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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章

消失的爱人-第21章

小说: 消失的爱人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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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白日梦中的妻子绕着景区主干道漫步而行,一对头发花白的夫妇停下来望了望哈克贝利·费恩的屋子,却没有进去。在街区的尽头处,一名男子钻出一辆“福特福克斯”车,他穿着一身白西装,留着一头白发,扮成马克·吐温的模样,舒展了一下身子,放眼望了望寂寞的街道,又一闪身进了一家比萨饼店。这时我与白日梦中的艾米走到了那座装有护墙板的建筑,塞姆·克列门斯'2'的父亲曾经在这间法庭里供职,法庭门前的标牌上写着“J。M。克列门斯,治安法官”。

让我们偷偷地吻上一吻……假装你我刚刚结为夫妻

艾米呀,你把谜底设得这么精巧,这么容易,仿佛你真的一心希望我能够破解,让我对自己有点儿信心,那就继续这样设置谜题吧,这次我会创出一个新纪录。

屋里空无一人,我双膝着地在满是灰尘的地板上跪了下来,朝第一条长凳底下瞥了瞥。如果艾米要在公共场所留下提示的话,她总会用胶布把它贴在某件东西的底部,粘在揉成一团的口香糖和尘灰之中,结果她的如意算盘每次都打个正着,因为没有人喜欢往底下瞧。第一条长凳下什么也没有,但是接下来的一条长凳底下粘着一沓纸,我爬过去撕下艾米惯用的蓝色信封,一张胶布从上面翩翩飞了下来。

嗨,亲爱的丈夫:

你找到啦!才华横溢的家伙。当然了,我决定不把今年的寻宝游戏弄成一场煎熬,不会让你死活从我晦涩难解的记忆中急急地找出一条路来,也许这个决定也帮了你一点儿忙。

我从你心爱的马克·吐温身上找了一条提示:

“是谁首开先河将结婚纪念日作为一项庆典?给这家伙怎样的惩罚才算天理昭昭?单单取他性命实在太便宜他了。”

此时我才终于领会到你说了一年又一年的那些话,你说寻宝游戏应该是一个为我们两人欢庆的时刻,而不是一场测试,用来测一测你是否记得我在一年中的所有言行。谁不觉得一个成熟女人自己就能想通这一点呢?可是……我猜这种关头便需要丈夫们的登场,他们要为妻子们指出难以自察的真相,就算这个过程需要花上整整五年的工夫。

因此,在马克·吐温的故地之中,我想花上一些时间感谢你的智慧,在我认识的人当中,你真是最聪明、最有趣的一个。我的记性好得要命,我记得多年来你俯身贴近我的耳朵对我低语的那些时刻,那时你只是为了逗我一笑(在写这封信时,我还能感觉到你的气息正轻拂着我的耳垂);我意识到,一位丈夫想方设法逗得妻子一笑,那是多么有雅量的举动哪,再说你还总挑得出最妙的时刻。你还记得英斯利和她那位扮演“跳舞猴子”角色的丈夫邀请我们去为他们家宝宝捧场吗?当时英斯利一心想听听我们对宝宝的赞美,于是我们不得不去她家吃早午餐,她家摆了太多的鲜花,堆了太多的松饼,布置得完美无缺,显得有一丝诡异。英斯利夫妇是那样自以为是,他们用居高临下的姿态同情尚无子女的你和我,而他们家那个丑兮兮的男孩身上却沾着丝丝缕缕的口水和炖胡萝卜,说不定还混了一些婴儿大便呢。那宝宝光着身子,只系着一条有裙边的围嘴,脚上穿着一双针织袜,当时我正小口喝着橙汁,你却靠过来低声私语了一句“待会儿我也要学他这个穿法”。这句话活生生害得我一口喷出了橙汁,那是你搭救我的一刻,是你让我在适当的一刻露出了笑容,恰如那一句“不过只限一颗橄榄”。因此,让我再说一遍吧:“你真是妙招百出,现在就来吻我!”

我感觉自己的灵魂被活生生浇了一盆冰水——艾米正用寻宝游戏指引我们回到彼此的身边,只可惜一切已经来不及了。当艾米写下这一条条提示时,她并不知道我的所思所想。为什么呀,艾米,难道你就不能早点儿这么做吗?

