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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7章

血色进化-第57章

小说: 血色进化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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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林月买了这么多吃的,查尔斯颇为无奈:

“你是准备一辈子住在战场里了吗?”

林月没理会查尔斯的调侃,而是认真道:

“如果你不介意的话,我希望一会儿再买些武器和装备就继续进战场,这样可以得到双倍点数奖励。”

查尔斯沉默片刻,苦笑:

“……如果我介意呢?”

林月冷笑:

“介意也没用,别忘了你已经和我签卖身合同了,你没法违反我的团队指令。”

查尔斯怅然叹道:

“我这么热情的陪你买了好几个小时的东西,你却连个假都不给我放吗?!女士,你不要太拼命了,你要知道,你每一次进入战场都有可能失去生命再也回不来,为什么不趁自己还活着时多享受一下生活呢?”

查尔斯说的话似乎很动听,但林月不为所动,依旧面无表情:

“在进入第一区之前,我没资格去享受。”

不过,想了想,她也觉得一直不间断的下战场对查尔斯来说太残忍了,她又补充了一句:

“好,就给你放一天假吧!当做你辛苦帮我挑东西的补偿。明天这个时间,你来找我,我在你家里等你。对了,我回家应该也是指纹认证,不需要钥匙吧?”

见林月松口了,查尔斯微微笑道:

“不需要钥匙,去吧!那个房间里的每一件家具都是我亲手布置的,我觉得你应该会喜欢。”

“谢谢你送的房子。”

林月向查尔斯道过谢之后,就与他分别,消失在了茫茫人海中。

查尔斯脸上挂着迷人的笑容,目送林月离去,当看不见林月的人影了,查尔斯脸上的笑容突然消失,取而代之的是一张比寒冰还冷酷的脸。

查尔斯摸着萝拉的脑袋,柔声说:

“走,跟主人一起去做点坏事。”

萝拉虽然听不懂人言,但身为宠物狗,它能够清楚分辨出主人的情绪,它感受到此时查尔斯战气杀气甚重,它被主人所影响,眼神也随之绽放出一种狂野的血腥**。

查尔斯按下自己手腕上的白色传送腕带,和萝拉一起从万邦商厦中消失了。

……

第五区最核心的建筑就是万邦商厦了。

万邦商厦是一个大型购物消费中心,整整三十三层楼都是花钱享受的地方,各种档次的消费这里都包括,所以才会如此喧闹。

出了万邦商厦正门,是一个很大的喷泉广场,规模比第六区的还大一倍,广场依旧是提供给契约者们摆摊用的,各种各样的小摊位挤满了整个广场。

林月在地摊区逛了起来,她现在缺少各种下战场使用的武器装备。

当初,林月还天真的以为自己能靠一柄小斧头和三只尸奴横扫天下,结果进了“伦敦末日”战场后,她才知道自己是只井底之蛙。

在击杀夏娃的队伍里,林月这只井底蛙算是彻底长了见识。

她见识了魔法师各种华丽的魔法、见识了枪手各种炫目的子弹、见识了陷阱师各种厉害的陷阱、见识了刺客型契约者精湛的武技……相比之下,她实在是太弱小了。

人形兵器和虫族基本不吃物理攻击,这让林月吃了很大的亏,林月现在实在有些迷茫,不知道自己该拿什么当自己的主要攻击手段。

她一边逛着地摊,一边思考某些武器是否适合自己。

就这样,林月从下午三点多逛到了晚上七点,直到逛的肚子都饿了,她也没找到合适的武器。

装备她倒是买了两件。

一件是值20000交易点的白铁铠甲,穿上它可以抵消5点物理伤害,比如敌人对林月造成了10点伤害,这套铠甲就会替林月挡下5点伤害,最终对林月的实际伤害就是10…5=5点。当敌人的伤害值低于5点时,对方只会对林月造成1点的强制伤害。

还有一件是+2敏捷的鞋子。敏捷有些时候能救契约者的生命,所以加敏捷的装备很抢手,+5敏捷的鞋子可以卖到二十万交易点。但只加2点敏捷的装备并不稀少,也就不太贵,林月买它只花了15000交易点。

这些装备对第六区的契约者来说是还不错的装备,但对第五区的契约者来说则是极其普通的低配置,林月也没办法,她身上的交易点有限,还真不够买多好的东西,而且她有查尔斯在,装备弄的太贵也没多大意义。

从契约者印记里取出一份汉堡,林月勉强垫了下肚子,然后她又抱着一丝幻想,去第五区的拍卖大厅看了看,心想或许能从拍卖物品中找到她想要的武器。

别说,林月还真在拍卖大厅找到了中意的武器!

