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儿楼之石榴红-第105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子万僵了一下,才干哑地笑了声,语气亲狎地说:“怎么,这么迫不及待了?我只是想等你准备好了再进去,以前又不是没做过,怎么会弄错。”在这个时候,他是坚决不会承认自己刚才确实是习惯性地顶错了地方,幸好纪十反应快,否则这难得的一次机会只怕要闹个不欢而散,以后要想她再主动,就不知道要到什么时候了。语罢,不等纪十再说话,再次将她深深吻住。不过为了以防万一,再开始时他还是先用手摸到了那已水湿泛滥的柔嫩穴****,才一举插入。
纪十本来还有点怀疑,也被他突然的闯入痛得绷直了身体,闷哼出声,刚才那一点小插曲登时被抛到了九霄云外。
“你轻点,疼……”她反射性地推拒着身上的人,额上痛出了冷汗,心里却在奇怪,她的初次明明早就在那个侑人的水洞里没了的,怎么还会疼?
子万也被她的紧窒夹得有些受不了,但仍勉强控制住自己奔腾的欲望,一边用唇和手重新挑起她的情欲,一边等着她适应。他倒是清楚,那次两人只是一触即离,虽然破了她的身子,却并没有让她真正变成一个女人。现在他却无比庆幸自己当时没有做到最后,才让他得以用满心爱怜来拥有她的青涩。
身体的不适渐渐退去,转变成无尽的空虚和渴望,纪十不由喊了声:“子万哥哥……”推拒的手变成紧拥和催促。
子万亲了亲她的眼,身体开始动了起来,由慢变快。
月光透下,将荒野密林间一场原始的律动笼罩在柔和的莹光当中。
第四十四章 (4)
晨曦穿透薄雾,照在已熄灭的火堆边相拥而眠的两人身上。纪十先睁开眼,看着近在眼前的男人的脸,发了一会儿懵,才想起昨夜的事。按照正常的反应,她也许该表现出几分羞涩,或者尴尬别扭,也许还可以有隐隐的期待,但事实却是,她若无其事地推醒子万,到河边洗漱之后,便去林子深处设下的陷阱里拎回两只野兔一只山鸡,又摘了几个野果。不过在经过昨晚两人欢爱的地方时,看到那倒伏的野草以及上面沾着斑斑点点的白浊时,还是没能够控制住耳根发烧。
子万在生火,见到她带回的东西,主动接过去剥皮去毛,清理好后,便全部架在了火上烤。虽然谁也没提出,但是两人都知道该离开这里去找出路了,将东西全部烤好,路上就不用停下来生火,吃起来也方便。
两人并没有过多地交谈,行动间却透出一股无法言喻的默契,哪怕连眼神都不必交换,便能知道对方想要什么。
按照野外行走的惯例,他们想要走出此地,回到人群聚居的地方,最妥当的办法自然是顺着水流而下。当然,他们也这样做了。
“累不累?还是我背你吧。”在走了大半个早上之后,子万终究没忍住,关切地问。昨晚两人折腾了大半夜,到最后都是他抱她回火堆边的,他还以为她早上起不来,没想到竟比他还要先醒。
纪十摇了摇头,过了一会儿才道:“自从在这里醒来后,好像有脱胎换骨的感觉,连着走一整天大约都没问题。”说到这,她撩起自己的袖子,“你看。”
子万依言看过去,顿时被她如霜赛雪,晶莹剔透的肌肤所吸引,在反应过来之前已伸手握住她的手腕,在上面咬了一口。
纪十没想到他会来这么一出,惊叫了声,迅速缩回手臂,“你咬我做什么?”
