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装魔 作者:酒杯中的胖子-第37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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奴隶培养的,他们没学过任何知识,除了一把劳力什么都没有。
没有传说中贩卖精灵的奴隶商,和教授了解了一下,雷云这才知道原来精灵在这个世界的地位很高——也没多高,差不多就是世外高人这样。政客们畏惧精灵所掌握的神秘力量,所以制定了相关条文不准贩卖精灵。也只是表象罢了,不管哪个世界,越是得不到的,越有人想得到,黑贩子哪里都有。
稍微了解一下行情,知道斯芬妮不喜欢,赶紧转移阵地,去镇里正在准备的一项活动,祭神仪式。
性质大概和丰收祭差不多,不过这边时间点和目的都不太一样,是把作物茎秆回填到土中时进行,祈祷来年收成能更好。今年的感谢只怕是已经过了。
、第二十三章 幸福的时刻
祭神仪式的时间临近傍晚,据说之后会一起聚餐。
现场人还挺多的,能有近两千人,占掉常住居民的一成左右,算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公共活动。
最初和普通的祭祀差不多,由镇长和几名镇里的贵族对一个神像祭祀贡品,并说了一套应该是每年都会重复的寄托希望的话。
这之后正好日头渐渐沉入地平线,现场就进入野餐项目,神像前一块很大的平地被清理出来,燃起数堆巨大的篝火,架上整只的牲口烤着,很多人上去围着篝火唱歌跳舞,其余吃货则在外围围成一个巨大的圈等牲口熟了。
雷云和斯芬妮也混在吃货中,在圈里找了个位置直接坐在土地上。
他们的舞蹈很有点萨满风,是十分古老的舞蹈类型,基本只有几个简单动作,动作幅度较大,很容易被远处的人看清并学会。
这样的场景气氛十分浓烈,不一会儿就有很多吃货加入唱歌跳舞的队伍,也不乏趁机求爱的各路大侠。
只是在这一片欢歌笑语中也有少许不和谐的,雷云一个不小心,就看到个戴着蓝牙耳机状物体的家伙,大概不是一个月前在路上见到的那人,看装配估计也是一伙的。
这人距离两口子还挺远,在三分之一个圆圈的外面站着,要不是雷云夜视还不错,靠着还不算很熟练的精神探测指不定就漏掉了。
说不清这些外来人是做什么的,多半是这世界有什么小麻烦要处理,也有可能是执行任务后干脆定居的……这种可能性不大,那蓝牙状物体显然是电子产品,若是定居的即使有能力充电也用不了多久就会坏,能在本地的工业基础中制造全套的维修工具可能性极低,同样让雷云两口子碰上喜欢蓝牙的定居者两次的可能性无限接近零。
他不是个喜欢多管闲事的人,只是了解源空间后,能明白那里的任务都会关系到世界的变化,是好是坏,却也不是一定的。因此多多少少他也有点担心。
看了看满脸笑容的斯芬妮,雷云还是忍住了。万法自然,一个世界究竟会如何最终还是靠他们自己,终端使用者们差不多也就是任务世界里偏高端战力的程度,或许能因为个体实力弄出点风浪,实际上没有本地人出力要做出些什么大事有些不太靠谱。
雷云这几天脑子不太想事,都快练出些神仙的味道了,神仙们一活就是几千上万年,要是脑子转太多,那还不得愁死啊!
