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乐夜未央-第204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弃军而北,少吏犯禁。用兵之法:不勤不教,将率之过也;教令宣明,不能尽力,士卒之罪也。将军已下廷尉,使理正之,而又加法于士卒,二者并行,非仁圣之心。朕闵众庶陷害,欲刷耻改行,复奉正义,厥路亡由。其赦雁门、代郡军士不循法者。”
夏,大旱,蝗。
六月,行幸雍。
秋,匈奴盗边。遣将军韩安国屯渔阳。
元朔元年冬十一月,诏曰:“公卿大夫,所使总方略,壹统类,广教化,美风俗也。夫本仁祖义,褒德禄贤,劝善刑暴,五帝、三王所由昌也。朕夙兴夜寐,嘉与宇内之士臻于斯路。故旅耆老,复孝敬,选豪俊,讲文学,稽参政事,祈进民心,深诏执事,兴廉举孝,庶几成风,绍休圣绪。夫十室之邑,必有忠信;三人并行,厥有我师。今或至阖郡而不荐一人,是化不下究,而积行之君子雍于上闻也。二千石官长纪纲人伦,将何以佐朕烛幽隐,劝元元,厉蒸庶,崇乡党之训哉?且进贤受上赏,蔽贤蒙显戮,古之道也。其与中二千石、礼官、博士议不举者罪。”有司奏议曰:“古者,诸候贡士,壹适谓之好德,再适谓之贤贤,三适谓之有功,乃加九锡;不贡士,壹则黜爵,再则黜地,三而黜,爵、地毕矣。夫附下罔上者死,附上罔下者刑;与闻国政而无益于民者斥;在上位而不能进贤者退,此所以劝善黜恶也。今诏书昭先帝圣绪,令二千石举孝廉,所以化元元,移风易俗也。不举孝,不奉诏,当以不敬论。不察廉,不胜任也,当免。”奏可。
十二月,江都王非薨。
春三月甲子,立皇后卫兵。诏曰:“朕闻天地不变,不成施化;阴阳不变,物不暢茂。《易》曰‘通其变,使民不倦’。《诗》云‘九变复贯,知言之选’。朕嘉唐、虞而乐殷、周,据旧以鉴新。其赦天下,与民更始。诸逋贷及辞讼在孝景后三年以前,皆勿听治。”
五月,诏曰:“河海润千里。其令祠官修山川之祠,为岁事,曲加礼。”
156、河南卒遮道,大将军裁决
156、河南卒遮道,大将军裁决
元凤五年的春天,魏相为自己的命运忧心忡忡。
——所谓贼杀不辜,说白了,就在案治的过程,因用刑拷问而使无罪者死亡。
——又有几个官吏在治案时,不用刑呢?
——用刑之后……人死了……也实在是正常。
——至于有罪与否……谁能说得清?
魏相本就是因治奸邪而称,历年来,经其案治之人甚众,若一一翻检,谁能说完全没有错?
——尤其是这事明显是针对他发难的,难道还能是无的放矢?
魏相很清楚,在这种设好的局里,他想脱罪,是决无可能的
——唯一的希望就是有司正式案举时,不会提出太严苛的罪刑。
——然而,这个希望却是寄于他人的。
魏相不敢抱太大的期望。
事实上,有司案治的效率也真的很快。
——并不是河南的事情,而他为茂陵令时的事情,案治的是司隶校尉,很快就查清楚了事实。
接下来就不是司隶校尉的事情,人家一份案举劾章呈上,就算没有事了。
也不能说魏相不幸运。
——陵县是太常属下,因此茂陵令也属于中都官管辖,只有丞相可以论治,但是,魏相现在是河南太守,秩二千石。
——按律,吏二千石有罪须先请。如此,丞相也不能论治,只能奏上,由廷尉论。
——正因如此,丞相府与廷尉寺都不肯收司隶校尉的劾举,于是,司隶校尉将事情奏上了。
这么一通折腾,倒是让魏相看到了机会。
也是魏相将河南治理得甚好,的确是民心所向,在魏相将自己将下狱的消息传开之后,河南郡内一片哗然,不过数日,就有万余的老弱集聚到函谷关前,打算一起入关为魏相请。
那些自发前来的百姓并没有过所、传符,关都尉当然不能放行,但是,万余人聚集也不是小事,自然是一边安抚,一边上报了。
霍光对魏相的印象并不差——否则也不会将其从茂陵令迁为河南太守。
——洛阳的位置甚重,河南太守也不是谁都能当的。
——虽然之前,因为武库令的事情,对其不满,但是,也只是针对其没有妥善处理好田千秋之子的问题,尚没有完全否定其本身的才能。
因此,接到司隶都尉的奏报,霍光便明白其中的蹊跷了。
——倒不能说是田家的报复,只是,盯着太守之位的人真的是不少。
——难得有魏相这样的,主动把机会双手奉上,自然是不知有多少人齐心要把他拉下来……
霍光当时就对杜延年笑道:“河南太守危矣”
杜延年与魏相不熟悉,对于魏相的处境并不以为然,只是笑了笑,便问霍光:“将军以为太守当下何狱?”