“不是你让我看的么?”子万无辜地看向她,颇有些意犹未尽地咂了咂嘴,仿佛还能感觉到唇齿间的香软滑腻。不自觉回忆起昨夜的美好感觉,体内欲望蠢蠢欲动。
“我是让你看我身上一点印记也没有,皮肤也比以前好,谁让你咬我了!”纪十没好气地道。昨晚上他几乎将她全身都啃遍了,连手腕手背都没放过,她以为今天起来自己的样子一定会惨不忍睹,但是洗漱时却发现手臂以及脖颈上一点印记也没有。等到独自一人时,她还检查了一下身上,也是如此。心中自是不免有些奇怪,但是一直忍着,直到这时才说。
“咦?是吗?我看看。”子万干咳一声,重新拉过她的手,果真一本正经地查看起来。
“大约是我没怎么碰这里吧。”片刻之后,他说,“我昨天咬得最重的是这里……还有这里……”他一边说一边轻轻挑开纪十的衣襟,摸了摸她的脖子,又滑向她胸口。
“身上也好好的。”纪十不疑有它,还很老实地回答,没注意到他的声音已经有些沙哑,直到柔软的酥胸被一只大手探进衣襟里轻轻握住。
她穿的是他的衣服,又宽又大,极易被人占去便宜。加上初识人事,身体还敏感得很,被人一挑逗便有些受不了,于是青天白日的便被子万给拖到林子里再次吃干抹净。
情事后,子万还特地在仍然娇慵无力的她胸口留下一个深深的印记,无耻地说:“这样总不会记错了。”
纪十眯眼看向天空,正午的阳光从树梢间射下来,如光蝶般斑斓闪烁,晃得人心中一阵阵发酥。
经此一闹,两人早上起来时若有若无的尴尬终于消失不见。
当然,占便宜总是要付出代价的,接下来的路程都是子万背着纪十走。宽阔结实的背,沉稳的步伐,以及男人时不时拉开嗓子唱上几句家乡俚语的情歌,让纪十自记事以来首次生起现世安稳的感觉。
这条路如果永远都走不完,多好。她想,然后伸手扯下经过的人高苇草,插在他发间。又探头去啃他耳朵,让他差点失手将她掉在地上,于是屁股惹来重重的两巴掌。
她没了武功。他也没了。但是他们比以前有武功时还快乐。
“应该是那红果子。”子万说,“你看我睡了七八天,或者比这个更久,除了饿点外,竟一点事也没有,一醒来就能又跑又跳,还能……咳……就算以前有武功时也不见得能这样。说不定咱们捡了天大的便宜呢。”他说这话时语气很轻松,丝毫看不出失了内力的沮丧,就不知是他真心这样想,还是为了安慰纪十。
“看不出哪里便宜了。”提到这事,纪十就有些没精打采。
“你不知道自己差点没命?”子万反手敲了她一个爆栗,佯怒道:“如果不是它,我可没本事救好你。你武功本来就没了的,哪里吃亏了?”
“但是你的内力没了!”纪十心中陡然一酸,忍不住提高了声音在他耳边吼,“你没病没痛,谁让你一起吃的!”
“小声点,耳朵都要被你震聋了。”子万揉了揉耳朵,放柔了语气,“我不是看它那么稀奇,以为是宝贝么,怎么舍得让你一个人占去。”
“你不会等我吃完半个时辰后再吃啊,它能长脚跑了?”纪十哪里会信他的话,心里仍然不舒服,却还是将声音压低了些,不过手指却在他脑袋上狠狠戳了两下,以表达自己的不高兴。
子万被戳得头往前磕了磕,并没有立即回答,沉默了一会儿,才认真地说:“我进沼泽地里时是背着你。我怕我陷在里面,只留下你一个人。无论去哪里,咱们一起,不好么?”
纪十愣住,良久才回过神,突然觉得眼角发涩,喉咙里像哽了块东西,过了很久才勉强挤出一个字。
“好。”
手臂收紧,她将胸口密不透风地贴在他的背上,感受着他沉稳有力的心跳。
好,无论去哪里,咱们都一起。只要你不反悔,我就永不放手。
第四十四章 (5)
那是一座位于湖心的小岛,岛上青竹林立,掩映间可看到一座小院,茅顶竹墙,曲苑绕廊,简朴中透着一股说不出的仙气。一道两旁没有扶栏的竹板桥左曲右拐地将湖岸与小岛相连,渺渺烟波被踏于脚下,让人在敬畏之余又不免生起一股睥睨俗世的豪迈。
花了大半个月,终于走到河道的尽头,纪十和子万看见的便是这样一副景象。乍见人烟,两人都有些激动,哪怕明知对方有很大可能不是普通人。
即便如此,怕无意踩到人的忌讳,两人并没有立即上岛拜访主人,而是在湖边呆了几天,看潮起时淹没竹桥,潮落时晚霞满天,因为有喜欢的人陪在身边,时间流逝得极快,自然不会觉得难熬。然而在这几天中,湖中不仅没有人上岸,便是连岛上也没看到人迹活动。两人又耐心地多等了两天,情况依然如此,而后才决定上岛一看。
