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你而生-第16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妈的他又不是智障!
程遇龇了下牙,把烟一掐,调转车头绝尘而去。
…
孟越在老宅待了大半月,期间还算平静,只有孟泽晴来找过一次茬。
她身上皮肤过敏,红肿了一片,直接就跑到孟越面前让她把手里的猫扔出去,说是自己不能沾动物的皮毛。孟越也不知她是不是真的过敏,只说了从没让来福跑出来过,她的皮肤问题跟它没关系。
她清清淡淡的语气惹怒了孟泽晴,红着眼上前就要去赶猫。孟越眼疾手快,一把攥住她的手腕往墙上一抵——她练过几招防身术,轻轻松松就把孟泽晴给制住了。
“你不是过敏吗?最好别碰它。” 她冷着声音。
孟泽晴咬牙切齿,挣了两下,“放开。”
孟越加重了几分力气,她就脸色倏变,直起一条腿踢过去。人没踢到,孟越及时地松了她的手,退开几步。
“我不想跟你吵,你最好安分一点。”她抱起地上的来福转身就走。
背后安安静静,猫叫的声音便显得格外清晰。
孟泽晴气得不清,喘着粗气想压下怒火,但一看到楼梯处那人泰然的身影就怎么也忍不住了。
她讥诮地低嗤:“野种养野猫……”
一字一顿被咬出来的句子,充满狠戾。声音不大,但也足以另前面的人脚步顿住。
她垂下眼,面无表情,只当什么都没听到,步履稳健地继续往楼下走。
这件事之后孟泽晴就耐不住了,总是含沙射影地挤兑孟越,只在父亲面前才会收敛一点。
她闹她的,孟越过自己的,依旧每天待在房里逗逗猫,写写歌,顺便熟悉剧本。
距离进组的日子没几天了,孟越虽说是出道了五年的当红艺人,但她一直是以歌手的身份活动,偶尔接广告代言。之前除了拍过自己的MV,在演戏方面一点经验也没有,完全就是个新人。所以陈笙特地交代过她,去了剧组要好好表现,毕竟她担任的是女主角,要是太过怠慢,哪怕她人气再高,上映的时候也难保不会被网友喷得面目全非。
眼看着就要去剧组了,孟越却突然伤起神来——来福交给谁照顾?不能带进剧组,她是去工作的。留在孟家肯定是不行,孟泽晴那么恨她,等她回来的时候说不定就连猫毛都看不到了。放自己公寓也不妥当,因为没有人照顾。
她想了一圈,她似乎真的没有什么朋友可以托付……
她有些出神地收拾着行李,蓦地看到桌子上摆着的牛皮纸袋,里边儿的手机她还没来得及拿给艾琳。
孟越想了想,拿定了主意。
那个男人应该不会虐猫吧?她这么想着,手已经去摸放在一旁的手机了。
翻到电话本,他的号码还是标记的“王婶”,她忘了改过来。
手指悬在屏幕上,停顿了两秒。
“来福,”她侧头唤着地上的小猫儿。
它很配合地应了一声:“喵——”
“你去他那里待一段时间好不好?”她眨眨眼,“就是……那天找到你的那个人……”
“喵——”它自然听不懂,只觉得孟越的神情有些迷惘,就上前蹭了蹭她。
脚踝一片轻柔,像被羽毛擦过。她不想了,手指点下去,整个大拇指都贴在那串号码上。
拨出去了。
那边响了好几声才接起来。
“嗯?”声音懒懒的,又低沉暗哑,带着鼻音,像没睡醒的样子。
孟越颤了颤,不确定他知不知道打电话的人是自己。
“程……遇?”
“嗯。”
“是我,”她又加一句,“我是孟越。”
“我知道。”依旧懒懒的语气。
她拿下手机看了眼时间,九点半。
“我是不是打扰你休息了?”
那边似乎笑了一声,“是啊。”
“……”
“那你继续睡,我等会儿再打吧……”
“醒都醒了还睡什么,说吧。”电话那头一阵悉悉索索的细碎声,像是从床上坐了起来。
孟越缓了缓,慢慢说道:“你今天有时间出来一趟吗?我要进……我想请你吃个饭。”
“请我吃饭?”程遇像听到了什么好笑的事。
明明他不在她面前,但只听着那上扬的戏谑语调她就觉得有点窘。
“嗯……我想答谢你之前帮过我那么多次,顺便……”
“顺便什么?”
