,那天燕乐琪给他造成的压力事实上已经距离这些人不远了。

也许很多人都有这种感觉,燕乐琪好歹也是欧莱雅的第一号枪手,为什么在沈昆面前好象并非很强似的,事实上,沈昆那天战胜燕乐琪其实正是那个寓言故事的写照,狮子把大象扑死了,却被蚊子咬死了,燕乐琪就是那只狮子,而沈昆就扮演着蚊子的角色,但你要蚊子去对付狮子,结果就是被一脚踩死。

所以菜鸟就是菜鸟,只能偶尔威风威风。

燕乐琪喃喃道:“我从17岁的时候就开始练习CS,那时候正是MDK在2004CPL荣登世界冠军宝座的时候,我从那时候就下了决心,将来要建一支像GR那样的女子战队,以后打败MDK,成为世界上第一个女子冠军!”

沈昆忍不住悚然动容,他知道燕乐琪绝对不是在说笑,一个人肯用三年时间苦练一件事,那岂非正如燕雯的GR一样有朝一日成名于天下,而且燕乐琪的志向更高,她要打败的目标竟然是神话一般的MDK。

“休言女子非英物,夜夜龙泉壁上鸣!”沈昆忽然领悟了这句诗,中国女性的坚韧程度的确是比男人要强些,只为一心扬名天下,不惜三年苦磨一剑。

燕乐琪道:“我来这所学校两年了,这在水一方是全国高手的摇篮地,这两年里我自信除了比我排名更强的四名高手外,其他人绝对不是我的对手!”

沈昆点点头,这话他也相信,燕乐琪的确具备这种实力,他也听孙海说过,燕乐琪是整个在水一方排名第五的高手。

燕乐琪继续道:“但是排在我上面的四大高手我也自信有一天会超越他们的!”

沈昆道:“为什么?”

燕乐琪道:“他们四个人年龄已经大了,他们的水平是通过很长时间的经验积累起来的,虽然绝对水平很高,但是他们相对进步却没有我快,我自信有一天能超过他们!”

沈昆没有说话。

燕乐琪道:“但是我刚才和你练了练枪,我发现你枪法不应该进步得这么快的!”

沈昆惊讶道:“我进步快?”

燕乐琪点点头:“至少比我快,因为我如果花几天时间每天只练四个小时绝对达不到这种速度!”

沈昆沉吟着,道:“难道你的意思是有一天我会超过你?”

燕乐琪的眼睛好象又有些发红:“我本来打算参加今年6月份的CPL预选,但是那个时候你呢?你会不会参加?”

沈昆摇摇头:“我不知道!我从来都没有参加过!”

燕乐琪咬了咬嘴唇:“假如我们在CPL碰面,你会不会手下留情?”

沈昆苦笑道:“我这种菜鸟怎么可能打赢你呢?何况我并不一定会参加呀!”

燕乐琪道:“不,你现在是菜鸟,但将来肯定会有所成就的!”

沈昆道:“你就这么肯定?”

燕乐琪点点头,仿佛很不愿意承认这个猜想。

沈昆看着燕乐琪不说话了,好半天他忽然问道:“你为什么要学CS?”

燕乐琪道:“因为我要成为世界冠军,难道你不想吗?”

沈昆摇摇头:“我不想,我只要和我的好朋友们快快乐乐的打CS就够了,我并不稀罕冠军,冠军没有我的朋友们重要!”

燕乐琪像看一个陌生人似的看着沈昆,在这所学校里,来求学的人有哪个不是希望将来成名获利的,但眼前这个黑小子却好象是个例外。

燕乐琪忍不住道:“那你为什么要来这里求学!”

沈昆道:“公司安排我来学习的,学完了我回去就可以加薪了,你不信问小雨!”

燕乐琪道:“就这么简单?”

沈昆回答得更绝:“难道这很复杂?”

燕乐琪道:“我不信!”

沈昆沉默着,忽然低下头,叹了口气,无奈的说道:“我是个穷小子,没什么钱,不能出去大吃大喝,买那些很贵的玩意,平常就只有去网吧玩玩两把CS,CS它是我们这些穷人的快乐,它是我们穷人的好朋友,其实我也很喜欢CS,但我觉得它还是没有我的朋友重要!”

