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越之琴殇-第2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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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带你出去!”他俯过身,说话的气息吹在我的耳边:“条件是你要做我的第二十一房小妾。”
我心里“腾”的窜起三丈高的怒火,这个贼人真会趁火打劫,呀呀个呸的——努力压抑住爆发的情绪,才忍住没甩出一个耳光。
“谢谢逍遥王盛情,你还是请回吧!”我搬着椅子,挪到桌子的另一面,与这个人拉开距离。
“你这人没别的好处,就是不识好歹一个好处倒挺让人欣赏的。”他见我如此,竟也不生气,却格外的加重了声音,沉沉的道:“若是你不跟我出去,接下来你要遭遇的是生不如死的事情,你可要考虑好?”
“不必考虑,大不了是死嘛,生不如死,难不成这山庄里有七七四十九种酷刑折磨,我琴某与展飞云不过一点恩怨而已,值得她如此恨之入骨?”我断定他在唬我,很不屑他的小人之举。
“既然你不愿走,我就没办法了,实话说——即使你答应跟我走,我也不能保证安然无恙的带你离开。你保重吧,我走了!”
所有的烛火又瞬间熄灭,四周重新陷入黑暗里。空气还有流动,很呛人的灰尘扑进鼻孔里,带着一点淡淡的麝香味。
这个人来的突然,去的也快,如果不是刚才燃着的蜡烛还散发着点热的余温,我都怀疑我是不是出现了幻觉。
直到第二天,我才知道他所说的生不如死是指什么。我怀疑他是小人,我根本不相信他——
若干天以后,我想,若是当时我跟他走了,不知道我的人生又会是一番什么样的情形。但是,我明白了一件事,那就是,他突然之间出现在那间关押我的屋子里,确实是想要带我走出去——不去受那非人的折磨。
这个谭子敬,在我的穿越人生里,就如同一个若隐若现的谜,每一次的出现都让我措手不及,每一次的境况都让我摸不清楚现状。
比如,他是朝廷的逍遥王,为什么幼年少年都在这个山庄里度过,看情形也并不受宠爱,难怪性格如此的古怪非常,这个人的身上有太多的迷惑。他偶尔说出一点事实,但并没有为人解惑的意思,他大概是喜欢裹在迷惑里的人。
思忖着谭子敬这个人,越来越觉得难以琢磨,不再多想,等待天明,我预感会有事情发生。
第三十四章 变脸
果然,我的预感是正确的,只是我再有第六感也不会想到,事情竟会是这样的。
被人带进一座偏殿,发现里边有六个人,两个女人,四个男人。两个女人自然是展飞云母女俩,而另外的四个男人我都不认识,四个人并排站着,为首的一人黄脸膛,细眉圆眼,身材中等,略显臃肿。
自从我进门,他就很仔细的打量着我,那种目光让我感觉自己像是要被作成标本的动物,浑身上下都不舒服。
“庄主,是她吗?”那人转向坐在主位上的妇人。
“对,就是她!”那妇人边点头边朝着我叵测一笑。
躺在一张木板床上,我已经浑身使不上半点力气,眼皮都抬不起来了。我猜测着,肯定是片刻之前他们在给我的吃喝食物里动了手脚。我只顾上饥饿,心想自己反正也是在她们的地盘上,也跑不出去,所以就放心的吃了——哪想到他们还会在这些上面算计我,扭头看见在我旁边的一张床上并排躺着展飞云,虽然还没人告诉我他们要做什么,我也知道绝不是什么好事。
四个男人在我俩周围忙忙碌碌。
黄脸膛男人走到了我的身旁,弯下腰,冲我鞠了一躬,“姑娘,我们要替飞云小姐做一个易容术。这个易容术俗称换面,就是要借用你的面皮为飞云小姐易容。术时会有痛苦,但不会有致命的危险,实在抱歉了。”
另外的一个人挤过来,有些不耐烦,“大哥,不过一个不相干的女人,跟她罗嗦那么多干嘛?”话毕,走到右侧的矮桌上,将手中一个银质托盘“咚”的一声放下。那银盘上面放着很多瓶药水,瓷瓶都很精致,釉色有蓝、灰、黄、白、黑、绿、紫,各个都很漂亮,敞口圆肚,旁边有一张象是黑炭做的面罩样的东西,乌黑漆亮的。
我心底突突乱颤,对于刚才那黄脸膛男人说的话已是明白无误了,这是比现代的整容更绝更狠的方法,它让一个女人重生,同时让另一个毁灭。
展飞云,是把我恨到骨头了去了。按理,她是庄生的未婚妻,他们门当户对,指腹之约。如果没有我,如果没有我和庄生的相识,庄生也许仍然是那个有点玩世不恭的少庄主,他会依照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娶了展飞云,从此,人在江湖,继续浪荡悠闲的日子吧。
可是,他遇到了我,一切应该的日子便都结束了。那么,展飞云呢,她很爱庄生吗?还是她很爱当庄主夫人?她难道准备以我的容貌重新夺回她的爱,同时让我承受失去美貌后的痛苦,让我知道在失去这张美的面皮之后我其实并不比她强多少?
