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宝出击,娘子太霸气-第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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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叛
小晴天立刻朝娘亲投去一个坚定的目光,然后一把撩起车帘,满脸抱歉的对着车外的小二泫然欲泣道:“大哥哥,对不起,我娘说我们不住店了,那一两银子,我们用来买饭菜,我们已经一天没吃东西了,晴天肚子好饿,娘肚子也好饿。”
小二立刻蹙紧了眉头,他脑袋一偏,眼睛顺势就往虚空的车帘缝隙望去,只见里头,一个面色苍白,口唇青紫的女子正虚弱的靠在马车的车壁上,那摸样,赫然就是个病弱美人。
他忙问:“那你们不住店,你们今晚睡哪里?”
小晴天吸了吸鼻子,咬着唇道:“我们睡马车就是了,前几日我们也都睡的马车,只是今日才到城镇,本以为可以好好睡一觉,没想到……”
一听这茬,小二正义感再度作祟,他一扬浓眉,极之亢奋的道:“小娃娃你放心将你娘带进来,晚些我就给你们送饭菜去。”
“可是我们没钱……”
小二哈哈一笑:“没关系没关系,哥哥请你吃。”
“真的?”小家伙一双大眼睛登时亮若彩虹:“大哥哥,你真是个大好人,你是晴天见过最好最好的人了……”
被这可爱得像金童似的娃娃这么夸奖,小二顿时满脸喜色,催促着就将两人往请进店……他从头至尾都是一副沾沾自喜的摸样,显然一点也没察觉到,无形之中,自己已经成了个不折不扣的冤大头。
赶路了几天,总算能吃饱喝足,安安稳稳的睡一夜了,两母子酒足饭饱,就抱在一起仰天而睡。
第二天,两人还很无耻的又骗了一顿早餐才肯潇洒离去,而就在两人前脚刚离开客栈时……后脚,客栈内就发生了暴 动,只见满脸怒意,凶神恶煞的掌柜的正手持菜刀,怒气冲冲的追着他家败家小二满堂跑,那摸样,好像恨不得将小二剥皮拆骨,剁成肉酱似的……
——边境战场———
漫天的黄沙蜂拥飞腾,远远看去,就像一团黄色的迷雾笼罩在半空之中,让人几乎看不清澈这迷雾里头到底是什么光景……
“方骞,听说你是那昏君手下的第一战士?哼,不过如此嘛,不如你就告诉那个昏君,让他别做什么无谓的抵抗了,索性带着整个南宁国投靠我喇尔族算了……”迷雾下,无尽的鲜血,绵延的军队,还有刺耳的笑声……
看着满地的尸首,作为护国大将军的方骞木然的冷笑,经过这场连续了七天七夜的杀戮,他方败了,三十万精锐大军,最后只剩下这苟延残喘的五万不到。作为战士,若是真的技不如人,他可以认输,甚至可以在战场上亲自切腹自尽,可是……哼,他抬起鹰隼般的眸子,死死的瞪着站在赤喇身边的那个熟悉声音,紧绷的意识几乎快要碎裂。
他咬了牙,冷冷的看着那抹身影,执着的问:“尤渊,为什么?到底是为什么?你我兄弟之情整整二十年,为何今日出卖我的,竟是你?”
那个名叫尤渊的轻盔男子目露寒光,冷冷一笑:“为什么?哼,你倒是还好意思问我,你当我是兄弟,你可知道我只当你是仇人?小时候,我是你的书童,长大了,我是你的副将,你可知道,无论是才智还是战力,我都胜你一筹?若非我父千叮万嘱让我不可强压过你,凭你,也配当南宁国第一护国将军,你今日所得的一切,本就是你那生为护国公的父亲为你谋划好的,拥护四皇子,助君平乱,你以为这里头有你多少功劳?今日,我就是要你知道,你到底有几斤几两,你到底配不配得上如今你所得的一切繁荣……”
拯救
“你……”方骞几乎不敢相信,眼前这个满目恨意,口舌阴鸷的男子,竟是如自己朝夕相处了二十余年的好兄弟,他沉痛的垂下眸子,就是这个人,在南宁战士的粮草里添毒,就是这个人,在战士的兵器上动手脚,就是他,害死了整整二十五万精锐战士,甚至会害了整个南宁国。
手中的钢刀在这一刻似乎又重了不少,方骞骨节泛白,蓦然,他突然横起钢刀,眸光一闭,刀锋顺着脖子,眼看就要抹脖自尽了……
“噔……”
一声清脆的声响兀的一响,在众人还没看清到底发生了何时之际,只见方骞手中的钢刀已经飞开了几尺之外,而黄雾蒙蒙的远处,一抹铅华白净的身影,也翩然而至。
“身体发肤,受之父母,只听说过被敌人杀死的战士,没听过自尽身亡的战士,果然只是个绣花枕头,怪不得失败人前。”清冷的声音夹杂着点点讽刺,迎面而来。
满场众人不禁同时仰头往那声音来源出望去,只见一匹黄马之上,正站着个白衣翩华的惊艳身姿,那抹出尘的白在这迷雾般的黄沙中显得有些格格不入,却又是那样的飘逸如仙。
沈雁雪看了一眼下方的众人,环顾之下,最后将目光定格在一个身着异域服饰,却满目狰狞的中年男子身上,她红润的唇瓣微微扬了扬,径直问道:“你是喇尔族的首领赤喇吗?”