放松心情,和斯芬妮看着表演,她突然有冲动要跳舞,拉着他就一起上去了。
雷云在地球就做过万人级的演讲,在军队和万人围观下在国际频道直播中跟黑魔神打过架,可是这在几千民众面前表演螃蟹步跳舞,还是大姑年上轿头一回,实在是有点那啥。不过他不是拖拉之人,斯芬妮难得表现她的兴趣,要是拒绝也太不男人了,换个角度想,在这个世界里他就是个过客,又没有粉丝信徒什么的,也不用保持多威严多厉害的表象,跳个舞最多也就是逗几个人笑会儿,这么多人跳着,也不会有多少盯着他的。
话是这么说,可是他的身高一上去就引起了瞩目,比常人高出半个身体的高度加上那僵硬的步子,因他而发出笑声的人绝对比他推测的多了很多倍。但是在此时现场火热的气氛下,他笨拙的步伐反而是鼓励了更多害羞的人走上场中跟大伙一起跳舞,其中自然有比他更僵硬的,所以他也心理平衡了。
斯芬妮见他能不顾形象的陪她,跳了一会儿后很是火辣的跳起来搂住他的脖子,两条长腿一把夹着他的腰,热情的吻了下去!现场跳舞的和外围的吃货们也十分给力的爆发出巨大的欢呼声。
这大概是她有生以来在外人面前做过最大胆的动作,雷云自然也不放过让人群眼馋的机会好好尝了尝味道。
在今天的场合,漂亮的女人是会产生争夺的,斯芬妮虽然高了点,也绝对是个大美女,当然会有人眼红脖子粗。不过他们看过雷云的身形后,还是保持了应有的理智。
其他求爱者可就没那么幸运了,这男人一上火就得弄点儿事情出来,结果舞蹈现场大部分人下去休息,留下争夺妹子的男人和妹子们,场中短时间内变成了摔跤场,男人们誓要拼蛮力夺取青睐。这让回到边缘继续观看的两口子欣赏了另一场好戏。
普通镇民之间的摔跤在雷云和斯芬妮两人眼里肯定是有些那啥的,不过此时重在享受气氛,而不是品头论足,就像他刚才跳舞实在是不咋地,也没有人上来特意嘲笑一番嘛。
男人们为女人上去斗了一番,闹的筋疲力尽,其中也产生了几个抱得美人归的幸运儿,也不知是长相还是蛮力吸引了妹子。
等男人们的摔跤决斗告一段落,又有人上去跳舞,一些个穿着大围裙的人操着杀猪刀般的家伙事也上去开始分割烤肉。
现场准备的分量很足,牲口就有八头,看体型之前也得有五六百斤上下,这烤熟后自然也不少,大块的就是整块带肉的大骨头,小块的也少说有大半斤。大概是人人有份,吃货们的争抢也不算激烈,分好几块,就有人上去端了分给附近的几人,也有要摔跤决定先后的。
雷云和斯芬妮获得带肉后腿骨一根,这骨头大概有半米长,让斯芬妮有点受惊吓。他们之前哪怕是任务中,野营时也都是烤的中小型动物,也就是够大伙吃一餐的分量,所以对斯芬妮和雷云来说,都还是第一次抱着这么大根的骨头啃,实在有点豪放。
现场的人都是这么啃的,也不会多出他们一对儿,斯芬妮刚才连那事儿都做了,索性放开来暂且把淑女什么的都抛开一边,直接用手抓着骨头的一头咬了块肉下来,接着调皮的把沾满油的手在雷云裤子上擦了下。
裤子雷云完全不在意,高兴嘛!再说衣服裤子又不是他洗。于是也一同吃起来。
都已经开始精通烤肉技能的雷云一吃就知道是家畜,烧烤时只撒了点矿盐,说不上有多好吃,不过挺合适现在的氛围,可惜没有酒水。
才想到酒水,神像侧面就有一队队的人搬来一个个木桶放到人群面前,接下来的人就放下陶碗。两口子也弄了点,是果酒,酒精度很低,只比啤酒略高。
斯芬妮酒量一般,这晚却喝了不少,完了竟然想拉雷云上场对唱。唱歌那可不行,人家唱歌要钱,他唱歌要命!别唱一句把下面这群吃货噎死了就算是好事!
花了点功夫和酒意正浓的斯芬妮交换条件,他还是上场在背后搂着她听她唱歌。斯芬妮唱歌不是现场男女求爱用的那调调,而是一首英语歌,属于古典型的抒情曲儿,她声音不大,在纷杂的现场也只有雷云能听清,歌词无非是爱来爱去的,完全是音痴的他只能从歌词里稍微体会一下斯芬妮现在的心情——应该是幸福吧。
唱完一首斯芬妮就尽兴了,两人还没回到外圈,突然一个身影从旁边跑来。
“哥哥雷!”
颇有酒意的斯芬妮完全没有反应过来,雷云倒是知道。他早前因为自己不是专业士兵,在获得自我催眠后已经通过暗示做了调整,会不自觉的把注意力更逗的放在身边快速移动的物体上。
当然,就算没这功能,飞奔过来的妹子喊的是中文,他靠听的就知道是谁了——可没有第二个人这么喊他。
贝阿特丽丝明显是已经看到挽着雷云臂弯的斯芬妮了,不过她并没有减速,还是跳过啦一把抱住雷云的腰,小脸抬起来看雷云的脸,很是孩子气,惹得他有点不自觉的摸摸她的头发。
女人的威胁对斯芬妮来说可能比较重要,贝阿特丽丝一抱住雷云,还没醒酒的她就直接开问:“你想对我的男人干什么?”
