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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狩魔手记-第2章

小说: 狩魔手记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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撑着铁案,身体前倾,望着面前那刚刚比铁案高出一个头的孩子。

这孩子身上裹着肮脏得看不出本来颜色的毛毯,脸上、手上,只要是露在外面的部位,都用布条缠得密密实实,只露出一只左眼,宁静地望着汉斯。这孩子看个头不过八九岁模样,也不知道是男是女。

本来老汉斯绝不会浪费一点功夫在这种明显不合格的流民身上,他开的可不是慈善机构,或许是方才刚见过血让他的心有点柔软,或许是对本月劳力缺乏的忧虑,或许是那个孩子的眼神,不管怎的,他犹豫了一下,竟然开口问道:“你也想要工作?”

孩子点了点头。

“好吧!不过你先告诉我是男是女吧?”老汉斯道。

“男的。”孩子终于开口了。与同龄孩子比起来,他的声音略显低沉,却有着种说不出的磁性味道。

“很好,男孩,去那边领工具。和其它人一样,挖一百公斤矿石出来,就可以得到五分钱。这是对你最大的优待了。你穿成这个样子,不会是生了什么病吧?好了,你不用担心,至少你身上没有臭味,老汉斯的鼻子可是很灵的。去干活吧,早点干完早点填饱肚子,等你干不动了,就去找瘸子彼特,他会告诉你你赚了多少钱,能换多少吃的。”

在老汉斯的唠叨中,男孩提着快比他还要高的铁镐,背起几乎要擦到地的背筐,慢慢消失在矿道深处。

直到他的身影消失,老汉斯这才摇了摇头。他忽然转头,向紧跟在身后的黑西装壮汉问道:“我今天是不是特别的罗嗦?”

在这个有些神经质的老头面前,壮实得象头牛的黑西装却不由自主地退后一步,赶紧、用力、坚决地摇了摇头。

老汉斯干笑两声,道:“你很聪明,所以我让你当了卫队的头儿。不过你要始终记得,这片地方,我是公司惟一的正式代理人,我能让你随意杀那些野狗一样的流民,也能让你明天就变成一只狗。而年纪大些的人总有些怪僻的,你只要干好你自己份内的事就行了,听明白了没有?”

“明白,汉斯先生。”

“你应该称呼我汉斯阁下!”

“明白,汉斯阁下!”

老汉斯哼着不知从哪里学来的曲调,走进了一间铁皮钉成的棚屋。甚至在几公里外的镇上,这间不怎么透风漏雨的铁皮棚屋也可以算得上是豪宅了。

黄昏很快到来,在饥饿中睡了一天的腐狼们发出阵阵长嗥,开始幽灵般四处游荡,寻找着能够填平饱肚子的机会。

吱呀声中,老汉斯推开棚屋铁门,走了出来,眯着眼睛看着就快沉没的夕阳。睡了个午觉后,他感觉精神好多了。不远处的矿洞里已经空空荡荡的,干活的人早已出来、都领完了自己的口粮,回栖息处去了。当太阳落入地平线的一刻,错综复杂的坑道中便会遍布一米多长的凶暴地鼠,它们强劲有力的上下颚、锋利坚固的门齿可以轻易咬断二公分粗细的铁条,多么坚固的岩石在它们面前也不值一提。好在只消太阳升起,凶暴地鼠便会钻入地下深处、陷入沉眠,因此矿工们至少还有大半天的时间挖掘矿石。

几乎是在太阳完全沉没的同时,矿坑洞口出现了一个瘦小的身影。男孩背着几乎和自己一样高的一筐矿石,蹒跚着走了出来。

老汉斯的眼皮跳了几跳,他不动声色,看着那瘦小孩子拖着背上的矿石过了秤,再倒在如小山一样的矿堆上,然后拿着工头写的纸条慢慢走了过来。男孩身上缠着的布条上,已被矿粉染上了大块的赤黄和杂蓝。

看着男孩走过来,老汉斯绕到了屋子后面。那里,靠着铁皮屋子竖着个大棚,少了半条腿的瘸子彼特吃力地挪动着自己那超过一百公斤的身躯,叫道:“小子,过来!”

男孩走到棚子下面,递上了纸条。瘸子彼特扫了一眼,不由得吹了声口哨,道:“小子不赖啊!比很多大人干得都多。来,这是单子,看看你想换些什么。你识字吗?哦,识得,真了不起!这单子上的词我也只认得一大半。嘿,不要看那边,那上面的东西你现在还换不起!看从这往下的。”

彼特用自己的粗手指在长长的清单中间一划,男孩便向单子上望去。他的目光停留在“饮水”那一栏,又一路向上望去,直到视线被彼特的粗手指挡住为止。

“就是这个。”男孩用缠满了布条的手指点着清单。

彼特登时叫了起来:“啊哈!三级饮用水!小子,你一定是个贵族吧,听说贵族们的身体都嫩得只能喝纯水,就是那种一点杂质也没有,根本不会辐射的水!”