霍光思忖了一下,做了决定:“由丞相召列侯、将军、二千石以上议。”
杜延年将这个决定记了下来。
两人又商议决定了几件事情,霍光便站起身,看上去是准备离开了。
杜延年有些奇怪:“今日……非将军休沐……”
——霍光很少在非休沐日告休离宫的。
霍光没有在意,随口对杜延年解释:“我去幕府。”
杜延年更加奇怪了——最近并没有什么战事啊……
然而,霍光明显是无意再多说什么,杜延年也没有再问,收拾了一下,便送霍光离开了。
霍光离开,杜延年要处理的事情就多了,自然是顾不得多想霍光究竟为什么去幕府了。
然而,刚把之前与霍光商议好的事情交代下去,就见一个谒者匆匆赶来,看到杜延年才缓下来,喘了一口气,便疾步走到杜延年面前,焦急地奏报:“太仆,大将军车驾被卫士阻于北阙。”
杜延年吓了一跳,扔下奏书便往外走,同时一迭声问那个谒者:“可报光禄勋?”
“仆射已命人报光禄勋寺。”那名谒者气喘吁吁地跟上杜延年,勉强顺利地给了答案。
杜延年心下稍安,脚步却是一点都没有慢,同时还在思量,执金吾属下近来有没有奏报什么异常事件。
然而,直到赶到北阙,杜延年也没有想出一个头绪来,不过,看到北阙前的情形,他算是彻底安了心。
——霍光的车驾仪从前跪了一地的戍卒卫士,看着少说也有上千人。
——人数不少,但是,既然是跪着,想来就不是围攻之类的事情,顶多就是遮道请命。
安心了,杜延年便缓步走了过去。还没到霍光的车驾前,他便看到了张安世,于是,干脆转向走近张安世。
“幼公。”张安世见杜延年过来,便主动打招呼。
杜延年冲着阙门外跪着的卫士抬了抬下颌,问张安世:“子孺可知,此皆何人?所为何事?”
张安世来得比他早,自然是知道的,便直言:“皆河南卒。”
听到“河南”二字,杜延年便想到了,不禁讶然:“皆是为河南太守请?”
张安世本来正要问这事,这会儿,听到杜延年这样说,不由挑眉:“正是为河南太守请。”
随即,张安世便问:“究竟何事?”
杜延年简洁地回答:“有人告河南太守贼杀不辜,事下有司,已验实。”
张安世讶然,倒是有些明白,这些河南来京戊卫的士卒为何这样做了。
——验实。
——贼杀不辜,虽然一般也就是去官了事,但是,最重也可定为死罪的。
半晌,张安世说了一句:“河南太守有此民望,当慎之。”
——能让在京师戍卫之人如此用命,想必那位太守必然治郡甚善,算得上是良吏了。
——既然如此,又怎么可能是用无辜者拷掠过甚,以致其死的人呢?
——其中是否另有隐情……
——总归是必须慎重的。
杜延年见张安世说得如此慎重,倒是奇怪了:“其何请?”
——总不会是怀疑有司案验有差吧?
张安世正要回答,两人就听北阙前响起一个清亮的声音:
“臣自请,愿复留作一年以赎太守罪。”
随即就跪着的众卫士一起顿道:“臣亦请”
河南人特有的声音在北阙前回响良久,在场的无论官吏还是一般的卫士戍卒不由都对这些人肃然起敬。
杜延年这才看到,一个军吏装束的男子长跪在霍光的车马前,双手高举,捧着一卷简册。
——霍光会怎么做呢?
