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宋日月记-第12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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轮廓,面皮亦较他粉嫩,但那鹰勾的勺鼻、倔薄的嘴唇、炽慧的眉宇,无一不似热血少年时代的自己。
在这一闪念浓缩的毫息之间,他的铁兜鍪被一枪刺中,翻滚而飞,头部毫无保护地暴露在空气中,生出初生婴儿般的不安全感。他晓得自己败了,杨再兴那一枪只要向下一寸,他的脸就变成了血窟窿,不知道是不是岳楚的那一声改变了结果。
他挥手止住身后涌来的亲卫军,心如死灰,得了三大武林顶尖高手助力而功成的他,竟不敌杨再兴的一招,而当日教尊姐姐与岳飞战个势均力敌,是杨再兴太强,还是自己太弱?他呕心沥血创出的混沌大法加上刁钻怪异的行者棍如此不堪一击,上再多的兄弟也是送死。
他却不知杨再兴心头的震骇绝不亚于他,停枪打量着他,放眼天下,接下这一枪而毫发无伤的除了岳飞就是这小子了,这看似平常的一枪乃杨再兴身经百战的精粹,非见血不归,当日在游寇曹成部时正是以这一枪杀了岳飞之弟岳翻,正所谓“没有杀人意,不作沙场行”,这一枪既出,不要说岳楚、即便是杨再兴自己也无法改变枪的去势,他能挺过来凭的还是他的实力。
但所有人包括他自己皆以为他根本不是杨再兴的对手,尘起蹄疾,一骑横出,岳楚插入两人之间,转身挡住杨再兴的枪,粉面苍白:“姓杨的,放过他……”
杨再兴却似当岳楚透明的一般,以枪指天,发出雷鸣般的挑战:“明日,我看你良心未泯,你部对我军将士手下留情,焉能逃过我目,你又挡住我这必杀之枪,凭这两点,足以当得起三姑娘倾心!明日,我俩阵前决胜……”
他怎能再依靠一个女子苟活,在身后默默注视的部下面前,他可以输人,决不能输心,亦不看岳楚,以棍指天,接受挑战。
已列阵停当的双方将士俱擂鼓呐喊助威,达成了以大将决胜负的冷兵器战场规则之默契,这种中国人特别钟爱的战场潜规则反映了这个以中庸、谦虚出名的民族的另一面——骨子里对个人力量的崇拜。
与这阵前气氛极不相称的岳楚痴痴看着这两个视自己若无物的男人:一个是她倾心之人,一个是倾心于她之人,他俩有很多的相似之处,也是她心中不可接受的痛:一个做了金贼,一个则是杀兄仇人,上天为什么安排这两个男人出现在她的生命中?岳楚凄楚欲碎之情形于颜表。
年轻的杨再兴首先出现了情绪波动,心疼地瞥了岳楚一眼,忽然下了什么决心一般,以只有他们三人才能听到的声音道:“明日,我同时跟你赌一把,你若胜,我凭你处置,你若败,我保你全军而退,只要答应我一件事……”
他亦不由心疼地瞅了一下岳楚,直觉此事跟她有关,心道自己必败无疑,莫非杨再兴以此逼他绝了岳楚之情,他能感觉到杨再兴对岳楚的爱,牛皋嘴里最恨他这个负心汉的杨兄弟一定就是杨再兴,其实他一见面,就觉得杨再兴比他更般配岳楚,而且杨再兴的条件又如此诱人,他心里酸酸道:何须再赌,我答应就是……
不期杨再兴大出意料道:“明日,你若败了,就答应我,带三姑娘一起走,无论宋金伪齐、无论海角天涯,都不可相负!”
两军的如雷战鼓仿佛远自天外,他面容大震,自己看错了杨再兴,比自己更配岳楚的确实是杨再兴,爱是无私的,给爱人想要的幸福才是最深最真的爱,只是如杨再兴所要求,岳楚跟着身份尴尬、背景复杂的他会有幸福么?
自见面后一直试图表现坚强的岳楚的心堤渐决,娇音略嘶:“杨再兴,你是俺甚么人,俺的事与你何干?”