“就是这个。”男孩指着清单,声音平得一点波动都没有,让人都有些怀疑这会不会是人工合成的声音。

彼特耸了耸肩,从身后一堆木箱中翻出一罐同样看不出年代的饮料,扔给了男孩。“给!三级饮用水,奢侈的小子。”

男孩将饮料罐小心地收入毛毯里,转身要走,瘸子彼特挠了挠头,拿过拳头大小、硬得象矿石一样的霉面包,扔给了男孩:“小子,挖矿是个力气活,不吃东西可不行。拿着这个,记着,你欠了瘸子彼特五分钱,明天从你的工钱里扣!”

男孩接过了面包,同样小心地收入毛毯中,然后向瘸子彼特深深鞠了一躬,这才向黑暗中走去。

黑暗笼罩的荒野里,数十双狼一样的目光盯上了男孩,窃窃私语声此起彼伏。

“那小子今天干得好象不少,要不我们过去看看他都换了点什么?说不定是半条面包。”

“我敢打赌,他怀里肯定有一大块烤凶暴鼠肉!”

旁边一个懒洋洋、却透着股凶残的声音接过了话头:“嗨!那边几只新来的菜鸟,你们不知道老汉斯的规矩吗?在他的地盘上,谁也不能抢换来的东西。”

先前的声音显然不太服气:“老汉斯?他能管得了什么?这种老头我可以打十个!”

那懒洋洋的人笑骂道:“就凭你?给老汉斯舔屁股都不配!”

被骂作菜鸟的人还不服气,正想争辩,谁知道对方忽然就没了耐心,打了声呼哨,叫道:“小子们,把这个想捣乱的家伙切碎了喂腐狼!”

十余个黑影应声而起,围拢过来。

短暂惨叫声过后,荒野又恢复了宁静。人们要抓紧时间休息,明天才能多背一筐矿石出来。

仓棚中,瘸子彼特已看不见男孩的身影,他抓了抓已没剩几根头发的脑袋,喃喃地道:“这小子要去哪里?要是他被腐狼吃了,我的五分钱可就泡汤了。嘿,老汉斯,你说我的钱不会泡汤吧?”

一直斜靠在棚柱上的老汉斯摊了摊手,道:“天晓得。”

瘸子彼特吃力地站了起来,开始收拾起操作台上的食物和纪录清单。他仅剩的大腿粗壮有力,足够撑着一百多公斤的身体在仓棚内跳来跳去而不用拐杖。他拿起男孩交过来的最后一张纸条,刚要顺手扔了,忽然想起了什么,又看了看,自语道:“三级饮用水,真不知道他要这个做什么。矿坑里的辐射可比镇外的污水要强烈得多,这可不是喝点干净水能够解决的。”

老汉斯从彼特手里拿过纸条,扫了眼上面的数字,便将纸条揉成一团,随手扔到了仓棚外的火坑里。

老汉斯咳嗽几声,吐了口浓痰,道:“彼特,回头告诉疯狗麦德,从明天起每筐少扣那孩子十公斤份量。如果他能在这干满一个月,就给他算足额的份量。”

彼特说:“这好象有点不合规矩。”

“他在养孩子。”老汉斯点了根只剩一半的香烟,说话的声音有些沉闷。

彼特有些吃惊地抬起头来,道:“什么?他才多大,怎么会要养孩子?”

老汉斯吐出个烟圈,说:“三岁以下的孩子,如果一直喝没有辐射的水,吃干净的东西,对,就是一直吃该死的三级水和食物,那么长大后就不会变异。”

彼特眉毛一挑,道:“老天!我还以为每个人都是要变异的呢。不过你怎么知道这些?”