她沉一口气,用平静的语调说:“顺便还有一件事想拜托你。”
程遇握着手机,转头看了看房间,昨晚窗帘没拉完,此时一大片阳光照射进来,晃得他忍不住眯起了眼。
今天天晴,有微风,气温在14℃左右。嗯,是个出行的好天气。
他笑了笑,“行啊,几点?”
“唔……”她思索了一会儿,“十一点吧,吃午餐?”
“嗯,老地方见。”
“嗯,好……”
孟越挂了电话,脸有些烫,他那句话让她感觉有点微妙——老地方见。
老地方。一个隐秘又有点亲昵的词。
第20章 Chapter20
对于公众人物来说,白天出门和晚上出门区别还是很大的,这意味着孟越的“防偷拍”装备又得加强了。她拿了一条又长又厚的围巾,三两圈绕在脖子上,遮住小半张脸。好在还是冬季,穿得多一点也无可厚非。
她收拾完行李才出门,时间不早不晚,从孟宅出来没几步就看见了程遇的车。
孟越把围巾再往上拉了一把,怀里抱着一只小花猫,她脚速快,走路像带着风。
还差几步到的时候,程遇突然开车下门,绕到另一头替她拉开了车门。
这突如其来的绅士举动令她惊讶,不由地歪头打量他。
“别太感动。”语调上扬,字里行间透露着浓浓的“施舍”。
“……”她在心里翻白眼:江山易改,本性难移。
程遇:“去哪儿?”
孟越:“是我请你,你做决定就好。”
他看她一眼,瞧见她遮得严严实实的脖子和脸,以及臂弯上趴着的小猫——来福大概还记得他的“暴行”,在他看过来的时候直往孟越怀里缩。
程遇笑了笑说:“行。”
考虑到她的身份不方便,他这次特地选了家人少环境也清净的餐厅。猫狗不能带进去,孟越只好把来福留在车里。
这是一家口味偏江浙地区的餐厅,店里有隐隐的乐曲绕梁,灯光熠熠,干净简洁,几扇白色的雕花屏障分割出整个餐厅的布局,装潢上甚为雅致。
两人挑了间雅间入座,由程遇点菜。不知是有意照顾她还是无意为之,几道清甜口味的菜,还多点了两份蓝莓山芋。
他翻着菜单,“还要什么吗?”
孟越摇了摇头,又想到他可能没看见,就说:“我OK。”
等菜的间隙她忍不住多打量了他几眼,恰好视线被捕捉到。
程遇眼带促狭,神情莫名有些痞气,“看什么?”
对面的人抿了下嘴唇,问道:“你今天心情很好?”
“还行,怎么?”
“没什么……”她肯定不能说“感觉你今天无故献殷勤”……
“不是说有事要拜托我?”程遇食指搭在桌子上,很随意地点了两下。
“唔……是这样的,”她斟酌道,“程先生……”
“叫我程遇。”他的声音忽然间降了几个调,深沉又低缓,像饱含无数情绪。
“什么?”孟越猝然抬头,怀疑自己出现幻听。
“之前不是还喊得挺顺口?”程遇就那么微眯着眼看她,不放过一丝一毫细微的表情变化。
果不其然就看见她皱着眉,但这次倒是没有理会他的故意撩拨,顿了顿继续说道:“两天后我要去剧组,可能会有近两个月的时间不能回绥城。猫……没有人可以托付,我想,能不能拜托你,帮我照看两个月。”
她说完了,坦然地和他对视。
程遇叩着桌子,两人安安静静地对视,空气都像凝固了,只听得到包厢外若有似无的音乐声。
几秒后,他问:“拍电影?”
“你知道?”
他只笑,不答反问:“在哪儿拍?”
孟越想了想才明白,他身边有个跟前赶后的杜航宇,他知道也不稀奇。
“这是我的工作,我好像没必要跟你汇报吧?”
“哦?”程遇抱着肩,懒懒地笑看着她,“我怎么知道,你会不会扔下猫就不管了?”