杨再兴亦正视岳楚,钢铁般的眼神闪出无限柔情:“三姑娘,你忘不了他的,两年来你在大营郁郁寡欢,怎么掩饰也无用,族国之争是男子的事,女子大可不必计较,无论明日身在何处,只要他对你好就足矣。我杨再兴从不把赵构小儿放在眼里,只是服岳大哥才归顺大宋。我今观明日,感觉此等人物绝非久羁于金之人,或许你看错了他,或许天下人都看错了他……”
知音啊,知音!若非在两军阵前,他几乎要下马拥抱杨再兴,想不到第一次见面,杨再兴就能将他看的如此之透,唯一的解释就是他俩是同一类的人,所以才心意相通。
心堤崩溃的岳楚已是泪水涟涟,她的内心竟是由另一个男子读懂,这个夺去她芳心的小子一别之后就像忘了她,安心做他的金国郡马去了……
他看着梨花带雨的岳楚,生出无比的愧疚与自责:老子为什么要赌输了才带你走,为什么不能主动带你走?随即气馁:老子不能,因为你是岳飞的妹妹,我不能让大英雄的名声蒙上任何的污点;还有因为我已有了楚月、有了儿子……
他发现自己不能的原因实在太多,心中忽然冒出另一个声音:爱一个人,需要理由么?他随即冷笑道:“杨再兴,我的事与你何干?要不我俩这样赌:我输了,听你处置;你若输了,就带她走!”
他话一出口就后悔了,不敢想象这赌气的话对岳楚的伤害会有多大,岳楚终于哭出声来:“你们两个混蛋,把俺当甚么了?”
岳楚说着一剑抹向脖子!“小月!”、“三姑娘!”——他与杨再兴齐齐惊呼,一枪一棍同时挥出,“铛”的一声,杨再兴的枪磕飞了岳楚的剑,他的棍同时落到她头上,“扑通”,被敲晕的岳楚落下马。
杨再兴的龙目几乎喷出火来,挺枪就刺:“混蛋,看枪!”
他不敢看对方的眼睛,硬着头皮举棍应战。岳家军早有兵士上前抢回岳楚,两军决胜的大将之战拉开序幕。
双方山喊动地,他这个混蛋在战与爱的较量上连输两阵,气势大弱,在心理上已输了,只剩下招架的份。
不到两个回合,杨再兴一个错马,回身一枪,挑飞了他的棍,他的视线绝望地追随着高高划过的棍的弧线,正好看到空中的一个黑影,蓦然灵光一闪,嘴里发出呼哨。
杨再兴与岳家军上下皆难以置信地看着这一幕:一头巨鹰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自天上掠下,带起明日,在半空中接住了飞出的棍。
杨再兴愤怒地抬起头:“混蛋,下来再战!”
他在空中喘息着,本能地想耍赖皮,就此指挥大军撤退,也不算输。往下一扫,却看到地面上海州戍军数千将士一双双满含期翼的眼睛,他这个总是出奇的主帅在部下们的心中已近一个神,每每败中求胜、败中求生,他不能打击他们的信心,只是他对自己已经没有信心了。
“混沌大法已晋第四步,缘何失去信心?”心中又冒出那个声音,他以为是另一个自己和自己对话,反问,“为何我的不杀之气,在对方面前有无所遁形之感?”
“不杀之气称得上前无古人,只是尚欠火候,对付寻常武者当无问题,对付一个身经百战的沙场战将,却要看临阵发挥。岂不闻上一次沙场,抵一甲子功,江湖武者之气,实为一时之气,乘势而生,你之混沌之气,虽至‘天地日月,至阴至阳’的忘我境界,但却是小天地、小日月,与百战之将的战气相比,诚若一夜洪水与江河长流,百战战气成于大天地、大日月,浩然长存,你的一时之气,何以相制?”
“那我岂不毫无机会,又何来信心?”
“所谓不可说,不可说,一说便是错!‘不杀’真义便在此,单凭两字怎服人?何为‘不杀’,何为‘忘物’、何为‘忘我’?何须忘,‘无杀’、‘无物’、‘无我’才是。于千军万马中,我身如尘,我心如宇,无我者无敌!”
“我身如尘,我心如宇,无我者无敌!”他默念着这句话,灵知大开,通贯天地,俯视下方的无数旌甲人马,皆若尘埃,蓦然一声清啸,脱离鹰爪而下,身棍合一,风车般地砸向杨再兴。
“哐!”一声,杨再兴的头盔变成碎片,露出了刀削般的国字脸,两人扯平了。岳家军将士惊呼闷滚入地,海州戍军上下喝彩翻天,他翻回马上,目露晶芒,向杨再兴微笑道:“杨将军,承让!”
杨再兴桀骜地一甩散开的长发,由衷赞道:“好棍法!”