在时机上,我们两个人从来都对不上号。

我打开下一条提示读了读,把它塞进了口袋,随后回到了家中。我知道下一站该往哪里去,但我还没有准备好,我还受不起又一条恭维,受不起我太太的又一番甜言蜜语,受不了她递来的又一条橄榄枝——我对她的感情从一肚子怨气滴溜溜地变成了满腔柔情。

于是我去了玛戈家,独自一个人待了几个小时,喝些咖啡,看一会儿电视,心里焦躁不安地等着晚上十一点跟其他人一起去察探商城。

七点刚过,玛戈就回到了家里,看上去有点儿没精打采,毕竟眼下酒吧得归她一个人打理。她瞥了一眼电视,分明是暗示我把电视关掉。

“你今天都干吗去了?”她点燃一支香烟,一屁股坐在母亲留下的旧牌桌旁边。

“到志愿者中心凑人手去了……晚上十一点我们还要去察探商城。”我说。我并不想把艾米的提示告诉玛戈,我已经很是内疚了。

玛戈一张接一张地往桌上发了一串牌,牌桌发出接连不断的“啪啪”声,仿佛在指责我的所作所为。我迈开脚步在屋中踱来踱去,她却压根儿没有理睬我。

“我只是想靠电视分分心。”

“我明白,我明白。”

她“啪”的一声翻过一张“杰克”。

“总有什么我可以去办的事情吧?”我在玛戈的客厅里静悄悄地绕来绕去。

“再过几个小时,你不就会去察探商城吗?”玛戈没有多说几句话给我打气,她又翻过来三张牌。

“听你这副口吻,去商城简直是浪费时间。”

“哦不,什么都该试一试嘛,毕竟警方靠着一张违规停车罚单才抓住了连环杀手‘萨姆之子’,对不对?”

算来算去,玛戈已经是第三个说这种话的人了,看来即将变成悬案的案子总会遇上这样的套话,我在玛戈对面坐了下来。

“艾米下落不明,我本来应该心烦意乱,但我看上去并没有那么担心,我明白。”我说。

“你看上去可能真的不太担心。”她终于抬起头来望着我,“你的举止有点儿奇怪。”

“我觉得吧,我只是一心在跟她怄气,因此这件事并没有把我吓得要命。因为我们最近处得不太好,对我来说,太为艾米担心似乎并不恰当,因为我觉得没有担心她的权利。”

“你的举动确实挺奇怪,这点我不能说谎,不过眼下也是一个奇怪的局面。”玛戈说着踩熄了香烟,“我不关心你在我面前的表现,不过你在其他人面前要小心点儿,大家总会在心里对别人品头论足,速度快得很。”

说完她又沉浸到了纸牌游戏中,但我希望她把心思放在我的身上,于是我又开口说起话来。“

也许我应该去看看爸爸,”我说,“我不知道该不该告诉他艾米的事情。”

“别去,”她说,“不要告诉他艾米的事,他对艾米的态度比你还要奇怪。”

“我总觉得艾米一定让他想起了某个前女友,说不定是狠狠踹了他的那种女友,在他得上……”我用手比画了一个俯冲的动作,意思是指父亲的老年痴呆症,“……他对她又粗鲁又糟糕,不过……”

“没错,不过他又有点儿想要吸引她的注意。”她说,“六十八岁的老浑蛋,臭皮囊里装着一个傻了吧唧的十二岁小屁孩。”

“我还以为女人们觉得所有男人在深心里都是傻了吧唧的十二岁小屁孩呢。”

“没错,谁说不是呢!”

晚上十一点零八分,兰德正在酒店的自动门后面等待着我们,眯着眼睛打量着一片夜色。希尔山姆兄弟开着他们的皮卡,斯塔克斯和我坐在后厢。兰德向我们一路小跑奔了过来,身穿一件卡其色的高尔夫短裤和一件清爽的明德学院T恤衫,三步并作两步跳进了后厢,轻松自如地一屁股坐在后轮盖上,自来熟地开口跟大家搭起了话,仿佛他正在主持一档脱口秀节目。

“艾米的遭遇我真的很遗憾,兰德。”斯塔克斯大声说道,这时我们的车猛地冲出了停车场,疾速奔上了高速公路,“她是个十分温柔的姑娘,有一次她见到我在户外给一所房子刷漆,出了一身他妈的……出了一身大汗,于是她开车到7…11商店给我买了一瓶大得不得了的饮料,又把饮料送回来递给我,当时我还在梯子上站着呢。”

真是牛皮吹上了天,艾米才不会把斯塔克斯和他的饮料放在心上呢,就算在她面前放个杯子让她撒上一泡尿给他,艾米必然都懒得劳动大驾。

“听上去就像她的所作所为。”兰德说。我的心中顿时涌上了一股又不招人喜欢又缺乏气度的恼意,也许是我那当记者的职业病还改不了,但不管怎么说,白马不会活生生地变成黑马,人们总不能睁着眼睛说瞎话吧,一个个全都假惺惺地装成艾米的贴心好友,从感情上占领高地。

