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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章

我心之执-第16章

小说: 我心之执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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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很难养吗?凌恺问她。似乎除了给你一个懒骨头让你发呆,给你一天三顿饭吃,就什么都不要了。

当然难养。方凌用力点头。我很会吃,你不努力赚钱的话,我会把你吃垮!

凌恺记得自己当时笑得腰都直不起来,看到方凌气鼓鼓地虚张声势,越想越好笑,就问她,我快把存款吃完了,要是再不红一点,自己都快养不起自己了,怎么办?

方凌为难地想了半天,那好吧,她说,我努力工作,养你好不好?等你开始赚钱了,我就退休,专心被你养。

你真的很懒哪,自己当时这样笑她,怎么都想著要被人养。

是你我才肯被养好不好,你以为我那么不挑吗?方凌用力捶他,一下又一下。直到他把方凌一把扛起,完全不管他们正走在人潮汹涌的街头,吓得方凌把脸埋在他肩膀,再不敢露出羞窘的脸。

凌恺轻笑出声,他的方凌,真是可爱。

1998年。

98年的方凌生活乏善可陈。可能是因为老爸遗传的文学素养,方凌的中文系念得十分顺畅,不需要花什么力气,成绩也还不错。她偶尔写写文章,偶尔看看书。不准备考研,所以不紧不慢地应付功课,等待毕业就好。

老妈看方凌无所事事的样子,决定把她抓到公司去给设计师打小工。方凌的老妈很搞笑,明明是物理系毕业的,却因为对美的执著追求而在时装界打拼了好多年。98年21岁的方凌开始跟著设计师学画图,学设计,学裁剪,学一切一切她本来没觉得有多大诱惑力的东西。后来,她开始认真学习,她有天分,设计师都开始欣赏她。我想,可能是因为她知道,有一天她要来到20岁的凌恺面前,为凌恺添装理衣吧,所以,她很认真地学。

1999年来了。

1999年是万众瞩目的一年。所有的人都沉浸在世纪末的狂欢或恐慌中。1999年22岁的方凌周围的人都开始惊恐地想要为世纪末留下一些特别的回忆。宿舍里一直没有恋爱的两个女生也开始蠢蠢欲动,想要抓住世纪末的浪漫,为自己开启一生一次的美丽恋情。

1999年12月31日,大四的方凌没有回家,她在学校的操场上,和许多留校的学生一起,看著操场中央熊熊燃起的巨大篝火。学生会的人为了迎接新的世纪,特意安排了这样一个篝火晚会。进入2000年的那一刹那,所有认识不认识的人都开始拥抱欢呼,许多热血沸腾的学生开始手拉著手围著篝火跳舞。人群喧闹。

22的方凌没有办法把自己融入到那一片热闹中去。22岁的方凌开始觉得孤单。她突然被一种绝望的疲倦感包围住了。突然很想,可以冲到她喜欢了很久的凌恺面前,说一声新年快乐。

凌恺默然。原来,受苦的从来就不是他一个。方凌一无所知吗?或许是的。可是方凌爱著不是吗?孤单地爱著,用著全部的信念和勇气爱著一个她以为自己这辈子都不可能碰触到的人。

然后,2000年。方凌准备论文,方凌开始用功,方凌继续喜欢凌恺,方凌开始有点忧伤,方凌开始想要爱人,可是又非凌恺不能爱。然后,7月,方凌毕业了,方凌工作了。

2001年,方凌工作快一年了。她不讨厌她的工作,可是很讨厌她的同事。他们不停地试图拉方凌去相亲。在被方凌拒绝了好多次之后,居然还有同事嘲笑方凌,说当心哪天不小心就成了变态老处女了。过分!方凌非常生气。她才不要一个她不喜欢的人来带她领略爱与性的美好感受,她宁缺勿滥。

2002年,方凌终于忍不住换了份工作。比以前的薪水低,但是同事没那么烦人,相处得比较平静。方凌不紧不慢不算用心也不算打混地工作著。25岁的方凌继续搜集凌恺的一切,继续用心地看著凌恺、爱著凌恺,方凌有些无奈地把自己的心交给时间去裁决。有时候她看着身边的同事一脸幸福地投入男友怀抱,会怔怔地发愣,想着不知什么时候才会有这样一个怀抱在路的那头等待自己。她有点羡慕那种平凡的、油盐酱醋的幸福。可是她没有办法主动停止对凌恺的爱恋。即使周围的人都笑她追星追到走火入魔。她还是没有办法停止对凌恺的喜欢。