我思绪纷飞间,突然被展飞云的话打断了:“你害怕了吧?闭眼做什么?怕自己变成丑八怪?我就是要夺走你的一切!谁和我抢东西,我就要让她加倍偿还,让她一无所有!”
我平躺着,不能动,使劲向右侧斜下眼神,展飞云得意、张扬、尖刻的脸上满是怨毒的愤恨。失去这张脸,我会一无所有吗?怎么会呢?首先,我还活着,我还有大把的青春,还有智慧,美貌,在我这里应该是排名在最后的,她只拿走了我排名最后的东西,我怎么会一无所有呢?!
我心里默算完毕,宣示展飞云的如意算盘在还未实施之前就破产了,于是害怕也就少了。无论在任何境况中,冷静和理智都是必须的,歇斯底里和惊慌失措是没有意义的。
既然今天注定要失去,一旦认清,要不要这张脸的差别就并不大。我很坦然的注视着房间里的每一个人,同时揣摩着每一张面孔下面隐藏的心思。
“姑娘,闭上眼吧!”黄脸膛捏着几根细细的银针,催促我。
“我想看看,你怎么做这个易容!”尽量平静自己,努力为这张骄傲的脸留下一点值得纪念的尊严。
“你的冷静让我无法下手,而你的沉默让我感到心颤。”他将那瓶蓝色的药水用棉布沾湿,涂抹到我的脸上。湿润的棉布在我脸庞上寸寸掠过,飕飕的凉意过后瞬间就是火热的灼烧感觉。执针之人伏在我耳边:“这是一种罪恶,但请原谅。”
火热的灼烧后,我的脸开始辣辣的疼,就象是烫伤,是那种钻心的噬肉感,再之后,浑身都犹如被针扎着,疼痛迅速散布到每一个毛孔。疼痛如被烈烧着、被啃噬着,被撕裂着……汗水顺着发根倘落,衣服早已浸湿,我咬着牙根,还是发出了低低的痛楚的呼声。
展飞云的叫声一声比一声更高,是那种尖锐、凄厉的嚎嚷。
终于昏厥过去。
再次睁开眼,已是两天之后,我眼前还是那个为我做手术的男人。
“姑娘,你醒了吗?”
我点头。
“姑娘意志坚强,童安实在是佩服。实不相瞒,我们四人是江湖人称的百变四君子,专擅易容换面。姑娘受此磨难,今后的路会很难走,我送姑娘一件东西吧。”童安从身后拽出一个棕色的面具递给我。
我还未来得及道谢,展飞云一身红衣飘进来,那张脸竟真的和之前的我一模一样,除了一副得意的神情。
我惊讶的张大嘴,真的有些难以置信。
她看着我,一脸古怪。“我现在变成了你,而你变成了丑的不能再丑的女人,你想看看吗?”她朝外面挥了挥手,有两个仆从拿进了一面大镜子。
我半躺在床上,胳膊撑住身体,向镜子里望去。
镜子里的自己狰狞如鬼魅,那张脸象是留下了无数的刀疤,坑坑洼洼,无一处平整,肌肉的颜色透着浸血后的绯红。
看着自己这张脸,我联想到雨天过后的满地泥泞的车痕。
“本来我还想杀了你,可是看到你的样子,我又改变主意了,我让你活着,我看你怎么能活得下去?”展飞云见我并没有被自己的模样吓到,大概很生气。
第二天,我被释放了。
从山庄的后山门出来,走着走着,就没有了路。我穿行在松柏中,阳光被密密的叶子遮着,些丝的风透进来,吹动了发稍。
我方向感极差,早已辩不清东西南北,只得不停的走着,小心翼翼的不断拉扯住杂草树干,攀抓住岩石,虽然方向不明,但总归往下走是没错的。
突然,两声“嗷——嗷——”的狼叫,我的神经“倏”的紧张起来,如果这时碰到一只饿狼,我只能成为它的口中食了。
停了一会,再没动静了,继续摸索着下山。一个灰色的影子突然从前边的灌木杂草里窜出来,吓的我差点一屁股坐到地上。等到看清前面的狼的时候,我欣喜若狂。
“八月,过来!”我大声朝着它喊。
听到我的喊声,八月金色的狼眼内闪出迟疑,我又急切的喊了第二声,它的头一摆,猛然几步窜过来,围着我不停的打转,喉咙里发出“嘤嘤咛咛”的声音,仿佛被抛弃的孩子在表达对我的不满。
