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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6章

征服法則-第4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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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图以及去向,在支付了等价的金币后,才能从圣彼得堡拉回武器装备,当然,这其中大部分的武器辎重,最终都会被运送到前线去,那里才是武器消耗最大的地方。
    平原上虽然有一些小型武器加工作坊,在某些偏僻的地带,也同样能够挖掘出铁矿石,只是与庞大的武器需求量相比,那还是远远不够的,况且兵器的锻造可不似打造锄头那么简单,并不是所有的铁匠都能够胜任的。
    这个时代的人们,正在变得越来越没有安全感。
    帝国的军队在与莱切人打的你死我活,得知前线开战的消息后,几乎所有的狼人领主都在忙着扩军,所有人都知道,动乱的年代要来了。
    另外,平原上的另一股暗势力,大大小小的马贼团伙,同样是武器装备的消耗大户,没有正规的购买渠道,马贼们多数时候只能花高价,从一些倒卖商人手中获取武器,少数几股大型的马贼团伙,才会有养着几个铁匠,但那也是杯水车薪的。
    种种的原因,使得武器防具一直处在一个相对较高的价格上,一把普通的钢刀,在倒卖商人的手上,便能卖上150枚银币,一件骑兵的半身甲,高达400银币,普通的五米长的重骑钢枪,需要800银币,而整套的重骑装备,没有十五个金币的代价,你就休想拿走。
    一个手艺娴熟的矮人工匠,一个月最少也能产出十五把钢刀,或者十件半身铠甲,即使是重骑兵的装备,一个矮人也能在一个月的时间内鼓捣出两套来。
    (二十万斤麦子才多少钱?)
    起草完了所有的条款以后,胖子面色凝重的在上面签了字,拿过沃尔沃领主的印鉴,在暗灰色的羊皮纸上留下了一个狰狞的血色狼头,此时他的心里却正洋洋自得的算计着。
    (撑死了一千五百枚金币,现在拥有了三百多个矮人工匠,每月制造的兵器价值少说也在六千金币以上,五倍还多的利润,傻子才不赚这个钱!)
    库德鲁面色严肃,用矮人语在两份羊皮纸上签下了自己的姓名后,罗格收起了其中的一份协议,略微的扫了一眼,便塞进了袍子的口袋里,胖子一直都明白,一张普通的羊皮纸是约束不了任何人的,只有真正的实力才是硬道理。
    伯德长老则的小心翼翼的收起了另一份羊皮纸,用发颤的声音道:“族长,时候不早了,孩子们还在等着呢,走吧。”
    库德鲁看了伯德长老一眼,面无表情的点头对罗格道:“再见,罗格。”
    胖子则抱着一贯的‘优雅’笑容,伸出了右手,居高临下,与身高不及自己腰间的库德鲁握手告别,这握手的瞬间,同时标志着矮人族与人类的第一次结盟正式展开了。
    夕阳斜下,罗宾城的南城门被缓缓地放下。一支马车队伍晃悠悠的从城内驶出,拉车的都是老马,一辆辆破旧的马车却是严重超载,铁质的车轮在黄泥土地上压出了深深的痕迹。
    为了保证粮食的安全,运粮的马车将会往返十趟,罗格派出了两个小队的骑兵护卫,并且特意嘱咐了负责运粮车队安全的百夫长,绝对不要走官道,宁愿走的慢些,颠簸些,他也不想让大股的马贼,或是某些混蛋领主捡了便宜。
    胖子静静地伫立在城门处,天边的那一抹残红,把他那头灰褐色的短发映衬成了彻底的金红色,那张看似忠厚的脸上,此时却正挂着那么一丝若有若无的阴笑。
    “大人,这粮仓已经去了大半了,这个季度的麦子还要两个月才收割。”独眼龙叼着个烟头,从城外走了进来,抱怨道:“下个月咱们算是没法过了。”
    罗格微微转头,打量着独眼龙那张隐藏在帽沿阴暗下的面庞,背着暗红的残阳,却只能见到烟头处闪耀的猩红,他笑骂道:“老东西,现在我有一个极为重要的任务交给你办。”
    独眼龙把烟卷夹在食指与中止之间,抬头露出了惊愕之色,问道:“我能去做什么?”
