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场迷情-第6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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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跟那些为数不多的读者大大们谈了谈感想,相互探讨了一番。
这些读者们很可爱,也很懂书,我看了一下他们的注册时间,大多数都是有年头的老书虫了。他们告诉我,不是追什么横刀的名字进来的,这年头,大神遍地走,写手不如狗,你算哪块菜地里的哪颗小葱?谁来在乎你?归根到底,书写得好才是王道,才能让人追。他们说我这个看起来太压抑,除了爱情,什么都是黑的,让人憋屈得慌,还有就是好多东西不知道我在写什么,就跟个散文集似的,东拉西扯东鳞西爪地也没见有个故事主线。如果不是我这文笔还不差,他们也都不想跟了。
我笑了。这些情况我都知道,他们看书的感觉我也清楚。于是我跟他们说,小说前边的部分,那可全部打了埋伏,都是铺垫情节渲染气氛用的,具体指什么,恐怕要等全本了你们才能看出来。为什么这么写呢?第一,我怕封杀。第二,憋屈和压抑的氛围,是我要让你们感受的,也是本书的基调,两个字。事实上,你们已经感觉到了―――阴暗。
还有第三点,没有说出来,我不想让他们晕过去。那就是―――这根本就不是一本小说,这是记实。不过,我不能告诉他们,就是这样。当然,书到完本后,我想终究会有人明白,会有人自动对号入座,会掀起惊天波澜的,我想会是这样。
第171章 如期而至
但是,我想,其实在这本小说的自我推介上,还是犯了一个错误。那就是,不应该使用化名。
也是那些读者大大们的反应提醒了我,当他们知道这本书就是秋叶故事的另外一个版本后,集体震惊了,因为从来没有人把秋叶跟一个市长联系到一块,想都没想过。他们立马赶着追问我这事是真的还是编的。我说真的假的先不谈,咱们等书完本了再论。
于是他们热心地帮我支招,跟我说那你得告诉大家啊,你不说人家怎么能知道呢,还以为就是一本垃圾的爱情意淫小说,胡编了一个美女市长来说事哪,忒不现实了。现在,有现成的秋叶名字搁置不用,这也太浪费了,把这个巨大资源利用起来,比什么广告都好使,以前那本书的fans们立马就能跟进来,人气也就出来了。
我这才恍然大悟,确实就是这样―――我写的东西水准文笔都先不论,首先我得让大家有兴趣来看。横刀的名字并不意味什么,还是只能靠秋叶―――一个至美丽至性情不在世俗间的女子,是所有人的梦想,包括男人,也包括女人。
感谢这些可爱可敬的读者大大们,以后本书的大火证明,他们指点的这一招非常到位,非常有效。
这些大大们,我从来没有见过的,一次也没有。但是他们,已经深深地烙入我的脑海,刻进我的记忆。对于我来说,他们的名字和这本书完全溶为一体,浑然天成,成为我生命里最华丽最灿烂的印痕―――美蓝、烬烯、疯子傲、灰飞、小虫、BS、黄昏、RED、龙神、太极、清风、藏宝…………还有很多很多。
没有煽情。因为我对他们的敬爱绝不仅仅来自于上面一点,事实上,从他们关注这本书的第一天开始,他们就在见证历史―――一个人的成长、一个人的毁灭、一个人的辉煌,而且他们自觉自愿地参与进来,和我一起战斗,一起成长。
在此后,在不久的将来,在我最无助最悲惨的时刻,这些大大们,都没有抛弃过我,永远的鼓励和支持,让我感觉到,他们从来就在我的身边,一刻也没有离开过。
即使直到最后,我沦为一个杀人犯,一个真正意义上的杀手,一个彻底的畏罪潜逃者,一个面对无限级别的通辑追捕,每天象狗一样东躲西藏,象乞丐一样无所依靠求告无门的时候。这些读者们都一直在关注我帮助我,为我出谋划策、转帖发文。他们用最坚强冷硬的姿势,始终和我站立在一起,我们共同经历生与死,血与火,同时以我们的方式,对抗恐怖,对抗残酷,对抗世间最无情的裁决。他们给予了我无上的支持,让我知道,这个世界,还有爱,还有正义和真诚,还有高贵和勇气,还有值得让我活下去的理由和动机。
而我此刻,懵然无知。我根本就没有想到过,命运已然全速启动,正在迅捷无比地高歌猛进,即将与我迎面对撞。在这个安详的夜晚,我一点都没有看出来,等待自己的那些,将会是什么。
我跷坐在椅子上,一手拿着烟,喝着可乐,另一只手漫不经心地点击鼠标,在电脑上游来游去,耳朵里听着歌,嘴里还在说书述文。我的样子悠然闲适,轻松自如,而且自感高士风流,颇有名家气质大匠风范。我知道自己在做什么,我当然考虑过后果,我不以为然。但是,嗯,老实说,我其实跟政治真是不太熟,我并不认识他,我只是以为我认识他罢了。而且我无比天真地认为,他最多只会请我喝喝茶,聊聊天,如此而已,呵呵。
但是事实上,他现在就在这里,就在这个房间,他正匍伏在我的头顶,不动声色地鸟瞰我,鄙视我,且让我悠然,且让我得意,且让我作小丑跳梁状,百年魔怪翩纤乱舞一通,他很快就会把我摁入命运的死渊。他想对付我的手段,不是茶水,不是口水,而是子弹。谈笑间,强虏灰飞烟灭。我将会成为一个,自己做梦都没有想到过的―――杀――人――犯!
