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是李世民-第66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我已想不起上次与人一对一正面决斗是在什么地方,是和什么人……”
我点头:“我知道,做你们这一行的最讲究效率,为达到目的不必选择手段,只要对方死去便算成功了。”
“不能与高手过招,始终是我的遗憾,”库摩又说道,“多谢你了,让我有机会可以填补这一缺陷遗憾。”
他的话还未说完,一把长刀便宛如电光般划破黑夜长空,无声无息地由空中落下。
我看不见他的人,只能凭着本能横剑挡住,凌厉的刀气以及强大无匹的劲道将我的身躯震得摇摇欲坠,立足不稳。我在地上滚了好几个圈后刹住身子,手一撑地面,这才跃起身来。
可库摩却再不给我时间喘息,才一抬头,他的刀锋已劈到了我的胸口,他的招数全无花巧,却绝对能杀人,而且只要一刀就足以致人于死地,对手如果胆量稍弱,只怕连脚步都站不稳,多半会想着转身溜之大吉,而一旦生出逃命之心,那便必死无疑。
森寒刺骨的杀气弥漫在帐中,这是生与死的无情挣扎,在这一刻,人类只为求“生存”的冷酷天性也表露无遗。
“喝!”我清啸一声,长剑反转为横,挡住了库摩的刀锋。
“叮”的一声闷响,我的剑犹如撞上了一把坚不可摧的神器似的,剑身被震得一阵抖颤。他的刀分明没有触到我的身体,但从刀锋处传来的森冷刀气却似乎可以沿着长剑窜入我的体内,仿佛我的身体在下一刻就要被这可怕的刀气斩为两段了。
这一刀我虽然及时封住了,但当我第一次被库摩的刀势震退时,心中已经清楚地知道,自己不是他的对手,恐怕我是逃不过他的下一刀了。
库摩大吼一声,举刀再劈。
以硬碰硬、招招躲闪,无疑是死路一条。想到这,我足尖一点,身子已跃起两丈高,飞上半空,我恰巧快了那么一点点,所以库摩连人带刀幻化成的那道精虹只劈到了我原先站立的地方。
我仅凭感觉,迅疾地掠到库摩的头顶,而后垂直飘落,一点风声都没有,纵然有些许声响,也被库摩方才那刀所发出的响声遮掩住。
而库摩手中的刀光精虹并非一现即隐,而是盘旋闪掣地等候我的坠下。
我已无处可躲,索性也不躲了,由上至下,直直地刺出一剑,完全没有剑式,却形成了无坚不摧之势,在黑暗中仿佛能刺出一道精芒,后发而先至地朝库摩的天灵盖刺去。
库摩自然不想和我同归于尽,所以他收刀后撤,在电光火石间,避过了我所刺出的追魂夺命的一剑。
“公子!这是什么响声?”帐外忽然传来红儿的声音,她就睡在我的旁边的帐篷里,她一向浅眠,想来是被打斗声惊醒了,此刻正掀开帘子跑进帐来,“你发生什么事了?”
糟了!此时我与库摩正以命相拼,就算有无辜者进入我们的决斗圈,他也是绝对不会收手的,如此一来,红儿便危险了!
“红儿,危险!不要进来!”我只得高叫一声向红儿示警。
“呵,你分心了……”库摩冷笑一声,使出看家本领,人刀合一,化作一道精虹,这便是刀之最高境界。他的精神与躯体,完全化合在长刀上,血肉与冰冷的刀融为一体,由强大的心念来驾驭,长刀的锋利瞬间变成另一种奇异的锋利,放射出眩目的异彩奇光。
这一刀,我的血肉之躯当然挨不起也受不住,我的剑也是万万抵挡不住的,恐怕连周围的物体也一并被摧毁,而红儿也会被刀气劈中,丢了性命。
我当下什么也顾不得了,寻声飞身扑去,挡在红儿身前,将她牢牢搂在怀中,朝后急速退去,“人刀合一”的精虹电掣般飞扫过我的后背。
嘶的一声,我后背的衣服被划破一个大口子,按理说此刻我定是皮开肉绽、鲜血迸流,性命不保了,奇怪的是我居然只隐隐觉得有些痛, 动作依然敏捷非常,抱着红儿向后又退了一丈,躲过了这致命的一击,
哦,是了,我穿着秦琼送我的蚕丝软甲,所以才逃过一劫,大难不死。
库摩嘲讽地笑了起来:“真是怜香惜玉啊,为了个女人,居然连自己的命都可以不要了……”
