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A电子书 > 言情电子书 > 三千梦 >

第8章

三千梦-第8章

小说: 三千梦 字数: 每页40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年幼的时候,她就知道是这块玉选中了她作为下一任千影楼的主人。
  十几年来,她学文习武,丝毫没有松懈,也曾跟着师傅踏足江湖,历经生关死劫,体会人生百态,十几岁的心早已像是一潭死水一般,沉静无波了。将近两年的自由自在,是独独属于她的时间,接过此玉,从此将被束缚住所有。千影之主,岂有容易?
  玄尘子叹了口气,“你可以去找你的家人。当年我在广陵城中将你带回来的,你可以去看看。”
  “随缘吧。”楚歌没有在意,“徒儿外出一年多,一向不沾惹江湖事,此次再出无尘谷,徒儿的手想必要染上鲜血了。”
  千影楼,如今江湖早已很少有人知道它的名号,千影传说,已葬在三百年前。而千影楼,就宛如影子一般,它会消失,可是一直存在,从未远离。千影楼,深藏莫测,挥手间可覆天下,如此强大的力量,即使不为世人所知,可是在于皇族却是知晓的。
  三百来,千影楼与皇族的牵扯向来是藕断丝连。当初建立千影楼,是为乱世择一明主,而今太平天下,千影宗旨,便是护国护民。而作为千影楼主,最重要的事就是和朝廷周旋,彼此井水不犯河水,相互利用,互相防备。隶属于千影楼的江湖组织,甚至是朝廷官员,商贾百姓有很多,千影楼楼主之下位高权重的还有四个人。
  分别是千影楼中,掌管江湖事务的武阁阁主,掌管朝廷事务的文阁阁主,掌管财富运作的宝阁阁主。楚歌继任千影楼主,自然也不是轻易。武功、文才、人品等等皆要绝然出众,更要通过千影楼十重考验,这些考验,楚歌在十六岁时已经可以完成,所以才获得两年自由的时间,十八岁时才正式继任千影楼主。而继任后的第一个任务,便是用最明正言顺的方法,结交武阁阁主,简单来说,就是名扬江湖。
  

  ☆、沧海踏梦归(2)