他找到了制胜法宝,连续借鹰力腾空飞击,杨再兴仰天迎战,一杆大枪左支右挡,毫无惧色,只是战位吃亏太甚,渐落下风。
他再次腾空,将混沌之气蓄到极致,欲发动必胜一击,忽然神鹰大灰一声惨鸣,松爪而落,他随之落下,尚未准备充分的身形慌忙打开,扑向杨再兴,却是乱了棍法,被杨再兴横枪接住,“咔嚓”一声,那根跟随他日久的金镶玉竹棍断成数截,他身法亦乱,翻不回坐骑,直落下地,“轰”,尘土飞扬,他狠狠地栽在草地上,大灰也同时落在他身边,一支羽箭穿过它的翅膀。
他不甘地抬起头,锋利的枪尖已指在他的头上,他的目光越过杨再兴座下的马腿望向岳家军阵营,不知何时醒来的岳楚握着一把长弓,咬着嘴唇呆呆地看向这里,他等死地闭上双眼,杨再兴的声音铿铿掷下:“明日,你赢了!”
第七十四章超人
大灰开始下降,进入一团巨大的低空云层,云意似淡实浓,如同当日射出那一箭之后的岳楚的凄切眼神,他不由穿心一痛,或许这是他与她的最好结局了——一箭终情。
穿过云层,下方就是圣军三大海上根基之一——“人间桃源”的坞堡,顿时一片盈盈波光扑入眼帘,乍一看会以为是大海反光,他却知乃在此集结的圣军之盔甲反光。
“儿郎们,我来也!”沸腾的人声冲耳而来,他振起精神一声长啸,将手中竹棍舞出万道金光——与杨再兴断棍一战后将竹棍首尾加箍了两道金钢圈——成为名副其实的“金镶玉”竹棍,披大灰乘风而下。
五千海上圣军仰望天神般降临的主帅,发出海啸般欢呼:“大圣!明日大圣!”
夹在其中的一个清脆的少年嗓音破众而出:“爹爹!”
“儿子?”他意外大喜,举手齐眉望下去,便见川原正中的一座高台上,忽里赤、牛文携一个海黑海黑的俊娃娃翘首相迎,正是八岁的儿子完颜笑。
大灰如一团乌云般落下,贴近大地时,他翻出一串跟头,正落在高台上,儿子早扑将上来,父子相逢,主帅归位,坞堡顿成欢乐之堡,看不出一丝兵戈之气。
夜色降临,喧腾一天的坞堡依旧灯火通明,十艘大海船不停地运送登陆会合陆上圣军的大军与辎重,已运送大半。
一直忙个不停的他终于得了空,与儿子爬上一个可以看到海湾的高坡上,就地躺下,重复着儿子小时最喜欢的游戏——数星星,一面用海州话问:“笑儿,你娘怎舍得放你出来的?”
儿子躺在他的臂弯中,夹着女真话附耳笑道:“爹爹不是要和俺娘大婚么?她整天价忙着和岛上的七大姑、八大姨讨教海州人怎么带亲呢,说还要我压床,人家都这么大人了,可不丢死人,得空就溜出来了。”
他疼爱地拧了一把儿子的脸:“臭小臼子,原来是偷跑出来的,你娘又要生气了。对了,爹爹教你的那些简字练得怎样了?”
儿子亲热拍他的头:“当然在练,不过那些字真的好怪,跟牛夫子、马夫子教的大不一样,爹爹还让守密,连俺娘都不让晓得,到底为甚么,而且这些字也好像派不上用场?”
他望着繁星点点的夜空,微笑道:“笑儿,这可是咱爷俩之间的秘密,记住,爹爹教你的每样东西都有用场,你看天上的这些星星,它们像甚么,又是甚么?”
儿子好奇地眨着眼:“它们啊,像萤火虫呗,是一个个神仙的化身。”
“儿子,还记得爹爹上次告诉你:先贤们把我们脚下的地称为方的,头上的天称为圆的,却是错的,我们脚下的地其实是圆的,可以叫它‘地球’。”
“记得,我上次跟水牛他们争论还被他们笑哩!哎呀,说漏嘴了……”
“臭小臼子,又忘了爹爹的叮嘱,这就是让你守密的原因了,你现在还小,可以童言无忌,要是长大了还这样说,别人会以为你是痴子的,因为爹爹教你的,都是别人无法理解的东西,包括你娘。”
“那爹爹又怎么知道这些东西?”
“笑儿,再记住这一句话:‘真理掌握在少数人手里。’有些事,到你明白的时候自然就明白。其实这些星星啊,都是和地球差不多的东西,它们中大的比地球大很多,小的比地球小很小,神仙么,倒不一定有,但爹爹相信,这些星星中,一定有一些存在像人一样的生物。”
“像人一样的生物?不就是神仙么。”
“不是像人一样的神仙,其实爹爹的用词不妥当,它们应该是跟人完全不同的存在,或许都不算甚么生物,严格地讲,只能叫它们‘非人’。”
“孩儿不懂。”
“打个比方,笑儿,如果你一直生活在大海上,从未见过陆地,那你会以为大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