燕乐琪静静的听着,这些话是她从来没有听过的,她第一次发现,CS为什么在世界上有那么多人喜欢它,并不仅仅是人对它的单纯的喜欢,有的人喜欢它是因为它给自己的震撼,有的人喜欢它是因为要依靠它扬名立万,但有的人却把它当作平凡生活中的安慰,贫苦岁月里的忠实伙伴,所以CS的江湖中才会产生那么多形形色色、各放异彩的高手,也只有那种真爱CS、深刻理解它的人才能登上荣誉颠峰,比如MDK,比如林一,也许沈昆将来也能。

“我的那些朋友,他们都期望我能打好CS,和他们并肩作战,他们为了我付出了很多,我不能辜负他们的期望,我要认真学习,绝不能让他们失望!因CS而为了朋友不是真的CS,但为了朋友而进行CS就是真朋友!”说这话时,沈昆的脸上忽然透出一种坚决的表情,他永远都忘不了,叶翔半夜躲着他就着冷水啃馒头的情形,心高气傲的仇天主动把自己换下场,宋一梅每个夜晚都教他到凌晨一两点,龙天翔总是笑呵呵从不生气的模样,也许这些在别人眼中不算什么,但是在他沈昆看来,这种友情和信任却比什么都还珍贵。

可他永远也不知道,叶翔和仇天他们在他背后为了他不知做了多少事,他只知道,他宁可辜负自己,也不能对不起他们!

这就是朋友,这就是CS!

燕乐琪默默的看着沈昆,好半天才道:“沈昆,我能不能做你的朋友?”

沈昆道:“好啊,你教我枪法好不好,我这次来这里学不好,回去天哥他们要怪我的!”

燕乐琪道:“我教你,你想什么时候学,我就什么时候教!”

“真的?”沈昆惊喜道。

燕乐琪道:“当然是真的,我燕乐琪是什么人,说话绝对算数!”

“哈哈哈,那太好了,有你这样的高手教我,我很快就猛了!”沈昆一蹦老高。

看着沈昆在旁边欢呼,燕乐琪忽然觉得很庆幸,她发现沈昆是个很诚实的人,但正是这种诚实却也是克制那些浮躁虚伪的强力武器,还好她现在并不是沈昆的敌人,而是朋友。

但是谁也不能保证朋友就是永远的朋友。

第二卷 人在天涯 第八十三章 五大高手

第八十三章五大高手

从欧莱雅里走出来,夜空中已经有星星在眨眼了。

沈昆早就筋疲力尽,他和燕乐琪练了整整六个小时的枪,燕乐琪的精神是越来越好,而他却越来越想睡觉,如果不是孟宵雨把晚餐准备好了喊他们两人,他估计燕乐琪要拉着他练到明天早上。

今天是五月二号,正是五一大假,沈昆原本计划去城隍庙逛逛的,但自从前些天和燕乐琪单挑之后他就发现自己的水平确实有够菜鸟的,他不敢怠慢,只有每天勤加练习。

只不过这一下午练枪,沈昆实在是不适应燕乐琪的练枪方法,那就是两人不停的比赛练习打BOT,地图选择Aztec,1V31,一人轮流玩一局,看谁杀光BOT的速度快,沈昆的最快记录是1分32秒,〃奇…_…書……*……网…QISuu。cOm〃而燕乐琪的最快速度是38秒!

差距不言而喻。

这种训练方式的确对人的反应和枪法能加以提高,但是其他方面就进展缓慢了,譬如意识和大局观。

沈昆想起宋一梅和龙天翔,他们两个人的训练方式完全不一样,宋一梅是彻底的投入在A战网上无休止的屠杀,而龙天翔却是时而当当兵,时而玩玩PUB,时而混混战网,时而还开着QQ跟他国外的朋友聊聊天。

宋一梅的练法够凶猛,够强悍,各方面提高得够快,但是人却不能这样长时间的耗下去;龙天翔的练法轻松、愉快、不耗精神,但是进展却很缓慢;而燕乐琪的练法却显得死板、教条、禁锢,不过枪法和反应的提升却是一流速度。

沈昆又想起仇天的练习办法,他很少看见仇天拿起鼠标有模有样的练枪,事实上仇天根本就不练枪,他每天要做的就是认真的晨练,准时的午休,然后上班闲暇时就津津有味的看电视,看新闻,但更多的时候仇天却是在沉思,像座雕像似的一动不动,一沉思就是一个下午。

“不过话说回来,到了天哥那种水平也不必练了,他已经到了那种想比练还重要的高度了!而我的想却高出练很多!”沈昆喃喃的说着,边走边想,究竟需要什么样的练习方法才是真正适合自己的。

他觉得现阶段还是跟着燕乐琪一块练习比较可靠,燕乐琪虽然脾气是怪了点,但起码不会怪到叶云飞道明寺孙海他们那种程度,而且更不会像疯昏厥那几个怪小子一样天天恶作剧。

一想到封魂绝,沈昆忍不住就恨得牙痒痒的:“好几天没见那浑球了,不知道又在搞什么?”