“明德学院,是吧?”斯塔克斯指着兰德的 T恤衫接口说道,“那边的橄榄球队真是厉害得要命。”

“说得一点儿都没错!”兰德的脸上又一次绽开了灿烂的笑容。在隆隆的车声中,在寒气与夜色之中,兰德和斯塔克斯居然热火朝天地聊起了文科学院的橄榄球赛,一路聊到了商城。

乔·希尔山姆在商城巨大的“摩文思”百货连锁店外停下了皮卡,我们纷纷跳下车伸了伸腿,打起了精神。这是一个闷热的夜晚,月亮在四处洒下了一片银辉,我发现斯塔克斯的 T恤衫上印着一句话——省点天然气,自己放个屁。也许这件 T恤衫意在反讽,也有可能它并不是在说反话。

“这么说吧,这个地方和我们正在干的这件差事都很危险,我可不想骗大家。”迈克·希尔山姆开了场。这些年来他的身上又长了不少肉,当然他的兄弟也不甘落后,眼下他们已经不只是胸肌发达的小子,而是浑身肌肉厚实的壮汉,他们两个人并排而立,体重加起来只怕有五百磅。

“我和迈克到这里来过一次,当时是为了……我说不清楚,我猜是为了来看看吧,瞧一瞧眼下的商城变成了什么样,结果我们差点儿被狠狠地修理了一顿,”乔说,“因此今晚我们绝对不能冒险。”乔从驾驶室里取出一只长长的帆布包,拉开拉链露出袋里的几根棒球棒,郑重其事地把球棒分发给众人,当发到兰德时,乔不禁犹豫了一下,“嗯,你想要一支吗?”

“哎呀,这还用问吗。”兰德说道,众人都纷纷点头微笑表示赞同,仿佛人人都在兰德背上友好地拍了一拍,夸赞了一句“真有你的,老家伙”。

“来吧,‘斯宾塞’商店附近有一扇门上的锁被砸了。”迈克说着领我们沿着建筑物外部走上前去。

正在这时,我们一行人经过了“鞋之屋”黑漆漆的窗户,我母亲在这家店里工作的年头可比我的半辈子还要长,我还记得当年她去商城申请工作时的激动之情——那可是世界上最奇妙的地方!一个星期六的上午,她身穿一套桃红色的裤装离开家去参加商城的招聘会,作为一个年已四十的女人,这是她第一次出门找工作,回家时她的脸上泛着喜悦的红晕——商城是多么熙熙攘攘啊,里面有那么多各色各样的商店!谁知道她会在其中哪一家商店里工作呢?她可是申请了九家商店!有服装店、音响店,甚至还有一家爆米花专卖店。一个星期以后,她宣布自己已经正式成为卖鞋的售货员,但她的孩子们并没有提起多少兴趣。

“那你就躲不开各色各样的臭脚啦。”玛戈抱怨道。

“我会遇到各色各样有趣的人。”母亲纠正道。

我凝视着鞋店黑洞洞的窗口,眼下这家商店已经变得空空荡荡,只有一架量脚器斜靠在墙上。

“我的母亲以前在这里工作。”我告诉兰德,逼着他跟我一起在这里磨蹭一会儿。

“以前是个什么样的店?”

“是个不错的店,他们待她很好。”

“我的意思是说,这家店是卖什么的?”

“哦,卖鞋,他们这家店卖鞋。”

“那就对了!卖鞋,我喜欢鞋店,鞋店可不卖虚头巴脑的东西,再说,一天结束的时候,你也算得清自己的成果——哈,总共把鞋卖给了五个人。这种感觉跟写东西不是一回事,对吧?”

“邓恩,快点儿!”斯塔克斯正靠在前方一扇打开的门上,其他人已经通通进了门。

迈进商城时,我原本料想会闻见商场惯常的气味,也就是温度适中的一片空旷之地,但钻进鼻孔的却是一股衰草和泥土的气味。我们中有三个人都带着巨大的露营电筒,照亮了一幅幅极不搭调的场景:整个商城破烂不堪、寂静荒凉,恰似一个血战后的战场,白色地板上印着购物车滚过的一圈圈痕迹,每一圈都显得泥斑点点,一只浣熊正在女厕的入口处嚼着一块狗食,一双闪闪发光的眼睛看上去活像硬币。

整个商城十分安静,迈克的声音在商城里回荡,我们一行人的脚步声在场内回荡,斯塔克斯喝醉后的傻笑声也在场内回荡,如果我们的初衷是对人家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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