凌恺掩上自己的眼,痛楚慢慢褪去,心里面开始蔓延开来的,是满满的喜欢,满满的感动。如果努力了之后,就能被方凌看到,就能终于有一天被她找到,那么,他专心努力就好。

然后,2003年终于到了。2003年的信封很大个,凌恺看著信封里那幅大大的画像,白衣,白裙,长长的卷发,波浪一样,干净的脸蛋,期待的眼神,手里握著两张演唱会的门票。(奇*书*网。整*理*提*供)

2003年的信上这么写:

嗨,亲爱的凌恺,我们就要见面了呢。时间过得真快是不是?2003年9月19日,是我26岁的生日。我收拾好激荡的心情,收拾好满得快要溢出来的紧张,准备去演唱会看你。

我快不敢看你不敢听你了,你知道吗?

我怕听见你沧桑的声音,我怕听见你温柔的声音,我怕自己的心会疼。

告诉自己,这是最后最后最后一次了,放纵自己像个小女生一样,对著自己的偶像大喊大叫,发泄过多的热情,凌恺,26岁的方凌开始胆怯,想要把满满的爱意悄悄收起,过正常的人生了。

年龄渐长,26岁的方凌有点不敢再像以前一样,只是什么都不想地去喜欢去爱就好。26岁的方凌,快要无法说服自己相信一句“我爱你”可以解决世上一切难题了。

可是,在最深最冷的夜里,在自己的全部温暖都不足以让自己的心暖起来的时候,她还是决定,决定什么都不要去用理智对待,只是天真地相信自己是那高楼里的公主,总有一天,会有她命定的骑士来解救她,用他温暖的怀抱许她一世温柔。原来,方凌的心底,终究住著一个没有长大的女生呵。

恺,26岁的方凌快要和你见面了。26岁的方凌快要知道现在写著这封信时的方凌的心情了。恺,再难再苦,一无所知的方凌都不曾放弃对你的爱恋,所以,曾经拥有过一切的我们,要好好珍惜,好好努力,我们一定一定会见面。然后,你要用你温暖的怀抱许我一世温柔,好吗?

好,怎么不好。凌恺好脾气地笑,不当心跌落一滴眼泪。

好,怎么样都好,只要能再抱紧你。方凌,亲爱的方凌,等著我。

夜很深,很长,静静的,仿佛天地都在陪著他一起,让记忆一遍又一遍地纠缠,天罗地网一样盖住凌恺,轻轻地,盖在冷冷清清的屋里,盖在蜷缩在懒骨头上思念方凌的凌恺身上。

夜很深,很长,如同凌恺的思念,漫长,遥远,可是,天总会亮,思念,也总会找到一个出口,找到一双会抚平他一切伤痛的小手。

一年又一年,凌恺认真地让自己越爬越高,让自己离最高处越来越近,让自己可以不停地占据各大报纸杂志的封面,让自己的电影一部比一部受到肯定,让自己的歌唱遍整个华人世界。

他的身体很累,他瘦了很多。有时候几天都合不上眼,但是他一直不让自己停下脚步。因为方凌就在路的尽头等著他,他没有办法抵抗住这样的诱惑,于是,著了迷一样,他不停地工作,不停地让自己更成功,不停不停地往前狂奔。

有时候特别累了,他会想到03年的方凌,他想方凌在回到03年之后一定会很哀怨。她一定很心疼自己深爱的人要在漫长的岁月中独自奋斗吧?一定很痛恨自己只能无知无觉地等著她的骑士去解救她,而她,什么都不能为他做。凌恺知道方凌一向注重爱情中的付出,从不允许自己只是索取的那一方。她总是把自己能给的关怀和爱都给到淋漓尽致。所以,她大概很不能原谅那个懵懵懂懂就得到他全部爱情的方凌吧。傻丫头啊,她忘了吗?她已经执著得爱了他十年,才有这样的缘分出现在他面前和他相爱。这样的一份感情,能计算得出谁付出的多,又是谁付出的少吗?

