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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满径花香-第2章

小说: 满径花香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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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缓缓站起来在长廊边坐下,思绪万千。
  她还记得那次是两人最后一次见面。
  “离我远点!”明崑狠狠地撂下一句话
  叶飞烟顿时呆了,不可置信地望着明崑。
  可是,他根本就无视她的快要溢出眼眶的泪水,以及痛楚的紧拽着他书包的小手。
  这是熟悉的明崑吗?
  他学会了逃课。
  他的成绩一落千丈。
  他的性格越来越怪异,他们的谈话越来越少。
  他上下学也总是找些借口不再和他们一路。甚至常常幽默的他也不再和她说笑话来逗她开心。
  他完全在忽视她。
  那天,她总算瞅着教室里剩下他们两人的机会,问了一句:“怎么好久不见?是不是病了?”
  “你有病啊?你天天缠着我烦不烦啊?你以为你是谁啊?你凭什么管我?”明崑却一阵咆哮,让从没被他吼过一句的她顿时呆了。
  她呆呆地望着明崑黑着脸,甩开她拉着他书包的手,狠狠摔门而去,她的两眼泪花直转。
  门口躲着的同学哗一下闪开,纷纷小声谈论起来。
  “原来传闻都是真的。叶飞烟喜欢明崑,明崑不喜欢她。”
  “难怪哦……”
  “哪里是。我听说是三角的。”
  “谁和谁?”大多同学围了过去。
  “周朴华呀……”
  “难怪平时他们总是一路。”
  “哦……”大家顿时恍然大悟。
  “不过……我还听说是明崑……”那个同学话未完,却看见了平时很温和的明崑带着恨意的眼神杀了过来,吓得她赶快闭嘴,回头就跑。
  “哇……”周围几个女生叫了起来。
  那可是豪威中学最引人骄傲的明崑,永远带着和睦斯文的微笑,彬彬有礼的风度以及他那一块块给豪威中学带来的闪亮的奖牌,让他早成为了豪威中学一抹耀眼的亮光,成为众多世家子弟家长眼里追随的楷模。
  但是今天的明崑与众不同,让对着他发花痴的女生的话来形容就是:发型出现了凌乱美,永远的白衬衫深蓝西裤,变成了英格兰格子衬衫和吊着一串星星图形铁链的牛仔裤,显得他成熟了许多,帅气了许多,甚至有了男人味。
  或许,见惯了乖乖正太小子的她们,更喜欢这样豪放不羁的明崑。
  这就是不同的明崑,忽然的冷酷让大家眼前一亮,追随他的眼神更多了。
  所以当他把书包摔在肩膀上时,周围的女生又发出一阵尖叫。
  “好酷!”
  明崑似乎也觉得自己有些凌厉,耸耸肩,书包一甩,扭头走了,目光再没落在她身上过。
  凭什么管你,是吗?
  你好烦!
  这几句话让叶飞烟心痛了很久。
  随后而来的同学传来的各种风言风语让她之后每次见到明崑都望而却步。
  这是怎么了?
  她依稀还记得,那段时间她是多么的郁闷,常常叹气。
  她还记得那次回家后,她很郁闷地叹口气,在QQ上打出了这五个字,在不经意间发了出去。
  “怎么了?”立刻,对方的小狐狸头像闪烁起来。
  那是近期刚加的一个男孩子,他说是她同学,可惜她却猜不出是谁。明崑永远用一只小兔子,周朴华用着唐老鸭的图像。叶飞烟喜欢紫藤花,所以用了紫藤花的图。他们都知道她很懒,也不爱用Q,偶然上一次常常分不出来谁是谁。所以很少变化图像和名字。
  明崑一成不变的叫兔子,周朴华叫网痴。不知道的人还以为他真的爱上网,其实他的最爱是篮球。
  但是那天晚上兔子失踪了,叶飞烟好会才找到这只兔子,原来他换了名字叫秋风,备注写着:我是坏人少来烦我。也不管叶飞烟怎么问他,他不再回答。
  叶飞烟知道他故意避她。
  “在做什么?”唐老鸭头像闪了闪。
  “发呆,郁闷。”
  “这可不像你。”
  “T…T”
  周朴华沉默了好会,说:“我听说了今天的事情,要不要出来我们去找他?”
  “现在?”
