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装魔 作者:酒杯中的胖子-第5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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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没有比骑马快的办法?”雷云出言询问。
“有,但是你用不了那种东西。”阿弗罗拉给出了肯定的回答。
“为什么?”
“你太重了。”
一百三十公斤,加上背包二十来公斤,三十公斤的盾牌,还有一把双手剑大概五六公斤的样子。即使对马来说,他想要骑一整天也不可能,速度更快,也有可能意味着负重更低。
说到双手剑,雷云把剑抬起来看。剑与普通剑不同,不是西式双手剑一般呈片状,它是一把双体剑,约十公分宽的剑身中间有一条几毫米宽的缝,缝中有几处支撑物连接两侧,两侧都是直刀的形状,在剑首处刀锋几乎贴合。而且它还是复合材料锻造的,剑锋附近有淡金色,剑脊处则偏灰,连接处是银色,整剑非常厚实,总重量却不到六公斤,不知是什么材料所制。剑没有装饰物,也没有铭文,除了剑身上有一些貌似锻造或冷却留下的不规则雪花状纹路,剑柄和直直的剑鄂都只用简单的粗布包扎。
将剑倒立着递给阿弗罗拉:“给你用。”
阿弗罗拉瞪大眼睛,侧过脸抬头看雷云:“你知道这把剑有多贵重吗?”
“不论多贵重,它都是给人用的。”在他看来,一把剑或是刀如果只用来装饰,它就再也配不上名剑之称,只能算做古玩。
听到他的话,阿弗罗拉默默的接过剑,轻轻的用手抚摸剑脊。她是知道这把剑的,是七八十年前号称最强勇者之人的佩剑!他也是个魁梧壮汉,体形比起雷也毫不逊色,是个狂战士,只是当初不知道脑袋是不是被什么动物踢伤了,竟然敢一个人来找尼古拉大人单挑!结果很明显,他的装备几乎无损,人却很可能被尼古拉大人烧成灰了!
剑的剑锋材料被称作泰米尔金,阿弗罗拉只听过名字却从未亲眼见过,据说能轻易的切开龙晶那种硬度的宝石!除了硬,它还很难加工,古籍上提到泰米尔金,说是要架在熔炉之上,不停反复锻打,历经八个单月日即一百九十多天才渐渐成型!
剑脊也同样不是简单东西,叫史莱姆金,同那些生活在精灵村落周围水域边的史莱姆一样柔软,史莱姆金所造的细棍,可以直接用来当弓弦!它用来锻造武器很麻烦,由于性质问题,随着时间过去,它会逐渐变成球形,因此还需要另一种很特别的材料来给它固化形态。就是剑身上那状似雪花的物体,它是碎纹钢,但其实并非是金属,是透明的,硬度一般,但仅仅只需极薄的一层,就可以用来给史莱姆金定型,还一个作用就是,任何金属都可以紧紧的与碎纹钢锻在一起,否则史莱姆钢不论如何锻造,都会逐渐变成一个个小球分离出来。
这是一把无法用金币来衡量的剑,当初的最强勇者屠杀了两条龙的所有积蓄都花在这把剑和雷手上的盾牌上。或许是因此他才打起尼古拉大人的主意?
思考了一下,阿弗罗拉对雷云说:“这把剑的颜色太特别了,我们要先去找把剑鞘,否则光强盗我们就应付不过来。”
雷云挠了挠光头,有些不以为然。
“旁边不是有泥土吗?把剑弄脏不就好了。”
雷的脑子的确跟普通人不太一样。弄脏了让喜欢干净的她怎么背?
阿弗罗拉翻了个白眼,没有理他。
阿弗罗拉没有带着雷云回城,直接到了城东的边缘区找了个木匠铺当场做了个木质剑鞘,呃,或者说剑匣比较合适。
之后两人沿着城东的碎石路,找到了马屋,这次雷云注意到,原来马屋和小马屋是在一起的,距离才不到一百米,中间只有一个茶馆之类的建筑。
掌柜看到雷云和他的大盾牌,建议两人买马车比较好。马根本驮不起雷云,出租的话没有一百脉以上的业务。
经过商量,雷云掏出了一根大金条,被切下大半,获得四匹马拉的中型马车一辆。由于他的体形钻不进有车厢的马车,因此这是辆货运的敞篷车!……也就是只有一个大盒子和四个轮子。
然后,向掌柜雇佣了一名车夫,佣金是按时间计算,先缴纳了二十金币的押金。接着掌柜又对两人推销干粮、肉干、盐、盛水工具。
听到翻译后,雷云这才打量起店内,的确很有些百货商店的架势,不但他推荐的,甚至是皮甲、皮盾之类的非金属防具,以及探险所用的绳索铁锹等工具,都有卖的。
阿弗罗拉也劝雷云多准备盛水工具,在过了国境线后,水源会越来越少。
雷云自己是不需要水的,考虑阿弗罗拉和车夫,他买了一大堆皮质水袋以及四个大木桶,干粮肉干数十公斤,少许盐巴。
上路!