那是一对绿色的匕首,似乎是用某个战场中的某种大型动物的尖牙制成的,锋利无比,而且淬了剧毒!

这对匕首基础伤害高达50…72,要求要有40点力量60点敏捷才可以使用,这在这个属性要求范围内是很少见的高伤害,林月逛了半天地摊,看到的匕首类武器最高伤害也不过是30…44。

而且,这对匕首还附加10%的暴击几率,也就是说打出十下能有一下出现暴击,而暴击的伤害是普通伤害的200%。

它上面淬的毒能够在8秒内持续对敌人造成4次伤害,每次伤害可以让对手减少当前生命值的0。5%!如果用这技能对付生物类BOSS简直就是神器!

可惜,这武器的价格让林月望而生畏——

它居然已经被拍到了356050点交易点!

而且,参与拍卖的契约者似乎热情还没有因为这个高价而退去,拍卖信息上,它的价格还在一直提高着,提高着……林月盯着那数字看了十分钟,直到它涨到400000交易点,她摇摇头,放弃关注这件武器了。

拍卖大厅里也有卖低级恢复药剂的,林月买不起那对匕首,只好买了100瓶能恢复10点生命值的最低等恢复类药剂“生命恢复药剂”,花了20000交易点。

等从拍卖大厅出来,时间已经是晚上十一点。

林月只好向附近的白光小区走去,准备到查尔斯送给她的那套房子里住上一晚,第二天一大早再来寻觅合适的武器。

白光小区不愧是第五区最贵的小区,它就建立在万邦商厦正对面,两者只隔了一条街外加一个广场,地理位置极其优越。

白光小区正门口有四名保安负责看守,只有小区居民才能进入小区,保安们辨别陌生契约者是不是业主并不是看脸,而是用指纹机验证整只手的指纹,这指纹机上的数据与血色都市中央数据保持实时更新,林月很轻松就获得了认可,进入了白光小区内。

或许是因为这里毕竟只是第五区,林月走在这第五区的最高档小区内,还是没觉得这里多豪华,顶多算是现实中的中档小区。

小区内没有一栋高层电梯楼,只有普通的多层住宅,楼层在四到六层之间。

林月的那套房很好找,进了正门第二栋就是了,那是一栋四层的小白楼,林月的2002室位于这栋楼的第一单元一楼左侧。

很容易就找到了家门,林月将手按在门上的指纹识别区上,大门随之“滴”的一声打开了。

林月走进这间80平方米的小套房里,当林月走进房间,房间的自动感应灯开启,而眼前的装修风格让林月相当意外!

查尔斯生前是一个拥有“伯爵”头衔的贵族,他的房子如果是奢华欧式风格,那倒是很符合查尔斯的身份。

查尔斯现在是一名魔法师,如果他的房子是波西米亚风格,也挺合适他的职业。

查尔斯平时穿的衣服款式都比较简单,如果他的房子装修成简约现代风格的也很正常。

但是!

映入她眼帘的居然是一整屋的粉色!

林月吓得连门都忘了关,瞪大眼睛走进房子里,四处打量起来。

桃粉色的布艺沙发上面放着浅粉色桃心抱枕、肤粉色的电视墙上有深粉色的桃心手绘、玫粉色餐桌上摆着各种淡粉色餐具炊具、就连灯光都是暧昧的粉紫色……如果这些不算什么,那卧室里的粉红色心形大床和满卧室的hellokitty则是彻底的让林月崩溃了!

这一屋子小女生情怀的粉色,逼的林月忍不住又朝房门退了过去,她想要出去看看房门号,确认自己有没有走错房间。

而她还没退到门口,她就停下了脚步。

因为她的房门外站着一个女人。

对面2001室的房门打开着,身穿粉红色睡裙的白飞羽正站在林月家门口,一脸愤怒的瞪着林月。

这是林月第二次看到白飞羽。

脱了白色法袍的白飞羽身材显得更加凹凸有致,她微卷的金色长发有些凌乱的披散在肩头,为她添了几分慵懒柔媚。

不过,这位大美女脸上的表情却是非常愤怒,漂亮的五官都显得有一丝扭曲了。

白飞羽伸出幼嫩的手指,指着林月的脸,大声喝问——

“你为什么会出现在我的房子里?!滚出去!”