  “恩。现在才九点多。出来吧。”
  其实他们两个都不太喜欢去找明崑,具体来说是不喜欢他家阻隔着大门到房子间长长的大花园和长久在门口的等待。
  两人在寒风里又一次站在明崑家那白色小木屋的门口,和对讲机说了好会才听见有一个人回答说明崑出去了不知道什么时候回来。
  两人默默看了一眼回了家。
  明崑一直是好孩子,晚上九点后很少出门。
  他已不想再见他们。
  叶飞烟回到宿舍打开电脑准备整理一下笔记,却发现Q里那个小狐狸居然还在闪烁:“不回答问题可不是你的作风哦?”
  “……”
  “?真没事?”
  “没事,就是特郁闷。你说一个男孩子忽然不理我了,是为什么?”叶飞烟一只手拖着腮帮,另只手指慢慢地敲打着键盘。
  “这个啊。哈哈……嘿嘿……怎么好说呀。不理就不理呗。你没事找事呀。再说要考试了,忙都忙不来,你还有心思想这些。可别忘记了你可是好不容易才能进这个学校。”小狐狸嘻哈着扯开了话题。
  叶飞烟咬咬唇,她知道小狐狸说得是对的。她是凭着优异的成绩获得奖学金而特招进这个本来属于贵族和世家子弟才能进的学校。这个学校的前三名都是报送X大的,所以她格外努力。
  叶飞烟发了一个叹气的小狐狸图像,就关了QQ。这个是她的习惯,每次开始整理笔记和复习的时候,她会关了QQ以免打扰学习。
  但是那天的她却看着那个玫瑰红的电脑发呆。
  那电脑是她给明崑分期付款买的。
  因为她刚进豪威中学时,发现那里的教学模式很先进:学生上课都是抱着本本做笔记。在手写笔记几天后,叶飞烟发现以她现在的速度,的确无法完成功课,因为,他们连功课大多都是在本本上完成之后上传给老师。按照老师的话就是节约用纸,保护环境,实现无纸化学习和未来的无纸化办公。
  在叶飞烟很无奈的时候,第二天明崑就抱了这个漂亮的本本来送给她用。并且说是他妈妈用过不用的,但叶飞烟坚持付款。两人争了好半天,终于接受了周扑华,以八折的价格便宜的建议卖给叶飞烟,飞烟一年内分期付款。叶飞烟那段时间运气很好,在第二个星期就接到一个家教:每个周末去照顾一家富裕的人家的一个小女孩做功课,这一切还是因为那家人听说她是豪威中学的高材生才答应的。
  叶飞烟那时候真的做了个很美的梦,紫色的梦里,飘飞着紫色的紫藤花瓣,梦里事事梦想成真。梦里有明崑、周朴华,大家都很快乐和开心。
  她的回忆都是紫色的美丽泡泡。
作者有话要说:  

☆、我们做姐妹吧

  想到这里,叶飞烟再次叹口气,长叹一口气,梳洗好记忆,叶飞烟拍拍灰尘,和往常一样笑嘻嘻拉着周朴华回了宿舍。
  刚打开了电脑,那只小狐狸就发过来一张不停来回捂着耳朵一闪一闪的可爱的小狐狸的图像。
  看着这只调皮的小狐狸,飞烟忍俊不住嘴角露出一丝微笑,心情好多了。
  不过,她发现小狐狸的名字变成“不变的小狸”。
  “新学期也不积极呀?”。
  “哎……今天特郁闷。哎……”
  “哦?说说。”
  或许和小狐狸聊了好久,还是为什么,有些她和周朴华都不讲的话却和小狐狸能聊了起来。
  “我遇见一个男生好像我以前的朋友明崑。但是他今天居然……”叶飞烟犹豫着不知道怎么回答。
  “他不认识你了?”
  “恩。差不多吧。”或许出于女孩子的矜持,对早上的事情她始终说不出口。想起早上的事情,她心里暗暗有气,小嘴也微微嘟了起来,哼了一声,又觉不甘心:“但是,我从他的眼神里读出来他应该还认得我。我敢肯定他就是明崑!化成灰我都认识!”说到最后她几乎有些咬牙切齿。
  小狐狸沉默。
  “恩。你说他还记得我吗?他还能变回以前吗?”
  “或许他是假装的?或许他有苦衷呢?或许他有压力呢?人总要学会自我释放,或许那是他释放压力的一种方式。人总会随着环境而变化,好像去刻意让人家变回去不太可能吧?”小狐狸沉默了好会忽然说出如此深沉的话,让叶飞烟想了好会不知道怎么回答。
  “恩。我还是希望他变回以前。不过你说这话,好像不是我们这个年代的人哦?思考那么深沉的问题啊?”
  “哈哈……这个嘛……人总要长大嘛……一般这个年纪女孩子就开始变得迟钝啦,不像我们男孩子开始锐利聪明起来……呵呵……恩恩,我找了个好听的新歌,给你听听?”