    “干你的老本行。”胖子露出的玩味的笑容。
    “没错,其实我在很久以前我是个很棒的厨子。罗格大人,我可以给你露上两手。”独眼龙一副恍然大悟的模样叫道。
    “省省吧,你这德行,天生便是个该死的马贼。”胖子奚落着,随后语气变得郑重了一些,说道:“粮食的问题自然是要解决,我们的围城战术最关键的便是粮草,我可不想看到的德兰克城内的狼崽子们没倒下,反倒是我们自己的士兵却先跨下了。”
    独眼龙乐了,道:“即使是马贼,我也是个资深马贼,大人,凭我们现在的实力,即使是平原上最强大的马贼团伙,都不会是我们的对手了。”
    此时,罗格不禁抬头望了望天边的火烧云,听到洛克的这话,也不由的要心生感慨,他最终道:“先把风声放出去,钢刀100银币一把,长枪200银币一杆……我们首先要见见那些该死的马贼头子才行。”
第八十九章订单
    在马贼的社交圈中,独眼龙有着广泛的人脉关系,在许多马贼首领眼中,我们的千夫长洛克大人绝对是一个传奇男子,鲜血淋漓的马贼史上不朽的传说。
    根据后续的史学家孜孜不倦的探究,独眼龙的生平是异常的坎坷,在与罗格相遇以前,这位天生面目狰狞的男子的人生,便是在忠诚与背叛、在善良与卑鄙、在仁慈与恶毒之间苦苦挣扎而过的。
    洛克先后加入了十多个马贼团伙,而这这些马贼势力,最后的下场无疑的异常悲惨的,他已经记不清楚究竟出卖了多少老大了,他也无法想起曾经在暗地里坑害了多少同胞,有时候,洛克都怀疑出卖与背叛,是否成了他身体的一部分。
    臭名昭著的独眼龙洛克,成了平原上马贼们的人尽皆知的称号,越混越凄惨的独眼龙无法在找到继续依靠的势力后,最终,只能无奈的来到沃尔沃堡附近的山上,带着一帮各怀鬼胎的手下,挑起大旗,当上了马贼头子,直到有一天,与一个低调、虚伪、忠厚、卑鄙、残忍、狡猾、无耻、而冷血的死胖子相遇。
    在洛克的眼中,这个胖子几乎不是人,因为他比自己更见的残忍、狡猾、与卑鄙。
    而且,与多数身处高位的当权者不同的是,胖子并没有太多的嗜好,从不沉迷酒色,从不铺张浪费,永远都是一身笔挺的黑色万夫长制服,也没有某些贵族的古怪的收藏癖好。
    胖子一直在做的,将来也要做的,便是发疯一般的扩大自己的势力范围,组建更多的军队,难得有了空闲,除了与手下们偶尔闲聊,便是冥想修炼魔力,抓取每分每秒的时间,提高个体实力。
    在平时的生活中,这个胖子对人和善,非常的善待手下的人,即使是府内做饭的佣人,门外乞讨的叫花子,他总是面带着优雅的微笑面对,从不会因为心情烦躁,而祸及下人。
    胖子从来不给自己发薪水,即使,名义上旗下所有的领地上的财富都是他的。他手下的军官的福利待遇高的超乎想象,独眼龙每月都将得到近百枚金币的俸禄,他平时与所有的高级军官同吃同住,平时的胖子就如邻家的大男孩一般的平易近人与不起眼,那淡淡的微笑、与忠厚的面容,与那个在战场上杀伐果断,冷血无情,嘴角总是挂着冷笑的男人有着巨大的反差。
    对于这样的人,独眼龙实在是找不到背叛的由头,其实,有时出卖与背叛也是需要理由的。
    独眼龙作为一个资深马贼,他对周围马贼势力的分布可以说是了如指掌。
    在罗格的授意下,独眼龙换上了那件洗的发白,及其邋遢的黑色褂袍,半个月的时间里,他开始了东奔西走,逐个拜访了附近几伙人数在千人以上的马贼势力团伙。
    罗宾城有大批的武器装备出售的消息被放了出来,开始在马贼们的口头间流传,独眼龙单枪匹马,在一干凶神恶煞的的马贼们的包围中谈笑风生,那狰狞而淫贱的笑容给人留下了足够深刻的印象。
    半个月的时间有条不紊的过去,当独眼龙带着大批的武器订单,风尘仆仆的回到罗宾城时,胖子正在城西新建的兵器加工厂视察进度。
    矮人绝对是一个遵守承诺的种族,十三天前,三百个矮人工匠,便由一千矮人战士护送到了罗宾城,同时还有伯德长老的书信一封,无非是督促罗格要紧急储备粮食,为两个月以后的运粮做好准备之类的,胖子只是略微的扫了一眼,便被撕成了碎片,扔出了窗外。
    尽管罗宾城周围并不出产铁矿石,罗格却还是执意把兵器加工厂建在了城内。两个山谷毕竟还不够安全,而且武器的运输也是个麻烦事情。
