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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8章

梵魔记 作者:妖女木铃-第8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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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哦?”林霄还是第一次听到这个内幕,顿时来了精神。

    “虎大嫂,你我都是苦主,我那徒弟也被那流星鲛给吞了,已经两天了,生死未卜啊,你若知道什么就告诉我吧。”

    这虎大嫂听到这,虎目一沉,微微散发出无奈和悲哀说道:“此鲛来历不明,原来以为是过路的成了精的大鱼,呆不了几日便会走,现在想来应该是被什么人给请来的。这个人,我怀疑就是挑唆我们家虎王的小人。”

    “哦?”

    “我家虎大王功法绝艳,虎啸震天,已经在这片森林里扬名了几百年,更保佑周围的生灵四季平安。我们虎精一族虽然也是那食肉之兽,但自修行以后,便也食了素,不再枉动杀念。”

    “真的?”轩儿瞪大了眼睛,十分奇怪的疑惑了一声。

    俗话说的好,都知道老虎最为凶猛,也是森林之王,最喜肉类,若说老虎都不吃肉了,这不是天大的笑话吗?

    虎大嫂听出来轩儿的怀疑,冷哼了一声说道:“你们若不信,可以随我到洞内一观,里面除了灵芝、灵草和山野水果,无一块骨肉,包括我的两个孩子也早就食素了。”

    林霄微微点了点头,示意虎大嫂继续。

    “有一天,洞里来了一个人,他身穿青色长衫,一副仙风道骨的模样,长得颇为俊美,拿着一把蒲扇笑呵呵的走进来,说他仰慕虎我们家虎大王的美名,早就想拜访一下了。我们家虎大王一直以好客闻名,山林中的山野精怪也时常来串串,不疑有他留这人谈天问道。”

    “谁知道这一聊就是三天三宿,虎大王与他志同道合,动不动就一起摆棋,观星,论道,倒也其乐融融。哪知三年以后,他说此山的水潭里来了一条凶恶的吃人鱼鲛,不尊虎王定下的规矩,动不动就生吞活人,撕咬山林里喝水的动物。”

    “虎王一听顿时大怒,问清这鱼鲛的来历,得知是个外来户,就想去看看。谁知道那人却说,他早就去过了,可那鲛十分狡猾,根本就不遵法旨,知道咱们无法下水,奈何不了他,所以依然我行我素。”

    “虎大王听了十分生气,问清楚位置只身前往,谁知那流星鲛还没等虎大王说清来由,直接跃起,似是早就有准备一样,直接就将我家大王生吞了进去,怪就怪我家大王一颗不设防的心,以为这天底下的修炼成精的妖怪都像他一样,平静度日,一心修行,怎知识这背后竟然有这么多弯弯道。”

    “那你凭什么能断定这流星鲛是那人请来专门与你家虎大王做对的呢?”

    “我无法断定,不过虎王死了,谁才是最大的受益者,别的不说,就说森林里的花斑豹、烟牛精和孔雀精,和我们家大王一同在这森林里修行,也算是知朋好友,哪个不敬重我们家大王,这男人才来不几年就深得我家大王的信任,一张巧嘴能把死人都说活喽,更是引得那几位妖精动了心思,毁了森林之约。”

    “哦?这森林之约究竟有什么?”念哲学出声问道。

    “这森林之约是我家大王早在百年以前定下的,凡我山内的修行精怪皆不可胡乱伤人,若有陌生妖精入山,须得拜山才可通过。否则山中之精可将其擒之交由大王处置,最重要的一条是已修行化形的妖精不可以任意吃肉,以伤他人性命来裹腹。我家大王说了,既然已经修行,虽不至追求大道成仙,但道心不灭,就要从不杀生开始,肉乃引起五行地火之引,多吃不仅凶狠异常,而且容易坏吾道心,因此定下这个规矩。”

    “自我家大王死后,森林之约就变了味,所有的精怪都不守此约,胡乱吃肉,杀人性命,根本就全乱了。尤其是那个外来人,更是贴出一张新的森林之约,说什么弱肉强食,适者生存,有能者居之,想要活命就要以牙还牙,以血还血,所有的精怪生灵可以随便杀掠、吃肉不再受约,你说不是他还有谁?”虎嫂一气说完,气得虎鼻呼哧呼哧的喷着粗气。

    “听你这么说,确有可疑。但,这与那流星鲛又有什么关系?”