这时候,不止杜延年与张安世,其他人也都看着一直立于车上的霍光。
张安世与杜延年离霍光的车还算近,因此,两人清楚地听到了霍光的吩咐:“长史,收其请书,令幕府掾来此为其等籍名”
“诺。”随侍的大将军长史立刻应声。
霍光的声音并不高,但是,也足够马车前的那人听清楚了,因此,当长史上前,取过他手上的那卷简册后,他便稽首再拜,随即起身让开道路。
——霍光这样吩咐了,自然算是应下他们的请求了。
那些跪着的士卒见那人起身,便也跟着行礼起身,让开了道路。
然而,霍光的车驾并没有立刻动,直接大将军幕府的掾史来了,霍光才让御者驱车离开。
见霍光如此认真,河南戍卒倒是安心不少,主动配合着大将军府的掾史登记了自己的名籍,便依次离开北阙。
不到半个时辰,那些河南戍卒便都离开了,北阙前迅速了恢复平常的样子。
张安世与杜延年相视一眼,两人都有些担忧——霍光方才的神色太过深沉,明显不是真的接受请求了……
张安世有些不解:“河南太守有何不妥?”
——按说,这些戍卒的举动是有些不妥,但是,无论是举动还是要求都并不算过分,霍光不应该是那样深沉不定的态度啊……
张安世只能猜测,是那位河南太守做了什么让霍光不悦的事情。
杜延年一怔。他完全没有想到张安世居然会不知情,因此,愣了半天,杜延年才反应过来,对张安世道:“子孺不知洛阳武库令去官之事?”
张安世当然是知道的,只是,他并没有将之放在心上,因此,听杜延年这么一说,他就想起来了,神色不由微变。
——如果是那件事……就真的不好办了。
霍光的确是极不痛快地离开北阙的。
——那些戍卒的要求的确不是什么大错,但是,于他来说,却是一个大难题。
——应还是不应?
——或者说究竟是从轻还是从重……
没等霍光想明白,回到大将军幕府,就见一名属吏在马车旁等着,手上拿着的明显是驰传急报。
霍光不禁皱眉,接过奏报,直接拆开,一看之下,却勃然大怒。
“竟挟民以避罪”霍光怒不可遏地喝斥。
——这份急报正是函谷关都尉的奏报,直接送到了大将军府,
幕府众人吓了一跳,全都噤若寒蝉,连大气都不敢出。
不过,霍光并没有再发作,而是拿着那份奏报,大步往正堂走去。
等长史处理好北阙的事情回到幕府,听说霍光发火,当即便赶往正堂,却被霍家大奴拦在了堂下。
冯子都直接将一份封着“大将军之章”的文书抛给长史:“不必问了,将军已决,君将此书交太仆即可。”
长史有些不悦,却也知道,冯子都断不会在此事做什么手脚,便按捺下情绪,低声问冯子都:“大将军如何裁决?”
冯子都无所谓地回答:“河南太守下廷尉狱。”
157、何谓恩威?
157、何谓恩威?
“下延尉狱?”公孙遗吃惊地反问,“狱?”
冯子都点头确认:“廷尉——狱”
公孙遗开始同情河南太守了。
——下廷尉狱与下廷尉的意义完全不同。
秦以法国立国,汉承秦制,可以说,汉在处置违法问题上是有一套很成熟的制度。
以官吏来说,一旦被人告发,那么,一般就会交给相应的部门进行调查,也就是常见的“事下有司”,之后,相应的部门就会开始调查,也就是“案”、,如果被告发的这个官员的级足够——从孝文皇帝时开始,也就是秩位在二千石以上——那么,一般来说,除非是像周勃被告发谋反那样倒霉,被孝文皇帝直接下狱案验,这个官员是不会直接被讯问,当然也不会被收捕下狱,相关部门只会调查相关的证人、搜集相应的证据。如果最后,证实这个官员确实有罪——不管是不是之前告发的罪行——调查者才会向有相应的负责处罚、审判该官员的部门指控这个官员的罪行,也就是“举”,这个过程合称“案举”,也可以更简单地用一个字概括——“劾”。
因此,一旦案举,有了劾章,按制,接下来就是正常的刑罚程序。
——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