    拉着一车的铁矿石出门,马贼们也许会不屑一顾,尚若拉着整车的武器行走在路上,哪怕只有一半的把握,居心不良的人都会带人来拼命,况且格兰特山谷内的面积并不宽敞,而城西则刚好有一座废弃飞染布厂,这到是给胖子省去了不少功夫。
    “大人啊,我这腿可都快跑断了。”独眼龙正在胖子跟前大倒苦水。
    罗格此时正拿着一柄刚刚打造完成的钢刀,仔细的打量着上面的刀口,抚摸着微热的刀身、滚烫的刀刀刃,他不禁在心里由衷的感叹矮人的锻造技巧,经过一号的扫描,刀身的硬度与同类刀具相比,提高了15%,锋利程度也提高了4%。
    “事情办的怎么样了?”胖子把玩着手中的钢刀,似乎是漫不经心的道。
    “嘿嘿,我洛克别的本事没有,这点小事怎么会办不好?”独眼龙贱笑了两声,他嘴角叼上一根卷烟,吞云吐雾了一气,才道:“五个马贼势力中,有三个大头目向我们订购了武器装备,总数五千六百套,分四个批次交货,第一次交货时间在三天后,最后一批的交货时间是在下个月,按照您的售价标准,统一用粮食来支付,总计是五十五万斤的小麦,这一下就能把支援矮人的麦子凑齐,余下的部分可以填补我们粮仓的亏空了。”
    听到这个数字,罗格心中顿时有了底,这样的收入情况基本在他的预料之中,驰骋在马背上的马贼们惯用砍刀,或者一尺多长的马刀,这十多天的时间里,矮人工匠们经过一段时间的加紧赶工,已经出货了一千五百把马刀,按照这个速度,刚好能在下个月中旬完成所有的订单。
    “集会的事情办的怎么样了?他们答应了没有?”罗格放下了钢刀,问道。
    独眼龙骂骂咧咧的道:“那都是一帮没种的混蛋,五个大型马贼团伙虽然都同意您的提议,但却只答应派遣代表过来,其他的规模的马贼团体也会有一些人,集会的地点就设在罗宾城外的四十里处的密林中。”
    听到这话,罗格不禁笑了笑,道:“现在我们是官,他们是匪,情况不同了啊。”
……(本卷结束) ……
童话
小灰兔历险记1(不间断龟速更新)
    很久很久以前,在一片大森林里,有一只叫波比的小白兔。
    是的,波比是一只小白兔,但波比的皮毛却是灰色的。
    因为,波比是混血儿。
    波比的母亲是兔子帝国的公主,他的父亲却是一只大灰狼。
    那是一个风雨交加的夜晚,大森林的上空时不时舞动着紫色的电弧,深夜雷声大作,大灰狼艾罗就偷偷的躲过了兔子守卫,爬进了公主的闺房里。
    那夜,雷声响彻天地,与尖叫声、惨叫声、呻吟声交错在一起,为伟大的黑夜鸣奏了一首悲伤的歌。
    作为耻辱的象征,作为一个兔杂种,波比从小就生活在自卑中,小小年纪的他心中便有了很深很深的阴影。伙伴不愿意和波比一起玩,附近的邻居也对波比指手画脚的,甚至连整日以泪洗面的兔子公主,波比的母亲,都对他爱理不理的。
    波比从来就没见过自己的父亲,他只知道自己的父亲是一只大灰狼,大灰狼有着一条灰色的大尾巴,同时自己也继承了父亲皮毛的颜色。
    有时候波比会被伙伴们骂做是“狗杂种”,就是因为大家知道波比的父亲是谁。
    波比并不恨自己的父亲,相反他对大灰狼是抱着好奇、甚至抱着向往的的态度。
    兔子又怎么样?公主的儿子,国王的孙子又怎么样?波比生活的并不开心,甚至连那些低贱的下人黑兔子们都在背后嘲笑自己,他只能每日躲在森林的某个角落,他不会暗自哭泣,但却整日不语,心中是无限的怨恨和忧愁。
    “为什么老天要这样对我,出生并不是我能决定的呀,我其实没有错的,为什么要这样?”波比拿起一根胡萝卜,在心底大声抱怨着。
    有一天,波比背上了包裹,包裹里装着七根胡萝卜,那是波比的最爱,一天吃一根,可以吃上七天。波比决定偷偷的去森林的东面,去找大灰狼,去找自己的父亲艾罗。
    波比躲过了守卫们的监视,他趁着朦胧的夜色,从兔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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