    “我怀疑,他为了占有这处森林,自立为王,已经与那流星鲛成了某种协议。”

    “哦?真有此事?”

    虎大嫂极为郑重的点了点虎头。

    “那这个你说的背后挑唆之人究竟是谁?”

    虎大嫂虎目渐渐发光,恶狠狠的说道:“此人就是修炼了五百年,刚刚化形成功的通臂猿猴,现在我们都叫他美猴王。”

    “美猴王?”林霄喃喃的叫道。

    这怎么和电视剧里的西游记那个齐天大圣一个名字啊,该不会就是看了那部电视剧才给自己起了这个屌名吧。

    “唉,问题是我们都不谙水性,不知道如何才能除去这条流星鲛。”

    虎大嫂此时端坐下来,微微摇了摇头说道:“我曾经去过美猴王的府邸,里面有一处大大的水潭,我怀疑那流星鲛的老巢就在那水潭最底下。”

    “什么?你的意思是美猴王家里可以直通那流星鲛家?”

    “对,而且这美猴王也不熟水性,那他们俩如何来往?肯定有宝物在他的身上,那宝物是什么我不知道,但他的家有一个地方谁也不让进去。”

    林霄听到这微微坐正问道:“什么地方?”

    “就在他府邸最深处,有一个月亮形状的小石门,那门关得死死的,谁也不让进,有一次我去的时候感觉里面发出淡淡的光芒,肯定是藏宝的地方。你们若是有能耐的话,就进去看一看,没准可以找到可以潜入水下的宝物也说不定。”

    林霄听到这儿总算是明白过来,“是啊,若是查出这猴精与那流星鲛是一伙的,那么他**不离十就有这下水的宝贝,那么救玄老就事半功倍了。莫说一头流星鲛,就算是十头,也不在话下啊。”

    林霄微微点了点头,直起身子拱手说道:“虎大嫂,谢谢你了,打扰了你这么久,我们这就去会一会寻美猴王。”

    “哎,大侠不可莽撞。”

    念哲学问道,“又怎么了?”

    “这美猴王虽然修行时间不长,可一身的功法可不比我们家虎大王弱多少,况且就算你们斗得过他,可时间也拖不起,他为人极为狡猾,你若不肯说出实情,他断然不会拿出宝物帮你,何况他得知你的情况,没准还会背地里给你使什么脚绊子,我知道他喜欢什么,你将这东西献给他,他自然欢喜,也会好好招待你。”

    “哦?那他最喜欢什么?”

    “呵呵,他的爱好颇为古怪,他最喜欢金子,而且是纯金,越纯越好,越多越好。”

    “啊?金子?”林霄大叫了一声,这荒山野岭的,让他上哪给这猴子捣腾金子去啊。

    “你们也不用着急,相传在这山林深处有一地穴,里面住的什么东西我不知道,不过这东西就喜欢金物,这么些年估计也囤了百十多斤了,你们若是能偷出来,那这礼物不就有了吗?”虎大嫂得意洋洋的说道。

    “偷啊?”念哲学毕竟是警察,虽然原始的本性被激发出来,可要上人家里偷东西,怎么说也感觉不自在。

    “好,我们就去看看,谢谢你了,虎大嫂。若是有机会,我一定帮你把这流星鲛给你宰了,就算是为虎大王报仇。”

    虎大嫂听到这热泪盈眶,感激的不知道怎么地好。

    林霄三人顺着虎大嫂指的方向朝山林深处走去,却不知这一去是吉是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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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接下来,林霄几人将会经历种种波折,一路西去真是险之又险,念在木铃码字的辛苦,还请各位大侠多多鼓励,拿起你们的小手点右上角的收藏,加入书架。编辑让我下个月就上架,加vip了,我还在考虑要是不要,若是各位捧场的话,我就私自作主免费让大家多看看吧。谢谢!另外,欢迎打赏,欢迎贵宾!嘻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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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20章 第一次当小偷

    “师傅,你说那虎大嫂说的是真的吗?”