想到这里,沈昆一路小跑回到了新乐园。

514寝室漆黑一片,显然大家都还没有回来,而516寝室却是灯光大亮,闹哄哄的一片。

其中封魂绝的声音闹得最大:“青岛啤酒好啊,青岛啤酒妙啊,青岛啤酒呱呱叫呀!”

“这几个人又在玩什么把戏?好象是在喝酒的样子!”沈昆好奇的溜进了516寝室里去。

516的人果然全部在开啤酒大会,一个个喝得不亦乐乎。

一看见沈昆滑鱼一般的溜了进来,封魂绝更热情了:“沈兄弟来得正好,大家一起喝!”

“好!”沈昆也不客气,抓起桌上的一瓶啤酒就往嘴里塞,白来的酒喝起来总是特别痛快似的。

516寝室的桌子上飞速增加了十几个空瓶子,看封魂绝等人满脸通红的模样,估计也喝得差不多了。

“你们在讨论什么啊?今天怎么没玩牌呢?”沈昆放下酒瓶,脑袋也有点晕晕的了。

“我们正在讨论白云同学写的情书!”封魂绝振振有辞道。

“情书?”沈昆瞪大了眼睛,这封魂绝果然不愧是疯昏厥,喝多了更是“昏”得出乎人意料,喝了酒就写情书,果然昏厥。

“好鸟,好鸟,大家不要吵鸟,萝卜来念!”封魂绝喊道。

罗米立即爬到桌子上站着,手里展开一张便笺纸缓缓的念道:“白云同学写的情书,名字就叫《诗》,好,下面我开始念了,诗就是诗……”

刚念完第一句,全部人轰的一声笑开了。

封魂绝简直笑岔了气:“诗就是诗,这是多么强的开头,诗就是诗,诗不是诗那是个屁呀?哈哈哈!”

沈昆也笑喷了,这情书简直比疯昏厥还绝。

白云红着脸反驳道:“诗本来就是诗嘛,有什么好笑的,你们这些人,根本不懂什么叫高境界的艺术!”

“好了好了,不要笑了,萝卜继续!”易星寒笑道。

罗米又拿起了纸开念,结果第二句直接让一群人给笑晕了:“诗就是诗,所以它不是白痴!”

“哈哈哈!”寝室里笑声震天。

封魂绝笑得肚子疼:“诗确实是诗,确实不是白痴!”

罗米又大声念道:“白痴写不出诗,诗中有白痴,诗就是白痴,白痴就是诗,我爱你,就像我爱诗中的白痴,我爱白痴,就像一个白痴爱写诗……”

一群人彻底笑翻了,沈昆也笑得前仰后合。

白云这种情书如果能追到哪个女生了那才是天下第一怪事。

许久,一群人笑够了,白云才红着脸道:“这是我准备写给经济系的田梦花的情书!”

一听这句话,罗米瞪着白云道:“是不是那个经济系被人称为人妖的田梦花?”

白云诧异道:“你怎么知道?”

罗米二话不说,抓起衣服就向门外跑。

“你干什么去?”众人惊问道。

罗米头也不回:“人妖啊,我喜欢!”

众人大眼瞪小眼。

好天半,易星寒才看着罗米的背影不满的冒出一句:“真可惜,被他抢先一步!”

“咣当”一声,全部人昏厥过去。

闹够了,笑够了,寝室也忽然安静了下来。

封魂绝看着天花板,忽然长长的叹了口气:“其实我以前也追过一个女生,她是我的初恋情人!”

大家都愣愣的看着他,封魂绝向来比较搞笑,但看他此刻喝了酒失魂落魄的表情,谁也没想封魂绝居然也有如此深沉的一面。

其实每个人的心中都有一个故事。

封魂绝喃喃道:“两年前,我入学的时候就喜欢上她了!”

“那,表白了没有?”易星寒问道。

封魂绝无奈的摇摇头:“不敢表白,因为太喜欢她了,所以害怕!”

每个人都点点头,他们都能理解封魂绝那种心情,当你真正喜欢上一个人的时候,总是有一种羞涩的,隐晦的,而又带有尊重的心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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