老汉斯平静地道:“因为我也养过孩子。”

彼特吃了一惊,道:“你可从没说起过这些。他多大了?该有二十岁了吧,老天保佑,他可千万别跟你一样的丑。”

老汉斯笑了笑,道:“那时候我很穷,没办法找到足够多干净的水和吃的。他五岁的时候发生了变异,没有挺过去。”

彼特一时不知该说些什么,沉默一会,才说:“老家伙,抱歉,我不该说这些的。你知道……哦,我这辈子还从来没碰到过一个能生孩子的女人,也就没机会养个孩子。”

老汉斯重重地吸了口烟,望着仓棚外带着渗淡绿色的夜空,道:“伙计,你从来不需要跟我说这些。当初如果不是你,我早就变成腐狼的食物了,公司代理人的位子也轮不到我来坐。”

彼特抱起一个将近五十公斤的给养箱,单腿一撑,跳起一米多高,将给养箱轻轻放在最高的架子上,又挠了挠头,说:“我可不是存心救你。你知道我可是格斗域的高手,那个时候强化防御的能力就已经是二阶了,那头狼王随便怎么样都咬不死我。可是你不一样,象你们这种玩类法术域的软蛋,它一口就能把你的半边屁股给撕下来!”

老汉斯将手中的小半截香烟递给了彼特,拍拍他的肩,道:“伙计,早些睡吧,这么晚了,不会有女人来这里的。”

彼特狠狠吸了口烟,憋在肺里,直到再也忍不住才吐出来。老汉斯已经回到铁屋里去了,只听扑通一声重物坠地的声音,代表着他已经将自己扔在了床上。瘸子彼特从操作台下拖出一只绿漆铁箱,从里面小心翼翼地取出本烂得随时都可能散掉的杂志,借着篝火的光芒,一页一页地翻了起来,鼻息渐渐粗重。

杂志的封面忽然脱落,掉在了地上。封面上那身材火爆的妖艳女人已因年代久远的原因变得有些模糊不清,不过仍然可以看到封面上那醒目的《PLAYBOY》。在封面下边,一行小字标示出了这本杂志的出版日期:1982年2月号。

不管荒野中的流民新来了多少,也无论原来的流民莫明其妙地消失了几何,太阳从来都是照常升起。

男孩和昨天一样,刚好人们都下了矿道时到来,在太阳完全沉没的一刻出矿,挖出的矿石也和昨天一样多,换的东西也一样。惟一不同的是他欠瘸子彼特的钱从五分变成了十分。

一个月后,或许是有足够多的食物吃,或许是男孩的力气见长,每天赚的钱比以前多了一些,于是他欠瘸子彼特的帐一天天减少。

荒野中的生活单调而又重复,一年时光就这样过去了。

在这个时代,能够单调重复地活着,已经是难得的幸福。能够不用和腐狼抢夺食物,也有辐射度不那么强烈的水喝,还有什么可以奢求的呢?至于无聊,那是太过奢侈的话题,只有疯子才会偶尔想想。

最初的时候,流民中还有新来的菜鸟想打男孩的主意,可是他缠满全身的布条吓住了他们。这个年代至少有数十种能够强烈传染,而且无药可治的病,这些病都有一个共同的特征,就是腐烂。许多人都在暗中猜测,在那些布条下面,究竟已经烂成了什么样子,并且打赌他还能活多少天。然而当最大胆的赌徒设下的期限也过了之后,就有四个胆子足够大,而且足够无知的菜鸟在黑夜中尾随着男孩远去。有三个人从此再也没有出现过,回来的那一个则是跟丢了男孩的行踪。第二天一大早,流民们便发现那个人被高高吊在老汉斯屋外的木杆上,那穿黑西装的保镖用那杆双发霰弹枪足足朝他轰了十发,他仍未断气。在如何折磨人方面,黑西装显然颇有天分。

从此之后,流民中的老鸟都知道千万不要打那个男孩的主意。

三年过去了。

男孩挖出的矿石已经是最初的四倍,但需要换的食物也不断增多,所以他从来没有积蓄。老汉斯面上的皱纹更加深了些,瘸子彼特珍藏的那本82年版花花公子的页数也从十五页变成了十一页。

在第五年上,矿坑中能挖出的矿石越来越少,荒野上朴素的幸福也就到了尽头。

在一个黄昏,当他再一次从瘸子彼特那里领到了食物和水后,老汉斯叫住了他。当初的男孩,如今的少年跟着老汉斯进了铁屋。屋子里堆满了杂物,但是里面有一张床,一张真正的、有被褥有枕头的床。这样的一张床足够将老汉斯与所有人区分开来。少年并没有向床多看一眼,而是一直看着墙壁上挂着的一幅手绘地图。地图画得十分粗糙,上面仍留有大片空白,还有一些地方则用红笔标上了醒目的危险字样。

“我们在这里。”老汉斯向地图一指,然后手指一路向西,一直指到标注着猩红危险字样的圆圈才停下来,接着说:“这片地方是喷火蚁的巢穴。这些一米多长的家伙十分难缠,它们不会真的喷火,可是也要格外小心它们喷出的酸液,被沾上了比火烧还要糟糕。最讨厌的地方则是这些家伙从来都是成群出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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