四匹马拉的车速度不慢,一小时大概是个十二到十五公里之间,三四个小时要休息一两个小时,一天行动距离也就是一百脉上下,入夜以后车夫是无论如何不愿意赶路的。
算起来,若是在那神马城耽误五六天,来回需要一个月,加上之前耽误了近二十天,只剩下一个月多十天,那个时候,斯图亚特不会已经挂掉了吧!
如果司徒亚特挂掉,雷云无论如何都只好转到正义阵营,难不成以后要以守护天下为己任?
抱着这样的念头,雷云时不时催促马夫多赶点路,甚至把盒饭胶囊都拿出来给马吃,盒饭胶囊对马的确有些用,减少了它们的进食时间,几人因此能每天少休息大约两小时,不要小看这数字,两小时换算到一天的赶路时间中,已经超过了10%。
第四天的时候,传来了不好的消息。与马车前后不到几十米的另一队人,在聊天中吐露了一件事。
菲比杰拉德接触封印了!据传是被一个全身冒着地狱火焰的生物放出来的!大教堂所在的圣菲斯领可以遇见的将陷入死亡的威胁。
说到地狱火焰,阿弗罗拉抬头瞄着车厢对面的雷云,他的能力也是火焰,至于是不是地狱火,倒是没机会见识。此时发生的事情,的确已经验证了雷在十多天前就提出的预言。预先十多天,精准到涉及了具体人名的预言,若不是亲身经历,阿弗罗拉实在无法相信古籍中的那些事件。那么菲比杰拉德和火龙、火龙仆人之间,是一种什么样的联系呢?
由于后面的路段与圣菲斯领非常接近,一截甚至已经擦进领地中,之后的两天,所遇见的车队和行人,几乎都是全副武装,好像生怕路边窜出来一堆神马死亡军团啊、骷髅军团啊之类的。他们雇佣的车夫也是神色略显紧张,车速稍有提高的通过了这一段。
过了圣菲斯领,就是国境线,经过检查,缴纳了数十金币的费用后顺利通过。
国境线后,是一片完全不同的世界,森林突然之间就中断了,再行两天,连草原也都消失,成了戈壁摊。进入隔壁与沙漠地带,就显示了雷云带着自充气帐篷是多么明智了,没有帐篷的遮掩,每天早上阿弗罗拉都是一身的尘土,而进帐篷休息的车夫和雷云还干干净净!
看着阿弗罗拉怨念逐日加深,最后两天雷云干脆伙同车夫在马车边休息,将帐篷让给了精灵。
蒙帝瓦尔,沙漠中的绿洲,一条几乎没几滴水的大河在城边流过,多多少少让蒙帝瓦尔多了几分绿色。
……没有水,却是条大河?问了阿弗罗拉后知道,这条河到了雨季之时,水量比普通河流还大很多。
难不成已经到了类似非洲的地方?
蒙帝瓦尔人的装束有些阿拉伯气氛,包的有些严实,女人们只露出两只眼睛,大概是由于他们也是白种人,眼眶深邃,看起来还挺有点诱惑力!
将马车寄存在城外的马屋,取了两个装着水的水袋,两人先安排好车夫的食宿,接着阿弗罗拉带着雷云去找帮手。
花了半天的时间,在所有本地人都不敢去墓区的情况下,以三百金币为代价,找到个三人组。
在雷云看来,三人组不但着装与本地人大有不同,看起来也实在有些不靠谱,这是个貌似医生、护士和病人的组合!!!
、第二十五章 医护三人组
在雷云看来,三人组不但着装与本地人大有不同,看起来也实在有些不靠谱,这是个貌似医生、护士和病人的组合!!!
