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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心高气傲-第14章

小说: 心高气傲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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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邀请?
  她该拒绝还是。。。。接受?
  一想到晚上要饿着肚子看着lion吃狗粮,安夏晔直说:“好。以后我每天都报道!”
  就这样,安夏晔再次成为一只‘寄居虫’。

☆、心高气傲(十七)

  今天曾施特地向公司请了一天的假,又从衣柜里拿出了一套崭新的黑色西装。
  昨天晚上何叶打电话过来,说秦伯母最终还是不敌病魔,病逝了。
  曾施很遗憾,也很心疼,心疼何叶还有乐乐。
  到底,周让有没有帮助这对可怜的母子?
  因为何叶现在住的地方是租的,并不能放棺材,怕对以后的租客造成影响,所以直接送到了殡仪馆火化了。因为周让的关系,第二天一早,某座山上就多了一块墓碑。
  等曾施爬了几阶阶梯,看到前面一副画面时,就停下了脚步。
  何叶跪倒在地上,抱着自己的儿子乐乐在墓碑前小声抽泣,隔着他们母子两米远处站着周让。
  曾施快步走上去,越过周让靠近何叶与乐乐。看着墓碑上秦伯母的照片,曾施一阵感慨,人啊,终究还是走了。
  “何叶,别哭了,伯母在那边会好好的,哭坏了身子,就对不起伯母了,也对不起孩子。乐乐还需要你照顾呢!”如何安慰?悲伤的时刻自己也经历过。
  何叶哭红了眼,抬首看着曾施,又看了看他身后的周让,最终还是把眼神放到了自己儿子乐乐身上,纤细小巧的手擦了擦乐乐的脸,勉强的笑了出来:“好。人死不能复生。希望我妈妈能在那边好好的继续生活。”
  似是放下一切般,何叶站起身,牵起乐乐的手,对着曾施张扬起一抹淡笑:“曾施哥,好久没吃你做的菜了,回去你做给我和乐乐吃好不好?”
  笑着,却哭了。曾施忍不住用手给何叶擦掉脸上的泪痕,轻声说:“你想吃什么,我就做。走吧,回家吧。”
  气愤有点微妙,曾施转身的一瞬间,只觉得脸上火辣辣的。他知道,自己挨了一拳,铁铮铮的一拳。
  周让皱着眉甩了甩自己握紧的拳头。
  何叶急急拉住了曾施的胳膊,用沙哑的声音质问:“周让,你流氓!”
  周让噙着一抹笑,带点威胁的说:“如果不想他皮开肉绽,断筋断骨,现在,立刻带着你儿子跟我走。”
  何叶用力的拉着曾施,没有说话。
  曾施觉得,何叶应该是怕这个充满危险气息的男人。
  “周让,这几年,何叶很不容易。。。。。”
  “呵,曾先生,不好意思,我女人的事情并不需要你多提醒。”
  周让不喜欢用强的,可遇到了何叶,总是不可避免的会这样,拳头,手脚,几乎无所不用其极。
  何叶手紧紧握住自己儿子乐乐柔软的小手,像是汲取勇气一般:“周让,你走吧,我们从现在开始恩断义绝,不过,还是要谢谢你帮我做了这些,我无以回报。求你忘了我吧。忘了你生命中还有一个我存在。”
  多年前的羁绊缠绕,伤的何止是她。他亦如此。
  那就都放手,都忘却好了。
  一阵风吹过他耳边,周让如嗜血般的笑出了声:“何叶,你觉得可能吗?你觉得我会轻易放过一个偷偷给我生孩子的女人?”
  曾施走上前,与周让保持了一定的距离:“周先生,乐乐毕竟是你的孩子,我希望你能好好照顾他们母子俩。”
  “呵,凭什么?想母凭子贵?抱歉,她何叶永远做不了周家的女主人。”
  何叶越听越想哭,最后,大声的嘶吼起来:“周让,既然这样,那我们就不要再有瓜葛了!”
  “笑话。生了我的血脉,你以为逃得开?”
  。。。。。。。
  孤傲凄冷的山头,曾施握着拳头静静看着一座座墓碑。有些事情不是他能插手的。
  曾施在他们离开半小时后,也下山打的离开了。
  若不是乐乐忽然晕倒,可能刚才的‘战斗’还在继续。
  他看的出,周让对他们母子是有情的。在乐乐刚倒地的瞬间,周让就推了他一把,马上抱起乐乐就往山下走。。。。。。。
  回到家还早。曾施决定去逛下超市。已经入秋了,要买点生活必需品了。
  下楼,正巧看到安夏晔抱着lion迎面而来。
  “大叔,你没上班啊?”