——“我怎么知道你会不会一走了之?酒吧里人那么多,我就是想找也找不到吧。”
一如当初熟悉的言语,他的神情几乎都没有改变。
孟越心里一咯噔,探究地看了他许久,最后还是败下阵来,“西雅图。”
“什么电影?”他挑眉。
“……”他一步步挖好坑,就等着她乖乖往下跳。
“爱情吧。”她竟莫名地觉得羞于启齿。
“哦——”程遇点点头,声音转了几个弯儿,“嗯,好好拍。”
他语带调笑,鼓励是假,揶揄为真,孟越一时无话。
正好服务员来上菜,气氛胶着,相比刚进来时尴尬许多。她不由地多看了他们几眼,当然也认出了孟越。
“两位慢用。”她礼貌地笑着,视线不着痕迹地在两人之间打了个转,然后默默退出去。
一顿饭没吃多久,饭桌上也挺安静。孟越拿勺子戳着小碟子里的蓝莓山芋,想起自己这两天就要走了,犹豫了一会儿还是觉得有些事该问问他。
她放下勺子,喊了他一声:“程遇。”
“嗯?”
“我听王婶说,木樵县的雪景很好看……”该死!想说的明明不是这句。
她几不可察地咬了下嘴唇,本来就不善交际,有些话就更说不出口了。
程遇很配合地回应道:“是好看。”
她默然,一时竟不知道要怎么接下去。孟泽宴说最好过年之前就搞定这件事,现如今离过年都不到一个月了……
程遇就那么看着她欲言又止,柳眉微蹙,眉心皱起细小的纹路,天人纠结一番后讷讷地说:“有机会我也去看看。”
他笑:“嗯,行啊,牧场下雪的时候更美。”
话音一落,孟越差点以为他知道自己想问什么了,抬头一看,他却还是神态自若,瞧不出别的情绪。
他看了眼她的碗碟,“现在走?”
“唔……好啊。”孟越重新戴好围巾和墨镜跟在他身后出去。
出门的时候难免被人多打量几眼,程遇侧过身体,帮她遮住多余的视线。
上了车,他问:“想去哪儿?”
“嗯?不是送我回去吗?”她诧异地转头,眼睛瞪大,带着一点点茫然。
他瞥她一眼,“你不是要走了?帮你践个行。”
他又说:“坐稳了。”
等孟越意识到他要干什么的时候,车子已经飞快地飚了出去。
两人还在对话的时候,程遇就驶过了人。流聚集区,眼下上了高速,他开始肆无忌惮。
他感受速度,驾车的时候总要开着窗,无论窗外是不是北风呼啸。油门踩到底,无论前方是否有河流山川。他平视前方,额前的碎发也随风舞动,一只手随意地搭在窗沿边。那手并不白,麦色的肌肤,掌肉结实,经络明晰,一条条布在手背上,像凸起的粗蟒。
忽尔,另一只细嫩的手覆上来,十指纤纤,似乎不沾阳春。
她攥住那粗粝的手腕,连同衣袖一起,黑白对比,异常分明。那腕子粗壮,她只能勉强握住,手心一片灼热,勃发的力量在跳动。
程遇垂眸,看向两只手的交。合处,他的壮实,她的纤细。
他微微挑眉,那只手掌的力度也不小。
孟越咬着牙,一字一顿,“你——停——车——”
他望着她紧绷的脸笑道:“高速,你让我停车?”
“程遇!”
他笑得更开心了。
“恼什么,很快就到了。”
确如他所说,以这种速度很快就到了……
绥城说大不大,说小也不小,在这里生活了十几年的孟越总有没来过的地方。而那些无人知晓的犄角旮旯,往往有着更为惊艳的景色。
车子停在一处荒无人烟的草滩,遍地都是枯黄的杂草,远一点有大片的芦苇丛,花期已过,只剩碎屑飞扬。
“到了。”他说。
下了车,两人走进芦苇丛,浅麻色的芦苇足有一米高,还未抽新芽,秃秃的样子像光杆司令。
孟越站进去只露出半个身子,早被风吹乱的头发散开来,披在肩膀上,竟和那芦苇秆差不多颜色。要不是围了条显眼的红色围巾,怕是就要融为一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