赤喇眼眸微眯,直觉的对这个突然从天而降的女人心存警惕,在这绵延的战队、遍地的尸骸之中,一个女人竟敢只身前来,这不太合常理了,加上她刚才随意发射一枚暗器,便将方骞手中的三尺钢刀嘣然击飞,这等干练骇人的手法,更是让人不得不防。
就在赤喇万千思绪时,一旁被人击下钢刀的方骞,与站在赤喇身后的尤渊却都不约而同的遥遥看向那马上英姿飒爽的素衣女子,眼里只有怔忡……是她吗?真的是她吗?
沈雁雪看了看天色,有些不耐烦的啧了一声,又问道:“我说大胡子,你到底是不是喇尔族的首领?是不是你也给句话啊,干耗着你以为真的不用钱啊?”
赤喇目光一狠,眸中杀机已动。
他的表情已经说明了一切,沈雁雪笑了笑,再微微动了动骨头关节,热了个身,便俯头往下一冲……
没人看清她的身影是什么时候降落的,只是当所有人回过神来之际,那个素白的身影已经消失了,而人群中间,一个断了头却屹立而站的男人,却显得那样突兀。
“啊……”不知谁叫了一声,这个声音,就像地狱里招魂的死神,无形的在每个人心里都落下了一个恐惧的烙印。
望着黄雾中的某一方,尤渊的目光越发深邃,或许别人都没看清,但是他看到了,那个女人手中的短刃如此锋利,杀人的动作又是如此熟练,变动逃离的身形更是如此的快速,呵,不过七年不见,沈雁雪,你怎么就变了个人?这七年,你到底经历了什么?
援兵
带着赤喇的人头,沈雁雪跑得很快,她在现代所练的古武学便是以“快”著称的功法,快速的手法,快速的身形变动,这让她在无数战役里无往不胜,当年美国FBI甚至还友情赠送给她一个格外劲爆的外号——“飞冥”,寓意:飞跃在天空的幽冥。
出了绵延的黄沙滩,她很快便看到了不远处一辆蓝顶马车,她笑了笑,一闪身,便进了马车,马车也在下一刻跃腾起来……
马车不知道驶了多久,只等天都黑了,车轮才停在了离黄沙滩三十里外的树林中,矮小的晴天钻进车厢,一双眼睛星星闪亮的盯着沈雁雪,急切的道:“娘,战利品呢,战利品呢?”
正在养精蓄锐的沈雁雪睁了睁眸,睨了一眼近在咫尺的儿子,不咸不淡的哼道:“你是想要战利品,还是想要你娘?”
“什么意思?”晴天困惑的眨了眨眸。他看娘不过半个时辰便带回了喇尔族首领的人头,难道不是因为对方防守很疏忽,所以娘才创下了有史以来以最短时间完成任务的记录吗?既然对方防守很疏忽,那娘砍了人头后,自然应该多带点其他金银财宝回来啊,娘以前不都是这样吗?
沈雁雪翻了个白眼,回想起当时黄沙滩上的几十万人潮,脸色黯了黯,在那样的情况下执行任务真是没办法中的办法,没有一个刺客会在大庭广众之下砍下“任务”的首级,若不是为了救那个被人出卖后生无可恋的南宁大将军,她才不会在那种时候现身呢,所以,当她砍下赤喇的人头后,几乎气都没喘的便以最快的速度逃离现场了,要知道,若是动作真的慢了一点,很可能她就会被那几十万喇尔族战士千刀万剐了。
想到这里沈雁雪不觉有些心烦,那个南宁大将军她根本就不认识,她也不懂自己为什么会突然脑残到不惜暴露身份去救他,可是那一刻,她的身体真的就像出于本能似的不希望他出事,为什么会这样呢?难道是这具身体原本的主人与那个男人有什么关系?
关系?
