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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我心之执-第3章

小说: 我心之执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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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怕什么呢?你不是一直都那么喜欢凌恺的吗?既然现在知道你和他可能曾经有过一段过去,你为什么不把握住机会呢?即使你们真的没什么,至少,你可以和他面对面了,也可以好好地考虑一下这十年来你对他的迷恋究竟代表了什么。对不对?不把事情弄清楚,你能心安吗?”洁云直视著方凌的眼,想要逼这个向来都很蜗牛的朋友面对现实。

“好吧好吧,我给他打电话。事实上我也很想知道这该死的一切究竟是怎么回事。老天爷啊,洁云,那个小女孩真的很像我小时候的样子,她不会真的是我生的吧?”方凌呻吟著说。

深呼吸了几下,方凌仍有些颤抖,不过还是坚定地拨了那个电话。

电话很快就接通了,像是电话那头的人一直在等著似的。

“……”方凌迟疑了一下,不知道该用怎样的开场白。难道该问凌恺,自己是不是他孩子的妈?她苦笑了一下。

“凌凌,是你吗?”电话那头的凌恺急促地问。听得出来,他的声音有点颤抖。

“是我。可是,你怎么会知道我叫方凌?我从来都没有和你面对面过啊。”方凌疑惑地说。

电话那头传来的是凌恺饱含痛苦的声音:“真的没有吗?凌凌,我等你十年了。当初你不告而别,你知道我是怎么熬过来的吗?如果不是答应你要在今天为你办一场演唱会,我真的不知道自己该怎么走下去,而且还能走到今天的成绩。凌凌,你真的什么都不知道吗?”

方凌被他说的话吓住了,一下子手足无措起来。洁云拍拍她的手,给了她一个手势,要她继续勇敢面对。

“我不知道究竟发生了什么事,可是我真的不记得我们曾经发生过什么,我只是,每次见到你的照片,都觉得我们应该很熟悉。可是我之前确实没有见过你啊。难道我真的失忆过而我自己也不知道吗?”方凌无助地问他,“或许,你再告诉我一些以前的事,让我能回想一下过去。”

电话那头沉默了好久好久。

方凌担心地轻唤:“凌恺?你,没事吧?”

凌恺苦笑,怎么可能没事?自己等了十年,难道就等到了这样荒谬的一个结果吗?可是他又清楚地知道,方凌不会骗他,凌恺叹了口气,对方凌说:“十年前,你突然出现在我面前,对我说,你喜欢我好久了,你说,你穿越时空,为我而来。”

心仿佛被狠狠地踩了一脚,方凌呆呆地重复凌恺的话:“是吗?我,为你,穿越时空?我是这么说的吗?”

凌恺不舍得听她无助的声音,安抚她说:“这一切都不重要。重要的是,我找到你了。其实你刚说给我听的时候,我虽然信你,但心里始终有一些不确定,不太敢相信真的会有这样的缘分发生。但是,我现在可以完全肯定这发生过的一切了。因为,十年前,你也是像今天这样出现在我面前的,白衣白裙,长卷发。或许,我们就要认识了。”他轻轻地笑起来。或许是真的吧,方凌就要去找他了。他愿意相信这个浪漫的传说,毕竟,十年的等待中,他的心脏已经强壮到可以接受任何的可能性了。对他来说,什么样的原因或是过程都无所谓了,只要能再见到方凌就好。

他温柔地说:“凌凌,早点睡吧。你也累了。或许,今夜梦中,你就能知道所有的答案了。别想太多,把你的电话告诉我,我会找你。”

问清了方凌的手机号码后,他说了声晚安,就挂上了电话。

方凌无助地抱住自己,为刚才凌恺声音里的痛楚感到揪心的痛。她究竟是怎么了?她真的忘了凌恺吗?她怎么可以伤害他呢?她明明这么爱他啊!

可是,如果不是遗忘,就真的是还没认识他了。穿越时空?好浪漫,可是,可能吗?她傻傻地笑。

洁云环住她的肩,体贴地不去问她什么。

方凌深吸了口气,平静地对洁云说:“他说,十年前,我穿越时空,去找他。”

无视洁云瞠目结舌的样子,方凌躺了下去,用被子蒙住头,现在,她最需要的就是好好地睡一觉,什么都不用想,反正很快就能见到凌恺——不管是十年前的凌恺,还是现在的凌恺。一切,应该很快就会有答案了吧?她有点不确定地想著。思绪开始混沌,不过其实一切都不重要对不对?凌恺说得对,最重要的是,他们相遇了。她舒了口气,缓缓地笑了。

半梦半醒间,她似乎看到了凌恺,一个好年轻,好阳光的凌恺。她微微地笑了:“嗨!凌恺。”

第二章

眨了眨水汪汪的大眼睛,方凌看看四周:“不会吧?这里怎么看著怪怪的啊?难道我还在做梦?”拉拉自己的长发,很疼啊。

她怎么会在这里呢?方凌仔细回想。她记得昨天去看了凌恺的演唱会回来,然后给凌恺打了电话,然后就睡下了。怎么会突然出现在这里呢?