“快出去!”此时我也顾不上与红儿解释什么了,左手一抓一推,便将她扔出帐外。
我一抬头,库摩的长刀立刻攻来,他接连劈出三刀,而这三刀快得好象同时有三把锋利无比的大刀一起劈出,宛如黄河之水天上来锐不可挡,就算我有铜皮铁骨也一定挨不起其中的任何一刀。
我自知躲不过,索性也不躲了,反而飞身迎了出去,身形速度一丝停滞都没有,右手长剑连展,剑光一闪,竟从刀气之间探入。
库摩的长刀劈到我的头顶时,我的长剑也刺到了他的面前。
但我们却在这一刻同时住了手,刀光剑影都一齐收歇不见,甚至连杀气也消失得无影无踪。虽然眼前仍是一片漆黑,但我知道库摩在望着我,我也定定地站在原地,我们就在看不见彼此的情况下互相凝视着。
“幸会。”库摩忽然冒出这么一句。
“恩?”我一愣,只觉一阵阴风从身旁拂过,而后帐中再无一丝动静,想来库摩已走了。
我这才松懈下来,全身无力,双手更是麻木得像不再属于自己似的,手中握着的杀人剑如今已变成枯枝朽木,恐怕连一片树叶也劈不下,更不要说杀人了。
“啊?红儿为何会昏倒在帐外?”外头忽然传来萧然和欧阳炎的声音,“这是怎么回事?”
红儿昏倒在帐外?我怔了下,赶忙掀开帘子走了出去。
“大哥……你……”借着外头微弱的光线,我看见萧然和欧阳炎两人正站在帐外,他们两人呆若木鸡,直直地看着我。
“怎么了?”我下意识地低头看去,这才发现库摩刚才从背后攻来的那刀居然将我的长袍劈成了两半,里头的蚕丝软甲也被划破了,剩下的衣料已无法遮掩住我的身躯,露出了缠绕着白色布条的胸膛。
正文 第七十九章 略施小计(上)
“红儿怎么样了?”我换好衣服,从屏风后走出,低头看着仍躺在毛毡上昏迷不醒的红儿。
萧然连忙起身答道:“哦,她并无大碍,只是被人从后面打晕了,一会便会醒过来了。”
“恩,那就好。”打晕了?是库摩离去的时候将她打晕的么?听萧然如此一说,我也松了一口气,抬眼一看,他们两人仍是一脸惊异地盯着我。
“然,欧阳,我只问你们一句,”我沉声问道:“你们,还认我做大哥么?”
“当然。”二人异口同声答道。
“好,既如此,那你们便将今晚之事忘记吧。”我尽量使自己的语气听起来平淡无奇,“永远永远也不要再记得今晚的事,知道么?”
“这……”欧阳炎愣了下,却没有开口。而一旁的萧然猛地一拉他的衣袖,率先答道,“是,我们知道!今晚我们什么也没看见,也绝不会对别人说起,你仍是我们的大哥!”
“如此最好。”我摆了摆手,“你们送红儿回她的帐篷休息吧。”
“是。”欧阳炎这次反应倒很快,施礼后,回身抱起红儿,便出帐去了。
而萧然则是顿了下,他飞快地偏头看了我一眼,而后才转身离去。
“唉……”我这才长叹一声,吹熄了烛火,回身又躺到毛毡上。
大概是要下雨了,感觉空气更闷了,令人有些透不过气来。空中不时传来几声闷雷,隐隐闪过几道闪电,看着有些骇人。
我闭目,慢慢回想起方才惊心动魄的一幕:
库摩的长刀当头劈下,只伸出一半就忽然僵住,不进不退。
而我的剑尖距离他的面门大约只有一寸,却也停住不动。
虽然看不见他,但我可以感觉到,他的眼中正射出冰冷而又凌厉的光芒,深深地凝视着我。
我之所以忽然收剑,是因为我感觉到库摩的杀气忽然在一瞬间锐减,他似乎已没有了杀我之心,所以在那刻,我便做了个大胆的决定,撤剑后退。
幸亏我的判断没有错,库摩也收刀站立。其实这样对双方无疑是最好的选择,因为一旦我们招数齐发,两人之中必有一个躺下,永远爬不起身。我可能只是伤了他,他却一定可以要了我的命!
但他却收刀了,在这样明显占据上风的时候收刀了。而我在鬼门关前徘徊了一大圈,最终还是捡回了一条小命。
如今我才开始后怕,手心里忽然渗出细汗,心情有些凝重,有些低沉,有些压抑,更多的却是害怕。
“明,在么?”突利人未到声先至,他掀开帘子,大步踏进帐来。
“什么事?”我立即翻身坐起。
“败了,败了!成了,成了!”突利有些语无伦次,“颉利终于败了!我终于成了!”