  踏入冬季,细雪飘扬,沧越武林倒是出了一件盛事。五派之一长英柳家,将要举行一场赏花会,所赏的花是茶花。长英柳家栽种茶花素来有名,其中更有难得一遇的珍品,十八学士。
  十八学士又有三种,分为红、白、粉三种颜色,其中以白色为尊,十分名贵,为了皇宫内院中有,就只有长英柳家了。而这一场赏花会,就安排在春冬交际之时,正直茶花花开。
  赏花是一事,更重要的是这次的赏花会,是汇集长英柳家、律空白家、挽薇云家,三派所召集的一场赏花会。三派聚合,号召力自然不在话下,江湖少侠,名门公子,谁不想争得江湖一席之地,若能入了这三派掌门之眼,说不定就此平步青云了。长英柳家处于沧越南方临州城,一时间,去往临州城的人是络绎不绝。
  官道上,一辆华丽的马车缓行着,单单是拉车的便是四匹毛色整齐如一的骏马。马车雕琢精致花纹,宽大的车厢,占了一大半的道路。赶车的是一个看着就伟岸有力的灰衣大汉,旁边还坐着一个奴仆打扮的少年,正打着瞌睡。
  车内铺着柔软的纯白色的羊毛毯子,中间摆着一条长的梨木桌柜,将车厢一分为二,两侧软垫随意摆放,让人可以舒适的躺在上面。此时,车厢里侧躺着一个金冠锦衣的男子,紧闭着眼正酣睡着。右边侧,一个红衣男子盘坐着,也闭着眼,也不知是休息还是练功。左边一个绿衣女子正抱着一本书看的津津有味,不时拿起桌上的糕点吃,马车里很是安静。
  这一行人,正是锦翎坊坊主叶长欢、红衣客和苏旖霞。叶长欢流连花丛,却至今未娶,苏娟甚是着急,听说长英盛事,当下就让叶长欢出门,顺便给她带个媳妇回来最是好。而红衣客自然跟着出门,苏旖霞倒是跟着要看热闹的。
  临州城也有锦翎坊的产业,叶长欢要来的消息传来,这里主事的人已经命人打扫干净叶家名下的清波阁。一入临州城,叶长欢随即住了进去。
  才休息了半天,苏旖霞就吵着要上街逛逛,叶长欢和红衣客只得陪着她去。此时已经是傍晚,冬寒乍暖,街上行人来来往往,酒楼饭馆更是人满为患。
  苏旖霞四处乱晃,“这临州城比起汨罗城也没差到哪去嘛。”
  叶长欢一双眼滑溜溜看着街上的女子,“临州城也是个大地方,有什么好奇怪的。你别乱跑,小心被捡走。”
  “我又不是小孩子。你才被捡走呢。”苏旖霞扮了个鬼脸,吐了吐舌头。
  红衣客只是跟在两人身后,一身冷意,行人都很自动的避开他。一个小女孩突然跑了过来,一下子撞到红衣客身上,倒在地上,没来得及哭,她的母亲已经匆忙上前抱起她,“失礼了。”抱着女儿赶紧离开。
  红衣客也没反应,只是下意识的摸了摸腰间,那里挂着一个扇袋。
  叶长欢自然注意到了,“这把扇子也做好一年多,只是扇子的主人却不知在哪里?”扇子的主人指的自然是楚歌了。
  不等红衣客开口,叶长欢继续说着,“也奇怪。那么一个出彩的人,查来查去,竟然没有一丝痕迹。”这件事确实是不寻常的。
  “总会遇到的。”红衣客回了一句。当年戏言,他放在心上,认认真真做了这般扇子,可是留在身上这么久,却还没能送出去。那个人,如今是在何处呢?
  长街那头,走来一个蓝衣文士,观其面容,端正英姿,再看一眼,分明贵气十足。一身文士打扮,却无酸腐气息。
  叶长欢远远看见,眉轻挑,人已迎上前,“风公子,别来无恙?”一脸笑容。
  那文士看着叶长欢也一笑,“原来是叶坊主,久违久违。”
  “风公子也是来这长英赏花会吗?”叶长欢攀谈着。
  “是啊。一路过来,觉得有趣,就来看看。”文士答到,“坊主也是好兴致。这两位是?”
  “哦,这是长欢表妹,姓苏,这是红衣客。”叶长欢介绍了一下。
  文士点了点头,“在下风玉。”风玉、凤玉,当今皇帝之弟,御赐玉清王,真名便是凤清,这微服游玩,倒是一个太平王爷。
  凤清当下正准备告辞,长街上一骑缓缓而来,惹得行人纷纷避开。白色骏马上,楚歌一身淡紫长衫,外披着白色长袍,宽宽衣袖,随风轻摆。长发用紫带束起,面容如玉,眼眸清澈,双唇微微勾起浅浅的弧度,似笑非笑,很轻很柔,像是这暖阳春风一般。
  “神仙哥哥!”苏旖霞已经惊喜出声。叶长欢和红衣客也是颇为欢喜,想不到刚提起人,这人就出现了。一年多不见,那疏离不可侵犯的感觉似乎消散了很多,这一分的如沐春风微笑恰到好处。
  楚歌抬眼看来,唇角笑意更浓,下了马,“原来是你们。叶坊主,红大侠,苏小姐。”语声轻缓,略带疲倦。
  苏旖霞一双眼睛晶亮,“神仙哥哥,你也来参加这里的赏花会吗?”楚歌依旧笑着,点了点头,“怎么还叫我神仙哥哥?不如称我楚大哥可好?”
  “好。楚大哥。”苏旖霞从善如流,立即改口。
  叶长欢打量了一下楚歌,“看你应该也是刚来,不如住到我那里。最近这客栈可没有空地。”不说其他,先把人留下要紧。
  楚歌很是爽快的接受,“好,那就多谢坊主了。”转眼看着凤清,“这位公子是?”
  凤清早已就楚歌从头到脚打量了一遍,当下是开口,“在下风玉,不知阁下是?”
  “在下楚歌。”楚歌含笑道。
  “风公子不如也到寒舍暂住?”叶长欢建议。
  凤清摆了下手,“不用麻烦了。我还要四处看看。住的地方已经安排好了。我们赏花会再见吧。”当下告辞离去,走出数步,却又回头看了看楚歌,这个人,一见,竟然有些熟悉的感觉。
  “那我们回去吧。楚大哥一路过来,一定是累了。”苏旖霞看着楚歌,很是细心的模样。叶长欢已是逛累了,自然是同意的。
  红衣客看着楚歌,一年多不见,他长高了不少,更显得身姿挺拔,风度翩翩,这贵公子的模样不知羡煞了多少人。

  ☆、沧海踏梦归(3)