  “嗯,请假了。”
  “去哪儿啊?”
  “超市。”
  安夏晔来了兴趣,以前在国外最喜欢的就是逛超市,一买就买一个星期的零食。外国货吃多了还真是想念国产的零食哦!
  “我也去!”
  “。。。。。。好。”
  “大叔,等等,我把狗狗放到保安那里。”
  “好。”
  然后,就在这时,安夏晔从口袋里掏出一个东西朝曾施扔了过来,稳稳的接住,仔细辨认,这是车钥匙?
  安夏晔一手拉着狗链绳,一手指着停车广场角落那辆粉红色甲壳虫道:“大叔,你先把车开到小区门口吧。”
  让他开车?曾施有点为难。
  “夏小姐,我不会。。。。开车。”
  他没有学过开车。 大学毕业想要学,但是他怕耽误找工作,最后放弃了。而且自己还买了房,每月要还房贷,更是买不起费油钱的汽车。
  安夏晔顿了顿,说:“那大叔等我一下,我把lion安顿下来之后,马上过来。”
  曾施坐在副驾驶上,看着安夏晔稳稳当当的开着车,不免夸赞:“车开的不错。很稳。”
  安夏晔一听,表情自豪。那是,她在国外可是开了几年的车了。自然熟练的。
  前些天才正式把驾照转回了国内,她爸为了讨好她让她回家去特地买了辆符合她形象的甲壳虫送给了她。可惜,安夏晔才不会为了一辆车折腰。
  在英国,是右驾,到了国内,练了好久才熟悉了左驾,还特地花了一天学了交通图。毕竟,国内国外有很大的差别的。不然,撞死了个人,也没资本说自己的老爸是‘李刚’啊!
  安夏晔不敢说话,在中国,尤其在这个城市,车辆太多了,稍不注意就要出事。自己又算是新手,还是安分守己好好开车,再说,车上还有她的‘饭碗’呢!
  在地下车库停好车,安夏晔转悠着手里的车钥匙,说:“别看我长得小,年龄小,驾龄也有小几年了。大叔,你不会开车,我还真要鄙视你呢!”
  曾施关上车门,听到她锁车门的声音,然后笑道:“不一定每个人都要会开车的。也不一定每个人都应该有辆车的。中国十三亿人口人手一辆,岂不再多的车库都停不下了。公交地铁也很不错的。安全,环保。”
  安夏晔撇着嘴‘切’了一句。从地下车库走进超市。
  果然和国外的超市有区别的。安夏晔推着车慢慢的逛着,几乎每个角落都不放过,曾施则是在后面跟着。
  安夏晔两手各拎着一袋薯片,模样可爱的问:“大叔,柠檬味好吃还是黄瓜味好吃?”
  薯片?他看过这方面纪录片,这种东西吃多了致癌,每每祁杏之窝在沙发看电视的时候,就喜欢捧着一袋子家庭分享装吃的起劲,他劝也劝不了。
  “女孩子最好不要吃。”
  “啊?什么意思?那你们男人就能吃了?”什么鬼逻辑,安夏晔直接把两包薯片的都丢进了推车里。
  “新闻有说,薯片,泡面,香肠之类的视频可能致癌,也有可能会造成不孕不育。”
  他,真的有看到过。
  可为什么说到后面,他看着她都有点脸红了呢?
  感觉为了证明曾施是说的假话一般,安夏晔吐了吐舌头又拿了一袋原味的还有一袋红烩味的扔进了推车里。
  “拿这么多?”曾施略皱眉。
  都说了吃多了不好,怎么她就是不听。不让她干什么,她越要干是吗?
  安夏晔用手指把自己眼睑往下拉,然后又对着曾施吐了吐舌头。
  一个鬼脸完毕,才说:“反正我又不和你生孩子,你激动个啥。我爱吃多少就吃多少。”
  这话真的让曾施脸红了。人家女孩子爱吃,他管不着吧?真是惹得一身骚。
  才逛了一半,车子就半满了。
  让曾施刷新世界观的有两件事。
  第一,安夏晔拿了一瓶可口可乐喝了起来,喝完往车里一丢。
  第二,安夏晔竟然不怕冷的拿起一小罐巧克力口味和路雪吃了起来,吃完丢进了车里。
  用安夏晔的话说就是:“姑娘我先上车后补票!”
  曾施只得推着车,跟着她悠哉的逛着。自己的东西倒是一样还没买呢!