    “她没必要骗我们,她只是想报仇,若是班倒了这美猴王和流星鲛,她在这森林里又可以成为新王,何乐而不为。我只是感觉她家虎大王的这个森林之约真的不错,不仅可以约束修行妖精的行止,还可以保障他们修行的这一方天地,当真是个不错的领导人。所以,若是她成了新王倒也不是坏事。”

    “好吧,师傅,我们听你的。”

    夜幕降临,周围静悄悄的,时不时的有兽眼从旁边扫过来,红通通、蓝盈盈,绿油油,什么样颜色的都有。

    “师傅,这儿安静的有点吓人。”

    “师公,我有点害怕。”轩儿从来都是艺高人胆大,想不到他也出声求救了。

    “哲学,这样吧,你驮着轩儿先回虎大嫂那里,在那儿等我回来。”

    “师傅,这样不好吧,若真有什么事儿,咱们也好有个照应。”

    “不,你听师傅的话,照顾好你师侄,轩儿还小,真有什么意外咱俩也照顾不周,别等你大师兄回来看到他徒弟有个好歹,会责怪咱们的。”

    “那,那好吧。”念哲学化了原形驮着轩儿向来路一溜烟的疾奔,一会儿就没有踪影。

    林霄一步一步向深处走,也不知道走了多久,突然看到一块亮晶晶的东西在密林中闪着耀眼的光芒。

    “咦?是金子。”林霄前生是个富二代,对金块、金饰那是再熟悉不过了,他走上前拾起地上的一颗金豆,用手擦了擦灰,露出金灿灿的样子来。

    “成色不错啊。”

    将金豆揣到兜里,他仔细的搜寻了一会,发现在一个不起眼的地方有一个只能一人通过的地洞,地洞既深又烟,不知道通向哪里,偶尔可以看到有一两件闪烁着金光的东西,很明显也是金子。

    “这应该就是那虎大嫂说的藏金的洞穴了。”

    林霄整理了一下衣裳,顺着地洞慢慢向前走,走越洞顶越矮。自突破以后,林霄的个头就从168米慢慢长高,到现在已经是185的高壮身材,这地洞的主人很显然不是很高,需要他猫着腰在里面行走,十分不舒服。

    越往前走,两旁的究竟就越大,过了一会洞顶也宽敞起来。林霄走到一处空旷的小石室,发现两边堆满了金灿灿的金子,真是应有尽有。有金链子、金珠子、金块头、金豆子,竟然还有一顶金灿灿的王冠和金色的权杖。

    “哇哇塞,这些家伙还真有眼光啊,这么多的金子得搜集多久啊,这成色,啧啧。”就算林霄见多识广,也被这半洞的金子给震憾了,不光数量上绝对震憾,就连成色都是绝对纯金,比市面上那些个什么四个9的纯金成色强了不是一星半点。

    林霄倒也不客气,从后背拿下背包,一把将那顶黄金王冠塞了进去,接着就是金砖、金豆,金条……各种装,直到背包实在装不下了,才十分遗憾的收住手。背上背包,林霄转身欲走,又看了看那根黄金权杖。

    “这可是好东西,放在这儿真是可惜了。”说着转身去拿那黄金权杖,可惜好运不是永远伴随着他,不知道何时,一个烟乎乎的身影从旁边窜出来,莹蓝的眼球,血喷的大口,对着林霄的颈动脉就咬来。

    “卧槽!”

    林霄还好法耳法眼大成,敏感度是常人的十倍,几乎是一种生物的本能一步跳来,躲过了这致命一咬。

    谁知这东西行动奇快,竟然滚了一下直接跃起向林霄的眼睛掏来,“好家伙!”这一爪子要是掏中了,林霄的眼珠子就甭想再要了。

    林霄敏感的一歪头,左手的权杖狠狠的朝着欺身在前的烟东西就是一棒槌,只听“嗷”的一声,打了个正着。

    那东西痛得眦牙裂嘴,捂着脑袋“呜呜”的直叫,有点不敢往前扑。

    林霄见状哪还等着他去思考,急忙转过身子朝外面奔跑,眼看着洞口就在眼前,谁知道后面的阴风转眼就到,林霄不用回头也知道那家伙追了上来,一个小狗撒尿,生腿直踢,只听“噗”的一声,那东西被踢了个正着,远远的弹在墙上。

    林霄不敢回头,感觉洞的深处有更为可怕的存在等着自己,拼命的往前奔。后面的家伙“嗷嗷”的大喊,似乎在召唤着什么,林霄使出吃奶的力气不停的腾跳,哪知那家伙死死的追着他,就是不肯放弃。

    林霄跑出洞也有1o几公里了,看这样子,这东西不把自己弄死誓不罢休,转身停住脚步,与那东西对峙。只见那家伙捂着头眦着牙瞪着眼睛望着自己,一副拼命的样子,肚子的位置有个大大的脚印,明显是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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