她的目光蓦然发冷,眼眸一转,深邃的眸光立刻投向自己霹雳无敌可爱的儿子……难道,那个男人,是晴天的老爸吧?
沈雁雪顿时有种五雷轰顶的感觉……不会吧,那个男人这么弱,简直就是个窝囊废,她儿子的老爸如果真是那种货色的话,她真的会很严肃很严肃很严肃的鄙视这具身体以前的主人的审美观的,她到底是这样一个大脑缺氧,或者视网膜脱落的笨女人?竟然会喜欢那种没用的男人,太让人无法接受了。
小晴天正处于没有额外战利品而失落的内心交战中,自然就没发现自家娘亲那不寻常的目光,不过如果他现在抬起头,看到她家娘亲那彷如踩到大便的苦逼表情的话,应该会觉得就算少十件额外战利品,也是值回票价的。
北方的天气越来越冷,既然任务已经完成了,两母子也就没有继续停留的必要了,休息了一晚上,第二天一早,蓝色的马车再次疾驰在回京的车道上。
而就在他们离开后的半个时辰,一个衣衫破碎,手持三尺钢刀,一脸血污的男人突然急匆匆的跑进树林,当他看到地上那还冒着浅浅黑烟的火堆,刚硬的脸上闪过一丝懊恼,盯着那堆已经烧黑的木柴,他喃喃轻语:“雁雪,到底……是不是你?”
后面杂乱的脚步声很快响起,血污男子握紧钢刀,眼眸发狠,回过头去刚准备再次迎战,却在看到领头人的样貌时面露惊喜:“阿左,怎么是你?”
谁杀的?
被唤作阿左的男人也松了一口气,看着他道:“放心,后面追杀你的喇尔族追兵已经被我们杀了,你不用担心了。”
方骞挑了挑眉,对于对方的及时出现虽然饱含惊喜,却也满是疑惑。
似乎看懂了他的困惑,宋左叹了口气,才道:“皇上不久前知道了尤渊对南宁恐有异心,便立刻调配我带领十万援兵赶来支援你,可是我赶到黄沙滩时,只看到满地的鲜血与尸体,却找不到你,我抓了个重伤的喇尔族逆贼审问,他们说你正被喇尔族追杀,我这才立刻赶来救你。”
方骞垂下黝黑的眸子,一想到黄沙滩上那整片的尸海,他的胃就开始抽痛,那些战士的死,可是因为他。
见他目光幽暗,宋左沉了沉脸,侧头对着身后的副将道:“传令下去,全国通缉尤渊。”
“是。”身后的人很利落的应了一声,便转身快速离去。
宋左与方骞也算交情颇深,虽然知道方骞如今肯定比任何人都要内疚,都要难过,可有些话,他还是必须说:“阿骞,不是我说你,尤渊的心机之深虽然你我都没料到,但是既然皇上的手谕已经给你了,无论你再怎么信任尤渊,也万不能忤逆皇上的圣谕才是。”
“手谕?”方骞抬起头,浓黑的眉毛搅在了一起。
“是啊,皇上七天前就飞鸽传书给你了,难道你没收到吗?”皇家饲养的飞鸽耐寒耐暑,动作灵敏,且认人功力惊人,除非遇到了意外,否则飞鸽一旦飞入了军营,就算万箭穿心,也一定会将书信亲手送到当事人的手中,这也是为什么皇上的手谕敢随便交托给一只雀鸟的原因,此种信鸽的忠诚度之高,甚至比人还值得信任。
方骞眉头皱得更紧了:“可我的确没收到皇上的手谕。”
“什么?”宋左也拧起了眉毛:“你说真的?”
方骞点了点头,却又转而沉叹起来:“不过现在说什么都晚了,不管怎样,都要怪我,若非我识人不清,也不会害死这么多战士,我难辞其咎。”
宋左看他目光澄清,不像说谎,沉默了一下,还是勉强叹了口气,宽慰道:“算了,好歹你也手刃了赤喇那蛮夷匈奴,也算是为这多士兵报仇了。”
方骞冷笑一声,目光越发悲哀:“赤喇不是我杀的。”不止不是他杀的,他还差点没出息的在仇人面前横刀自尽,说起来,他还真是窝囊。
“不是你杀的?”宋左吃惊的瞪圆了眼睛,一脸难以置信。他抓的那个重伤的俘虏只说赤喇已经死了,的确没说是被谁杀死的,可是看喇尔族所有人几乎都出动了来追杀方骞,他就以为一定是方骞杀的,可是现在方骞都否认了,那赤喇到底是被谁杀的?
他疑惑的目光刚刚投过去,就听方骞声色幽冷的道:“不要问我,我也不知道是谁,她的动作太快了。”在没再次见到雁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