云菲菲,此刻正盯着我,泪眼婆娑。
“不成不成。”她摇着头说,“真不能打字了,再这么弄下去,我非得割脉自尽不可。”
“有这么厉害吗?”我看着她,有点疑惑。“真能这么悲惨?”
“这些事我都知道啊,我跟你一块经历过啊。”云菲菲从桌上抽了张纸巾,在脸上胡乱涂抹一把,“就是没看出有这么深的意思。太惨了,我一想到苏静美就想哭。”
“………………”我沉默。
“这么整吧。”云菲菲把椅子搬到了我的边上,跟我商量,“苏静美在哪?我们看得到她吗?一块去探视一把行不?”
“现在见不上吧,她还在看守所里边。”我说。我很平静。“有10天的上诉期,过了这10天她才会转监狱服刑,那时候就能见上面了。”
“哦。真惨。”云菲菲好象又想哭了。
………………………………
如期而至。书,火了。大火。特火。
就象我和最初那些读者大大们的预测一样,当我重新调整思路,把书里苏静美的化名改成了秋叶,并在书的简介还有各种广告推介里大肆宣扬了一把后,开始火了。原因就是那一个―――因为秋叶的缘故。
应该说,读者们对于秋叶的认识相当深刻,记忆犹新。而且他们觉得太反常了。从理论上来说,一本当年火得不行的小说,理应会有N长的后续,N多的外篇。如果原书是一盘大菜,作者往往会灌汤注水,添油加醋,把它弄成一锅稀饭出来,以通过此过程来保证该作者的最大利益―――比如我就看到一部某仙的书,翻来覆去地炒剩饭,写了N年都还是那个套路,也真服了该书作者的好耐性。
但是有关秋叶跟横刀的故事,绝对是个例外,因为我没有再为她续写上一句话一个字,我让这段无限凄美的爱情,让这个惹人敬爱的美丽女子,结局成谜。当然,有很多好事或者好利好名者为该书狗尾续貂,写了N多的同人作品,结果当然全体仆街,无一生还。那是因为―――按网上的说法,是横刀的文笔无人能敌。当然,对于这一点我持保留意见。我真想说的,那是因为这段天上地下独一无二举世无双的爱情,从来没有人经历过,所以没人能写出来,仅此而已。
而现在,因为希望了解秋叶,了解她的背景,了解她的生活,以及她另一种版本的现实爱情,还有她的结局,让这本书,猛然大火。
第172章 把悲伤留给自己
我和云菲菲到了碧海。
还是那座城市,还是那些景物,还是那片天,还是那个海。只是我身边的姑娘,换了一位。而这一点,不是我想要的。
我们是来探监的。上次和我在一起,亲密无间的那位女子―――苏静美,就在这里,服刑。
苏静美的判决无可更改,已经过了上诉期。她被转往省第二女子监狱。这座监狱,就在碧海。
我坐在一间网吧里上网,冷眼看着自己的小说,同时在书评区里点来点去,察看那些读者留言。书评区很热闹,无数人涌在里边,七嘴八舌议论纷纷,都在感叹世事,都在猜测秋叶的最后结局。
我没有象早几天一样热情洋溢地现身说法,不厌其烦地有问必答。我没有说一句话。事实上,我的心,不在这里。
云菲菲去探视苏静美了,一个人去的。我,只敢呆坐在这里,我不敢见她,害怕意外,真的。
我没有猜错。云菲菲回来时,神情沮丧,脸色凄惨得要命,让我的心沉得很深很深。她说,“苏静美要见你。”
“………………”我沉默。
“但是―――”她又说,“我想,你不能去见她。”
我还是没说话。我了解苏静美。但我不知道她会说什么。
“她说―――”云菲菲很犹豫的样子,应该是不知道能不能说这个,她不知道会有什么后果。
“说!”我暴怒起来。我此刻的脸色肯定非常难看极为狰狞,因为坐边上聊Q的几位姑娘立马闻风辟易逃之夭夭,扔下鼠标耳麦,换电脑了。