再一次地打量一下周围的建筑,她惨叫一声:“这是香港!天哪!”

看向自己的打扮,还是昨天看演唱会时的样子,卷发,白衣白裙。幸好,昨天太累了,没有洗澡换睡衣,不然现在岂不是衣衫不整地出现在这里了啊?再看一眼挂在身上的单肩背包,她感激地双手合十,老天爷毕竟还是仁慈的,她昨天忘了把背包取下就睡著了,不然现在根本没办法了啊。

翻开背包,钱包在,身份证件都在。感谢上帝!天无绝人之路啊,既然有钱有证件,那么不管她是怎么来的,她总能回去了。

她乐观的想法很快就被击垮了。首先是想到自己不是通过任何一种现实的交通工具来的香港,所以,她很可能会被认为是偷渡客。其次就是,她突然发现四周经过的人都穿得很怪。这里是香港啊,怎么人们都穿得那么老土呢?再仔细看看,她开始惨叫:“不会吧?这好像是九十年代流行的打扮啊!”

怕被别人当成神经病,她没敢问人现在是公元几几年,只是仔细地看著周围几家小店铺里挂著的日历。一九九三年九月十九号!

她突然很想哭,很想一闭眼就回到自己的床上。可是她知道不可能。她知道她是真的回到了十年前,而且,还是十年前的香港。

难道,凌恺说的都是真的?她回到了十年前跟他相遇?

天!多么浪漫的差错!

好笑地摇了摇头,方凌开始接受现实。然后奇异地发现这些年来自己心头一直压著的沉重感消失了,好像又回到了年少时的自己,调皮,爱笑,乐天,仿佛天塌下来都不关她的事的那种无法无天的感觉。她深深呼吸了一口香港的空气,凌恺,是你的缘故吧?因为要与你见面了,所以,我的心,飞扬起来了吧?

好吧,如果一切都是注定的,那么她就勇敢地面对吧,就当是度假好了。好在,她在香港还有一个父亲的至交宋伯伯,她虽然不知道宋伯伯的地址,但是她知道宋伯伯在香港的大学里教书,她应该可以在他任教的大学找到他。虽然,宋伯伯看到她绝对会吓一跳。她苦笑了一下,但愿学心理学的宋伯伯不至于把她当怪物看。

方凌一伸手,正想叫辆taxi去大学找宋伯伯,突然想到自己钱包里的钱应该没法在十年前的香港使用。

叹口气,她取下手上的白金镶钻的手链,感谢凌恺,为了打扮得漂亮一点参加他的演唱会,她把自己最值钱的首饰戴上了。在香港找家当铺应该不难吧,她在很多的香港电影上都看到过当铺。

在路上闲荡了没几分钟就见到当铺了,方凌欣喜地走了进去,被当铺老板一番砍价之后,她小心翼翼地把八千块港币塞进钱包里。才八千块,她皱皱鼻子,有点心疼,因为这可是当时老爸来香港的时候给她买的礼物。

想到老爸,她突然想尖叫。她怎么忘了这么重要的事呢!1993年的9月,老爸不是还在香港吗?方凌记得老爸所在的学校和香港的A大有长期友好的关系,经常都会交换一些教授到对方学校当客座教授。而她的老爸,就在1992年底被派来了香港。在A大当了近一年的客座教授,要到1993年的11月份才回大陆的。那他现在岂不还是在香港!太好了!方凌露出了今天第一个真正的笑容。老爸总会相信她的,毕竟,她有太多的证据可以让老爸相信她绝对是他的女儿。

不过,今天是星期天耶,学校不上课的,她得明天才找得到老爸了。幸好这八千块也绝对够她用了。

那就逛逛吧,看看能不能巧遇十年前的凌恺。她调皮地想。毕竟,自己可是因为他才来的啊。

她漫无目的地乱逛,运气很好,逛了没多久就逛到一条很眼熟的街上,眼熟是因为这里是很多香港电影的拍摄基地,在香港电影里经常都能看到这条街上的镜头。她往里面看,还正好有几个剧组在拍电影。

方凌好奇地走过去,想看看电影是怎么拍的。前方几米处的一个身影让她停住了脚步。她不会认错,虽然眼前这个人很年轻,还有点稚气,可是,他就是凌恺。不会错。哇,运气是不是太好了点!转念一想,她能出现在这里就已经不是运气两字可以概括的了,那么,看到凌恺也不是什么稀奇的事吧?

