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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狩魔手记-第4章

小说: 狩魔手记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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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在轰隆声中,烟尘四起,旅店的院墙、墙壁、大门、屋顶竟都被人硬生生地拆开。嗤啦一声,一只戴着深黑色皮手套的手插进了被当作墙壁的薄铁皮中,一握一拉,整片铁皮便被他扯下,随手抛到了十余米外。这是个高大、英俊、傲慢而且冰冷的青年,金色的短发根根竖起,好似燃烧着的火焰。他穿着一件银灰色合金制成半身铠甲,将前胸、后心、小腹等要害部位护住。铠甲下是深黑色缀着暗金色条纹的制服,脚上的长筒皮靴擦得闪闪发亮,与周围的脏乱格格不入。刚刚就是这个人,仅凭徒手便在几分钟内从十几米外的街口一路拆到了这里,在乱建房屋的街区中开出了一条足有五米宽的大路。

少年、女孩和房中的地狱,就此展现在众人面前。

女孩抬起头,有些茫然地看着周围的人群,这还是她第一次看到这么多人汇聚在一起。她本能地感觉到一丝危险,又想去伸手抓那把方刃斩骨刀,却被少年紧紧抓住。

在看清女孩面容的瞬间,喧闹的人群忽然一片死寂,就连那高傲的金发武士表情也有些凝滞。

每一个人的呼吸声都在少年的耳中清晰回响着,明显地越来越粗重。于是他叹了口气,抬起头,望向金发武士的身后。

在刚开辟出没几分钟的大路另一端,停着一辆马车。这是辆旧时代十八世纪式样的四驾马车,漆黑镶金的车身古老而优雅,铜制的车灯擦得闪闪发亮。驾车的是四匹高头大马,难得的是四匹都是一样的毛皮雪白,不掺半丝杂色。

整个约克斯顿镇都不会有人认得出这是四匹纯血马,不过也没关系,不管是什么马,都已经奢侈得远远超越了他们的想象极限。

马车前后,各站着八名全副武装的武士,身上的合金盔甲与那金发青年一模一样。所不同的是金发青年是空手,十六名武士则武装着重火力。与那四挺重机枪比起来,警长的乌兹简直就是个玩具。

四名侍者从后面的运货马车中取过一卷卷猩红的地毯,从四驾马车下顺着大路一路铺了过来,一直延展到少年和女孩的面前。

房间中是血与肉的地狱,猩红色的厚重地毯铺了下去,立时就沉没在半凝固的血水里。侍者们却毫不犹豫地将显然昂贵得离谱的地毯一块块地叠加上去,直到整整高出血水五公分,保证了鲜血绝对不会涌到地毯上面,这才罢了手。

四名侍者身上无论是黑色燕尾服、雪白的衬衣还是熨得整整齐齐的领结,都不该属于这个时代。约克斯顿镇上,即使是那些很体面的人也不过和旧时代的乞丐类似。警长的牛仔裤上就有个很显眼的大洞,只不过因为不是破在屁股上,所以已经是头等代表着身份的装束。而且因为水的珍贵,镇上的人从不洗澡。

与其它人不同,少年看的是这些侍者的脚。他们优雅地踏在一块块高出血水的破碎肢体上,轻盈得仿佛是只蝴蝶,肢体上已经明显松软的肌肉只是微微下陷,就承担住了侍者的重量。直到他们铺好地毯,退出屋外时,八只锃锃发光的黑皮鞋上都只有鞋底沾了一点点血污。看到这里,少年深碧色的瞳孔微微收缩。

一名上了年纪的管家走到马车前,缓慢而优雅地打开车门,然后在自己手臂上铺起一块雪白的方巾,平举而起。

车门内,伸出了一只手,仿如兰花般优雅、细腻、纤长,扶在了管家的手臂上。中指戴着的戒指上,那颗足有鹌鹑蛋大小的深蓝宝石几乎让所有人都看直了眼。惟一让人感到有些突兀的,则是那些长达五公分的修长指甲。指甲线条无可挑剔,上面却饰着黑红相间的花纹,让人不寒而栗。

从马车内出来的,是名身着旧时代中世纪宫廷盛装的女人。她头发高高盘起,用金丝蔷薇花纹的发带束成髻。她看上去刚刚二十左右,浅灰色的双眸带着典型的贵族式冷漠,皮肤细嫩得似乎随时可能会被风吹破。不论从哪个角度看,她都符合哪怕是最苛刻的古典美的标准。