“她说她在等你。你不去,她就不会死。”云菲菲脸色灰暗,真的有若见鬼。“她说―――她要把眼睛挖出来,让你带回去。她说她瞎了眼。她说自从看见你开始,你就让她眼睛瞎了,永远瞎了。”
我转过脸,继续看电脑。我的眼睛没有瞎,我还可以看电脑。但是我没有说话。一句也没说。没什么好说的。
苏静美没有骗过我。一次也没有。从来也没有。我相信她。我永远相信她。无比坚信。所以,我不能见她。我想是这样。
………………………………
我和云菲菲去见了琳子。在她爸的医院里。
琳子又清减了许多,身形愈发显得苗条,我有点担心她。
她更担心我。
是的。斗转星移,物是人非。时间真是魔术师。这才多久不见啊。我在想这个。是的,来的时候是夏天,现在到了冬天。才几个月的时间,就已经是沧海桑田,我们的样子改变得太多。琳子瘦了,而我―――死了。
“苏市长呢?”琳子问我。
“没事。”我说,“挺好的。在当市长呢。”我抢在云菲菲前头说。
琳子也哭起来。真晕。
“她是个好人。”她小声地抽泣着说,“不该落到这地步。我都听人说了。”她的话让我心碎,“人家骂她是贪官,还养小白脸―――我跟他们吵,也没用,他们不信我的。”
我侧脸望着窗外,面无表情,一言不发。
“嗐!说这些干啥!”云菲菲怒了,“你跟谁说得清啊,唠唠叨叨地。管别人想什么呢,爱信不信!”她搂住了琳子的肩,“别哭了,哭死也没用!别想那些不开心的,我们到这儿,可不是来看你这副哭哭啼啼的德行!”
“去唱K吧,好久没唱了。”她大声提议,“这段时间,可闷死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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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就唱歌吧。歌声逐浪远。喝酒吧。醉里挑灯看剑,酩酊已过千年。
我们坐在银城酒店的豪包里,唱歌。准确地说,是听歌。我们鼓掌,欢呼,歌颂,褒扬,吹牛,拍马,无限喝彩。我们尽情欣赏云大公主的个人独唱专场,放肆恭维,击节赞叹。
琳子坚持不唱。我的心情也不太高,一个人喝酒。云菲菲没办法,她说是她提议来的,总不至于三个人坐在这里发呆。于是她就一个人从头唱到了尾,还勒令我们如期奉献她需要的表情跟动作。
老实说,云菲菲的歌是唱得不错。音色好,音量也高,节奏感还强,怎么听都比那些跑场子的小歌星们不会差。但是,应该说,她也跟那些小歌星们犯了同样一个错误,就是没感觉,强自解人,无病呻吟,就是这说法。
呃,还有就是,我觉得她根本就是想一个人唱歌来着,我了解云菲菲。她那表现欲可不是一般地强―――因为我们不止唱过一回两回的K了,以前每次,她都跟我们抢麦。只要是看见她想唱的歌,不管麦在谁手里,她都得另外拿上一支,同声合唱,直到原歌主张口结舌望风而逃不敢争锋为止。
所以,在云菲菲面前,我们不敢唱歌,宁可喝酒,习惯了。
云菲菲显然对演唱会的现场气氛不太满意。于是她再次发号施令,威逼我跟她合唱一个。
我理所当然地拒绝了。没别的,和上一个理由一样。跟云大歌星的合唱,每一次都会沦为她的独唱,屡试不爽,绝无例外。而且唱过之后,她还会找人麻烦,骂人节奏感情不到,影响了她的发挥,要求对方为不理想的合唱效果负全责。我的天哪!我可不想自掘坟墓。
不过今天好象有点例外,云菲菲居然改了风格,学会谦让了。大概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