……斯芬妮说的是英文,贝阿特丽丝就中文都只能说三个字,怎么可能听的懂,很是疑惑的转脸过去看这位高个美女。
雷云有点头疼,如果是平时,斯芬妮根本不会当面表现她的不满,而且她肯定立刻就能想到眼前的女孩就是提过几次的那个神力妹子。不过酒精的影响让雷云都有点抓不准一时间能不能跟她解释清楚,干脆放开贝阿特丽丝一把把斯芬妮打横抱起来,跟神力女孩打了个眼色,让她跟着走。
他的法子不错,斯芬妮一被抱着就很自然的用手圈住他的脖子,找了个舒服的位置靠着,似乎立马就忘记前一刻的事情了。
贝阿特丽丝在后面扁嘴,等雷云走出几步,才跺了一下脚跟上去。
雷云在外面找到教授翻译,离开了正欢腾的活动现场,回到他们订下的旅馆,镇子不大,也就几步路的事,暂时也没说话,他偶尔回头看贝阿特丽丝,她就回给他一个甜甜的笑容。
她长大了,高了一丁点,胸围似乎也大了一个尺寸,相比斯芬妮还小点,也不弱了,是个大姑娘了。
、第二十四章 换个人探望
把斯芬妮抱回房里再给她哄睡了,开始叙旧。
贝阿特丽丝与之前见到时相比,已经由一个萌萝莉变成了青春美少女……嗯,和一般青春少女相比,她可能以及是这个世界中实力最强的人类之一了。她和之前相同属于很健康的体型,不会像某奈奈子一样看起来都觉得诡异,还是把马尾倒着绑着让发梢翘起,依稀能看到两年前的可爱样子。
“哥哥雷是路过这里吗?”少女见雷云坐下先提出了问题。
“我专程来看你过的好不好。”雷云实话实说,掺点假话进去,“不过来的有点晚了,所以先去看祭神。”
“啊呀!哥哥雷真好!”少女轻轻拍手,性格的变化似乎并不大,还是很纯真的样子,不过都已经能和老爹吵架了都。
雷云的语言能力不咋的,当初在这里几个月本已经能听懂一些词,这回又在山上待了个把月,都还没回到之前的水平,翻译必不可少。可是对于一个中年男人翻译少女的话就实在有点搞基的味道,所以教授在翻译中改变了一些词,因为雷云还能勉强记得萝莉说话的方式,所以知道翻译有问题,让他更觉得需要个女翻译才行。
阿芙罗拉,这位飞机场女精灵作为翻译就不错,对了,为啥不去找她呢?说不定能顺一只火元素精灵回去呢。
火元素精灵雷云不愿意买B级的做重复投资,可是如果只要一点重铸的钱,也不多那么一只不是,有了那小东西,就等于是魔力无限制,焚尽什么的想怎么放怎么放,那样反而是精神力的消耗会快过元素消耗。
雷云陪少女说了会儿话,了解了下她家的情况。
原来当初尼古拉城出事之际,三兄妹本是打算把父母弄去相邻的领内亲戚家安置的,等事态好转后就搬回来。他们一家五口有四个是狂战士,虽然其中有个是残疾,毕竟是比常人有更多自保的能力,而那时尼古拉城一多半的人都只是躲在家里不出门,等尼古拉救他们,而他们家却跑了,帕森老爹死要面子,担心回去被人家指指点点的,所以就搬到这儿来的。
贝阿特丽丝说话嘴没个把门的,像这样的“家丑”都毫不顾忌的说出来,倒是让一边翻译的教授颇为尴尬。
聊天中雷云意外的知道了那些个终端使用者跑来干什么的了——就在雷云两口子之前被民众围观的镇子附近十几脉的地方发现了一个古代地下迷宫,里面出了点问题。
话说这世界的人很喜欢搞地下迷宫,当初雷云第一次见到死亡骑士也是在小迷宫里。其实从地形复杂度而言也算不得迷宫,这些地方应该都是古代祭祀或墓葬场所,之后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变成了寻宝地点。
这回的事情是因为某个探险队在迷宫里开启了神秘机关,结果出现异常的死亡力量,接着下面的雕像啥的全变成死亡生物了。据说活着回来的探险者中有看到过统领级死亡骑士的。
死亡骑士雷云K过,那种骑兵模样以骑枪为武器的东西不好对付,力量大的吓人,出枪速度又十分变态。当然这种不好对付对雷云而言都已经是过去式了,但是对现在出现在这儿的那些戴蓝牙状物体的家伙肯定是BOSS级别的怪物了。而且那里面很可能还有更厉害的东西。
那些人能有这么长时间到处乱混,是由于迷宫里的怪物一时间还出不来,估摸着是迷宫本身力量的限制之类的。至于在两百公里外的事情,人却跑到这儿,也很好理解,火龙领是最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