  清波阁,叶长欢急急让下人去备下美酒佳肴,说是久别重逢,要好好相聚。侍女先奉上一杯清茶,几人围着桌子坐着闲谈,苏旖霞坐在楚歌身边,很是亲热的模样,“楚大哥,你既然来了,可要多留些日子。”
  叶长欢低低一笑,“这赏花会,不止茶花国色,也有美人绝色,兴许你楚大哥一来就不走了。”
  楚歌倒是很配合的点头,“坊主说的是。若有美人,也就不走了。”
  苏旖霞的表情瞬间有些懵懂,惹得楚歌低头一笑,抿着的唇线弯起,眼波微转,风华万千。忽而抬头平视前方,神色有些严肃,满腔意气风发,“男儿志在四方,楚歌此来,只为扬名天下,恣意江湖。”
  红衣客看向了她,一年多前,宛如神仙不染烟火,如今竟是一步踏入红尘,争名夺利吗?
  叶长欢大笑,“说的好。好男儿岂能甘愿默默无名。以你之才,必当名扬天下。长欢在这里先祝贺你了。”
  楚歌一笑,“多谢坊主吉言。”
  “楚大哥,我是炎阳派中人,你若喜欢,加入我炎阳派可好?”苏旖霞诚意相邀,炎阳属于三门之一,精通锻造各种兵器,更是朝廷兵部所属,其名望地位自然不同。
  苏旖霞是炎阳掌门之女,更是人争相巴结的对象,有她相邀,要入炎阳轻而易举。
  楚歌只是一笑,“多谢苏小姐,楚歌无意加入任何一个门派。只想在江湖中争得一席之地。”婉言谢绝,并没有犹豫。苏旖霞闻言有些失望,暗自嘟了小嘴。而叶长欢原本要相邀的话也是再也不能说不出了,可惜可惜,楚歌若入锦翎坊,也就如虎添翼了。
  “江湖中,不乏刀光剑影,血腥厮杀,楚歌可下得了手?”红衣客沉声说道。那次画舫危险,她也没伸手杀人,一扇击出,也只是重伤了那个杀手,这般手软,可不是好事。
  楚歌笑得云淡风轻,“总有人会逼着你下手的。不管你愿不愿意。”一双素手,宛如羊脂白玉,染上鲜红,岂不是浓烈而美丽。
  夜凉如水,树影潇潇,庭院里很是安静,天空上无星无月,唯有残云数卷。一曲箫声随风而来,呜呜咽咽,似泣似诉,那是绵绵不绝的寂寞孤独。
  楚歌开窗看去,假山之上,红衣客坐在那里,箫声音音戚戚。横起翠玉笛,指尖轻点,笛声瞬间合上箫声。空灵温婉的笛声穿透凄凄的箫声,两相融合,竟是缠绵低回,曼妙婉约。
  一曲终了,楚歌放下玉笛,红衣客回身看着楚歌,站在窗前的她,朦胧如云中明月。腰间的扇袋还在,刚才并没有送出去。跃下假山,红衣客走到楚歌窗前,解下扇袋递了过去,“给你。”
  楚歌接过,打开,取出里面的扇子。扇子入手颇沉,扇骨是精钢所制,十分精巧,而扇面竟是水火不侵寸丝百金的冰凌丝所制,白色扇面,上绣水墨莲花,几片莲叶,两朵莲花相依,绣工精致。
  “这是我亲自打的扇骨,寻来的冰凌丝,请了最好的绣女绣了莲花。你可以当兵器使用,不会轻易坏了。”红衣客难得说了这么长一句话。
  楚歌有些诧异,当初不过是一句戏言,他竟然如此用心。“这么贵重的扇子,楚歌可不敢当。”楚歌合起扇子,要递给红衣客。
  红衣客已经转了身,“比起你给我的,这一把扇子又算得了什么?”大步离开,一身红衣融入夜色。楚歌闻言莫名,不过是当初举手之劳,他竟如此感激吗?真是个怪人。
  红衣客走进自己的房间,就看到叶长欢坐在椅上,一脸好奇的看着自己,“刚才箫声是你,笛声是楚歌?”红衣客点头,倒了杯茶,喝了一口。
  “倒是很好听。”叶长欢扫了一眼红衣客的腰,看到扇袋不见了,不由笑了,“可算是送出去了。不过我问过你,为什么这么紧张这扇子?竟然让你如此费心。”两人相识许久,叶长欢从没见过红衣客那般模样,一点一点雕琢着扇骨,不知费了多少精神心血,应该不止是因为当初游湖相救之故吧。
  红衣客端着茶杯,没有回答。微低着头,记忆仿佛回到了那个寒冬腊月。那是他八岁的时候,养父养母被人杀害,他孤身无依,流落江湖,小小年纪,在那个寒冬里,一条小命差点断送。早已是饥寒交迫,眼前唯有白茫茫一片雪地,他倒在一个屋檐下,雪掩盖着他单薄的身子,看着那洋洋洒洒的雪花,他带着满身的冷,满心的寒,闭上了双眼,失去了意识。
  暖暖的汤汁穿过喉咙,滑入胃中,他才慢慢睁开了眼,入眼是一抹鲜红,一个用着红色缎带绑着一条辫子的小女孩正拿着一个茶壶看着他,那双眼很美,晶莹得像是雪天里阳光照射下的一块寒冰,莹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