也不知经过了多少岁月,常年被湖水浸泡过的竹桥缝隙间布满了一层黑绿色的水草垢,却依然坚固稳当,在走了几步后,两人微提着的心便放了下来。直到走到近处,才发现岛上野草丛生,湮没了路径,显然是很久没人走动了。
“难道没人?”纪十皱眉,心中隐隐有些失落。如果没有人,他们就没办法知道这里究竟是何处,又要怎么走出去。
“先看看。”子万知道她的心思,伸手握住她的手,安慰。就算没人,只要这房子里有人生活过的痕迹,就不怕找不到有关此地的蛛丝马迹。
在门口喊了几声,不出意外,并没有人来应,两人便推开了院子的竹门,走了进去。跟远处看见的一样,这栋由竹子与茅草建成的院落内部结构极其雅致,却又因为用料的关系而带着几分简朴素净,既不让人觉得奢华,却又不显寒酸,到是恰到好处。
院子里也同岛上其他地方一样长满了杂草,而在杂草之间又开着一些从来没见过的花朵,曲廊之间以茅顶作盖,粗大的竹柱上藤萝缠绕,风铃一般垂吊着串串粉蓝的果实。假山石缝里长着兰草,屋顶上爬着葫芦瓜,有些雅,有些俗。
纪十一看便喜欢上这里了,脑海中不由浮起两人生活在此地,养几只鸡鸭,种几畦菜的情景。当然,想归想,她心里其实比任何人都清楚,无论是她自己,还是子万,并不适合这种生活。
而子万显然也清楚这一点,所以当她不自觉说出来的时候,他的回答是:“你养蛇,我养蛊,这才是比较正确的选择。”两人都是不甘寂寞的人,现在正情浓,所以觉得怎么样都好。但想要牵着手一直到老,却不是养养鸡种种菜这种生活能维持下去的。他和她都有着各自的爱好,为什么要舍弃而去将就平淡?
明知这是事实,纪十还是给了他一个白眼。
子万一见,立即松了口:“行行行,你想养什么就养什么。”大不了腻厌后再换就是。
纪十这才眉开眼笑。事实上过什么样的生活她还真不是那么在意,重要的是他愿意和她一起。
穿过长及膝盖的野草,拨开横拦路上的藤蔓,两人经过长长的竹廊,走到茅舍前面,推开门一一察看。
客厅,厢房,书房,药室,炼丹室,兵器房,木工房……这许多用途的房间让两人都有些愣神,直到在卧室看到靠窗积满灰尘的小榻上的针线笸箩以及里面做到一半的小孩衣服时,纪十忍不住拿起来看了看,针角细密,样式很古朴,并不是这些年时兴的。
于是可以推想,很久以前,这里住过一对夫妻,以及还有他们的孩子。妻子贤惠,丈夫多才,孩子可爱……那么他们最终去了哪里呢?
“去书房。”子万没她想像力那么丰富,在看过卧室没有自己想要的东西之后,说。
纪十摸了摸柔软的小衣服,有些不舍地放下,心想自己可没这么好的手艺,以后有了宝宝怕是不能做个好娘亲吧。
书房他们之前便大致看过,这时进来细看时,才发现书架上全都是上等好玉制的书简,竟是没有一本纸书,连古远时候的竹简也没有。也有卷轴,却是用一种似帛非帛似缎非缎的材料做的。
“真有钱。”纪十感叹。随手拿起一个卷轴,发现是一幅画,画的就是身处的湖岛落日,笔法洒脱随意,却意境无穷。
纪十看了好一会儿,才卷好,又拿起另外一卷。这一幅却是黑暗的沼泽,其中盛开着一朵纯白无暇的花,黑与白,污秽与圣洁,死亡与勃发的生机,对比鲜明,震颤着人的心灵。她不由自主伸手摸了摸那花,好一会儿才问正在翻着那些玉简的子万:“这就是你那日摘的花吧?”
子万一边看着手中玉简,一边漫不经心地往这边瞟了眼,定住,而后急急放下玉简,走过来,拿过那画仔细看了起来。
“正是。看来这里的主人也见过,说不定还知道它究竟是什么东西。”他有些兴奋地道,又看了眼画,便还给了纪十,自己则开始继续翻阅那些玉简,希望能从中找到一点线索。
虽然在纪十面前表现得若无其事,但是练了二十多年的武功,说没就没,任谁都不可能真的不在乎。所以但凡有一点希望,他也想试试看能不能挽救。就算真的不能,也该让他知道原因,总不能这么稀里糊涂吃了个大亏。
纪十也想到了这一点,于是放下画轴,开始跟着翻看玉简。等拿起才发现玉简的字竟与常用的汉子大为不同,连看几个都是这样,一时间她倒是成了睁眼瞎了,不由疑惑地望向看得认真的子万:“你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