女人一下马车,约克斯顿镇的居民顿时忘记先前被射杀还躺在脚下的邻人,轰的一声,你推我挤,想要凑上前看得更清楚些。这里大多数人一辈子从没有看到过皮肤光洁的女人,更不要说她身上那旧时代才有的礼服以及那些足以让旧时代贵妇名媛们嫉妒得眼睛发红的珠宝。

这个女人身边几乎每一样东西,都和这个时代如此的格格不入,确切点说,是奢侈到超出人们想象力所能及的范围。

兴奋而且激动的人群推搡着,一步步向马车挤了过来。只要在群体当中,哪怕是最懦弱的人也会有莫名的勇气,更何况在这个时代,人与野兽的差别已然模糊。

就在人们情绪快要失控的时候,一名卫士忽然抬起枪口,枪口猛然喷出炽热的火流,暴雨般的枪声中,数以百计的子弹轻而易举地将挡在前面的肉体撕碎,从拥挤的人墙中切割出一个突兀的空洞!

直到将整条弹链打光,卫士才放低已经发烫的重机枪,木然的脸上看不到任何表情,仿佛刚才射杀的不是十几个人,而只是十几头牲口而已。在约克斯顿所有镇民的耳中,卫士更换弹链的喀嚓声是如此清晰、冰冷。警长则艰难地咽了口口水,悄悄将自己的乌兹藏在了身后。

女人根本没向屠杀现场看上一眼,自从下了马车的那一刻起,她便盯住了女孩。她优雅地抬起手,用黑红相间的指尖向女孩一指,说:“这个女孩我要了。”

她的口气不容置疑,不容违抗,即是对少年说的,也是对管家的吩咐。管家微微躬身,说:“遵命,夫人。”

少年明白,这是命令,完全没有任何商量的余地。自女人下车的一刻起,他便始终低垂着头,完全没有向她看上一眼。然而他的身体却不受控制地颤抖起来,那个女人每走近一步,他的颤抖就强烈了一分。

以手臂作扶手的老管家也随着她一步步走来,不过他是恭敬而谨慎地走在地毯之外。虽是行走于血流遍地的废墟中,老管家的皮鞋却是一尘不染,而且与侍者们不同,他的鞋底也是干净的。事实上,他走的每一步都不曾真正接触过地面。

女人一直走到少年面前,伸手将女孩从他身后拉到自己面前,微微俯身,仔细地看着女孩无比精致的面容,许久才吐出一口气,赞道:“好漂亮的眼睛。”

自出生时起,女孩便漂亮得过份。随着年纪的增长,她的美丽更是与日俱增。或许因为年纪的关系,女孩并不知道畏惧,而是有些好奇地同样回望着女人。

自始至终,少年都是垂头站着,动也不动,任由女人将女孩拉走。虽然裹着厚厚的毛毯,可是他身体的颤抖却怎都掩饰不住。

女人有些诧异地向少年望了望,点头道:“你畏惧的居然是我,而不是我这些手下,很好!看样子你是个聪明的孩子,知道该做怎样的选择。你觉得,我会给你什么样的选择呢?”

少年沉默了片刻,才说:“我活着,她是你的。或者我死了,她还是你的。”

女人更有些惊讶了,不过不是因为少年的答案,而是因为他的声音。她的语气柔和了一些,问:“告诉我你的名字。”

“……苏。”

少年每说一句话前都会沉默片刻。他需要控制住身体的颤抖,才能使声音保持平稳。

女人露出一丝微笑:“好吧,苏。我的全名是安吉莉娜·芬·拉娜克希丝。这个女孩我带走了,你现在还保护不了她,只有在我这里,她才能发挥出全部的天赋。记住我的名字,如果有一天你足够强大了,可以来找我。好了,现在,给我看看你的脸。”

她身体前倾,用左手食指长长的指甲将少年的下颌挑起,两张脸相距不到十公分,她呼吸中的神秘香气甚至完全笼罩了他的脸。然后,她又用两根指甲将少年脸上缠满的绷带慢慢拉了下来。这些绷带看上去非常的脏,却奇怪的没有任何异味。

黑红指甲的尖锋缓缓在他的皮肤上滑过。

站在一旁的老管家低着头,目光只看着自己皮鞋的鞋尖。卫士们全都转过身去,背对着这边,手中的武器则指向了围观着的人群。那些黝黑的枪口让约克斯顿的镇民们也变得聪明了些,知道光是低下头还不够,还必须转过身,才有可能活下去。

在极端寂静之中,对时间的感觉便成了问题。似乎只过了一瞬,又仿佛过了许久。

不知何时安吉莉娜已将少年的绷带重新拉了上去,掩口笑道:“我很期待你来找我的那一天哦!”