不得不承认,白飞羽真的是非常完美的美人儿,此时暴怒的样子虽然失去了初次见面时的那份优雅高贵,但也带了几分独特的美感。

但查尔斯那种极品男色都无法诱惑林月,白飞羽这种女色自然不能把林月怎样了。

只是念在她是一个大工会会长的份上,林月也不太敢得罪她,毕竟之前那个火舞就让林月吃了点小亏。

林月只能以尽量温和冷静的语气回答她:

“白会长,这里明明是我的房子,就在今天上午,你的前男友查尔斯刚刚把它送给了我。”

林月说的句句是大实话,白飞羽听了却是觉得分外刺耳!

尤其是听到林月口中吐出“前男友”三个字,白飞羽就跟炸了毛的猫一样,声音高了八度——

“你骗人!这里是我和查尔斯的婚房,他怎么可能会送给你!这里的每一件东西都是他为了我亲手挑选布置的呀!它是我的!”

听到这些话,林月算是了解了这里的装修品味为什么这么奇葩了,原来是白飞羽喜欢的风格。

林月懒得理她,走到门口准备把门关上:

“不好意思,那是你们两个的私事,跟我没关系。”

就在门即将关闭的时候,白飞羽带着哭腔,委屈的对着林月吼道——

“你是查尔斯的新欢对吧?你知道为什么他会选择你吗?因为你长得像他现实中的女友罗拉!我看过他为罗拉画的像,那个罗拉跟你有八成像,但比你年轻多了,也有气质多了!”

听到这最后两句话,林月实在是有冲上去扇她两个耳光的冲动。

但考虑到抽她可能会有很严重的后果,她还是把抽白飞羽的冲动忍了下去,尽量心平气和地跟白飞羽解释:

“我和查尔斯只是普通队友关系,而且,萝拉不是一条大白熊犬吗?你讽刺我不够年轻不够漂亮我可以忍了,但你把我和狗放在一起侮辱我,不觉得太对不起自己的身份了吗?”

白飞羽一愣,秀眉微蹙,似乎在思考什么。

几秒后,白飞羽的表情变得和缓多了,她用试探地语气问林月:

“你真的不知道?查尔斯除了有条宠物狗叫萝拉之外,他还有一个恋人叫刘罗拉,是个华夏人。查尔斯当初追求我,也是因为我有一半的华夏血统。”

☆、第67章 有仇报仇

听了白飞羽这话,林月有些意外:

“我确实不知道,我和查尔斯认识还不到两天。”

一见林月对查尔斯确实不太了解,白飞羽莫名有种优越感,她交臂抱怀,略带得意地问:

“那你恐怕都不知道查尔斯是怎么死的吧?”

林月摇头:

“不知道。”

其实林月也并不关心查尔斯的死因,就像她自己是怎么死的她也不想随便告诉别人。不管怎样,死亡都不是一件让人开心的事,提到死因肯定就会回忆起临死时的情绪,没事儿随便问这个只会让双方感到不快。

但白飞羽似乎觉得知道查尔斯的死因证明自己与查尔斯关系更亲密,她更加得意:

“在查尔斯30岁的时候,他遇到了在英国留学的刘罗拉,当时刘罗拉18岁,两人就像童话故事中的男女主角一样,一见钟情,相处了五个月就结婚了。对了,那个叫萝拉的大白熊犬就是刘罗拉养的狗。不过,那两人的结局也像童话故事一样——刘罗拉在结婚当天出车祸意外死了。刘罗拉下葬的当天,查尔斯在刘罗拉的棺材前吞枪自杀了。”

没想到查尔斯还真是个痴情种子,林月不禁有些同情他,忍不住问白飞羽:

“既然查尔斯死后进入了血色都市,那刘罗拉应该也来了血色都市吧?没找到么?”

白飞羽耸肩:

“谁知道呢!查尔斯找了好几年也没找到,我也动用工会的力量帮他找过,一样完全找不到。我觉得,那女人应该是死在战场里了。”

说这话的时候,白飞羽虽然极力想表现的充满同情心,但林月还是从她的眼里看出了“幸灾乐祸”四个字,显然,她根本就不希望查尔斯找到刘罗拉,就算她真的找到了,没准儿还会偷偷把刘罗拉杀了。

既然已经知道了关于查尔斯这么关键的信息,林月也没兴趣和白飞羽闲扯下去了,她拉着门把手准备把门关上:

“哦……谢谢你告诉我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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