  叶飞烟苦笑,一般和小狐狸说到这些比较深沉的话题,或者他不想回答的时候,他就开始发图像或者哈哈恩恩的敷衍她。
  “别多想了。”
  “恩。他肯定就是他!”
  “哎!那你想怎么样?”沉默一阵,小狐狸终于又问了。
  “我还是想知道为什么。他就是他!”
  “哎……”这次在小狐狸的长叹下,小狐狸也沉了下去,不再理她。
  叶飞烟心情却好了许多。她一面听着小狐狸传来的歌,一只手在桌子上划着圈圈,这个问题一定要搞清楚,就算他变了,也要告诉她为什么呀,不行,她一定要找他问问。
  他本来就是明崑,不理她无所谓,可是一定要告诉她当初为什么不告而别!
  可是,开学后两个月里,田志崑常常和宋香在一起,并没有太多理会叶飞烟,就好像开学那天是偶遇一般早随风而去了,而且还在和她偶遇的时候,坏坏地摸摸他自己的嘴唇,做个飞吻的动作。
  这或多或少让叶飞烟又急又气又恼恨。她气急的时候便会迷惑起来,或许是那天真的认错了吧。
  宋香是一个很典雅而特别的女孩子,她总是如林黛玉似的吃饭和说话,她温柔而聪明,是个美丽的女孩子,有着淡雅而柔弱的气质。
  据说她的爷爷是清末的一个画家,所以她从小就带着书香门气的多才多艺。
  她吸引着学校大多男生们的注意。在她身边保护她的护花使者不比围绕在田志崑身边的女孩子少。
  这样的女孩子总能挑动田志崑的男子汉细胞,让他勇往直前。
  而宋香的柔弱淡雅让田志崑时不时总要分点心思来照顾她。
  可是,宋香是个很细致的女孩。
  老是和叶飞烟频繁的偶遇,以及田志崑幼稚的轻浮动作,一丝不落都在她眼底。
  她有些着急了,自幼没她得不到的东西,更何况是个穷女生。
  今天,宋香穿着那身从箱底找出的丝绒墨绿旗袍。淡绿色的缎面上绣着一支朵朵粉黄粉红的小花,盘扣上被宋香吊上了一串长长的红色流苏,流苏上挂着一个听说是她家传的玉佩。
  此刻,这块晶莹剔透的玉佩在阳光下闪着温润的光芒,光芒耀了叶飞烟的眸。
  一直低着头的叶飞烟闻着一股淡淡的玉兰花香,忍不住抬头,原来宋香的耳环竟是一串新鲜的玉兰花。
  其实叶飞烟从来没有认真观察过宋香。
  如果不是田志崑,或许她们永远不会交集。
  此刻她们两那么近,叶飞烟笑了,眼前的女孩子没有其他女孩子那样粉红的笑靥,没有其他女孩子脸色那样层层的细致装扮,但是她有一张很精致而小巧的脸,略带苍白的小脸上,一对乌黑的大眼睛仿若秋水,总是汪汪得能触动人心底那丝丝柔弱的弦,让人怜爱。
  此刻,眼前那会说话的眼对着叶飞烟眨了眨,叶飞烟回过神来,她盯着她看了好一会了。
  宋香拂拂身边的椅子,轻轻地把脑后的长辫子拉过来,又斯文坐下去。动作十分轻缓而优雅,就好像是深闺里的大家闺秀,又好像是弱不禁风的千金小姐,让叶飞烟忍不住伸手扶住着她坐下。
  这时,叶飞烟看见了她大辫子后挂着一串和耳环同样大小的玉兰花,不同的是玉兰花间还串着紫色珍珠,发出淡淡的韵光。
  叶飞烟微微笑了笑,可能只有家世很好的宋香才能有人一早帮她摘花和串这些珠子吧。
  宋香想了很久准备开头的话,尚未出口,却见叶飞烟盯着她的大辫子看,眼里还有一丝惊艳。
  她有些得意,知道好机会来了。
  想着她把辫子上那串玉兰花解了下来,原来是两串串在了一起。
  她递给叶飞烟一串,真诚地笑着:“这个送你。”
  叶飞烟望着她纯真的笑容,嘴角露出不易察觉的无奈笑容。
  无事献殷勤,非奸既诈。或许对宋香用不了那么贬义的词语,但是她总觉得她没那么好心吧?谁叫她整天跟田志崑形影不离呢,更何况珍珠很贵重。
  虽然她很喜欢这串带着花香的珍珠,可那不是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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