说完,安吉莉娜便拉着女孩向马车走去,在她身后,那清脆、高亢、肆无忌惮而且暧昧的笑声不住抖落在红得象血一样的地毯上。

女孩并没有哭,也没有丝毫抗拒的动作,只是一路频频回头张望着,直到马车的车门将她深蓝色的双眼挡住。

马车车窗上,安吉莉娜忽然掀开车帘,露出半边充满古典美的面容,向少年道:“在这个时代,最艰难的事,就是有尊严地活着。希望你没有选择这条最糟的路。”

直到四驾马车完全驶离了约克斯顿,少年才慢慢抬起低垂的头。

此时此刻,他还不知道拉娜克希丝这个名字的真正含义。也不知道对于这个时代来说,血腥议会的蜘蛛女皇意味着什么。

第一卷 动荡年代 章一 头狼

第一卷 动荡年代 章一 头狼 上

本该有四季的地方,在这个全新的时代,依旧有着四季,只是含义有些不同。

春天意味着苏醒,大到暴熊、石龙,小至吸血蝇和荧光跳蚤,都会从沉眠中醒来,饥饿了整整一个冬天的它们自然格外的凶猛。吸血蝇这一类的小家伙危险程度并不比铁甲暴熊差多少,这个时代天知道有多少种可以迅速致人于死地的瘟疫,而几乎每一类细菌抑或是病毒,都将吸血蝇当成最合适的载体。而每一年,瘟疫的种类都在急速增加着。医生这个职业,从来没有如此重要过,也从来没有如此无力过。

然而春天仍然是最好的季节。

夏天是酷热的,阳光中强烈的紫外线对于大多数生物来说都是致命的,甚至于那些变异的动物或者人类也不例外。秋天不再是收获的季节,旧时代的粮食和水果早已因为不适应新的环境而灭绝,因此一切生物,需要发愁的都是食物。那些能够在最恶劣环境下仍愉快生长的植物,大多数甚至要比石龙还要危险。至于冬天,要考虑的惟一问题就是在春天到来前没有饿死。

天空中薄薄的灰云不断变幻着,露出了一片极美丽的蓝天,阳光如火一般倾倒下来,浇在因酷热而干裂的大地上。

在阳光落下的瞬间,特纳就放下了头盔上的护目镜。

这个产自旧时代的单兵护目镜能够过滤强光和紫外线,保护眼睛。虽然如今的紫外线已经比过去强烈了不知道多少倍,但是幸存下来的人类也在适应着新的环境,至于那些娇弱的人类早就变成了荒野中的枯骨。透过护目镜的紫外线虽然强烈得足以致盲,但对特纳来说,这不过是稍嫌耀眼而已。在他身后跟着的八名士兵也足够强壮,此时的阳光虽然会让他们不舒服,但还不致于影响行动。

特纳右手扶在翻新过的M3A自动步枪上,看了看周围的地型,左手打出个手势,队伍便跟随着他继续前进。队伍中的每一个士兵都穿着迷彩服,装备着自动步枪,而且里面还包含着一枝榴弹枪。虽然士兵的制服有些破旧,而且武器的式样也不统一,从旧时代精锐的M3A到大众的AK系列都有,可这仍然表明他们是一支真正的军队,而不是暴民土匪那种随意拼凑的武装队伍。这支军队有军衔、有战术、有后勤、有训练,最重要的,则是能够养得起这样一支军队的组织肯定不小。

四十三岁的特纳有近二十年的军旅经验,也是一个可以依赖的好长官。此刻他率领着队伍走在一条光秃秃的山脊上,这样的好处是视线很好,可以将十几公里的范围尽数收在眼里。至于有没有可以遮挡阳光的树林,特纳并不在意,大片的绿色往往意味着无法预知的危险。

群山中回响起了腐狼的嚎叫,特纳立刻向狼嚎的方向望去,他的瞳孔迅速扩张收缩,眼球的形状也相应地微微改变。无需望远镜,他的目光便锁住了数公里外的几个小黑点。特纳这才举起望远镜,镜头里面,可以看到几头毛色灰黑的腐狼正在红褐色的山岩上不安地转来转去,时不时仰天发出几声长嗥。

特纳的视力范围是正常人的1。5倍,代价则是耗费了一个进化点,或者直白点说,一次基因改造的机会。普通人或许一生只有一到两次基因改进的可能,大多数人选择的是强化肌肉力量或者是身体防御力,特纳却毫不可惜自己将进化点用在了视力上。荒野中的战斗,能够早一刻发现危险,便意味着多了一点生存的机会。

“该死的!看上去这些家伙的个头又长大了。”特纳咒骂了几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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