接下来她该怎么办呢?方凌开始乱想。此时的凌恺是不可能认识她的。不过她可以装成他的fans啊,其实也不用装,她可是喜欢凌恺十年了,比fans不知道高了几个级别呢!

她皱皱鼻子:打定主意了,她要去会会十年前的凌恺。

“嗨!凌恺。”一张放大的笑脸突兀地挡住了凌恺手中的剧本。

皱了皱眉,凌恺推开眼前过度灿烂的笑脸,不太客气地问:“你干嘛?我好像不认识你。”他不高兴地盯著这个打扰到他背台词的女孩。

笑脸迅速地耷拉下来,女孩有点尴尬,看凌恺一副不准备再理她的样子,她只好自己给自己台阶下了。呵呵一笑,她说:“我叫方凌,是你的死忠fans哦。我一直很想见你,所以就来找你了,是不是打扰到你工作了?对不起哦。”她好脾气地道歉,谁让自己的出现不受欢迎呢?被凌恺骂两句也是活该啦,反正现在的凌恺还是个大孩子,还没学会什么叫风度。她在心里为自己鼓气。

凌恺迅速绽开的笑容反而把方凌吓到了。这家伙,怎么这么早就养了副好脾气啊。看著凌恺和善到有点诡异的脸,方凌很想落荒而逃,他不会是想扁她吧?

“哦,原来你是我的影迷啊。请坐请坐。”凌恺笑眯眯地拍拍身旁的空位,要方凌坐下。

方凌傻傻地坐下后,还没来得及开口,凌恺的话又把她吓得跳了起来。“要我帮你签名吗?”凌恺这么问。方凌抚著额头,很想哭给他看。这哪是偶像的样子嘛,偶像不是该拽拽地等人求他签名的吗?九零年代的偶像真是好脾气啊,真该叫现在的新新偶像来观摩学习。方凌直叹气。

虽然很想昏倒,可她还是识时务地顺应偶像要求,从背包里拿出纯情少女封面的记事本,再扯出一个激动到有点虚假的笑容,故意地颤声道:“凌恺你真好!帮我签两个好不好?我的死党也超喜欢你的!”

凌恺的表情又变了!方凌有点痴呆地看著这个应该很酷很沧桑的男人,不知道是那里出错了,怎么凌恺看起来笑得有点贱啊?

“好的好的好的,才两个嘛,没问题,再多签几个都行。”凌恺殷勤地说,一边在方凌的记事本上签名。“对了,你真的是我的影迷吗?还有你的死党也是啊?”他有点不放心地追问。

“是啦是啦,我骗你干什么?”方凌好笑地说,不忘在心里加上一句:不喜欢你,怎么会为你来到这里呢?十年的距离啊!多强的意念才能跨越?!

签完名,似乎自己也没有理由再留在这里。方凌咬咬嘴唇,才想著该怎么死缠赖打地留下来,凌恺就开口了:“要不要在这里看我拍戏?我这场戏只要一会儿工夫就行了。”看到方凌困惑地眨了眨眼,凌恺以为她开始瞧不起他了,他有点自嘲地说:“我在这部戏里只是个小配角,说几句台词就行了。如果你有事的话就先走好了。”

看著他瞬间黯淡下来的表情,方凌心里一阵酸痛。她知道此时的他和十年后的他有天差地别。他还远不是那个傲视华语歌坛和影坛的天王级巨星,此时的他,517Ζ只是个在演艺圈跌爬滚打了两三年却还没红的小小虾米而已。

微笑了一下,她温柔地说:“不要这么说,你以后一定会很红很红的。我相信你。你也别气馁哦。去拍戏吧,我在这里等你拍完。我还有好多话想跟你说呢!我好不容易才找到你,不会那么容易就走的。”方凌把背包抱在手里,摆出一副要在椅子上生根发芽的架势。

凌恺笑了起来,不管是不是他的影迷,这个女孩很好玩倒是没假的。

他起身,往正在叫他的导演助理那里走去。突然脚步停了一下,他转身,好奇地问:“你多大年纪了啊?满十八岁了吗?”

十八岁?有没有搞错!方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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