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天动地风流记-第84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陆一平望着马小红,“疯丫头,你这么漂亮,身段又好,咋不去当模特?或者到艺校去考个演员啦什么的。我看报纸上有招这方面的单位,还不需要多高文化,何苦在那破烂地方待着,好几个月开不出支,弄的穷馊馊,人穷志短的。”
马小红放下骨架,用餐巾纸使劲擦擦手道:“你是说我,是吧?哥呵!你昏了头了吧,你把我往火炕里推呀!那是什么人干的活,我可没那么不要脸!”
陆一平望着马小红,觉其未免偏激,或许因所受教育影响,再或是生活圈子的影响,大众心态强烈一些,说话不遮不掩,怎么想的就怎么说,但就是欣赏和偏爱她这一点。
马小红见陆一平凝望着她,以为陆一平不明白,又说:“我说错了吗?你瞅的我心慌,好象不认识我似的。真的,我说的可全是实话。 反正大家都这么说,我也这么说,保证没错。”
陆一平问:“大家都说什么呢?”
马小红用手一扳手指头,“名模明着摸,想出名就得让人摸,明目张胆地摸,摸出钞票,摸出轿车。这不就是名模吗?还有一些个明星,看看她们, 和妓女没什么分别。我不承认我是一个好女孩,但我可不做那不要脸的事来, 我没钱,我不花,宁可穷着,也不为几个臭钱而做出破鞋烂袜子的事来。哥, 我说的可是心里话。”
陆一平沉了一下道:“我没说你说的是假话,但有些事情有其两面性,只是方式不同。 出力挣钱和做模特、影星、歌星没什么区别,谁付的代价大,创造的价值高,谁就应当挣大钱。挣多少钱,享受什么样的生活, 这是天经地义的事。”
马小红一怔,“冲哥的这些话,你是赞成了?”
陆一平点点头,“或许是吧。但象你说的,代表了大多数穷人的想法,体现着大众道德的观念和理解,也未必就错,只是打击面太广了些。”
马小红一晃头,“一点不广,这还有打击不到的呢!”
陆一平呷了一口酒,“但愿如此。话又说回来,万事都应理智些,不应盲从,大众道德观未必就是应当推崇和值得宣扬的东西。”
马小红吃吃笑起来,指着陆一平道:“ 我可不知道你心里的道德观是什么呵!你愿玩深沉,嘴上留德,其实你比我清楚的多,就是在那装正人君子, 对不?”
陆一平问:“我想知道你眼中的正人君子啥样?”
马小红难住了,站起来转了一圈,似有所悟,“我想,就是看着并想着肮脏的东西,自我欣赏并以为快,还要歌颂或赞美的人吧,不是吗? 我说的不形象,反正就是自以为清高,而办起事来更下贱的人,并且衣冠楚楚, 道貌岸然。”
陆一平只是笑。其实他只有笑,想一想,果然是这样, 有时自己也这样,并常常标榜自己是正人君子,甚至是君子中的君子。
马小红补充道:“大多数正人君子都功于心计,爱捣鼓点政治手腕,是社会上的流氓与政治上的流氓,还有经济上的流氓的结合体。” 问陆一平:“哥,你说,我说的对吗?”
陆一平依旧笑。看似马小红文化不高,但说的话来蛮有道理,也许是自己悟出的,也许是听人讲过自己又加工一下,但说得比较形象。
马小红急了,“哥呀,你笑的哪门子劲呢!我在你面前,是不是很傻?”
陆一平止住笑,“你别多心,我愿听你说话,说的比我强,你接着说,我高兴着呢!”