于是,想著方凌,他就像永远不需要休息的陀螺一样,继续旋转,继续为了最后的结果旋转、漫舞。

他一直没有换过住处,还是住在妈妈留下的那两室一厅里。他不想离开这个充满了回忆的地方。财富积累得越来越多之后,他陆续买了几套房子,都是在环境很好的地方,有方凌爱看的风景。以后,方凌喜欢住哪里,任她挑就好。每个房子里,他都放了一个大大的懒骨头,柔软,慵懒,她想怎么睡都行。

这些年,不管圈内圈外,都有向他示好的女人。漂亮的,知性的,聪明的,单纯的,各有各的特色,各有各的美丽,可惜,拥抱过方凌之后,自己的怀抱,好像被下了蛊一样,再也没法去拥抱别人。再美,再好,都不是方凌。演艺圈漂亮的女人多得难以计算,可是,在那些一个比一个娇艳的容颜上,他看不到让自己心动的东西,所以,即使他不曾刻意专一,他的怀抱,仍一直空著。

媒体不停地猜测他的感情世界,他们不相信他没有爱人,不相信他可以这么多年身边一个人都没有,他们捕风捉影,可是,什么都抓不到。他对每一个人都是那么风度翩翩,他从来不生气,他对歌迷影迷的要求总是尽量满足,他看到要他签名的小女生总是会多一点包容,他再累的时候,都会记得关怀一下他的fans,跟他们说一声:“好好保重身体,好好学习,好好工作,好好生活。”因为他知道,这些fans里面,有一个远在上海的、他的方凌。

所以,不管多么忙碌的时候,只要每一次出新专辑、新电影,他总会包起来,附上一张签名照,寄给方南。

而方南,每年总会寄几张方凌的照片给他,让他看到方凌的成长,看方凌一点点地褪去青涩,从小女孩长成大女孩,短发一点点变长。

第一张长发的照片后面,贴著这样的便签:“凌凌开始留长发,据说是因为她喜欢著的凌恺在某次采访时说自己比较喜欢长发的女孩子。”

还有一次的照片上,方凌抬头看著镜头,一脸希冀。方南附著的信纸上这样写:“每次将你寄来的东西送交方凌,方凌总会欣喜万分,然后狗腿地说我是天底下最好的爸爸。于是我将她这样的神情拍下,供你一乐。”

凌恺看著照片里垂涎万分的方凌,开心得笑了好久好久,都没有办法停下来。

然后有一次去上海出席活动的时候,思念成疾的凌恺抵制不了“方凌就在不远处”这样的诱惑,悄悄地抽出一些空档,仔细改装,跑到方凌的学校去看她。

他戴上大大的渔夫帽,遮住半张脸的墨镜,还嫌不够,他贴上了一些假胡子。然后,放心地让自己成为学校里的路人甲,在方凌的宿舍楼下打转。

晃了好一会儿,他才看到方凌。一个和他记忆中不太像的方凌。印入眼帘的那个女孩一头及肩长发,浅蓝色淑女长裙,挂着很淡的笑容,眉稍有着轻愁,很像,居然很像海报上的他。

凌恺被她眉间的轻愁击得心痛,差点站不住,他紧紧握拳,控制住自己想要把方凌紧紧拥入怀中的冲动,他浑身发颤。

正想转身离去,他看到了让他的心再次回暖的一幕:一个高大帅气的男生捧着束花求方凌收下,方凌轻声说对不起。男生不相信居然有女生会拒绝如此高大帅气并且在女人丛中向来无往不利的他,索性上前一把抓住方凌的手,亲昵地叫了声“凌凌”。然后,爆笑的一幕发生了,方凌狠狠地挣脱他的手,男生还想上前,方凌身边那个不动声色的女孩突然踢出一脚,把男生踹飞。然后,方凌轻轻柔柔地说:“不要用你的破嗓子叫我凌凌,难听。”狠狠地,一箭中的,男生黯然退场。

凌恺暗捏了把汗,还好,凌凌向来是温柔对他,从来没有给过他这种待遇。他还想多看会儿,这时,听到方凌身边那个身手不凡的女孩说:“赶紧回去了,这里怪人真多,一个自作多情的臭男生已经够倒胃口了,怎么还有一个中年怪伯伯打扮得这么怪异在这边偷看你。”凌恺左右四顾,终于发现,那个中年怪伯伯就是指改装后的他。于是,尴尬地逃离现场,然后,他浅笑出声,郁闷一扫而空。凌凌,真是抚慰他伤痛的灵药。

就这样一年一年过去,方南陆续寄来了方凌的一些照片和她的近况。凌恺也总在思念决堤的时候,改装好了去方凌的附近远远地看她会儿,然后,继续回到那个孤军奋战的演艺圈,为了他心爱的凌凌打拼。

终于,凌恺开始和经纪人商量巡回演出的事了。因为从他1993年初发第一张专辑至今,已经整整十年了。因为凌恺刚出道的时候,主要是跑跑龙套,演演小角色。至于歌手的身份,是到了93年有唱片公司和他签约,为他发片之后才冠上的。所以,从他在歌坛的发展来看,以第一张唱片为起点来计算是比较合适的。其实凌恺之前开过好多次演唱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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