  也不知道怎么的,刚要拐进一个货柜,安夏晔就把自己运动服的帽子套到了头上,转身快步走开了,临走时急急的说了句:“大叔,你先逛,我肚子痛,出去上厕所!我等会儿来找你!”
  曾施觉得有点反常,但是又想她刚刚吃了个冷饮,估计闹肚子了。但是,下一秒,他就看见祁杏之挽着安然,安然推着车撞向自己的推车。
  世纪性的一幕。曾施整个人都呆住了。
  她,和安然在一起了?!
  怎么可以?
  但是,又怎么不可以?
  曾经,她选择离自己。
  难道,离婚的原因是,安然?
  “狮子?”祁杏之急忙把手从安然臂弯上抽出,笑着看向曾施。
  安然语气很淡的来了句:“真巧,曾施。”
  城市再小或再大,总会遇到的。
  他们算是和平分手吧,曾施想。所以,再次遇见,不能假装不认识,要笑着面对。
  即使,他还爱她。
  有人说,爱一个人,就是让那个人幸福,不管是谁给这个人幸福。
  “真巧。”曾施尽量用淡定的语气,眼神不敢聚焦到他们身上。
  他们是如此的般配。
  当前夫遇到前妻与前妻的现男友,还真是尴尬。而曾施最多的情绪是失望与不安。
  “曾施,没想到你还爱吃这些东西?”安然看着他推车里半满的零食,笑着说。
  一瞬间,曾施觉得,这事太巧合。如果安夏晔没有肚子不舒服去厕所,可能就会被撞见。。。。。。可现在这一车零食依旧让人产生误会了。
  “狮子,我记得你不爱吃这些东西的。怎么。。。。。”祁杏之隐隐觉得有隐情。
  难道是,他有女朋友了?
  祁杏之瞬间笑容尽失。复又想,她是怎么了,明明他们都离婚了,可自己怎么还在乎这些。
  他呢,看到自己和安然在一起,会怎么想呢?会有什么情绪吗?
  “这么多年了,口味总要变一变的。”曾施临时编了个小谎。
  内心希望的是,夏小叶不要现在回来,或者永远不要回来。
  。。。。。。
  曾施一个人推着车子往生鲜区走去。
  好久没吃鱼了。买了一条鲤鱼。红烧或熬汤。
  买了块豆腐。和鱼一起烧。好吃的。
  又称了点水果。
  曾施在结账的地方微信了夏小叶,可依旧没有收到任何回复。
  电话打了三个才通。
  “夏小叶,你人呢?”曾施想不通,上个厕所要这么久。
  “我。。。。。我在外面的肯德基。。。。。上厕所。”而其实,安夏晔此时正在啃鸡腿吃薯条。
  “好吧。我先结账,你在那里等我吧。”
  “好。大叔你快来,我请你。。。。吃薯条!”
  “不用了。先挂了。”
  等曾施拎着两大袋子东西进来的时候,安夏晔赶忙眼疾手快的换了个桌子,不然要是他看见满桌子的吃的,肯定会怀疑。
  看着安夏晔皱着眉用手捂着肚子,曾施快步的走到那个角落。
  “你没事吧?”曾施把东西往桌子上一放。
  安夏晔演戏自赞不错,于是更加卖力,又哎哟哎哟了两声。
  “没事,可能吃坏肚子了。我们回去吧?”
  “好。不过,你这样,应该不能开车了。我们打车回去吧。”
  不能开车!安夏晔醉了。她可不要把自己的车放在这里。
  于是,舒展了眉头,揉了揉肚子道:“大叔,你去给我买杯热牛奶吧。喝了估计就好了,我经常胃痛。我不舍得。。。把车留在这里。”
  于是,在喝完一杯热牛奶五分钟后,安夏晔‘奇迹’般的好了。
  而坐在副驾驶的曾施则依旧有点担心:“要是肚子痛,你就说。人比车重要。”
  啧啧,多暖心。安夏晔都快受不了这种程度的关心了。想,这祁杏之真是有眼不识泰山,竟然把这么好一个老公给扔了。
  停在斑马线前等绿灯。
  手指在方向盘上敲着,试探的问:“大叔,刚我走的时候,你是不是撞倒人了?”
  不免回想,又是记忆的痛点。
  “嗯。撞倒了。”还是撞倒了自己的前妻。
  真是。。。有够扯有够。。。凑巧的。
  “我走的时候,看到是个美女呢,怎么样?是不是有艳遇?哈哈?”
  其实,她当时也就只是跑到了不远处而已,怕安然和祁杏之发现,才直接出了超市然后去了肯德基。太饿了才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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