马小红大吃一口肉,猛喝一口酒,“你到报上去看看,哪个名演员不是有段什么成名辛酸史,你细一琢磨,狗屁辛酸史,就是和导演呐,制片人呐, 或者出钱拍电影、电视的大老板睡觉的事。现在成名了,觉得委屈了, 反正也让人给玩过了,就不嫌场~了,抖落出来大家都知道吧,增加点知名度。 我看了好几部名人的自传,都是当红的人儿,第一印象, 这书是近乎于写一个不要脸的女人是怎样和男人在一起的事的,描写的太露骨了, 恶心死了!就拿它当生理常识书读,或者当那种黄色小说看。我记得我看过一篇自传, 记不清楚是谁写的了,就是最红的那个女演员,我倒给忘了,这个不要脸的贱货叫啥了呢?……”马小红弯着头穷思一阵。
陆一平道:“红儿,别因这个贱货累坏了脑袋,别管她是谁,咱们想起谁就是谁吧。”
马小红笑笑点头赞成,“也对,大概都差不多,都是这一路子,男的十四五就与女同学乱搞,女的十三四岁就任人搞,就是搞滥淫这一套。 她说什么来着,跟人家睡完觉,没有一丝羞愧,欣赏那男性的力量, 等等杂七杂八的形容一通,说她至今难以忘怀,有时总想讲给老公听听, 还想讲给好姐妹们听听,让她们一块分享她的快乐与幸福。哥,你评评,这是什么? 她咋不做个广告呢?这不是比妓女都下贱吗?有几个女名星没有与导演上床? 尤其是女主角。 有几个没玩过女主角和大红大紫女明星的男导演? 纯粹是一群奸夫淫妇!我看呢,导演就是那霸王嫖客,女明星就是那专业妓女,不是也差不多。 我再不济也不能挖门子盗洞往那地方去,还想作个良家妇女呢!”
马小红无心之谈,当与不当先且不论,但令陆一平感触良多。这类事情司空见惯,不足怪哉!大报小报,争议颇多,议论纷纷,仁者见仁, 智者见智,孰对孰错,难以明断。
陆一平喜欢马小红,她所说的每一句话,无论对错,都听着顺耳,至于当中的想法却不相同。他受魏祥福的启蒙,放任心态和自由意识不同于马小红等,受杜丽娜的许多影响,现实态度更强烈些,兼之自己一些特殊经历,基本形成了自己的意识形态,想法固然不同,甚至正相反。
在陆一平看来,人受利益驱使,什么事都可能为之。道德与金钱总有着分不开的瓜葛,想道德,就可能没了利益,想利益,往往又轻薄了道德,既道德又利益的事情,实在想不出有哪些行为可借鉴又为之。即使是当今主席之所为,也未见是既道德又利益的事,毛泽东之伟大,前无古人,后无来者,可有些事,依然令人无法用道德去理解,十年浩劫,谁之过?总之是令人痛心疾首的,回首不免胆寒。伟人皆如此,更何况是普通人了。
明星也是人,为一已利益而付出了代价,成了明星,然后名利双收,至于生活方式,是圈子内习惯,或者是这种职业带来的一种功利行为,道德与否因人而异。
人非草木,孰能无情,人既有情,杂念其中。人非圣贤,孰能无过,人若有过,难定道德。世间万事,真不好说。
情色生异思,异思则功过。圣贤之道,就圣贤吗?耗子挖洞, 就是错吗?圣贤之道,大概有圣贤的道理,但耗子打洞就没有道理吗?中国五千年的文化,未见都是值得传承与发扬光大的东西。几千年来宣扬的东西,精华固然不乏光彩,但糟粕之处如小孩擦尿布一样,其简单的哲学理论,也实在高明不到哪去,只是有人大捧其臭脚,为了自己利益而大肆宣传其美德而已,生活当中,社会上的一些事,不能用道德的观点擅套,只不过是如何用平衡的心态去看待罢了。依陆一平的为人态度,圣贤之道与耗子挖洞共存,谈不上谁高明谁低级,或许有些人大肆吹捧圣贤之道的惟礼之说,然自己则欣赏耗子挖洞的生存之法,把圣人与耗子摆在一个平等位置上,起码有理性的宽容之处。
做人的道理,大多出于百姓万口之言,某些人所为,并非是想象那么严重,却抵不住百姓所谓的大众道德的抨击与妒忌性的攻击,只好退却了。 其实,百姓道德,究竟是一个什么样的道德,令人质疑,经不起推敲。
陆一平与马小红酒足饭饱,心思明朗,相拥着溜达出来。屋里已装不下自由欢快要飞的心,而且嘈杂,还不方便亲热举止。
出了怡心楼,才发现外面纷纷扬扬下着雪,不知下有多长时间了,地上已积有半寸多,一踩上去,脚下“咯吱咯吱”响,好听至极。望一下眼前几十米外,夜色下,灰蒙蒙,青灿灿。
马小红左手挽着陆一平右胳膊,张开右臂,轻声地唱起歌来,是一首正流行的歌曲《一剪梅》。
马小红唱道: “真情象草原广阔,
层层风雨不能阻隔,
总有云开日出时候,
万丈阳光照耀你我。
真情象梅花开过,
冷冷冰雪不能淹没,
就在最冷枝头绽放,
看见春天走向你我。
雪花飘飘,北风萧萧,天地一片苍茫。
一剪寒梅,傲立雪中,只为伊人飘香。
爱我所爱,无怨无悔,此情长留心间。”
马小红声音圆润,把《一剪梅》唱得如梦似幻,令陆一平一腔热血随之喷涌。
陆一平凝望着马小红,想不到她性格如此粗放,竟然还有如此细腻的感情,并用歌儿来表达,而且表达的那么清晰明了。爱我所爱,无怨无悔,不是青春的莽动,而是青春的追求!不是爱情的明示,而是爱情的执着!