看到八月,我的冷硬与坚强顿时被一种柔软的情感淹没,心内涌出了酸楚和苦涩。
第三十五章 搭车
不记得从什么时候开始,应该是在第一次听《橄榄树》,第一次知道三毛,心中就有了流浪的冲动,觉得天涯海角被自己踏在脚下该是一种多么豪迈多么充实的感觉啊。流浪的人该有着朝圣者在途中的那种坚定和虔诚。
现在,我不再是以前的我了,我终于彻底的流浪了。流浪,就是在天、地、人之间,收集人情冷暖和世态炎凉。流浪的行程就是书写属于自己的沧桑和苦难、失败和成功、痛苦合幸福。而这时,美好和自由,没有人再来与你交换了。
我有了这样的条件,就不该再去打扰他们,就让自己成为他们心中的谜团好了,至于谁愿意去努力揭开并接受谜底,那不是我能掌握的。
我走下山,并不急于赶路。站在山脚下的那条宽敞的道路上,想到我一直想要走的那条艰难的旅程,我知道自己得做些准备。
太阳刚跳出地平线不久,暖暖的红彤彤的,染得草木都泛出柔和的橙色的光晕,它一点一点的沿着斜线向半空走着。
摸了摸自己的衣襟袋,发现半文钱也没有,而身上这身衣服也穿了许久了,汗湿了几次,湿了又干,干了又湿,早已发出一股汗水的酸腐气味。再加上我一副狰狞之相,大概去讨饭也没人搭理,更不用说哪个店铺庄园肯收留我做工了。
迎着阳光,一直走,走了很久很久——仍然不见一个人影,没有一处人家。太阳已经从头顶歪了下去,我算了算,大概过了四五个小时了。本来在千绝山就没怎么好好吃饭,又跑了这么远的路,腿脚已经快抬不起来了。
坐在一处小土丘上歇息,有一种末日来临的绝望。我知道,若是再有一两个时辰还是无人出现的话,我会露宿野外,同时很可能饥寒交迫的倒下。
八月很老实,一声不吭的跟着我。我看着它,觉得它这样跟我毫无目的的瞎跑实在不如回到山林里去。
伸手拍拍它的脑袋,“八月啊,别跟着我了,我又不知道去哪里,看这周围有许多山丘树林,很适合你生存,你自己走吧。”
不知道是不是它立刻听懂了我的话,我说完只见它迅速的跃起,箭一般窜出去了。
望着它走远,我闭上眼,走了也好!
午后的太阳洒在身上,本就疲惫的身躯越发懒洋洋了,意识朦胧,快睡着了。
“嘶——”马的嘶鸣声从很远的地方传进耳朵,我的睡意立刻就没有了,有马嘶那肯定就有人骑——说明有人路过,我精神一震。
我跳起,朝着大路奔去,速度一点也不亚于八月。这是一条笔直宽阔的大路,一路走来都没有岔口,马鸣应该在路前方。
此刻,腿脚的胀痛也顾不上了,双脚以最快的频率移动着,只觉得几乎要脚底生风了。
跑了有两千米左右,大约四里路,前边果然有一架马车,那马已经瘫卧在地上,马车夫是一个三十几岁的汉子,他惊恐的注视着马车前面那只劫道的动物,浑身发颤。
我笑起来,原来,是八月把这辆车给劫下了,那马见了狼,已经走不了路了。
等我走到八月身后,唤住它。那马车夫诧异的眼神看我一眼,随后又转成惊愕。
“这只狼是姑娘养的?”
听他很客气,我现在这样的鬼魅容颜,他还称呼一声姑娘,应该是大户人家的家丁。
“对!惊吓了你,不好意思!”我走过去,与那车夫搭话。“大哥这是往哪里去?”
“哦,我是往离此二百里的双龙镇上去请大夫。姑娘独自一人,是赶往何处啊?”那车夫见八月收敛了凶狠之相,一边费力的将那匹马赶了起来,一边问我。
“我迷了路了,不知道前方是属于哪个州县管辖?”
“姑娘可是要去明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