“恩?”我稍稍怔了下,随即便明白过来,“颉利被西突厥打败了?有部族首领答应要助你了?”
“正是!方才收到最新战报,颉利骄傲自满,忘了穷寇莫追的道理,结果反中了对方的埋伏,如今正被西突厥的兵马团团困住,生死难料!”突利难掩兴奋之情,“莫倪老王爷,他是我父王处罗可汗原先的心腹,他答应助我一臂之力。只要他振臂一呼,立刻就有无数人出来响应,到那时,何愁无人来助我?”
“那恭喜王子,大事可成了。”我听后却没有半点喜悦之情,只淡淡地说道。
“怎么了?明,你不为我高兴么?”突利随即便觉察到我的异样,“你……今晚有什么事发生么?”
“并无大事发生。”我不痛不痒地说道,“只是库摩来过了。”
“库摩?!”突利听后一惊,他发力握住我的手,“你受伤了么?”
“我没事。”我平静地抽回手,“库摩原本有机会可以杀我的,但是不知为何,他却忽然住了手,也正因为如此,我才得以保住性命。”
“他住了手?”突利疑惑地说道,“谁都知道库摩的刀不见血是绝不会回鞘的,而他居然放过了你,这确实令人费解。”
“听王子的话,似乎很遗憾我没有就此躺在他的刀下?”我悠悠问道,“还是遗憾我没有能杀掉他?为你除去一个心腹大患?”
“明,你为何要这么说呢?是我太大意了,我没料到库摩这么快便会对你出手,”突利双手一收,将我搂进怀里,“若早知如此,我定会日夜守护在你身边的。我最在意的,是你啊!”
“王子,其实你并没有你想象中的那样喜欢我。如今你这样对我,是因为你需要一个绝对忠心、能与你共同进退的伙伴。”我没有挣扎,仍是任他抱着,深叹道,“你喜欢我什么呢?这副面皮么?试想,倘若你赢得了江山,你还会如此舍不得我么?有了江山,还愁没有如云的美女相伴?十年、二十年过去了,再美的容颜也会慢慢老去,到那时,我就会像冬天里的扇子,会被永远地搁在箱底。”这个道理其实每一个男人都懂,只是他们擅于用甜言蜜语来迷惑女人,所以仍不断地有女子成为他们权势、爱情的牺牲品。这就是男人们的爱情,同时拥有爱情能与江山自然是最好的,而一旦两者有了冲突,被牺牲掉的,就永远是女人和她们的爱情。就如那个“大耳贼”刘备所说的,在某些男人的眼里、心里,女人只不过是件衣服,这些男人,他们从来只爱自己。
没有爱上突利,那是我的幸。而爱上李世民,却是我的大不幸。
“明,过几日我便会发兵去助颉利,我定要他倒在我的脚下向我讨饶。”突利怔了怔,显然不愿意继续这个话题,转口道,“等我得胜归来,夺得可汗之位,我便要你做我的妻,你将会成为我名副其实的王妃……”
对于他的自说自话,我只能选择闭上眼睛、掩上耳朵,不予理睬。
“明,你拒绝也没用,我铁了心要你。”突利似乎看不见我的抗拒,他低下头,吻了下我的额头,“你也不要妄想趁我出征的这段日子逃走,我会派人时时刻刻地、好好地保护你。”
*********************************************
“公子,你娶红儿好不好?”红儿为我斟上一碗茶。
“啊?咳咳……”我大吃一惊,险些将口中的茶喷了出来,“你,你方才说什么?”
“自从公子在蛇林中救了我,我便暗暗发誓,此生即使做牛做马,也要一辈子陪在公子身边。”红儿扑通一声,跪在了我面前,“我知道自己低贱卑微,配不上公子,但我是真心喜欢公子,所以,请公子……”
我赶忙起身将红儿扶起:“傻丫头,人哪有卑贱之分,说什么配不配的傻话呢,快起来。”
“加上昨夜,公子三番四次地舍身救我,我不信公子对我一点情意也没有。”红儿却执意不肯起来:“公子,我不妄求能做正室,哪怕只是一个小小的侍妾,只希望公子能一辈子让我在身边侍侯你!”
“我是很喜欢你,但,我只将你当做妹子,所以……”我颇感头痛,不知道该如何解释,只得应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