马小红问:“好听吗?”
陆一平拥着甜醉的马小红,感觉着浪漫与温馨,一时兴起,无忌无惧,便在雪地中牵起马小红的手,不顾街上行人的顾盼,放声一首《雪中情》,以示其心。
陆一平唱道:“寒风萧萧,飞雪飘零,
长路漫漫,踏歌而行。
回首望行程,往事如云烟,
犹记别离时,都留雪中行。
雪中行,雪中行,雪中我独行,
痴情换得一生泪印。
雪中情,雪中行,雪中梦未醒。
挥尽多少英雄豪情,
惟有与你同行,与你同行,
才能把梦追寻。”
两首歌,两颗心,柔情与痴情,欢情与豪情,在漫天飞舞的雪地上**碰撞,忘了有人在身边,扬手飞雪,嬉戏欢颜,忘了时间的存在。
终于累了,俩人找个背风的地方便拥抱热吻起来。
马小红喘吁吁的问:“哥,你爱我吗?”
陆一平道:“是刻骨铭心的爱!”
马小红把头俯在陆一平怀里。
陆一平抚着马小红的娇躯,第一次感到从心里向外的一种因爱情而感动的畅快。
也许,他的爱始终在一种委屈与波折下动荡的缘故,还有被目的支配的虚伪来敷衍了事,因此,马小红与他的爱情,是在两颗心的赤诚相见和全身心的投入下产生并共同感受着 ,所以 ,这份感情 , 相比与秦良玉的慕艳式的恋爱,不仅真实,而且直入肺腑,“啪”地下在各自心中烫上永恒的烙印。
夜深沉,不知道什么时候了,俩人依然拥抱着切切私语,似有无限的衷肠倾吐。
马小红想看看几点钟,挥手工夫,突然手指上金花一闪,下意识地注目望了一会,似想着什么,突然心里一紧,松开陆一平,脸色微变,只觉胸口剧痛,难受异常,后退几步,险些坐在雪地上。
陆一平以为马小红滑着了,忙扶住马小红:“你怎么了?”
马小红长舒了一口气,“我胸突然痛的厉害。”
陆一平心里紧张起来,以为马小红酒喝多的关系,问长问短。
马小红缓了一会气,俯在陆一平怀里,道:“我从小就有胸痛症,一生气就痛,可能是遗传吧,我爸就死在这病上。”
陆一平拍着马小红后背道:“别吓我。好红儿,现在医学发达了,什么病都无所谓的,你这么健康,不会有病的。”
马小红笑的很勉强。
马小红自然知道,刚才那戒指是自己的订婚信物,在母亲的妆奁盒里收藏着,两年前母亲强迫戴着,时间久了,也不上心,这会望着,方才想起,想起自己有这一门民间婚约。听母亲乔翠说,定好二十三岁时结婚,再有一个多月,就是二十三岁了。望之心痛,不知所以,如何面对将来,如何面对现在,一时思绪混乱,不知如何处理。
马小红知道母亲那个人的死板与固执,但自己也有一个执着的精神,“陆一平我相中了,我坚决不放弃,让这门亲事见鬼去吧!”
马小红抬起头,“哥,我这戒指漂亮吗?”
陆一平本想说两句假话,想哄马小红笑上一笑, 但觉对着马小红应当有一说一,有二说二,于是,根据自己心思道:“我向来不喜欢穿金戴银的,说实在话,真不知漂亮在哪?”
“你不戴戒指吗?”马小红问。
陆一平直截了当,“不戴,对我而言,戴戒指就是一种痛苦。”
马小红直起身,顺手撸下戒指,毫不犹豫地扔到大远处雪地上,“既然哥讨厌,我也不戴了,我尤其讨厌这枚戒指,扔了就不再想了,一扔百了, 不惦记了,就当没这回事。”
马小红双手过肩地一扬,有一种如释重负的样子。