医生带一眼镜,说是外来人吧,镜片却是本地眼镜一样的圆形水晶质成,且是用皮绳绑着的。黑发,有短马尾,皮肤白皙,骨骼与地球的黄种人不太像,身高在一点七米可能还多几厘米。他身穿白色风衣,提着个标识为红十字的箱子,怎么看都是个医生。
护士脸蛋有些混血妹子的味道,皮肤略带麦色,算的上挺美,头发呈酒红色大波浪状。耳朵形状和阿弗罗拉一样!尖耳,但比影视作品中的精灵短一点,可她的耳朵角度不同,是水平着尖端向外的。胸口饱满,细腰,长腿,与医生差不多身高。她的着装更加扯蛋,身上的貌似白色护士服的衣服,倒是有些旗袍模样,裙脚只到膝上十公分,高开叉,没有丝袜,两侧大腿根都用皮带绑着一种短火枪,很复古的样子,脚上蹬一双过膝的有防水台的白色长靴!也不知道她这装扮能不能跑步。
病人!病人最奇葩!一眼看过去就好像嗑了药药效还没过去一般,眼眶略黑,脑袋总不自然的抖动,从皮肤上看年龄近四十岁,头发有点少,身高倒是三人组中最高,能有一点八米。他也穿一身白,只是那衣服怎么看都像精神病院的拘束服!
“不如我们两个人去就好了?”他对阿弗罗拉说,这三位太不靠谱了。
阿弗罗拉翻白眼,驳回了意见:“人多比较安全。”
一行人到旅馆先住一晚,准备第二日出发,一起吃了个晚餐,顺便互相熟悉一下。
医生叫卡利安,据自我介绍,他的确就是一名医生!擅长的是外伤手术!最近一个月开始学习开锁技术!
护士叫洁莲,最擅长打枪,尤其是手枪!总之,是一个与外表不同,很是凶恶的妹纸。
病人叫乔赛特,他没有做自我介绍,只是神秘的说了一句他不是人类。
暂时来看,这个组合还是有自己长处的,有了医生和远程火力,如果病人是个近战的,算是比较不错的小组。
只是,为什么有一种不靠谱的感觉?
雷云没有介绍自己,他是出钱的人,这点特权还是有。吃完晚餐,他叫上阿弗罗拉一起回房。
“我也不是人类。”他的表情有点臭。
“嗯?你终于肯说出来了。”她那表情好像在说早就在怀疑了。
阿弗罗拉在帕森家看到过墙外的尸体,那些尸体没有大量出血,明显是被拳头之类的东西打死的,绝对不会是武器。在她看来除了狂战士,普通人类绝对不可能在面对刀剑等武器时还能用拳头把对方全揍倒,而狂战士恰恰是学不会魔法的!
“为什么现在告诉我?”
雷云抓了抓光头,说:“我想一进入墓地就变成真身,那样我们会安全点,外面那几个不靠谱的家伙,就不要让他们跟来了吧。”
“你考虑的倒是周全,只是你错了,外面的几个比我一点都不弱。”
“不可能吧!”就那组合?
阿弗罗拉没有抬头,拉出自己胸口的月型吊坠握着,看着雷云的盾牌解释了起来:“那个人是个狼人!那是很厉害的种族。”
!!!雷云瞪大眼睛,有点吃惊。
“狼人有几种,像他一样平时看起来很不正常的,变身后自控力会比普通狼人高很多,不会伤及队友。”
“你怎么知道他是狼人,还有,能有多厉害?”不是人类就一定是狼人吗?
“从走路的姿势来判断,而且他也承认自己不是人类,据我知道的,只有一种狼人在变成人后才会那样走路。从他的体态来看,变身后的高度和体重很可能会接近你,我想力量也不会差太多。”
“你知道我变身后力量会有多大吗?”她又没看到过,难道这也能推测出来?她怎么不去做女福尔摩斯?
“我知道,接近我的三倍。而且力量还不是你最强的武器,你应该是行动力非常高的类型。”她说出一个几乎让雷云受到了惊吓的答案。
!!!厉害!他变身后激活灼热扩散,的确敏捷才是最高属性!可这是怎么推测出来的呢?她又没亲眼见过!
阿弗罗拉没有看他,好像也知道他的疑问,解释说:“在帕森家,通过墙体粉碎的情况和飞溅出去的碎砖,我大概能推测你的力量。你推开墙的时候他们都准备对你发动攻击,所以踢了墙的下半部,你能在对方警觉的情况下,正面杀死十一个人,没有极高的行动力是绝对不可能做到的。”
呃,她好像是亲眼见过一样,她肯定和福尔摩斯或者柯南神马的有一定亲戚关系,不然就是在哪个鬼地方专修过痕迹学。早知道把尸体都烧了才好。
“好吧,带上狼人,另外两人不要。”
阿弗罗拉摇头:“他们既然和狼人做了队友,看样子还合作了一段时间,如果只带狼人,很可能会引起其他两人的不满,到时候也许夺宝的场面会再次出现。”
雷云思考了一下觉得阿弗罗拉说的有道理。终于同意了她的看法,拿到灵魂容器后就跑路,那三个人就算去告密,应该也来不及讨伐他了。
“呼,让我看看你的真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